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其实也成为人之为人的标志。这样说绝不是耸人听闻,如果不能阅读,实际上我们一定被排斥在社会生活的主流之外,或者说我们并不是一个哲学意义上的“自觉的人”。
在《黑塞说书》中,黑塞还说道:“对于世界上的所有民族,语言和文字都是神圣而富有魔力的东西;命名如同书写,原本都是巫术,都是精神对自然神秘之地的占有和驾驭。因此,无论在什么地方,书写的本领总是被尊崇为神的恩赐。在大多数民族,写字和读书都曾是只允许僧侣掌握的神圣的秘术。一个年轻人要是立志去学习这些了不起的本领,那可是一件非同一般的大事。它们不易学,也不容大众去学,要学会就必须潜心矢志,做出牺牲。以我们民主文明的眼光观之,精神在当时是某种较之今日更为稀罕,但是也更加高贵和神圣的东西;它处于神的保护之下,不是任何人都能得到。通向它的路充满艰辛,要得到它必须付出代价。我们很难想象,在处于教会和贵族控制下的文化形态中,在一个净是文盲的民族里面,通晓文字的奥秘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超乎寻常和拥有权威,意味着拥有法力和巫术,意味着拥有护符和魔杖。”
从这一段文字看来,黑塞所说的“教养”并不能轻易获得,而要想做一个有“教养”的人也绝非易事,因为“通向它的路充满艰辛,要得到它必须付出代价”。
想象力后面必须要跟着洞察力
余华,现代作家,作品《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1998年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2004年获法国文学与艺术骑士勋章,2005年获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
下文选自《我的文学道路》。该文是余华在苏州大学的演讲。在这篇演讲中,余华描述了自己在高中毕业后如何从一名牙医转身为一名作家的历程。从一个标点符号都要学习的习作者到一位著名的作家,阅读是其获得成功的主要经验。余华自称“我作为一个读者比我作为一个作家更优秀”。从阅读中学会了写作,写作了又促进了阅读。阅读境界的拓展、深入与写作能力的提高、圆融,使余华成为“大家”。
对鲁迅的认识是个很奇怪的过程。
他是我最熟悉的作家,从童年和少年时期就熟悉的作家,他的作品就在我们的课文里,我们要背诵他的课文,要背诵他的诗词。他的课文背诵起来比谁的都困难,所以我那时候不喜欢这个作家。过了很多年以后,我有一个作家朋友,后来去当导演了,专门拍电视剧。他让我替他做编剧工作,他给我钱。那个时候我的书卖得不好,我得靠写电视剧养活自己,因为我已经没有工作了,我把工作辞掉了。跟他干了几部以后,他说,我们是不是改编鲁迅,我说鲁迅可以啊,鲁迅的作品没有版权问题,你不用去买他的版权,鲁迅的小说爱怎么改就怎么改。我说我没有鲁迅小说,他说那怎么办?我说那我上书店去买一本,我就买了《鲁迅小说全集》读了第一篇《狂人日记》,我吓了一跳,我心想鲁迅也写那么好的小说,等读到孔乙己的时候,我马上给我的朋友打电话,我说鲁迅是一个伟大的作家,我们不要去糟蹋他的作品了。
像《孔乙己》这部作品,我们要谈到细部的话,这一篇是典范,因为这是一部简洁到不能再简洁的作品,在这样的作品里,可以看到鲁迅描述细部的功力。他的开头就写得非常好,非常简单,鲁镇的那种酒店的格局,穿长衫的在里面喝,穿短帮的在外面喝,孔乙己是唯一穿长衫在外面喝的,一句话说得清清楚楚。再看看鲁迅给《呐喊》写的序言,他写到那个叫金心异的朋友去看他,他那个序言里面,你会觉得鲁迅太了不起了,他其实是不在意的,他写到金心异进入他的房间的时候,坐下来之前他专门写了一笔金心异把长衫脱下来搁在椅子上,这样的描述,是一个作家的洞察力,他可能是在无意中这么写的,他成了一个大作家。
有很多人是一辈子都发现不了的,比如说有很多人提到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我找到一个最好的阅读方法,就是你别从头读到尾,你就中间一段一段地翻开来读,你会发现这个作家非常了不起,这个作家是我所读到的外国作家中写实功夫最扎实的,他写一个人,从马车里出来有三个动作,先是用手推一下,那个门可能也有一点属于豆腐渣工程的,推不开,再用胳膊肘撞一下,还是撞不开,最后他一脚把门踢开了。还有他写一个小孩,非常小的一个小孩,手里面拿着一封信根本不知道干什么的,他居然要去寄一封信,站在爱尔兰都柏林的大街上,他不知道把这个东西往哪儿放,整个过程乔伊斯写得都是非常精彩,最后过来了一个神甫,那个小孩觉得这个神甫是可以信任的,就向他询问,乔伊斯在写神甫回答他问题之前,先写神甫蹲下来,自己跟小孩一样高了,神甫才跟他说话,指着街对面的那个红色的邮筒,他说,你看到那个了吧,孩子说看到了,神甫说你就把信从那个东西的缝里塞进去,那个小孩就明白了。当小孩要过马路的时候,神甫已经走了幾步,又回过头来,跟他说了一句话,你要小心,别把自己扔进去了。整个过程写得丝丝人扣,这是乔伊斯的天才。他在描写都柏林的天气时,用了这样的比喻,他说都柏林的天气就像婴儿的屁股一样,一会屎来了,一会尿来了。由此可见他对形象的敏感,他其实是一个伟大的写实作家。
鲁迅也一样,在《孔乙己》里,他前面一次一次地写孔乙己的来到,最后孔乙己很久没有来了,然后又出现了,这次孔乙己来的时候,腿被打断了。因为我是一个小说家,我比较关心这方面的问题,我在想,前面孔乙己的腿很健全的时候,他怎么来根本不用写,谁都知道他会怎么来,当他的腿断了,鲁迅必须要写他怎么来,这篇小说我小时候都背诵过,后来全忘了。读到这里我就想,鲁迅是怎么写的,怎么写孔乙己来的?我想假如鲁迅不写的话,我真有点瞧不上他,我会觉得这不是一个负责任的作家。优秀的作家到了关键的地方,不是绕开,而是必须要迎面冲过去。在这里鲁迅写得非常好,故事的叙述者是一个孩子,还没有柜台高,孩子听到柜台外面有一个声音飘上来,说“温一碗酒”。是孔乙己的声音,他心想孔乙己又来了,他就温了一碗酒,他写声音是从那边过来的,然后他又绕到柜台外面去,把酒给孔乙己,这时候孔乙己的手张开了,里面放着几枚铜钱,手上都是泥,鲁迅接下去写,“原来他是用这双手走来的”,就这一句话,便能看出鲁迅是个大作家。这是一种对细部的洞察力,所以我说,川端康成对我最大的影响在于让我注意到细部是我们生命的所在。
现在有很多人在强调想象力是多么的重要,但是必须明白一个道理,就是想象力后面必须要跟着洞察力。因为是洞察力在帮助想象力把握住叙述的分寸,否则就是瞎想,就是没有现实依据的胡编乱造,这一点非常重要。我非常喜欢博尔赫斯的一个比喻,这个比喻在我看来就是想象力和洞察力的完美结合,他写一个人从世界上消失了,消失得无影无踪的那种感觉,他用了这么一个比喻,仿佛水消失在水中。你们仔细想一想,再也没有比水在水中消失得更干净的那种消失了,而且你还能知道它的过程,水滴下去的过程。这个比喻就是丰富的想象力,同时也是精妙的洞察力。川端康成告诉我细部对一个作家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尽管后来卡夫卡解放了我的写作,可是在我写任何作品的时候,都不会忘记这些地方应该如何去处理,这是分寸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