殷洁森
摘要:每年5~9月,是中小学生溺亡高发时段,溺水,已成为导致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通过运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专家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了解2013年江苏中小学生意外溺亡发生主要原因;结果:男生溺亡比率高于女生;意外溺亡年龄段:集中于10~12岁和13~15岁,占总溺亡人数71.8%;调查显示,溺亡者居住地主要集中农村,占总数78.21%,城市仅占21.79%;中小学生在水库、江河池塘等无人看管水域溺亡人数占本次调查94.87%;结论:以人为本着力提升社会监管力度,完善教育主管部门职责。
关键词:江苏省;中小学生;溺亡;危险因素
中图分类号:G6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51-0068-02
一、问题的提出
步入新世纪,我国教育改革发生了深刻变化,在以人为本,健康第一教育思潮影响下,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对学校教育有了全新认识。近些年国家和各级政府、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中小学生安全问题基于了高度的重视,投入了大量财力物力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生安全防范。但由于校园安全问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中小学生安全问题刻不容缓。[1]据中国青年研究中心全国性调查发现,安全事故已成为少年儿童第一死因,而其中溺水死亡又是少儿安全头号杀手,给出事家庭带来的伤害无法愈合。据此,作者将利用文献资料法、调查访问法、逻辑分析法、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对江苏中小学生意外溺亡进行统计分析,寻求中小学生溺亡发生原因及特征,制定防范对策,为江苏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及各级学校进行安全教育,制定防止发生溺水事故的措施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江苏省在校中小学生。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通过中国学术期刊网、江南大学图书馆的检索,同时对所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研究,以了解已有研究成果及背景知识,为本论文的撰写提供理论依据。
2.调查访谈法。对江南大学游泳专职教师、社会游泳机构和江苏省民政局进行采访,了解江苏省2013年中小学生意外溺亡事故情况。
3.数理统计法。根据撰写论文的需要,通过查阅扬子晚报、无锡日报、上网关键词搜索及新闻报道搜索等途径对2013年中小学生溺水事件进行调查统计,分类整理。通过EXCEL对所采集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4.逻辑分析法。通过阅读相关文献资料,认真分析、思考相关理论和观点,从逻辑上对他们进行分类,对江苏省中小学生意外溺亡事故进行认真分析。
三、结果与分析
(一)2013年江苏省中小学生溺亡事故情况分析
2013年,江苏省共发生中小学生溺水34起,主要集中于6~9月份,死亡人数78人,其中农村溺亡人数61人,占溺亡人数78.21,溺亡人数中男生65人,占溺亡人数88.33%;在溺亡人群中,主要溺亡年龄段集中于中学生年龄13~15岁,占溺亡人数的43.35%。
1.江苏省中小学生意外溺水身亡的性别特征。从数据显示:在江苏省2013年中小学生意外溺亡的人群中,男生意外溺亡比率要高于女生,这可能与男女生在自制性、自觉性、敢为性、坚持性四种特征上存在显着的差异性有直接关系,中学阶段男生家长的认知程度也低于女生家长。由于家长疏忽于对他们的看护,加之安全意识薄弱,因此,极大地增加了男性学生溺水的危险性,造成了一起起惨剧的发生。这提示我们以后开展家长健康教育时,应当把男生家长作为教育的重点人群,切实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对学生的监管能力。
2.江苏省中小学生意外溺水身亡的居住地特征。经济相对活跃的市(地级市)意外溺亡人数低于农村。究其原因与农村的生活环境有关。由于居住地的经济状况不同,决定了学生的活动场所,每年暑假,城市学生更多地选择有人监管的游泳池,城市的游泳场地多,大都配备救生员,且大部分学生会在家长的陪同下游泳,因此溺水可能性会大大下降。相反,农村学生由于条件不允许,只能选择在相对较方便水域游泳,如河、塘、库、渠等,由于大部分学校周围都有河、塘、库、渠,这给学生戏水提供可能。此类水域通常疏于管理,且一般没有专门的监护人员,容易导致悲剧发生。作为学校,由于没有游泳场馆,所以学校体育课没有条件开设游泳课,从而导致孩子游泳技能无处可学。
3.中小学生意外溺水身亡的水域特征。调查采访了解到,少数中小学生知道应注意哪些野外游泳安全事项,在这些水域中只有少数学生能有意识注意到水域深浅、水流等情况;而在意外发生时,如何自救及救助他人,知晓如何有效施救的更是廖廖无几[2]。非公开水域属于无人监管区域,学生一旦发生溺水事件,准确及时有效实施抢救较困难。此外,由培训过的家长或看护人担当中小学生游泳时的“救生员”也可以相对地降低意外溺亡发生[3]。
(二)江苏省中小学学生溺亡事故原因
1.主观原因:游泳技能差,安全意识薄弱。刚学会游泳的中小学生往往高估自己游泳能力。他们无论在游泳技术掌握上、心理上,还是体能分配上都不够成熟,通常在没有携带救生器材情况下,擅自游到深水区流动水域中,此时一旦发生突发状况就会手忙脚乱而发生溺水身亡。
2.家长疏忽孩子日常监管。由于农村大部分孩子家长在外务工,疏于对孩子监管也是造成这严重后果的主要原因之一。孩子家长如果在家务农,正值盛夏秋收季节,家长很难有闲暇时间来照顾孩子日常生活。所以,孩子们经常三五成群地结伴玩耍。如遇意外情况,他们很难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而家长外出务工的家庭,留守家中子女,基本上都由他们的祖辈看守,没时间陪伴孩子游泳,让孩子单独和同学去游泳又不放心,而对孩子采取禁闭的方式,但往往有许多孩子经不住炎热夏季到附近江河湖泊等天然水域纳凉解暑的诱惑,背着家长前往。在没有安全设施和大人们的陪伴监护下,很多意外事故便由此而生。因此,强化家长对孩子监护是预防中小学生意外溺亡的重要措施。endprint
3.客观原因:经济与环境对游泳的影响。调查显示中小学生在农村溺水身亡比例远高于城市,为何出现这种现象成为了一项值得社会关注的问题:由于农村中小学条件限制,学生基本上没组织学习游泳机会,其中会游泳中小学生男生只占40%,女生只占16%,而想学游泳的男生占到了93%,女生占到了81%。目前青少年在学习游泳过程中,能够教他们游泳的父母、教师等所占的比例仅为30%左右。另一方面,农村许多家庭经济并不宽裕,无法给孩子购买救生器材,另外有的农村乡镇往往缺乏救生器材这一类特殊商品的出售。
四、江苏省中小学生发生意外溺亡事故的防御策略分析
(一)加强课外技能学习,普及安全知识教育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家长,应树立孩子安全防范生存意识。要强化游泳技能教育的理念,[4]把游泳生存教育内容融入到日常家庭生活教育的计划中,内化游泳生存重要性,为孩子提供适当的游泳生存技能教育;游泳施教者,在传授游泳基本技能基础上,应加大学生水上生存技能及预防突发情况教育,如在水中抽筋如何施救、公开水域游泳注意事项等技能的传授。
(二)加强公开水域的管理
在农村由于经济与周边环境设施限制,加强无人监管公开水域管理是预防溺亡发生主要措施。对于公开水域管理应制度化,政府部门应在农村出资开发更多安全水域供中小学生游泳。应在水流较慢的水域划定指定范围,并拉网隔离危险区域。一方面可防学生被水流冲走,而另一方面可有效降低学生到危险水域游泳可能性:在禁止游泳的区域除了树立必要的警示牌外,在可游泳的公开水域也应派有相应经验的指定人员监管及在周边显眼位置放置游泳救生器材,从而降低事故发生可能性。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多管齐下,才能从根本上防止此类悲剧重现。
(三)加强游泳池建设,强化游泳教学师资力量
江苏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将中小学游泳池建设作为教育设施达标的硬件要求,首先应把游泳池、馆建设列入校园安全建设重点评价内容中,促使有条件的学校建游泳池、馆。政府在游泳池建设的资金投入上应更侧重小学及中学,采用多形式筹措资金,加速开设更多更新设施更完善的游泳娱乐场馆。只有把具体要求落到规定上,才能有效促使中小学校方投资兴建更多的游泳场所,推动中小学校游泳生存教育的发展。与学校开设的体育课程教育相比,社会游泳培训都是短期的教学,缺乏系统的生存理论教育、游泳救生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学校作为学生教育主要管理部门,应当着重培养中小学生正确的游泳救生意识及在溺水事件中如何正确应对。
参考文献:
[1]侯晓明.让青少年在生命教育中健康成长[J].教育研究与实践,2009,(5).
[2]杨莉,刘勇,刘德诚.广西3城市居民伤害死亡调查[J].中国公共卫生,2004,(20):580-581.
[3]王效全.1996—2000年海门市1~4岁儿童溺水死亡分析[J].上海预防医学杂志,2003,(15):579-580.
[4]张佩斌,邓静云,陈荣华,等.江苏省农村0~4岁儿童窒息、溺水原因分析[J].疾病控制杂志,2001,(5):243-245.
[5]邱厚兴,蒋召伦,杨琼,等.0~14岁儿童意外伤害危险因素的病例对照研究[J].中华流行病学杂志,1998,(19):211,214.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