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组织演化的西方职业体育联盟特质研判与中国建设逻辑探寻

2015-11-29 14:12张兵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利益职业体育

张兵

●成果报告 Original Articles

基于组织演化的西方职业体育联盟特质研判与中国建设逻辑探寻

张兵

综合运用经济学、社会学等理论,以组织演化为切入点,深入西方职业体育演化历程,以揭示西方职业体育联盟的内在特质,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职业体育联盟建设逻辑,以指导实践。研究发现,职业体育联盟带有顺应西方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规限的特质,而作为西方职业体育出于利润最大化需求的产业化运营组织实体,其内在特质又显现为利益共同体组织。结合西方职业体育联盟组织演化规律,针对我国职业体育组织化问题,提出我国职业体育联盟建设应基于现有国情、体情展开,以实体化协会制改革为基本内容,以利益共同体型塑为基本取向,以推进我国职业体育综合治理机制改革为基本指向。

职业体育联盟;组织演化;利益共同体

职业体育联盟源于西方,是特定社会背景下的产物,并伴随西方职业体育经历了百余年的发展历程,不仅成就了西方职业体育当前繁荣有序的局面,还与西方职业体育其他运行方式一道成为诸如我国这样后发的职业体育力图参照学习的对象。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发展职业联盟,逐步提高职业体育的成熟度和规范化水平”的意见;随后,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更是对“调整改革中国足球协会”“完善职业足球俱乐部建设和运营模式”和“改进完善职业联赛体制”作了细致的部署。相关文件在为我国职业体育组织发展指明方向的同时,又给职业体育相关理论与实践工作者提出了难题。我国职业体育的组织运行体系改革应走向何处?是否该建立职业体育联盟?职业体育联盟的内在规定性又是什么?我国该建设什么样的职业体育联盟?该如何建设?成为当前极其现实的问题。而学界前期相关研究[1-4]往往将分析与解构西方职业体育联盟的运行特征、提出我国建设职业体育联盟的必要性作为研究取向,并集中于静态地分析西方职业体育联盟是什么样的,又是如何运行的,我国借助职业体育联盟建设可以解决什么样的问题。诚然,西方职业体育当前样式不是一蹴而就的,更不是悬置于经济社会背景的。这也决定了单纯地探析西方职业体育联盟的当前样式或运行特征往往会产生以偏概全的问题,而据此提出我国职业体育联盟构建甚至会落入表象取代实质的陷阱,影响我国职业体育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唯有结合社会背景,并深入其源起与演化过程,方能深究职业体育联盟运行规律和内在特质。本研究以组织演化为切入点,综合运用组织社会学、演化经济学、产业组织等理论方法,深入西方职业体育联盟的演化历程,以探究职业体育联盟的内在特质,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职业体育现实给出其联盟建设逻辑,以服务实践。

1 组织演化视角的西方职业体育联盟内在特质研判

在经济学议题中,存在众多两难选择问题,尤以经济组织化与市场自律性之间矛盾最甚。遵循斯密法则建立自律市场,任由市场自由交易和自律发展,自由主义所带来的规模经济,又不自觉地催生市场组织化并走向垄断的问题,会反过来摧毁市场自身的竞争机制,以使得“资本主义生产组织避免自律性市场之毁灭性影响”[5]。这种双重倾向的对抗博弈、拉伸收紧贴附于市场制度的演化历程,左右着市场运行组织化实践,后人往往将其称为“马歇尔冲突”。事实上,对于市场而言,自由竞争无疑是市场机制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核心动力,但这对于企业组织而言,则会产生灾难性的后果,因为自由竞争往往将利润导向价值,直接影响产业组织,特别是末端产业的弱小企业组织的生存。出于产业组织的理性,如施蒂格勒[6]所指出的,“当产业中的所有企业像一个垄断者一样行动,它们就使联合利润最大化”。也就是说,合谋性质的垄断成为组织谋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有效选择。正是基于此,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卡特尔(托拉斯)式的寡头垄断横行,组织形态上形成由一系列生产类似产品的企业组成的联盟样式。由此可见,在市场竞争和组织合作的动态演化过程中,市场组织样式随之发生变迁,而联盟就是在这种演变过程中出于确保自身市场优势的相关企业和机构之间的协同竞争和资源整合的组织模式。

作为一种组织样式,分析联盟这一概念,需要认清它是由什么核心要素构成的,以及这些要素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事实上,在经济学的分析架构中,往往将市场行为按照价值链条构型,经济体系被认为是通过几个乃至无数个价值链以及其涉及的众多组织(个人)整合而形成一个复杂交易网络,其纵向上涉及众多价值链的生成组织,而横向上也涉及多个相近价值生产组织。于是,经济运行中,纵向上“自产还是外购”成为必须面对的选择问题,同样横向上如何维系自身资源优势获取更多市场份额(利润),或者说如何处理与竞争企业之间的关系也成为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在市场交易成本实存的背景下,如果遵循威廉姆森关于节约交易成本是资本主义制度的目的和作用的论断,那么经济体系中实存的组织本着节约成本将与自身相关的组织联合起来显然是明智的。也就意味着,当市场交易成本大到超出组织再构成本时,组织有纵向融合价值链上下游组织的冲动,同样也有规避竞争联合同类组织的欲望。而联盟恰恰就是这种“处理相互依赖关系的方法”[7]。如此看来,联盟的构成要素也就涉及2个方面:价值链条上的上下游组织和价值链上的同源组织。第1种联盟形态,实质上是一种价值链的再升华组织样式,即通过组织化流程消解原有市场谈判契约成本,并依赖价值链业务延伸实现合作导向型关系。而第2种联盟方式往往基于利益互诱和利益共存关系,并力图达到垄断效益或威权效应的运作方式,即将原有几个或多个存在零和博弈关系的组织联合成为一体,从而降低竞争中的不确定性。现实中,第1种联盟样式广泛存在于市场经营活动中,成为企业战略联盟选择的理论依据;而第2种联盟样式由于垄断性特征明显而受到相关法律的制约,逐渐转向演化为企业关系或国际关系分析的框架。从组织样式上看,职业体育联盟不仅涉及上下游组织的联合,内在还包含众多相互竞争的类企业组织(俱乐部),从这个意义上讲,职业体育联盟具有特殊性,兼具上述2种联盟特质。按照经济学关于联盟的定位,职业体育联盟可以看作是以推广职业体育竞赛和体育竞赛商业化运营为主要目标,由多个职业俱乐部(队伍)、经营商组成的独立法人实体。从组织形态上看,职业体育联盟以类企业组织的职业俱乐部为组织要素,并夹杂多个运营商组织,外在形态上呈现为单一性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就是说,职业体育联盟外在显现为单一的公司形象,内在却包含多个具有企业性质的企业组织,形成“多个伙伴关系聚集的自我中心式的联盟组合样式”[8]。从构成要素看,职业体育联盟包括多家职业体育俱乐部、各色经纪人与经理人、赞助商、媒体组织、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消费群体组织,关系搭建上以契约为主,联盟与俱乐部之间、联盟与运营商媒体组织之间、俱乐部与赞助商之间、俱乐部与运动员(教练员)之间,都是通过契约缔结一体,形成合约联结的关系网络。在具体运作中,职业体育联盟通过内部章程和规则体系架构职业体育联盟运行机制,采取“准入制度”“电视转播权集中出售”“保留制度”“选秀制度”“工资帽”等举措,将联盟内俱乐部、运营商、媒体组织、运动员等协议为一体,实现控制的内部化、发展的外向型、竞争的多元化。当然,仅仅如此认识,逻辑上仍然无法有效揭示职业体育联盟的内在规定性。

诚然,职业体育作为一种体育休闲活动的经济异化产物,是伴随西方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变迁而逐渐演化成型的,并顺应性的呈现组织化样式。埃里克·邓宁[9]研究显示,职业体育发展经历了2次重要的发展浪潮:(1)以俱乐部为主要组织形式,发挥主要作用的是贵族和上层阶层,主要从事拳击、板球、猎狐、赛马等活动;(2)以“协会”和“联盟”为主要组织形式,此时中产阶级发挥了带头作用,足球、橄榄球、网球等体育运动逐渐呈现工业、商业和职业化的现代形式。那么,职业体育如此演变的内在机理是什么呢?事实上,在组织社会学理论中,“组织是为实现目标而设计出来的工具实体,旨在完成分工与合作任务,是一种履行控制与管理功能的社会集群单位”[10]。从组织构序角度看,组织无法脱离其行动者或成员而存在,组织是其成员行动的边界,行动者基于利益目标上的一致性采取集体行动,由此产生组织样式。换句话说,组织型构的前提是共同的利益诉求,即组织成员在行为目标和行为取向上的同质性,以及遵从某种内在规则谋求利益回报的集体行动性。然而利益目标多元性,又往往诱使组织出现离心趋向。为此,组织架构与运作中,需要进行相应的规则设计和权力配置,以适时解决组织成员之间的关系问题,消解离心压力,增强凝聚力。这也意味着,组织是带有明显的人为构建性,是为了解决某些共同问题而联合行动的样式,而组织的具体形态选择是一种理性的产物,这种理性源自组织行动者架构组织时的制度理性和行为理性。因为组织行动者在具体实践中无法游离制度环境和规则体系的限制而存在,他们更多是根据自身存在的环境和条件,做出有利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选择。一方面,基于环境背景妥协性,选择与社会发展方向一致的行为样式;另一方面,往往慎重考量行动者之间的依赖关系、利害关系,特别是权力、资源配布,以最优化方式捍卫自身的利益,其结果经常是达成某种妥协性的均衡。事实上,不论是诸如联合国、欧盟这样的国家间组织,还是党团组织、产业组织这样的具体组织样式,都是基于内外因素的理性构建结果,而其维系的关键在于建立了利益共同体关系,共同的利益目标催生其内部成员间的协同运转。现代职业体育出于经济利益的目的,经历了一系列商业化、职业化和货币化的演变,建立有序的利益共同体关系是组织维系的核心机制,这一基本原则深刻地扎根于职业体育组织样式的演变过程。而该演化过程镶嵌于组织运行社会背景的特征也揭示了,只把握其内部运行规律是无法有效解构其运行实质的,而探解组织运行的外部因素,成为考察组织存在和运行的又一关键所在,即唯有深入分析职业体育联盟的演化历程方能解开西方职业体育联盟的神秘面纱。

回归职业体育联盟演化历程,沿承上述关于联盟是市场竞争与企业组织化矛盾运作产物的判断,在经济学视域下,有以下3条理由支持联盟的产生。(1)交易成本理论关照下的联盟运行成本节约化。按照交易成本理论,组织过程与市场过程一样都存在成本,之所以选择组织化的方式在于其成本优化,可以降低市场交易的不确定性,衍生出更大的效益。(2)资产专用性延伸出的运行管理方式选择上的层级体系优越性。在制度经济学理论中,资产专用程度直接关系双方契约倾向,一般资产专用性越高,市场交易的脆弱性越大,出于资产安全的考虑,往往会选择组织,以层级体系保护经济交易中的脆弱关系。(3)经济制度规限下的市场主体被动选择。在反垄断法案完备的背景下,资源依赖、利润驱动无法背离市场交易的议定环境,此时出于维护自身合法性的诉求,就需要市场主体变换组织方式,重新框定组织边界和组织结构,联盟就是这种被动演化的结果。回归职业体育联盟,张文健[11]就曾从职业体育竞赛规则与经济规则的双重制约性出发,提出职业体育俱乐部为了便于相互间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将领导权委托给联盟,从而使得联盟成为一个完整的经济单元。杨年松[12]研究指出,职业体育资产专用性程度高,而且职业体育团队产出特性决定其不具有效用的可分割性,只能整体出售,集体消费,并最终走向垄断联盟。姜熙等[13]关于美国职业体育联盟应对《谢尔曼法》的司法实践研究揭示,反垄断法对美国职业体育联盟运作模式的影响,催生其呈现企业联营或单一实体的性质。由此可见,职业体育联盟的产生带有符合联盟形成的共性特质,是职业体育行为主体应对职业体育市场化、商业化、法治化实践的运行结果。

当然,准确把握职业体育联盟演化规律,还必须深入分析其运行的政治社会背景。谈及职业体育联盟则首推北美职业体育联盟,并以演化于美国的北美四大职业联赛为代表。众所周知,美国是一个主张多元主义理念的国家,其政治社会运行体制上处处体现着对多元化利益集团的认可与鼓励,而且美国社会无处不在的存在着各种自由结社而成的利益集团,它们不仅数量庞大、门类繁多,且组织完善,它们扎根于美国的社会生活中,维持和影响着美国政治和社会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一现象,经由杜鲁门、本特利、罗伯特·达尔等总结发展形成多元主义集团理论,并成为对美国政治经验的理论概括和弘扬美国资本主义文化优越性的工具。该理论主张国家权力的非单一集团控制性,权力应广泛分布于大量自主社会群体之中,多元化利益群体之间存在竞争合作关系,并在相互竞争中保持自身的平衡,而相对中立的政府则只需对不同利益集团进行有效的回应。这种理论由于其强调社会中心主义,主张自由市场和个人自由主义,而反对国家干预或国家中心立场,往往为西方理论研究者赋予复杂的价值色彩。当然,这种基于美国经验生成的多元主义也往往会映射于美国职业体育发展实践。在北美职业体育运行中,不论是生产组织(职业体育联盟、俱乐部组织),还是中介组织、消费者组织、球员组织、营销组织都是以利益集团形式存在的,它们之间围绕利益分配、竞争合作的实践恰恰搭建了北美职业体育联盟的运行机制。球员市场的兴盛直接催生了中介组织和劳工组织的兴旺,而营销组织的发展又直接促使消费者组织的兴起并采取行动。于是,不论是利益分享、还是劳资谈判或转播权谈判,每个利益集团都有自我运行的能力,它们之间谁也无法直接决定和干预其他利益集团的行为。其运行实践内隐的是竞争合作关系,而且这种竞争合作关系在多元主义利益集团运作实践中自发的形成了利益共同体意识。事实上,如果说北美职业体育推行联盟制是美国政治社会理念影响下的产物,那么这种多元主义竞争合作模式背后隐藏的恰恰是利益共同体的运作理念。

另外一个职业联盟的经典案例源自英超联盟。从源起上,英超联盟区别于北美职业体育联盟,它是改良的产物,更准确的讲是俱乐部合作模式的改良。1992年之前,英超联赛是协会主体运行体制下的联赛体系,而1992年,英超联盟从足协(英足总)主导序列中独立出来,成为独立运营联盟。该联盟成立带有解决原有协会办赛体制上的利益分享过度之状,转而强调联盟独立运营的激励功能,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诸如曼联、阿森纳等强势俱乐部的发展困境,同时也为英足协带来了巨大的收益。当然,该联盟之所以能够形成,也必需结合英国社会背景进行分析。英国社会具有成熟的资本主义自由民主体制,强调利益集团与政府合作,达成经济和社会伙伴关系是其重要特征。在政治社会理论中,往往将其定义为合作主义政治社会秩序。与多元主义强调多个利益集团的均势竞争合作不同,合作主义则更多主张只有少数具有垄断地位的团体才能享有代表本领域利益的地位,而国家往往赋予它们独特的制度化运作实践。事实上,20个世纪80年代末,英国社会理论界出现了声讨政府、反思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论思潮,吉登斯第三条道路的论断得到了时任英国首相布莱尔的认可,并成为主导当时改革的重要思想支撑。当时的改革目的是“改善与公民社会的关系”,“要与公民社会结成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动社会的发展”[14]。“一方面,社会分散的利益按照功能分化的原则组织起来,同时强调社会利益表达的高度组织化、体制化,减少无序的竞争;另一方面,国家权力可以获得稳定的支持来源和控制”[15]。如此来看,英超联盟的成立实质上也是这种带有合作主义意味的改良运行结果,其要建立的是新型合作伙伴关系。一方面,追求国家、足协与联盟通过合作来获益;另一方面,建构联盟内部基于利益共同体的合作伙伴关系。需要指出的是,不论是北美职业体育联盟,抑或是英超联盟,都是以实体化运营为基本前提的,联盟按照企业组织样式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理事会和具体管理执行机构构成。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发现,职业体育联盟本身不是目的,而是达成某种目的的手段,西方职业体育联盟的形成是职业体育适应西方政治经济社会的运行结果,不仅具有联盟源起上的经济学优化取向,还带有明显的顺应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政治、法律和社会规限的特质。如果将职业体育联盟定义为一种组织模式,那么这种组织模式的最大特征是利益共同体组织,是出于利润最大化需求的职业体育联赛产业化运营的组织实体。

2 我国职业体育联盟建设逻辑探寻

深入西方特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中,把握了职业体育联盟的内在逻辑,接下来就需要回到我国现实,分析我国职业体育架构联盟组织体系的可行性和操作重点。当然,逻辑上首先需要深入我国职业体育组织化历程,探究其当前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路径,然后才能有的放矢的在我国职业体育组织化改革和联盟建构实践中加以解决。

2.1 我国职业体育组织化历程及其联盟构建价值

我国职业体育源起于举国体制下的专业队体制,是经济社会体制改革的催生产物。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明确了“姓资姓社”的问题后,体育系统内产业化改革应然提速,职业化议题顺应产生。1992年《中国足球运动改革总体方案》出台,红山口会议顺利召开,中国第1个职业体育联赛,即职业足球联赛(甲A)于1994年正式开赛,随后篮球、排球等项目纷纷推行职业化改革。1993年,中国足球协会起草并形成了《中国足球协会俱乐部章程(草案)》,标志着中国职业体育组织化运行体系改革的启动;1995年,上海会议进一步提出健全中国职业足球联赛体制和完善职业联赛机制的议题;1998年,中国足协推出俱乐部实体化、法人化建设,联赛内部运营实体组织化基本形成;2004年,中超委员会在上海成立,职业联赛进入中超时代,后续又相继成立了中超公司、职业联赛理事会、监事会;当前,职业联赛理事会执行局实质性承担了联赛的运营管理之责。仅从中国职业足球联赛的组织形态上看,类英超建构已然成型。同样,我国职业篮球联赛(CBA)经过“北极星计划”等一系列重大改革后,也形成了类NBA的型塑。总体来看,作为后发的职业体育,我国职业体育在组织化建设方面已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现实中,不论是中超,还是CBA,它们的问题并没有随着联赛组织化进程而消解,甚至出现了逐渐增多的趋向。如我国足球联赛,中超联赛的成立形成了类英超的样式,然而中国足球协会实体化的进程迟迟无法推进,作为协会制改革过渡机构的中国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更是与中国足球协会“一体两面”,使得联赛管办合一,阻碍实体化俱乐部的正当利益表达,被称为“中超革命”的G7事件即是该问题的鲜明表征。同样,CBA进行了类NBA模式的建构,“伪职业”的名头并没有随之消失。事实上,纵观我国职业体育20余年的发展,过分重视外在联赛体系的建设,忽视联赛组织体制和机制建设是问题所在。从职业体育办赛功能来看,单项协会、社会组织乃至政府机构都具备,纵观世界职业体育,也存在协会办、社会组织办、协会和社会组织联办等多种样式。然而办赛以及其形成的赛事体系显然是有别于赛事组织运行体系的,因为前者所提供的仅仅是职业体育的赛制,后者则包含赛制具体由谁来办、这个办赛组织是什么性质、联赛是如何进行商业化运作以及内外关系又是如何沟通协调等问题。理论上,职业联赛体系与联盟这种组织体系是密切关联的,离开了联赛体系就无从谈及联盟组织体系,前者是后者的基础性组织架构,唯有前者存在,才有必要去考虑后者的建构。回溯西方职业体育的发展历程发现,其伴随着西方工业文明、城市文化和体育文明,生成路径上从俱乐部,到联赛,再到联盟,逐渐衍生出现今的组织模式。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职业体育,不论是中超、CBA,还是乒超、羽超、围甲,依靠政府主导机制推动的办赛体制仅仅是完成了联赛组织建设的一部分,联盟以及以此为平台的治理结构建设恰恰是尚待解决的内容。

(1)细数当前我国职业体育面临的问题,如CBA虽然进行了类NBA联赛体系建构,但当联赛的收益都为事业单位资产收益时,组织的实体化自然无从谈起。如此状况下,职业体育实质上就是一种“伪职业”,伪职业只能是越搞问题越多,问题越多,越无法控制。如此来看,建立具有法人企业性质的联赛实体化运行组织就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2)诚如前文所述,联盟是利润追逐游戏的产物,是复杂市场竞争格局下衍生出的合作竞争组织样式,利益共同体是其基本特质。然而我国的职业联赛,不论是中国足球联赛,还是篮球联赛、排球联赛,都没有给予形成利益共同体的空间与机会。联赛层面的产权不清、管办不分等由于体育行政改革滞后诱发的体制性障碍阻断了利益共同体形成的可能,联赛更多表现为消减奥运争光负担、顺应市场化改革的政府举措,而实体化的俱乐部可能仅充当“陪玩族”的角色。如此体系下,短见行为、贪腐问题、越轨现象就不可避免地发生。(3)西方职业体育联盟作为经历百余年发展历程沉积的产物,根植于西方特定的政治、经济、社会氛围之中,这种氛围不仅是文化、伦理层面的,更重要的是其制度以及相关制度衍生出的治理结构。偏离相关的制度体系和治理结构,联盟作为单纯的组织模式是无法顺畅运转的,如NBA联盟就包括明细的竞争平衡、垄断控制、集体营销等规则体系,并形成公司化的治理结构。反观我国职业体育,制度层面的缺失、运行管理上的不规范是常见的,更不谈治理体系的形成,缺乏制度条件和治理机制的职业体育难免会出现众多无法解决的问题,呈现混乱局面。此外,我国职业体育发展恰逢我国社会转型期,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仍不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仍处于建设之中,社会矛盾多发、市场机制不完善、社会法治化水平低是这一时期的基本特征。借由政治、经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生成的我国职业体育,自身运行体制机制尚未成熟,尚未找到适合我国国情和体情的运行规律。两者的叠加效应,往往使得我国职业体育面临众多社会问题,而且相关问题更多是职业体育(甚至于体育领域)自身无法圆满解决的。更为关键的是,我国职业体育长期在体育系统内运作,体育行政部门权力介入过甚与诸如工商、税务、公安、宣传等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缺位并存,这也无形中增加了职业体育运行风险。事实上,《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关于“建立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部署,正是基于该问题的严重性而提出的。

综上所述,我国职业体育运行中存在系统性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应从组织规范方式上进行优化调整,更应借助体育管理体制和体育运行机制的改革实践,甚至还有赖于我国宏观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的优化。也就是说,我国职业体育当前问题是无法只依靠职业体育联盟建设或组织化改进圆满化解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推进职业体育联盟建设就失去了意义,相反作为系统改革的一个重要分支,职业体育联盟的建构恰恰是串联问题解决方案的关键一环。因为推进职业体育联盟是搭建利益共同体运行模式的有效组织途径,是促进实体化协会制改革的有效推手,同时还可以为架构职业体育治理机制提供平台,引领职业体育后续改革。

2.2 我国职业体育联盟建设的逻辑着力点

2.2.1 推进实体化协会制改革:我国职业体育联盟建设的基本内容 职业体育区别于传统体育在于它以追求盈利为根本目标和运行取向,逐利性特征要求其遵循市场逻辑,按照市场规范进行资源调配和组织体系建设,并决定其行为主体或组织架构的市场特质,即必需是实体化的、企业化的,不论是协会办,还是社会组织办,抑或是两者联办都必需如此。换句话说,体育竞赛活动的组织化、专业化和售卖性只是职业体育的外部表现,内在组织上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规范搭建的公司法人结构体系是其内核所在。西方职业体育的形成是根植于西方市场经济和公民社会,内生于西方经济社会制度之中,饱受西方市场经济理论,特别是产业组织理论的“侵蚀”,衍生出现今的联盟组织模式。而职业体育联盟从其产生开始就具有明显的实体企业组织性质,正是这种实体性质使得它具有包容演化利益共同体的功能,衍生出类公司制的治理机制。具体讲就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构成其上层组织平台,而总经理或总裁负责制,以及遵照事业部制形成的内部机构体系构成运行管理架构。运行过程中,上层组织体系三权分开,整合制衡机制保障职业体育运行的合社会规范、合社会需求以及健康、公开、透明,而运行管理架构的委托代理和各司其职,保证了职业体育运行的高效和收支优化。由此,如果将西方职业体育运行的根本规律定位于市场化、商业化,那么联盟就是顺应这种商业化、市场化,特别是产业化大发展设置的资源调配组织模式。

反观我国职业体育,从源起上就具有官办性质,而且这种官民一体的身份和运行特征,催生了我国职业体育发展问题归因上的“管理机构无能论”,即“职业体育管理机构政事不分、事企不分、职能紊乱、管理无序、无效、人员素质低下,是导致我国职业体育越改越痛的根本原因”[16]。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源在于我国职业体育本源推动力上的市场化、产业化取向和现实驱动上的事业化、行政化之间的巨大隔阂,两者不是一个层面的事情却偏偏强扭在一起,自然会出现众多问题。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是理顺两者的关系,让职业体育按照其固有的规律运行,即按照市场化、产业化以及其企业化组织样式运行。如此看来,在组织演化改革的议题下,建立职业体育联盟必需顺应这种规律,让职业体育运行组织(联盟)具备实体法人企业性质。(1)推进单项协会实体化改革。具体讲就是,推进足球、篮球等项目管理中心的进一步改革,撤销或加快其与单项协会的分离,然后再借助管办分离等举措推进单项协会的实体化、法人企业化改革,做到自主运营、自负盈亏。(2)绕开现有体制,单设职业体育联盟。当然,这种单设联盟的做法,事实上涉及资产转移,以及与原有协会及管理中心权利拨付分配协调上的困境,往往难以有效达成。从这个意义上讲,笔者是推崇推进单项协会实体法人化改革路径的,并将其作为职业体育联盟建设的基本内容。事实上,《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就涉及“调整改革中国足球协会”的议题,并将调整组建中国足球协会,改变中国足球协会与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组织构架,实现中国足球协会与国家体育总局的脱钩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在此基础上,重新组建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职业联赛理事会,作为联赛运营的主体存在,从而改变现有足球职业联赛理事会的政府隶属性和运行机制上的行政主导性,与法人实体化的中国足协协同配合承担职业联赛的组织运行管理任务。

2.2.2 推进利益共同体型塑:我国职业体育联盟建设的基本取向 如前文所述,利益共同体是职业体育联盟维系的核心所在,也是西方职业体育有效运行的基本保障。反观我国职业体育,缺乏利益共同体关系是当前基本现实。胡鑫晔[17]采用MITCHELL的评分法,对我国职业体育各利益主体的关系研究指出,在我国职业体育中,国家体育总局、单项运动协会或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大众传媒是权威型利益相关者,职业体育俱乐部和赞助商是从属型利益相关者,观众是或有型利益相关者,如此利益关系格局造就我国职业体育运行中呈现扭曲的利益博弈结构和博弈状态。不可否认,我国也曾出台若干举措,力图推进利益共同体建设,如职业足球领域成立了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但是由于其源起方式上的官方推动性、定位上的足协隶属性和非实体性,往往收效甚微。试想,一个联赛的理事会与监事会对联赛财务收支和盈利分配这样的核心议题都无话语权,而所有人的目光都盯在如何赚钱、如何为自身牟利,利益共同体的共同性又何以存在,依托其去促进利益共同体形成无疑是痴人说梦。因此,我国职业体育的形成带有明显的政府主导推进特征,并形成政府及准政府机构的威权性。然而,顺应职业体育运行规律,需要转换利益推进主体,逐渐约束体育行政部门或准行政机构的过分权力介入,转而依靠市场利益博弈,架构利益共同体关系,而这恰恰应是职业体育联盟建构的基本取向所在。

至于利益共同体建设,西方职业体育强调自序演化的立场,遵循惯习和利益主体的市场竞争合作选择的路径。按照演化经济学观点,不确定性和复杂性是市场主体在市场运行中不得不面对的2个核心问题,市场组织型构过程是在此背景下的竞争性选择过程,而组织发展与演化“可以被看作是从系统的所有组成部分的交互作用中所产生的型态形成”[18]。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市场组织需要与企业的顾客、投资者、政府、协会及其他有合作关系的组织发生多样化的利益交织,这种复杂的关系套嵌形成了市场组织的规范和价值观。“任何组织都需要从其利益相关者中获得合法性的认可才能够生存”[19],而组织演化过程中将这种合法性期望贯彻的过程,形成了利益共同体结构状态。由此可以看出,利益共同体形成过程中,市场主体的组织决定性与市场主体组织的合环境规范、价值观和信念系统型构成为2个关键因素。西方职业体育,不论是北美职业体育,还是英超这样的欧洲职业体育,都是以市场主体为组织核心进行利益关系型塑的,俱乐部、赞助商、大众传媒这样的市场利益主体始终在职业体育组织化演变中发挥关键的作用,并显现其强势主体地位,而且正是这种强势主体地位使得各利益主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选择了联盟的组织样式。同样,西方职业体育根植的商品经济和公民社会所提供的市场氛围和消费倾向时时嵌套于联盟的形成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以利益共同体为核心内容的职业体育联盟建设,也要从强化职业体育市场主体的决定性作用和推进职业体育组织演化制度氛围建设入手。策略上,确立联盟的法人实体企业性质是第一位,建立这一实体组织后,则需要围绕该组织进行系统的制度建设。当然,围绕职业体育企业实体组织的利益博弈和竞争合作推进联盟建设,并不意味着排斥政府机制的存在,相反应强化政府在制度和氛围建设上的作用,重视非体育行政部门的合法有序介入。

2.2.3 推进综合治理机制改革:我国职业体育联盟建设的基本指向 联盟是市场竞争与企业组织化矛盾运作的产物。同样,职业体育在产业化演进过程中也面临市场竞争合作及其衍生的组织化问题,加之职业体育产品生产规则、资源高专用性、产品特性等原因,职业体育联盟在西方社会出现了。如将职业体育定义竞技体育商业化、市场化的运行体系,那么追求利润最大化显然是其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郑芳等[20]研究显示:“悠久的足球历史、忠诚的球迷基础、资助型的财政结构、异质的俱乐部促使欧洲职业体育采纳分层纵向一体化的管理、‘获胜即是一切’的激励策略与方法;薄弱的球迷基础、兼容并蓄的体育文化、商业化运作的财政结构、同质的俱乐部,则为美国职业体育采取集体选择、收益分享策略提供了解释”。即不同的经济背景和市场条件,催生了不同的联盟模式选择。这从另一层面也印证了职业体育联盟带有明显的目的性,是职业体育市场主体实现利润追逐的手段。当然,这种手段论立场往往为职业体育的复杂治理体系所掩盖。因为以职业体育生产、运作、销售等业务过程为核心,由系列关联组织所组成的职业体育联盟,在复杂的市场运营活动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大量的双边或多边问题需要处理和解决。即需要一系列与之配套的运行体制机制,于是就形成了职业体育产业过程中衍生出来的治理机制,保障了职业体育联盟正常存在的逻辑判断,从而吊诡性地冲淡了联盟作为治理机制依托平台的真实性,并颠倒后发的职业体育联盟构建逻辑。

一旦认同联盟构建的手段论逻辑,则意味着我国职业体育联盟建设实质上是为后续改革服务的。一方面,为找寻符合我国国情、体情的职业体育运行体制机制架设桥梁;另一方面,为构建和完善我国职业体育综合治理体系搭建平台。同时,职业体育联盟建设也不再成为检验我国职业体育改革推进成效的评价标准,而仅为后续众多改革发展的阶段性举措。需要指出的是,联盟作为关涉广泛的组织模式,离不开内在主体的完善。西方职业体育联盟及其治理机制的生成,逻辑上蕴含着职业体育运行主体的决定性作用发挥,是职业体育俱乐部和联赛管理机构基于自身市场诉求而顺应性自发推进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职业体育联盟及其治理机制的构建也离不开职业体育相关主体的成熟,而且这种成熟不仅体现在职业体育俱乐部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法人治理结构架构以及运营规范化水平提升,还应涉及职业体育决策机制、政策制度体系等方面的成熟。事实上,唯有在我国职业体育全方位成熟度提升的语境中,推进职业体育联盟建设并以此来撬动诸如治理机制建设等改革实践才有落脚点,才能达成。

3 结语

西方运行模式的中国化实践需要悬置、剥离其外在的覆盖,理清其内在的基本特征和规律规范,并结合中国国情进行创设,方能避免受其误导,促进中国事物发展。同理,我国职业体育联盟建设亦应如此。而职业体育联盟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体育组织样式,唯有基于组织演化的视角,才能找准其核心所在。然后,依据我国国情、体情架构出适合我国职业体育组织规律,从而形成有中国特色的职业体育联盟建设逻辑,唯有如此才能有效地指导我国职业体育改革实践,促进我国职业体育的有序发展。

[1]张保华,何文胜,方娅,等.职业体育联盟的生产与经营行为分析[J].体育学刊,2009,16(11):28-31.

[2]黄胜.职业体育联盟的契约特性与契约选择分析[J].体育学刊,2013,20(4):52-55.

[3]尹海立.我国建立职业体育联盟的可行性分析[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5,29(4):45-48.

[4]李燕领,王家宏.职业体育联盟的性质与最佳规模控制——以NBA与“英超”为例[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13(5):540-544.

[5]卡尔·波兰尼.巨变:当代政治与经济的起源[M].黄树民,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6]乔治·J·施蒂格勒.产业组织[M].王永钦,薛锋,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7]W·理查德·斯科特,杰拉尔德·F·戴维斯.组织理论:理性、自然与开放系统的视角[M].高俊山,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8]WASSMER U.Alliance Portfolios:A Review and Research Agenda[J].Journal of Management,2010,36(1):141-171.

[9]埃里克·邓宁.型构社会学对体育社会学研究的贡献[M]//约瑟夫·马奎尔,凯文·扬.理论诠释:体育与社会.陆小聪,译.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2.

[10]张月,陆丹.组织的全新界说与释义[J].中州大学学报,2008,25(1):52-54.

[11]张文健.对职业体育联盟组织模式的研究[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6,30(1):56-58.

[12]杨年松.职业竞技体育经济分析与制度安排[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

[13]姜熙,谭小勇.反垄断法视野下职业体育联盟的性质考察:基于《谢尔曼法》的司法实践[J].体育科学,2011,31(6):20-26.

[14]唐娟.政府治理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15]张亚泽.利益秩序重构的政治逻辑: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利益分化和国家政治建设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9.

[16]鲍明晓.中国职业体育评述[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10.

[17]胡鑫晔.我国职业体育发展中的利益博弈[J].体育文化导刊,2011(11):144-147.

[18]约翰·福斯特,J·斯坦利·梅特卡夫.演化经济学前沿:竞争、自组织与创新政策[M].贾根良,刘刚,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19]刘雪梅.联盟组合:价值实现及治理机制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3.

[20]郑芳,杜林颖.欧美职业体育联盟治理模式的比较研究[J].体育科学,2009,29(9):36-41.

Unraveling the Characteristics of Western Professional Sports League and Chinese Construc⁃tionLogicBasedonOrganizationEvolution

ZHANG Bing
(School of PE,Yancheng Normal University,Yancheng 224002,China)

Integrated theories of economics and sociology,and the starting point of organization evolution,we revealed the features of western professional sports league,and we also proposed the construction logic of professional sports leagues in China to guide practice.Complying with restrictions of economic,political,legal and social i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western professional sports league,and as benefit community organizations is the other inherent characteris⁃tic of western professional sports league which is demanded for profit-maximizing industrial entities operating organization.Combined with organization evolu⁃tion pattern of Western professional sports,and aimed for organization problems of Chinese professional sports,we also put forward that Chinese professional sports league should be built on existing conditions,as well as sports status of Chinese,which professional sports league construction may propel association reform to materialization as the basic content,shape the interests community as the basic orientation,and promote the comprehensive reform of professional sports governance mechanism as the basic point.

professional sports league;organization evolution;interests’community

G 80-05

:A

:1005-0000(2015)01-029-06

10.13297/j.cnki.issn1005-0000.2015.01.006

2014-09-30;

2014-12-11;录用日期:2014-12-1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4BTY033)

张 兵(1978-),男,江苏连云港人,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职业体育及体育经济社会问题研究。

盐城师范学院体育学院,江苏盐城22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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