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蓉蓉
摘要:工程投资是项目投资人最关注的要素之一,项目立项、图纸设计、施工招标、开工建设是工程造价控制的主要四个阶段,根据不同阶段的特点分别提出科学编制投资估算、造价人员参与图纸设计、实事求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标底及施工过程全面控制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方法,最终达到控制项目总投资的目的。
关键词: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控制
一、前言
工程造价问题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的始终,是项目投资人的主要考虑因素之一。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通常是指建设方从项目实施前期、设计、施工等各个阶段,通过各种措施控制工程造价,使最终项目决算额控制在核定的初步设计概算限额内。也就是,设计方案的选择必须依照投资估算价来选取,装修标准依照初步设计概算限价的要求进行,招标控制价必须依照初步设计概算造价的要求进行,使这些造价环环相扣,最终实现建设项目的总造价控制。
二、项目立项阶段造价的有效控制
项目决策直接关系到项目工程造价及投资效果。据有关资料统计,在项目建设各阶段中,投资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最高,达到70%-90%。项目立项阶段的投资估算额是进行项目方案选择的重要依据之一,是主管部门项目立项批复的主要参考。
在实际做投资估算时,必须采用科学的投资估算方法,依据同地段、同行业、同标准的类似建设项目;行业部门、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行业协会等编制的投资估算指标以及价格指数等有关造价文件;其他类似工程的造价技术经济指标;工程所在地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市场价格;建筑、工艺及附属设备的市场价格和有关费用等,仔细分析施工方案、建设标准、建设位置,经过调整与换算,最终确定项目投资概算。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多考察其他类似项目,或委托具有经验的咨询公司咨询,以加强项目决策的深度,减少投资估算误差,只有打下一个好的基础,才能保证其他阶段的造价控制,实现投资控制目标,避免(三超)现象的发生。
三、项目设计阶段造价的有效控制
据有关部门统计,初步设计对投资的影响约为20%,技术设计阶段对投资的影响约为40%,施工图设计阶段对投资的影响约为25%,从上文可以看出,控制造价的关键阶段是设计阶段。建设方要从设计一开始就要求设计师考虑工程造价,请概算部门造价管理人员共同参与过程设计,将控制投资的目标贯穿于设计工作中,选择合适的建设方案及装修标准,既要满足使用,又不能产生浪费。项
目立项批复确定后,投资限额也同时确定,建设方可以采用限额设计的方法,要求设计师只能在给定的限额内进行设计,充分发挥建筑师的创造力,选择最经济的建筑方式,以实现设计目标。如:广州市某中学易地扩建,总建筑面积86000平方米,总投资限额为18900万元,除去征地、三通一平、校内道路绿化、教学仪器、交通通讯工具、运动设旌等。分到建筑工程上每平米造价不足800元(包括建筑结构、水电、装饰、通风空调),这个限额显然是不够的。因此,要单纯按照限额设计,有可能会造成功能的某些功能得不到实现。此外,建设方还应该从长远考虑选取设计方案,处理好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之间的关系,兼顾项目近期与远期的要求。
在项目设计阶段,主要造价成果是初步设计概算,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没有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其概算,建设工程就不能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由此可见設计概算非常重要。
四、项目招标投标阶段造价的有效控制
自从实行建设项目招投标后,目前基本形成了由市场定价的价格机制,使工程价格更趋于合理。在招投标阶段,施工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的存在,是避免承包商串标、抬价的有效办法,是发包人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方法。
招标控制价或标底要聘请专业造价咨询公司编制,同时应注意标底的保密,严禁泄露。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的编制主要依据施工图纸,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预算定额、材料价格信息及有关其他规定。
编制招标文件时,用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及建筑工料机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考虑签订合同的类型,从发包方角度考虑,尽量减少发包人的合同风险。
五、建设项目施工阶段造价的有效控制
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主要内容有:变更洽商的签认、暂估价的调整、施工索赔、工程预付款及工程价款结算等。
1、变更洽商引起的造价控制
变更洽商控制的主要原则是尽量减少变更洽商,如果出现了必须变更的情况,当尽快组织落实。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变更工作影响工期的,承包人应提出调整工期的具体细节。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14天内,根据变更估价原则,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
2、暂估价引起的造价控制
暂估价材料、设备和专业工程,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要严格执行招标程序,用招标的方法选择优秀的承包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3、工程索赔引起的造价控制
在实际工程中,经常发生工期延误情形,而且引起延误的原因又比较复杂,处理起来较为困难。索赔事件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及时合理地处理,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
4、工程预付款支付的造价控制
通常认为工程预付款只是发包人付给承包人的备料款,属于借款性质,但这里存在一个容易忽略的规定,即“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解除合同的,尚未扣清的预付款余额应作为承包人的到期应付款”,所以工程预付款既要能满足承包人的备料需要,也要注意降低发包人承担的风险,从发包人角度出发,应尽可能在满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情形下,在合同谈判中,尽量减少工程预付款额度。
5、工程款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
工程款结算分为中间结算和竣工结算两部分,中间结算一般称为工程进度款。由于清单计价方法执行后,大部分工程采用单价合同模式,对于单价合同的条款,工程进度款控制的要点主要为工程计量和计价。计价方面,采用承包人投标单价,一般没有争议;计量方面尤其要注意每个计量周期工程量的复核,发承包双方认可的核对后的计量结果,应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但是每期的计量工作较为复杂繁琐,主要依靠承包人申报、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审核,所以监理的技术水平至关重要,发包人在监理招标时应充分考虑。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物价波动、政策风险、不可抗力等引起的工程造价的变化,一般按照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当受益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经承包人、监理、发包人及全过程跟踪审计确认后执行。
七、结束语
综上所述,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应体现以下三项原则: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实施主动控制,技术与经济相结合。只要把握好上述几个原则,严格控制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点,严格执行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程参建各方在工程造价方面给予足够的重视,工程造价便可以控制在合理及给定的范围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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