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佑清
(澧县人民医院,湖南 常德 415500)
肺结核患者治疗期间肝肾功能变化的临床意义探讨
胡佑清
(澧县人民医院,湖南 常德 415500)
目的 探讨肺结核患者临床治疗过程中肝、肾功能变化的临床意义。方法选取我院2011年1月至2014年1月300例肺结核患者作为研究对象,统计分析300例患者抗结核药物治疗期间肝、肾功能异常的发生率以及HBV阳性与阴性患者发生肝损的情况。结果300例患者经抗结核治疗后,HBV阳性患者与HBV阴性患者发生肝损病例比较差异明显,HBV阳性组肝损害患者ALT增高幅度较大,HBV阳性组肝损患者肌酐、尿微量白蛋白较HBV阴性组肝损患者明显升高,组间比较差异明显,P<0.05。结论肺结核患者行抗结核药物治疗所产生的肝、肾功能损害应给予早期诊断和有效治疗,如患者治疗期间合并轻中度肝、肾损害,需及时调整用药方案,定期复查患者肝肾功能,最大限度的减少药物不良反应。
肺结核;肝肾功能;临床意义
近年来,肺结核疾病的临床发病率逐渐上升,在疾病控制中,多种药物联用和全程化疗是结核病治疗的一大特点。随着不同抗结核药物的广泛应用,各种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也不断表现出来。在利福平、丙硫异烟胺、氨硫脲、吡嗪酰胺等临床常用的抗结核药物中,有很多对患者的肝功能产生一定的不良反应,特别是在强化治疗阶段,如未能有效处理患者的肝损害,将会导致肝衰竭的发生[1]。因而,在肺结核患者抗结核治疗期间,需要充分了解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及时发现并针对患者的肝、肾受损情况给予有效处理,以利于获得更好的临床治疗效果。为了探讨肺结核治疗期间患者肝、肾功能变化的临床意义,选取300例肺结核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报道如下。
1.1一般资料:随机选取我院2011年1月至2014年1月收治的300例肺结核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所有患者均符合中华医学会结核病分会初治继发型肺结核的临床诊断标准。300例患者中包含男性患者210例,女性患者90例,年龄22~69岁,平均年龄(43.3±7.4)岁。患者就诊时主要临床表现为咳嗽、咳痰、胸痛、乏力和低热症状。300例患者痰直接厚涂片抗酸染色、镜检抗酸杆菌均呈阳性,菌种鉴定结果为结核分枝杆菌感染,胸部X片检查提示均为活动性病变。入选患者均进行肝、肾功能常规检查,主要项目包括TB、ALT、ALB等,并采取ELISA法对包括HBsAg、HBeAg、HBcAb在内的病毒指标进行检测,300例患者中肝功正常的HBV阳性患者60例,阴性患者240例。
1.2方法:所有患者均给予2HRZE/4HR抗结核药物治疗,如治疗过程中患者出现肝功能损害则给予停药处理,并进行保肝护肝治疗,直至患者肝功能恢复正常后可以继续抗结核药物治疗;如患者出现肾功能损害表现则立即停用吡嗪酰胺,并给予别嘌醇药物。患者治疗1~2个月后进行常规肝、肾功能检查。
1.3统计学处理:运用统计学软件SPSS18.0对组间试验研究数据加以统计学分析,计量数据通过均数±平均数()表示,应用t法对组间计量资料进行检验,应用χ2检验组间研究的计数资料。如若对比差异P<0.05,则充分表明组间统计学研究有意义。
本组300例肺结核患者中,60例HBV阳性患者发生肝损害者22例,发生率为33.3%;240例HBV阴性患者中,20例患者出现肝损害情况,发生率为8.3%。HBV阳性患者与HBV阴性患者发生肝损病例比较差异明显,P<0.05。经抗结核治疗后22例HBV阳性组肝损害患者ALT增高幅度较大,见表1;20例HBV阳性组肝损患者肌酐、尿微量白蛋白较HBV阴性组肝损患者明显升高,见表2。
肺结核作为临床常见的多发病症,临床治疗肺结核疾病多采用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乙胺丁醇等药物。抗结核药物治疗疗程一般较长,周期一般为6~12个月,治疗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很多的不良反应。肺结核患者抗结核治疗期间的肾功能损害主要表现为尿量为蛋白异常升高,这与患者PZA在患者机体内的代谢产物可明显抑制尿酸排出密切相关,进一步发生导致患者出现高尿酸血症。患者肝功能损害主要与肝脏是抗结核药物进行代谢的主要器官,大多数抗结核药物均可引起肝脏功能的明显损害,使患者转氨酶异常升高,严重情况下可能导致患者总胆红素升高。抗结核治疗所致肝损害的发病机制可能与药品代谢物引起的中毒现象有关,尽管过敏现象与抗结核药物的治疗剂量无明显相关性,但一些研究结果认为抗结核药物剂量过大,过敏不良反应发生率相对较高[2]。
与此同时,肺结核患者抗结核药物治疗期间,一些年龄较大患者因机体免疫功能下降,难以迅速有效地修复发生病变的组织,且患者肝、肾功能均有一定程度衰退,进而导致药物半衰期延长,清除率降低,容易引起药物在患者体内的积蓄现象,且抗结核治疗疗程一般较长,患者服用药物的种类、药物剂量过度,年龄较大的患者通常难以耐受,如患者伴随原发脏器病理损害,抗结核药物治疗通常会在原有基础上加重患者的肝损害程度[3]。因此,对于年龄较大且合并基础性疾病的肺结核患者,应用抗结核药物的种类与剂量需要根据患者的个体差异性进行选择,一旦发生肝、肾损害,应及时调整抗结核药物的应用剂量,积极采用有效的处理措施以改善患者的临床症状。
表1 HBV阳性组与HBV阴性组肝损害病例ALT水平比较
表2 HBV阳性组与HBV阴性组肝损患者肌酐、尿微量白蛋白比较
肝脏作为人体重要器官,能够对外来毒性物质进行代谢和排泄,然而抗结核治疗引起的药物性肝损害给当前结核病的治疗带来的巨大困扰,药物性肝损一旦发生,抗结核治疗也会受到影响,因而如何有效地解决药物性肝损是实现抗结核治疗所面临的重要课题[4]。肺结核患者抗结核治疗期间发生药物性肾损害需要予以停药处理,总而言之,临床治疗肺结核时除认真选择适合患者个体差异的抗结核药物及适当的药物剂量外,还需要严密关注患者的肝、肾损害情况,及时调整药物剂量改善症状,恢复患者的肝、肾功能,促进临床治疗效果。
[1]刘金玲,姜丽萍,李伟,等.53例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及处理[J].当代医学,2012,18(2):75-76.
[2]黄轩.164例初治肺结核患者服药后不良反应观察[J].中国现代医生,2010,48(17):152-153.
[3]刘建军.肺结核合并丙肝抗体阳性患者肝功能的检测[J].中国当代医药,2010,17(10):99-100.
[4]张国梅,吴桂兰,于焕涛.肺结核治疗中应注意的问题[J].中国医药指南,2010,8(25):257-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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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8194(2015)16-01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