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茗茗
(南开大学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天津 300071)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引导,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的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迅速的发展起来,逐步形成了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导的制造业基地,为我国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追随着资本逐渐由乡村转移到城市,成为新的工人群体“农民工”,从而一度引发了“民工潮”现象。然而,“农民工归潮”、“民工荒”现象几乎在一夜之间又悄然而至,致使许多劳动密集型企业不得不调整生产计划,甚至有很多工厂停工、停产。对于民工荒的判断,学者们众说纷纭、莫衷一是。[1]①有学者认为,这样一种360度的急速转变,意味着中国已经告别了劳动力供给过剩的时代,刘易斯拐点已经到来。还有学者认为,我国现阶段存在民工荒是指短期劳动力失衡、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与“刘易斯拐点”中提出的传统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被现代工业部门全部吸收这样一个条件自相矛盾,我国民工化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刘易斯拐点的到来,所谓的只是伪“刘易斯拐点”。
是否真的如这些学者所预言的这样呢?着眼2004年爆发的“民工荒”与2009年新一轮的“民工荒”现象的再现,首先即是两者发生的社会经济背景来看不尽相同。但是,我们认为,工会组织职能的某些缺失也是导致两次“民工荒”产生的共性原因,并试图从经济学角度来阐释这一现象。
在今天的中国,农民工市场日渐成为劳动力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劳动力要素市场而言,市场竞争越公平、越充分,越有利于市场关系、劳动关系的改善。这是因为在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资本面临的风险与收益常常是对等的,资本为实现长期生存必须实现最具经济价值的创新与最有效的生产,而不仅仅是满足于利润最大化诉求。当企业谋求长期生存与发展时,劳动与资本更易形成共同的利益联盟,这不仅有利于注重劳动力所有权的保护与优质劳动力的积累,改善和克服劳动关系不平等的初始条件,而且还有利于推动实现劳动力转化资本,有利于成就劳动者人生梦想。由此,市场竞争越充分,劳动力转化为资本的平台就越公平,机会就越多。当然,现实的市场不是垄断性的,就是趋于垄断竞争性,充分、完全的竞争只是相对而已。
随着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步伐的加快,农民工总量也呈现跳跃式增长的态势。在很多经济学者分析看来,这也是中国整合、利用劳动力资源优势,取得改革开放几十年来经济快速增长成就的契机和原因。但是,在相对充分竞争的劳动力要素市场中,由于工会密度较低的现状和特征,农民工群体在劳动力市场中扮演着弱势角色。因为缺乏工会调节机制,农民工群体在争取和维护自身权益方面显得无能为力,整个群体在劳资关系中处于较为被动的地位。加之,农民工作为劳动力市场中知识水平较为匮乏的群体,对市场调节等经济现象缺乏系统而科学的理解。因此,无论是垄断性的竞争市场还是充分竞争的劳动力要素市场,都需要工会加强对农民工知识性的培训和引导。一方面,以利于农民工的自我权益的保护;另一方面,使农民工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发挥主导优势,实现公平竞争。
劳动力要素市场具有周期性特征,发达地区用工需求较大,工资水平相对较高,导致农民工蜂拥而至,成为农民工群体比较集中的地域。而较高的价格导致农民工流入过多反过来对市场价格增幅又具有压低的倾向。[2]这种周期性的特征,使农民工群体在寻求较高工资待遇工作的过程中,出现了盲目跟风现象。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劳动力价格与农民工的供给情况是一种此消彼长的状态,农民工在利益驱动下,会自发的向价格增幅较高的地域流动,而供给增多后,价格会自发调节,而伴随着供给量的减少,其价格又会躁动反弹,于是,农民工的流入量继续增加,供给增加到一定程度便会再一次导致价格增幅的向下波动,新一轮的“民工荒”再现。如此,“民工荒”周期特点是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市场调节的结果,周而复始的市场价格自发调节会使价格逐渐恢复到均衡水平,从一定意义上就阐释了“民工荒”——暂时停滞—— “民工荒”往复循环的过程。工会作为农民工权益的维护者,由于缺乏对经济知识薄弱的农民工群体进行劳动力要素市场周期性特征的宣传和引导,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农民工群体容易形成一种跟随市场自发性调节而确立“盲目择业观”。最终,“民工荒”现象逐年发生且愈演愈烈。
亚当·斯密曾经提出了理性经济人的概念。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人的发展首先表现为一种利己的,以效用和利益最大化为决策目标的理性经济人,个人的行为目标总是以实现最大化初衷为根本。从当前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经济学的发展仍处在这个最基本的架设框架内。市场经济的主体不再以市场最优为出发基点,而是代之以单纯追求个人和所属利益集团的利益最大化为最终奋斗目标。
农民工从身份定位上已经逐渐从农民身份转变为“现代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并逐步卷入市场经济的浪潮中,身在其中,农民工也自然要试图扮演理性的经济人角色,个人行为的目标也是最大限度地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从“农民”向“农民工”身份的转变,就已经昭示了这样一个经济行为的选择。在农村耕地面积少、农村资源匮乏、从事农业收入低的现实条件下,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向城市的流动、外出务工其最终目的就是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
无论是第一代农民工还是新生代农民工在选择去留的动机上都不会背离利益最大化这一初衷和理性的选择,其中,出现“民工荒”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最大化的初衷与工资待遇的差距和背离。“农民工”背井离乡,跳出较为熟悉的乡土资源和熟人社会圈,逐步去融入城市,要付出的代价和牺牲是可想而知的。然而,在“代价”与“经济回报”不能对等甚至呈现负相关的情况下,“民工荒”现象的出现就成为必然。“民工荒”现象出现的原因是复杂的,而其中,农民工工资待遇低、劳资关系紧张是主要肇因。多年来,有关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的报道直观地阐释了农民工的现实状况。工资拖欠、工作环境差、劳动强度大、居无定所、农民工工资的上涨的幅度与物价不断攀升的比较,导致农民工城市生活的边际成本急剧上升等等因素,是“农民工归潮”的直接诱发点。加之,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性约束,诸如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农民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社会保障等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民工利益最大化的实现。
从劳资双方力量的对比来看,我国正处于劳资关系由对立向和谐、合作发展的过程中,农民工仍处于劳资关系矛盾和冲突之中,实现真正的地位转变和矛盾化解尚需时间。凭借资本优势的资方在鼓励创业、招商引资政策的促使下,其地位一直处于上升状态,“民工荒”是农民工在理性经济人利益最大化目标的驱使下,对严重失衡的劳资关系格局的抗争和经济利益的维权。一些工会组织在农民工合理权益保障中没有发挥作用,使农民工群体一直处于弱势的经济地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劳动力市场秩序的健全,需要工会发挥其调和劳资关系的作用。
图1 农民工经济权力减弱与农民工工资决定图
图2 农民工经济权力增加与农民工工资决定
信息不对称理论认为,市场上交易双方所占有的信息是不完全和不均等的,容易引发一方对另一方的利益侵害。[3]劳动力市场,尤其是在农民工劳动力市场需求上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入职前,农民工求职者对企业单位的信用程度、工资待遇、福利待遇等信息的了解程度基本上还处于半封闭状态,异地求职者的信息掌握情况就更为不对称。这样就自然使企业在这一环节中占上风,农民工在求职中处于被动局面和弱势地位。
随着“民工荒”现象愈演愈烈,沿海地区突如其来的用工短缺现象给部分制造业聚居行业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在对此进行调控时也从一定意义上改变了传统劳方和资方之间天然存在的权力禀赋差异。新生代农民工在其教育水平、维权意识上较之第一代农民工有所增强。从农民工经济权力与工资性水平的动态关系来看,他们实现了由图1到图2的转变。
农民工转移到城市,成为城市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最大的动力就是增加其工资性收入,提高人均收入水平。根据图2显示,农民工经济权力的增强使劳动供给曲线逐渐向右上方倾斜,农民工的工资水平相应得到了提高。[4]实践中,农民工经济权力的增强客观上要求提高工资水平,然而,现实生活中工资水平却存在粘性效应,农民工工资上涨相对滞后于物价的上涨。民工荒产生的显见原因在于工资粘性而导致的农民工净收入的下降。农民工经济权力和工资水平的博弈是“民工荒”问题产生的重要经济学根源。所以,以工资性收入为纽带的劳动关系依赖于均衡的工资实现机制,而这一架构实现的基础就是工会组织职能的实现和完善。
一些工会在企业中存在一个共性问题:功能性某些缺失。一些私营企业中甚至根本不设立工会组织,工资薪酬、福利等话语权全部由资方掌握,这种资本逐利性趋势,使工人的工作时间、劳动强度一再加大,而工资性收入水平却限制在最低的范围内,使资本获得更大的利润。据笔者在江浙地区定点进行调研和考察的数据结果显示,大部分农民工根本不知道工会的存在,也不知道工会具体是个什么组织。当问及工会是否能够有效地发挥其维权作用时,回答大多是否定的。可见,在市场经济中,市场的失灵并没有通过有效的调控手段加以弥补。对于学历水平不高的农民工来讲,信息不对称使农民工在劳动关系中付出高昂的代价。而对于教育背景维权意识较高的农民工而言,工资粘性效应的弊端又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其边际成本。这样,就需要建立和健全工会组织的维权职能,通过工会组织来实现劳资双方有效的工资谈判机制,以平衡劳资力量悬殊的对比博弈,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
“民工荒”现象的长期存在,给我们留下了更为深入的思考空间,不能简单地把“民工荒”归结为市场失灵的弊端,也不能局限于追讨和谴责企业经营者的道德良知,而应从制度层面上进行有效的调控和监管。
第一,建立农民工工会组织,保证其工会领导人产生机制的民主化。工会作为劳动交易的中介组织,在西方经济学理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是维护工人权利、平衡劳资利益、缓解双方矛盾、实现均衡、和谐、合作发展的组织机构。在中国具体的实践中,应借鉴西方经济学理论的合理成分,在现有工会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加强工会建设,使其能够真正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诉求,担负起解决劳资矛盾纠纷的使命。工会要确立“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突出维护职能,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协调作用。
第二,工会发挥其巩固农民工权益的保障职能,促进农民工经济权力的增强。解决“民工荒”问题,最根本的抓手就是要不断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工资水平是市场机制作用的体现,不断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也是调节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举措。提高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从长期来讲是缓解“民工荒”问题的关键。劳动力价格是多种因素综合禀赋的结果,不单纯决定于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同时也受到政治、经济、社会等多维影响。供求失衡作为市场自发调节的结果,需要工会发挥其集体协商的有效形式和工资调节机制。借鉴发达国家利用工会集体谈判进行定价,避免工会与雇主私下签订“隐含合同”扭曲市场价格,定期签订工人工资“新合同”,以充分体现劳动力要素市场的弹性,促进农民工经济权力的增强。集体谈判工资的权利是劳动力供求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工会这一组织,共同协商、决定工资福利等。对此,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为工会发挥其职能创造积极的条件,做好服务和引导工作,避免行政措施对市场进行过度的干预,引导工会在尊重市场规律,利用市场法则的基础上,不断推动市场的发展和工人工资水平的均衡。
第三,加大工会对农民工职业培训的引导,提高人力资本投入。农民工的素质层级要与产业结构的调整、收入水平的提高速度相匹配。我国正在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密集型产业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在结构布局上将逐步转移到劳动力成本更低的中、西部地区,大部分沿海城市和东部地区在实现自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过程中,逐步实现我国产业结构合理的梯度分布。严峻的现实,要求农民工要不断优化其知识结构和自身素质,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会作为农民工利益的代表组织和农民工权益的后盾保障,要在其活动中加强对农民工思想的引导,加大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推广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着力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水平,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高素质的现代产业工人。
第四,新生代农民工价值观念发生较大变化,工会应以活泼、有吸引力的活动来激发青年农民工的工作热情。较之第一代农民工群体而言,80后、90后作为新生代农民工,更易接受新鲜事物,对于他们而言,需要工会以新媒体为依托,建立农民工工会互动平台,如微博、微信订阅号、人人网小站等,以网络信息传达和互动,增强青年农民工的文化热情,依托新媒体传达的时效性、新颖性等优势,来发布新闻资讯、国家相关农民工文件的法律解读、最新的工作信息、培训信息。各级工会组织应该共同打造一个全新的互动交流平台,通过平台来了解农民工群体的意愿和诉求,以快捷、便利、方式新颖的形式,增强线上、线下劳资双方的互动,缓和、调节紧张的劳资关系。
[1]蒋伏心,谈巧巧.民工荒、刘易斯拐点和人口红利拐点——基于经济学角度的再认识[J].江苏社会科学,2014,(2).
[2]郑秉文.如何从经济学角度看待“用工荒”[J].经济学动态,2010,(3).
[3]陈桢,李轩.由“民工荒”引发的经济学思考 [J].农村经济,2005,(12).
[4]柯龙山.经济权力与工资水平的博弈:民工荒问题的解析——兼论“刘易斯模型”的改造 [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