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明清小说的契约叙事模式、人物塑造及传播效应

2015-11-14 18:23闫岑
明清小说研究 2015年4期
关键词:契约小说

论明清小说的契约叙事模式、人物塑造及传播效应

·闫岑·

摘要

商周时代以来,伴随着契约活动的发展,文学中诞生了一个崭新的题材——契约叙事。历经汉、魏晋、唐宋元的发展,到了明清,以契约为内容的文学书写空前繁荣。从诗歌到散文,从小说到戏曲,其涉及的契约范围之广、领域之多也为前代所不及。契约叙事对文本结构的意义体现在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宏观方面集中体现在契约叙事模式,微观方面体现在契约对全书文本结构及文本体裁样貌方面的影响;通过反讽、白描等叙事手法来塑造人物形象,通过契约叙事推进对作品人物特征的把握、颠覆以往作品中对某些人物形象的惯常看法、塑造出一些新颖独特的民间形象;此叙事方法的“悬念效应”更是对后世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

契约叙事叙事模式人物形象传播效应

本文探讨的契约叙事,是指文学作品中出现的包含订约——践约——完约(背约)三个基本环节的口头或书面契约。它包含两方面内涵:一是指文学家在创作文学作品时采用的契约型结构模式;二是指文学作品中书写、描绘的涉及具体契约的叙事片断。

契约叙事历经汉、魏晋、唐宋元的发展,到了明清,以契约为内容的文学书写空前繁荣。从诗歌到散文,从小说到戏曲,其涉及的契约范围之广,领域之多也为前代所不及。契约叙事最初源自远古神话与宗教,后为众多题材文学作品所继承,经历了逐步世俗化的过程。在明清小说中分布众多、类型完备、表现集中,其独特的叙事在结构、题材及主题方面具有深远影响,本文重点探讨契约叙事的独特结构在中国文学史的意义及影响。

文中提到的“明清小说”,特指涵盖整个明、清时期的通俗小说,即明清时期作家所作,或以明清时期为主要社会背景而展开故事情节的小说作品。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一时期的文言小说中也不乏契约叙事作品,但相比之下,通俗小说中包含契约叙事的作品数量多且类型广泛,更能全面典型地代表明清小说契约叙事全貌,因此本文以通俗小说作品为主要探讨对象。又由于明清时期跨度较大,契约在这一时期也并不是以一成不变的面貌出现在作家笔下,尤其到了晚清,随着资本主义的入侵,契约就呈现出了它不同以往的阶段性特征。因此,有必要对划时代意义之晚清时段作一界定。在翻阅学界诸多论著之后,笔者发现,大多数学者将晚清文学的范围界定在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至宣统逊位的七十年间,甚至这之间更短的时间范畴。诚然,文学的发生与时代环境密切相关。基于历史学意义上的“晚清”自1840年鸦片战争始,文学作品亦是从此时开始呈现出异于传统的新质素,故文学意义上的“晚清”内涵也应该从此时算起。

明清小说契约叙事对文本的结构意义可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来看:宏观方面集中体现在契约叙事模式,微观方面主要体现在契约对全书文本结构及文本体裁样貌方面的影响。

一、宏观:契约叙事模式

归纳起来,明清小说中之契约可以总结为两种基本模式,即:

订约—受阻—克服阻碍—完约

订约—耽延—耽延原因消除—完约

明清小说全知全觉无固定视角的叙事模式使得我们“可以对人物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均了如指掌”,因此我们得以知晓契约叙事故事的全貌。上述模式中,耽延和受阻内涵不同,受阻是受到外来因素的阻挠和干扰,契约实现受阻,甚至这份约定摇摇欲坠,有被破坏的威胁;而耽延不同,它是指订约双方愿意去履行盟约,也没有外来恶人的阻挠,但因为人不能改变的客观原因导致完约的延迟。这类小说没有受阻性契约戏剧冲突效果强,因而创作数量相对较少,叙事模式也相对单一,因而不做重点论述。仅举一例作以说明:《青楼镜》里,女主人公偶然走失,被辗转卖到妓院,音讯全无,但男主人公一直惦记她,对前来提亲的人一概回绝,四处打听女主人公消息,终于找回了她,成百年之好。耽延的原因不同,但作为一种符号,性质相同,都对立约双方完约造成了时间上的拖延。

契约叙事的基本模式大抵如此,稍显程式化痕迹。但作家在进行具体的文本创作时,又根据需要增添删减,衍生出多彩纷呈的不同模式来。其中较有特色的是复合型契约模式和人神间契约模式。

1、复合型契约模式

所谓复合型契约模式,是指在一篇小说文本中,不止出现一个契约,甚至是诸多契约交叉进行,最后汇合于完约。这种模式多见于婚恋题材,内容则由古代一夫多妻制引起。既然一个男人可以娶多个女人,那么一个男人和诸多女人立下婚姻契约就不足为怪。下面以《绣屏缘》为例来说明复合型契约的特点。

故事梗概如下:临安云客一日到西湖游玩,偶见王玉环小姐美貌,爱慕,追随至扬州,借住在卖酒的孙爱泉家,与爱泉女蕙娘互相爱慕,约为婚姻。为接近王玉环,云客到王府中做工,得见玉环,二人订立婚约。玉环的表亲绛英也爱慕云客,追至船中得成好事。途中遇绛英哥哥,以绛英私奔为耻,把云客告至扬州府,下狱。狱官之女秦素卿,美丽有侠气,二人以终身相约。后云客被发配。京畿王大人见云客墙上题词,爱其才,免罪。王大人即玉环之父。云客状元及第,朋友代云客向王大人求亲,王大人欣允。韩驸马有女季苕,欲招赘状元,皇上赐婚,娶了季苕。归娶王玉环。五夫人掷色定位。

可以看出,这个故事以云客与王玉环的订约为线索串起全篇,用图式来归纳这个故事的过程,即为:

(与玉环)企图订盟→追随→→→订约→→→→中状元→→→→→完约

与蕙娘订约与绛英、素卿约钦赐与季苕婚约(完约)

由上图可以清晰看出,诸多婚姻契约并行交叉,以与玉环约为主线,为了能够与玉环订约来到扬州,至扬州后有了后面四约,至京城得中状元又有了驸马女之约,得中状元王大人允其迎娶玉环,故事连故事,契约套契约,环环相扣,结成全篇,最后同归完约,并娶五夫人。

故事可以简化为:

订约→→→→→→践约→→→→→→完约

(订另约) (订另约)(完约)

这个基本情节过程在明清小说具体篇目中会有灵活增添某些环节,比如《合浦珠传》中,克服困难践诺过程又增加了一新约,但基本情节模式不变大概是没有异议的。

复合型婚姻契约模式还有另外一种表现形式:同为订盟,但不是同订皆娶,而是有选择和论先后的。譬如《十二楼·合影楼》,珍生和玉娟互赠诗笺定下婚姻之约后,珍生父亲托路公前去提亲,不料遭到玉娟父亲拒绝。珍生父闻路公有女锦云,才貌不在玉娟之下,就瞒下儿子定下亲事。珍生知道后,坚决要求父亲退婚。再譬如《情界囚》中,吴芝蓉学业于张履庄家,与张之女有情,私定终身。不料母亲已为之订陈氏女为亲,芝蓉不敢违命。后张之女知道陈氏姻事,服毒而死,妹妹也跳井而亡。吴芝蓉安排完二艳后事,隐居山中不出。这类故事中的契约因而是有选择性的,即牺牲一约来完另一约。《合影楼》中甘愿背弃与路公女之约来践完与玉娟之约,后者弃与陈氏女之约,来完成对二艳的赎罪式践约。不过没有逃过古代小说大团圆结局程式,结局也还都是好的。

《十二楼·拂云楼》也是一个复合式契约,不过是典型毁约又复约类型。青年秀士裴远,本与韦姓有婚约,后裴翁贪本郡富室封氏之财,遂撇下韦家,定了封氏。封氏丑陋,偏要艳妆丽服卖弄,裴远深以为耻。一次游西湖,封氏现丑态,归去愧闷而死。裴远在湖上恰遇韦小姐,奇娇异艳,遂要复前约,遭韦翁及小姐拒绝,后在丫鬟帮助下,韦家回心转意,同意婚事。

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复合型契约内容相对复杂一些,对于小说家要求更高一些,需要把不同契约按照层次逐一叙述出来,并且要有叙事中心,否则会流于庸俗,甚至会变为展示大量性描写的低俗文本,也就失去了它自身的意义。《空空幻》即是如此。书中男主人公同时以数女为妻妾,日日聊床大战,丫环拉小姐下水,小姐为情郎猎艳,最终姊妹、主仆、母女、闺友秽乱不堪,极逞性想象之奇,令人目瞪口呆。

2、人神间契约模式

这类契约的特征一般是:仙人或神鬼有条件下的主动示爱或相帮。科举考试作为古代读书人光耀门楣、改变命运的唯一途径,对文人士子的吸引力可想而知,而科考高中就成了他们梦寐以求的理想。仙人神鬼似乎很知道他们的需要,往往主动表示愿意助其科榜登第,但如果他没有达到仙人鬼神的要求,或言行让其不满意,则极有可能被撤销帮助,形成了“(愿助)—取消帮助—结约—践约(背约)—完约”的文学书写模式。前两个环节在个别篇目中存在,但后面主体环节几乎所有篇目都是具备的。比如上文提及的《醒梦骈言》第六回《违父命孽由己作代姊嫁福自天来》,其模式可以概括为:

愿助 关帝指示店主,兴儿必中解元,将来官至宰相

取消帮助 兴儿闻说,暗想“若做了宰相”,嫌丑妻会被同僚取笑。关帝取消帮助,兴儿名落孙山

结约 关帝让店主转告兴儿,若“能速自改悔”,必然再助其高中

践约 兴儿发誓“改过自新”,再不敢起薄幸念头

完约 考试已毕,得中解元

当时在民间流行的《初刻拍案惊奇》中有《华阴道独逢异客 江陵郡三拆仙书》入话亦是如此:

结约 诸葛一鸣遇一鬼金甲神,鬼许诺让其榜上有名,条件是“须多焚楮钱”,一鸣答应

背约 鬼助其登科,一鸣忘了履约烧楮钱

完约 鬼作弄令他“枷号示众,前程削夺”

由于此模式的传奇性和通俗性,由此衍生而来的文学作品在明清时期开始在文学界泛滥。

鉴于《红楼梦》既是复合式契约的典型,又涉及灵异契约,这里有必要对其契约模式作一特别说明。《红楼梦》中有大大小小多种契约,金钱契约、婚约、私盟,等等,但基本上都是独立出现,很快就完结,这里只重点分析贯穿全书的两个大契约的特征。上文已提到,《红楼梦》开篇便是大荒山石头与僧道订立契约,这个契约是全书总契约,是后文一切故事的缘起。众所周知,现实世界中,贾宝玉用一句发自肺腑的“你放心”与林黛玉结下情约,成为贯穿全书的线索。大观园故事展开后,大荒山之约表面上看似乎隐去,实则不然:它一直若隐若现地存在于现实世界之中。在读者每每沉浸于眼前人物悲欢离合、兴衰际遇之时,僧道关键时刻的出场唤起读者对“大荒山之约”的记忆和对结局的期待。曹雪芹的高明之处在于,两条契约线交相辉映,终归于一。顽石随神瑛侍者下凡历劫,大契约自宝玉衔玉而生之日进入执行阶段。第25回,贾宝玉被马道婆施法术陷害,性命垂危之时,癞头和尚与跛足道人出现,用“通灵宝玉”救活了他。“劫”尚未“终”,自然还不能死。自此以后,那块“通灵宝玉”似乎就成了大契约的符号。因其传奇般的来历,贾母称它为“命根子”;丢玉之后,贾宝玉重新犯病,王夫人也认识到“他那玉原是胎里带来的一种古怪东西,自然他有道理”,“自然这块玉到底有些来历”,“病也是这块玉,好也是这块玉”。贾宝玉初见林黛玉便要摔玉,在现实生活中“金玉良缘”的宿命一直成为“木石前盟”的阻挠力量,前世绛珠草欠神瑛侍者之情,今生贾宝玉负了与黛玉之盟。两条线索一隐一明,最终汇聚于第115回宝玉的再次昏倒!

和尚送回玉之后,贾宝玉神气恢复。丫头麝月的一句话成了两条线索的交汇:“麝月上去轻轻的扶起,因心里喜欢,忘了情说道:‘真是宝贝,才看见了一会儿就好了,亏的当初没有砸破’”。宝玉一听,“身往后仰,复又死去”。麝月的话立即令读者联想起初见黛玉时摔玉的场景,也勾起了神志清醒后的宝玉对黛玉之怀念!这次昏倒,魂魄出窍跟随和尚来到少年时梦到的地方,又见到金陵十二钗册子,见到了潇湘妃子。醒来后“竟能把偷看册上诗句俱牢牢记住了,只是不说出来,心中早有一个成见在那里了”,埋下了后文出家的伏笔。石头完成了“劫终之日,复还本质,以了此案”的契约;贾宝玉用这种方式完成了对林黛玉的至死不悔,神瑛侍者也完成了“下凡造历幻缘”的愿望。两条线索复归于一。可以说《红楼梦》文本是复合型契约的杰出典范,又兼有神异、契约原型特点,故此研究契约叙事,《红楼梦》是不能跨越的文本。

二、微观:契约叙事文本结构

按照明清小说中的契约描写与小说文本结构的关系,同时根据不同契约前后关联度的大小,可将契约概括为三种形态:串珠性契约、点断式契约、集锦式契约。串珠性契约前后一以贯之,关联度最大;散布于文本中各点断性契约,关联度次之(虽然各契约片断有时性质、内容各异,但都为同一主题服务);集锦式契约关联度最小,分布于小说合集中。换句话说,串珠性契约对整个小说结构来说,起到串连全篇的线索作用,小说就是以某一或几个契约串起全篇的,如《醒世恒言》中《钱秀才错占风凰俦》,以富家子弟颜俊委托表弟与洞庭富商高赞女儿结亲契约的缔结全过程贯穿全篇,展开情节;点断式契约对整篇小说结构影响不大,只在某些章节出现,延续不长时间即结束,或者它只是作家用来表现小说中人物性格的一种方法,是故事情节展开的一条途径。如《金瓶梅》中西门庆与人合伙开店经营的契约,在全篇中出现篇幅不大,对文章结构无大影响,但对于西门庆精明、有生意头脑的刻画却功不可没;集锦式契约多是从全书大处着眼,从契约对全书结构影响角度来考察,大多存在于公案类小说和话本、拟话本类小说合集中,呈现一种契约“集锦”形态,但又分散于各单篇小说中,各契约无统一主题和情节。如《包龙图判百家公案》中有众多契约,且分散在《判李中立谋夫占妻》、《获学吏开国材狱》等篇目中。下面就契约在小说中的上述三种结构形态作一阐述。

串珠性契约结构,顾名思义,故事情节是“珠”,契约是“串”。这类结构在才子佳人等单线型小说中较常见,偶尔会在其他诸如公案小说的某些单篇、奇异类小说(如幻想、做梦、动物说话)中出现,这种小说中契约描写往往与主题紧密相关,常表现为这样一种叙事模式和特征:

契约描写:契约订立——契约实施——契约完成

相对应的情节发展:

故事开端(源起)——情节展开——故事结束

也就是说,契约描写全过程与小说情节发展同步,起到串起全篇情节作用。以《改契霸占田产》为例来说明这一模式:

诓骗立契→→→私自改契→→→寻求帮助→→→辨明伪契→→→契约作废

(官司源起)(争讼直由)(诉诸郭衙)(辨明伪契) (结案)

点断式契约结构,主要集中在伦理、经济及部分政治契约题材中。优秀小说家在创作(尤其是长篇小说)过程中,必然会从胸中早已构画好了的主题出发,为主题安排诸多不同性质的情节,为了刻画好一个人物,必然会设计出其事业经营、家庭生活、爱情生活等诸多侧面,在需要用契约、或用了比不用效果更好的情况下,会拿契约描写来使情节具备真实感和说服力。这个时候契约就表现出与全文结构的点断性渲染特征。如上文提到的《金瓶梅》第58回中西门庆与乔大户合伙开店,缎子铺还没开张,便已经雇下了伙计,订下合同。规定“譬如得利十分为率:西门庆分五分,乔大户分三分,其余韩道国、甘出身与崔本三分均分”,股东得了大头,同时照顾了经营者的利益,皆大欢喜。这个契约篇幅不大,只占全书的一小部分,但他却将西门庆做生意的精明,经营管理手段的高超通过真实例证形象表现出来,让人触及可感,有利于西门庆整体形象的塑造。《鸳鸯针》第4卷《欢喜冤家一场空热闹》中,江西米商吴元理与范顺盟约,将千余担米寄于范顺米行,托其转卖。结果范却背约昧起卖米得银,谎说米烂掉。范背信弃义占全篇大概三分之一篇幅,却也是表达主题不可或缺的,孙楷第对《鸳鸯针》的评价是:“文皆流利,其事或虚或实,要皆寄其不平之思”。后范遇到困难时,吴仍然伸出援助之手,前面毁约一节就更有助于塑造吴元理虚怀若谷的形象。

除此之外,诸如此类点断式契约结构的篇目还有《市声》、《孽报缘》、《地府志》、《大获枭酋余孟庭》等,也都具备点断式契约的特征,是小说主题众多类别中的一支。

短篇小说不同于长篇,后者在展开情节过程中有诸多选择,如《水浒传》是环环相扣,《三国演义》是纵横交错,《西游记》以取经事件为线索组织情节,《金瓶梅》以家庭生活为中心,总之,长篇小说家追求的是“有复杂的结构”的小说。有些小说则不然,他在创作时缺乏深思熟虑的整体框架和中心构思,只好依靠题材的统一性来作“集锦”式的总结或创作了。没有扣人心弦的中心情节,却能风靡一时,主要体现在公案小说中。这类小说中的契约描写由于其分散性和无中心情节性,与全书结构关系也就体现为“集锦”特征了。不惟公案小说,如果从总体来看,话本、拟话本小说集在全书视角上也同属此类。与公案小说不同的是,话本、拟话本类小说集中的单篇小说可以自成体系,有相对完整的故事情节,文学性也相对高些。

总体看来,串珠性、点断式、集锦式契约各有千秋。串珠性契约的价值体现在对全书结构的整体把握上,牵一发而动全身,对读者来说,能够造成很好的悬念效果,对后世影响最大。后世大凡杰出的小说文本,如当代作家路遥的《人生》、陈忠实的《白鹿原》等,都具备这样的特征;点断式和集锦式侧重点不同,点断式契约根据创作需要设置,技巧体现在单个契约过程中,集锦式在短篇小说合集和公案小说中应用广泛,对民间文学创作影响较大。

三、契约叙事中的人物形象塑造

小说中的人物形象研究历来为学者所重视,研究多从人物语言、情节等角度展开。契约描写避免不了要涉及到人物,那么在契约描写里人物又呈现出与在其他场合、环境中哪些不一样的特征,被作家设置在契约里的故事人物具备着怎样的独特个性,契约对人物形象塑造又起着怎样的关键作用。这无疑是一个新的视角。

大体看来,契约叙事与小说人物形象塑造之关系存在以下三方面内容:

1、通过契约叙事推进对作品人物特征的把握

小说是一种叙事体,中国传统小说的重点在于叙述故事和组织情节。如果承认小说三要素,则故事无疑要居于更为本体的位置。因此对于人物形象本身的塑造并不很重视(《红楼梦》除外)。这与西方小说注重人物塑造、以人物为中心、注重空间领域的横向展开、故事进展缓慢、动感减弱等特色迥然相异。契约叙事恰恰弥补了这一方面的缺憾,对小说人物塑造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如《金瓶梅》中对西门庆形象的刻画,除上文提到的第58回中西门庆与乔大户合伙开店契约外;还有第16回,写到他在李瓶儿家两个正在美处,忽然玳安儿来打门,说:“家中有三个川广客人,在家中坐着。有许多细货,要科兑与傅二叔。只要一百两银子。押合同,约八月中找完银子。大娘使小的来,请爹家去理会此事。”此生意看来很急,也很重要,有一大笔钱可以赚。可是西门庆的态度却不急不慢,并不急于回去签合同。这倒不只是由于他留恋李瓶儿,而是因为他摸准了行情,所以当李瓶儿劝他“买卖要紧”回去时,他对瓶儿说:“你不知,贼蛮奴才,行市迟,货物没处发兑,才来上门脱与人。若快时,他就张致了。满清河县,除了我家铺子大,发货多,随问多少时,不怕他不来寻我。”通过前面的合伙契约和此处他对缔结契约过程的拖延,都能让读者看到一个善于经营管理、精于生意、知己知彼的西门庆,对他万贯家财的来源也有了更深体会。其他如《水浒传》中“替天行道”之约对宋江忠义形象的塑造,《孤山再梦》中霄娘为完情约而还魂,塑造了一个痴心女子为情死、为爱生的感人形象等等,契约叙事推进了读者对人物形象地深入把握。

2、通过契约叙事颠覆以往作品中对某些人物形象的惯常看法

以往文学作品中的商人多是见利忘义、冷漠寡情。白居易在《琵琶行》中塑造出“商人重利轻别离”商人形象基本格调并长期存在,到了明清,随着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商业贸易的日趋繁荣,商人的社会地位得到明显提高。文学家对商人看法也有了改观,关注到了商人经商的艰辛,塑造出了一大批有情有义、甚至能承担部分社会责任的新商人形象。《喻世明言·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一篇就通过商人蒋兴哥与新婚妻子订立约定,来表现蒋兴哥对妻子的眷恋和离家的万般无奈,既写出了商人的敬业和外出奔波的艰辛,又交待他生病未能按时归家的客观原因。得知妻子与人偷情后,自悔自责,首先想得到的是自己未履约按时归来,致使妻子犯错。褪去了商人身上的铜臭,作家塑造了一个有血有肉、有正常人情感的商人形象。《二刻拍案惊奇》卷一《进香客莽看金刚经》中“嘉靖四十三年,吴中大水,田禾淹尽,寸草不生。米价踊贵”,官府出令严示平价,越发米不入境,这种情况下,一些米商冒险打破官府禁约,从别处贱买来贵卖,结果“米既渐渐辐辏,价自渐浙平减”,在为自己谋利润的同时,也为受灾百姓提供了生活必需品,小说肯定了商人发挥的重要作用。

明清小说中人物形象不同往代小说的第二个独特之处就在于塑造了一大批摆脱“门当户对”传统思想束缚、主动追求爱情的青年男女。他们借助契约定情,不管面对什么困境,勇敢实现山盟海誓承诺,一些主动大胆的女性形象更为前代小说所稀见。《西湖佳话古今遗迹·西湖情迹》中,刘万户家小姐刘秀英与姑苏文人文世高一见钟情,由施十娘通消息,二人交换了诗和定情信物。小说中有一段刘小姐见到文后的心理活动:“我看他一表非俗,断不是寻常之辈。若与他夫妻偕老,不枉我这一双识英雄的俊眼儿。我今年已十八,若不嫁与此等之人,更拣何人?但我爹爹固执,定要嫁势要之人,不知势要之人就是贫贱之人做起的。拣到如今,徒把青春耽误过了,岂不可叹?但不知所见少年是何姓名,恐眼前错过了,日后难逢。”于是秀英主动邀约文世高夜攀秋千索上楼相会。小说中的女性在主动择婿时,不仅考察对方的才貌,而且在曲折的爱情经历中考验对方性情,避免了完全被动或盲目献身的感性冲动,爱情追求具有较为清醒、理性的内涵。《才美巧相逢宛如约》中,赵宛子垂帘考诗择婿;《人间乐》中掌珠与许绣虎之姻契是由掌珠女扮男装缘起,诗赋唱和之后,互相欣赏,后定下婚姻之约。不惟女性开始主动追求爱情,男性也逐渐摆脱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意欲自寻意中人。卢梦梨曾说:“绝色佳人或受制于父母,或误于媒约,不能当一风流快婿而饮恨深闺者不少,故文君既见相如,不辞越礼,良有以也。”不但为自己辩护,更为勇于追求真爱的女子正名。苏友白也说:“礼制其常耳!岂为才子佳人而设!”《定情人》中,成都宦家子弟双星,坚决推辞母亲要为自己选择门当户对者为配,坚持要自己找,并声称“若不遇定情之人,情愿一世孤单,决不肯自弃”。后与山阴蕊珠一见钟情,定下婚姻之盟,历尽磨难辗转,二人信守盟约终成眷属。青年男女自主意识的觉醒和明清时期经济发展密不可分,心学的迅猛发展构成了对理学的解构,将人性的本真解放出来,尊重自己个体意愿,勇敢追求幸福。

3、通过契约叙事塑造出了一些新颖独特的民间形象

小说中契约叙事关涉的人物众多,形形色色,有为官的、有老百姓、有富翁、有高士、有才子有佳人、有舍生取义之男、有奋发爱国之女,同时也塑造出了数个新颖独特、令人忍俊不禁的人物形象,让读者看到了人物不为常人所知的另一面,可以作为茶余饭后人们的谈闲之资。

明代刊刻的《熊龙峰四种小说》里收集了一篇宋元话本《苏长公章台柳传》,写苏东坡为杭州太守时,与灵隐寺住持佛印长老赏花饮酒,唤歌姬章台柳唱曲助兴,且命其做一诗词,戏诺“我今日出个题目与你做一篇,若做得好,纳了花冠褙子,便与你从良嫁人去,敢是我就娶了你”,哪知章台柳作了真,“闭了门在家里专候太守来娶他”,东坡醉中之言,早已忘记。苏东坡的形象在千载文人眼中是一个才华横溢的大文学家,为悼念亡妻作《江城子》,其真挚情感和深沉的忆念令人为之动容,而这则戏约则让我们看到了大人物的另一面,人非草木,都有疏忽忘情的一面;《乔太守乱点鸳鸯谱》以故事情节取胜,令我们欣喜的却是在结尾中透过婚约为我们刻画了一个充满智慧、为官灵活的乔太守。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年代,面对一个局面已彻底混乱的几组契约婚姻关系,他并没有像传统官吏那样,死守封建说教,认定这件事以伤风败俗的性质,也没有在男女情爱问题上大做文章,而是灵活处理。他看到慧娘情真词切,意愿嫁给玉郎后,对慧娘原本的准公公裴九老说:“慧娘本该断归你家,但已失身孙润,节行已亏。你若娶回去,反伤门风,被人耻笑。他又蒙二夫之名,各不相安。今判与孙润为妻、全其体面。今孙润还你昔年聘礼,你儿子另自聘妇罢!”裴不肯。当得知玉郎原来也已定有亲事,立即想出新的解决办法“裴九,孙润原有妻未娶,如今他既得了你媳妇,我将他妻子断偿你的儿子,消你之忿!”这才皆大欢喜。乔太守作出这样的决定,一方面是由于当时社会理学思想对人们的禁锢已经没有先前那么严重,民主思想稍稍萌芽——这是乔太守作出判决之后“街坊上当做一件美事传说”的思想基础;最重要的还是由于太守的灵变和智慧,在对玉郎和慧娘私自做成好事的评价是“移干柴近烈火,无怪其燃;以美玉配明珠,适获其偶。”非但没有责备怪罪,反大有欣赏之意。小说家最后对此事评价:“鸳鸯错配本前缘,全赖风流太守贤”,言语之中也流露出对“不循法规”太守的激赏。

四、契约叙事的传播效应

传播效应是与小说传播方式及途径联结在一起的。小说发展到宋代,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就是话本的产生。文言小说的主流地位逐渐为白话小说所取代。明末清初,出现了拟话本创作热潮。《红楼梦》之后,小说创作走向了低谷,至晚清,小说才又繁荣起来。小说发展沿着这样的轨迹,其传播也经历了不同的道路和历程,契约叙事对小说传播功不可没。

就艺术效果而论,契约故事之所以能受到大众欢迎并广泛传播,是因为它的“悬念效应”。下面就从历史角度,探讨一下“悬念效应”在宋元及明清的短篇和长篇契约叙事作品中的发展演变与影响。

宋元时代说话人要面对的听众主要是市民阶层,传播的方式主要是“说”。小说家的话本,据《醉翁谈录·小说开辟》记载,从题材上分为灵怪、烟粉等八类,并举出了《红蜘蛛》等100多种话本篇目。有的话本流传至今,见于明人编印的《清平山堂话本》和《古今小说》等书。现在多数研究者确定为宋元话本的约有三、四十篇。但可以肯定的是,明清通俗短篇小说中的许多题材直接源于宋元话本,为明清小说的繁荣打下坚实基础。其中不乏契约叙事内容。比如《合同文字记》为代表的一批公案小说,之所以选择契约这样的题材,重要原因之一当是说书艺术本身的特点决定。说书艺人为了适应市民阶层的思想、兴趣、口味,注重贴近生活,汲取现实题材,以广大市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和风格,创作引人入胜的故事。又由于契约本身“订约——践约——完约”的叙事环节性,很容易吊起听众胃口,造成“悬念效应”,使其意欲得知故事结局如何、约定是否履行。这类故事被收入《清平山堂话本》也是由于其强大的群众基础。

到了明代,除继承宋元话本留下的契约题材外,明代文人开始自觉地进行案头文学创作,从无名的广大群众与文人作家相结合的集体创作,发展为文人独立创作。题材内容也由历史题材发展扩大到现实题材,特别是转到细致地描写日常家庭生活,通过描绘普通而平凡的生活现象,反映重大社会主题。由于契约题材的灵活适应性,可以在现实生活的诸多方面被涉及,因此再度成为作家笔下的宠儿。这一时期,作家在进行契约书写时,一方面对自己身处的时代环境里合同现象给以“秉笔直书”,另一方面用心理学家马斯洛的观点来讲就是:人有自我实现的需要。作家借创作小说也在表达内心深处渴望“黄金屋”、渴望“颜如玉”的诸多愿望,因此出现了一大批描写才子佳人定情盟约的小说作品,赢得文人共鸣的同时,满足了广大人民的猎奇心理和强烈的偷窥欲。弗洛伊德认为窥视癖满足了人内心潜意识的需要。人们通过这样来得到性的满足感。换句话说,人们喜欢阅读描写有男女主人公山盟海誓幽会场景、甚至互许终生的情节,以获得视觉和心理快感。作家创作小说当然希望有人看,且喜欢看。正是民众这样的猎奇心理使得爱情盟约题材的小说更易流通和传播。从传播学角度来看,受众乐于接受那些能吸引人的故事。一般读者在阅读前,都有自己先在的审美期待(设下期待—打破—满足期待),阅读过程即审美期待不断外化的过程,期待构成读者对作品的追问,从而在作品中寻找与心理期待相吻合的艺术情境。契约叙事恰恰符合了观众的审美期待规律,不断制造惊奇效果和巧合:首先订约设下一个期待,观众的潜意识里就不由自主会被一个暗示所牵引——希望顺利完约。但作家往往荡开一笔,设置一些破坏力量,扰乱了原本正常进行的履约过程,观众期待被打破。最后历尽磨难、阻挠力量被粉碎,最终满足了读者渴望大团圆结局的心理期待。观众在阅读过程中,会伴随一种不自觉的伦理倾向,希望破坏契约的人受到惩罚,遵守契约的人得到好结果。因此,契约叙事做到了与观众心理互动,满足了他们的某种期待,因此对于明清小说的传播起到了极大推动作用。

另外,这一时期的小说逐步摆脱短篇白话小说的定势,开始探索创作长篇小说。在第一部文人独作的白话长篇小说《金瓶梅》里,就有不少契约描写,据统计,《金瓶梅》中经济交往几乎每单交易都要书写契约。一方面可以进一步佐证明清时期庶民百姓对于契约文书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也顺应了小说传播的规律。古人看小说注重求“真”,希望看到有根有据的东西,而不是漫天胡说,这也是小说家反复强调确有其事的原因。有时为了招徕声誉吸引读者,干脆在行文中直言哪一段哪一节是实有其事的。如《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三回与第二十六回评语云:“吾闻诸人言,是皆实事,非凭空构造者”;“此事闻诸蒋元等云,确是当年实事,非虚构者”,吴趼人甚至在短篇小说《黑籍冤魂》中赌咒发誓说:“我如果撒了谎,我的舌头伸了出来缩不进去,缩了进去伸不出来”;“咒发过了,我把亲眼看见的这件事,叙了出来,作一回短篇小说。”似乎强调真实性才能引起人们的兴趣。这也是为了小说能够流传更广之故。明清小说家都有这样的创作习惯。

值得一提的是,晚清小说面临一特殊文化背景——这一时期的小说,绝大部分是在报刊上连载之后才结集出版的。如《发财秘诀》和《新泪珠缘》,前者先是光绪三十三年在《月月小说》第十一至十四号连载,光绪三十四年由上海群学社发行铅印本;后者先是在光绪三十四年《月月小说》第十九至二十四号连载,宣统二年才出的铅印本。这种传播方式下作家的创作状况是:为月刊写小说的,“计每月为此书属稿者,不过两三日”;为日报写小说的,则是“逐日笔述小说数语”。这样的写作方式因为其临时突击交稿,难免“每信笔一篇,无暇更计工拙”。既然是“提笔现凑”,当然极少有完整的、大的构思,这也决定了晚清小说的契约描写多以片断出现,而少有契约贯穿全篇。如《宦海潮》、《孽报缘》、《猪仔记》等,题材多集中在揭露社会黑暗现实,帝国入侵、政府腐败无能,由此引起文人对国家命运关注,通过小说中涉及到的诸多契约来曲折表达爱国之心。大部分都是在个别章节涉及契约,与前代整篇以一约贯穿的情形呈现不同状貌。之所以呈现这样的状况,晚清小说连载的传播方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由此可见,无论是什么朝代,不论契约叙事自身模式带来的“悬念效应”还是为报刊写作的形式限定,其选择叙事方式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吸引读者,造成悬念,打破或满足其审美期待,吸引其注意力,同时曲折跌宕的契约故事情节也能够深化读者记忆,这样的创作方式有力促进了小说传播,促进小说在更大范围内被广泛接受。

注:

① 刘雪莲《玉娇梨与平山冷燕》,《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

② 集锦式契约的命名是受陈平原先生《中国现代小说的起点》的启发。他将清末民初的长篇小说创作分为“珠花式”和“集锦式”两种类型。本文探讨的契约描写与小说结构的关系,有一类恰与陈平原的总结不谋而合,因此权且借用此名称来说明契约问题。参见陈平原《中国现代小说的起点——清末民初小说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29页)。

③ 孙楷第《大连图书馆所见小说书目》,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明清小说研究中心编《中国通俗小说总目提要》,中国文联出版社1990年版,第304页。

④ [清]荑荻散人《玉娇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14页。

⑤⑥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明清小说研究中心编《中国通俗小说总目提要》,中国文联出版社1990年版,第1027、1075页。

⑦ 梁启超《新中国未来记·绪言》,《新小说》1902年第1期。参见陈平原《中国现代小说的起点》(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44页)。

⑧ 杨曼清《〈小额〉序》。松友梅《小额》结尾处有段自我表白:“这部小说,原没有宿稿,从先按日登报,就是当时提笔现凑,所以不完全的地方很多。”参见书籍同上。

*本文系2014年度新乡医学院科研项目培育基金(人文社科类)立项课题“中国古代小说契约叙事与文化研究”(项目编号:2014YB211)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新乡医学院社会科学部

责任编辑:魏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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