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世海
(大连交通大学 辽宁大连 116028)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以及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体育、健身、康复、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人民的价值观、消费观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越来越多的人逐渐认识到身心健康是幸福生活的基础,健康的体魄是事业成功的保证。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对体育工作者提出了新的课题,如何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体育活动,享受运动所带来的乐趣,提高生活质量是现代人所追求的生活目标。社会有需求必然会影响到社会分工的变化,因此,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引起越来越多人的重视。
发达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的研究比我国要早,日本从1965年开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韩国1987年产生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书制度,他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体制。1994年6月起我国开始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初步阶段,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发展较为缓慢,到2010年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才达到65万人。2009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全民健身条例》,对社会体育指导人员队伍建设做出规定,进一步确认了社会体育指导人员的性质与作用。从2010~2012年末仅仅两年的时间,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数量已经达到100万人了,截至2014年7月,我国已经拥有147万名社会体育指导员,这意味着平均每千人就有一位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带动下,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全民健身活动。
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壮大,一方面体现出政府支持的力度,一方面也不排除地方完成硬性指标所为,如此,质量很难得到保障。而实际上,社会体育指导员是需要热爱体育,自愿承担社会义务,有体育基础的群众来组成。
经调研,贴近群体开展体育指导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多为低级别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这个群体热情较高,主动性强,但从事体育专业的较少,可以根据自身爱好进行指导,如广场舞、太极拳等,但系统考虑群众健身需求,科学指导健身能力不足。而高级别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所占比例较低,且年龄较大,严重制约了开展群众体育的广度和深度。低级别的专业素质不强,高级别的开展工作不力,这就迫使我们思考更为合理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制度,应根据社会需求,根据参与社会体育指导的人群专业背景分类制定等级,吸纳更多的体育专业人员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更多的社会热心人员成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同时,针对不同层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让专业的人更适应社会工作,让社会工作的人更专业。
《全民健身条例》、《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等制度的出台,为社会体育指导员明确了身份,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但再好的制度如果没有彻底贯彻下去的决心和恒心便失去了效力,在实际生活中,如果你走出工作单位、走出家门,选择接下来的去处,试想多少人会选择身边有组织的健身方式。经调查,大多数参与组织性健身方式的都是中老年人,中青年选择结伴而行或独立健身,其中,新兴手机软件及苹果手表等电子设备也激发青年人参与健身。51.5%的调查对象希望得到简单的健身指导,让其参与进来即可,21.5%的调查对象希望得到系统的健身指导,针对技能方面,且反映社区有集体健身活动存在,不明确是否有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这种现状不同程度地反映出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率较低,与群众健身存在脱节现象,这就是管理体制不完善。关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初步形成由政府体育部门宏观指导,下设事业单位或协会负责具体事宜管理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在具体管理过程中,也存在重视资格培训、重视资格证书数量,忽视实际应用和管理问题。经寻访社会体育指导员,部分表示希望得到更多的重视,能够将个人能力与社会需求挂钩,发挥个人力量,为群众体育做贡献。这需要逐步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体制,思考建立环环相扣的管理链条,明确权责归属,分工清晰,形成责任制、激励制,将制度落实到位,真正发挥制度促进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发展,从而推进全民健身事业。
社会体育指导员分为职业型和公益型,职业型社会体育指导员是可以收费的,但公益型社会体育指导员是奉献的,出发点是个人参与体育的热情,个人投入精力、物力、财力,或是由参与成员共同承担费用,短期可以,长此以往,由个人负担此项费用不利于群众体育的发展。经走访职业型社会体育指导员,通过俱乐部平台或网络广告招收学员,也免费提供体育指导,公益型社会体育指导员采用就近原则,全凭自发组织,由一个人跳舞,逐步演变成几个人跟着跳、一群人跟着跳的逐步壮大的过程。针对现状,应对职业型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登记管理,挂牌服务,对公益型社会体育指导员提供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并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保障个人工作热情。
借鉴国外经验,针对不同人群建立更为细化的培养标准,丰富社会体育指导员类别,让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而不是宽泛的开展工作,有的超过自己能力,有的能力无法发挥,做的细致才能做的专业。且考虑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地域,不同体育文化背景的地区,对体育类别的喜好不同,需求不同,纲领性的培养标准要为特色体育需求留有余地,可以动态补充或完善。
首先要依据公益型和职业型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需求,制定更为丰富的培训形式,再进一步讲,依据的是社会需求和服务对象需求。职业型为技能锻炼的个体提供指导居多,因此针对职业型要开展专业的、高级的培训形式,如康复健身、损伤救护以及管理方面的知识。公益型面向广大群众居多,尤其是中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等知识不容缺少,应针对公益性开展简单的、大众的培训形式,如单项运动培训、健康与健身专栏、社区健身微信公众平台及远程函授教育等形式。
在现有政府、协会等二级管理模式基础上,添加社区,形成三级管理模式,因为只有社区能够有效链接社会体育指导员与群众。政府负责宏观指导,协会负责有关资格证书的考取等,社区负责具体工作的有效开展和落实。首先,配备专员负责本社区群众体育工作的开展;其次,将部分经费划拨给社区管理,投入到支持社区公益型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工作;再次,在社区内做调查,将社区内从事体育专业,或具有体育背景的人士培养成本社区社会体育指导员,由社区在显著位置粘贴课表,试探性投放课程,根据上课出勤率及参与人员需求反馈适度调整课程,如此,既能有效开展群众体育工作,又可以丰富社区文化。
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历经20年,逐步发展壮大,尽管存在不足,但发展势头良好,基本框架形成,机制稳定,接下来应顺应社会发展需求灵活应变,以更好的发展模式服务于全民健身事业。
[1]张瑞林,秦椿林.体育管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2]国家体委关于下发(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的通知[Z].1994.
[3]国家体育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S].2001.
[4]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N].中国体育报,2009-09-07(4).
[5]国家体育总局,中央文明办,民政部,等.关于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EB/OL].http:www.sport.org.cn/gasc/267401.html,2009-09-20.
[6]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EB/OL].http://www.gov.cn/zwgk/2011-02/24/content_1809557.html,2014-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