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刚奇
【摘要】城市规划与交通规划的内容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本文从城市规划和交通规划的关系反思入手,论证了城市规划和交通规划内容和手段上的结合方法,并在从化新城的规划中,从总体规划层面和详细规划层面阐述了城市规划和交通规划的结合。
【关键词】城市规划;交通规划;结合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交通问题日益严重,城市交通问题已是城市发展的重大阻碍,在新一轮的城市建设中,从规划源头合理安排交通设施,协调城市规划和交通规划,协调交通规划和土地利用,将是本轮城市规划的新思路。
一、城市规划与交通规划关系反思
1、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方法
城市规划学起源于建筑学,这也导致其许多方法也都源自建筑学,以直觉经验和主观判断为主。20世纪之后,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城市规划便成为一门独立的综合学科,然而目前城市规划中,其规划要素的确定仍以主观判断、定性分析为主,这虽与城市规划方法论的人本主义指导思想相关,但在城市建设理念与现实的反差,要求对城市规划有更高的理性逻辑,要求城市规划日益科学化和精细化。
交通规划则起源于高速公路网连续交通流规划,起源之初就侧重于交通调查的定量规划方法,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交通问题日益突出,交通规划开始走入城市与城市规划相结合,并与20世纪50年代产生了经典的“四阶段”模型法,其是以居民出行调查为基础,结合城市经济发展、用地规模等,定量分析城市的交通规律,然而交通需求毕竟是社会经济活动的衍生需求,而交通规划模型仅仅是数学逻辑,难以把握城市交通活动的本质,这就要求交通规划追本溯源,从城市规划的角度理解城市交通[1]。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的发展,尤其是城市规划中的交通规划,需要定量的理性分析来论证方案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同时交通规划作为城市规划的专项内容,交通规划则需要对城市的各个功能予以理解,不可过分强调交通功能,忽视与城市其他功能的协调结合。
2、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在城市规划体系中,形成了“总规-控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多层级规划落实机制,与之对应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是法定规划,虽然在《城乡规划法》规定:城市交通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总规同步审批与实施,但是由于法定规划中的交通规划内容多为城市规划师所编制,而城市规划师和交通规划师所关注的角度和重点有所不同,一方面城市规划师往往会片面追求城市的形态而忽视或弱化交通合理性与可行性,对交通网络及交通设施的规划和调整缺乏严谨的论证。另一方面,在规划中缺少对交通需求的定量分析,无法正确地衡量城市土地利用与交通之间的平衡关系,导致交通系统与土地利用之间无法达成协调统一[2]。
独立编制的交通规划虽严谨详实,但是由于其多为交通规划师所编制,一方面对城市功能布局等理解往往又不够深入,交通规划的内容与城市规划内容协调性不够。另一方面独立的交通规划都不属于法定规划范畴,从规划编制体系上难以与城市规划完成对接,交通规划往往只能被动适应城市规划,很多规划理念只能停留和重大方案只能停留在“纸上画画”的阶段,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难以落实。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和交通规划编制的不同步很有可能导致二者在实施层面的不协调,因此,二者在编制层面的互动显得尤为重要,是实现交通和土地利用协调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
二、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相互结合解析
1、规划内容的结合——交通规划与土地利用的关系
城市功能的实现主要通过城市交通联系城市不同性质土地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土地利用和交通的相互制约和相互影响上,这种关系构成了土地利用和城市交通之间环形的互动机制。从土地利用的角度出发,土地利用强度的增加会致使交通需求增加,进而影响交通设施的供给,导致土地的可达性产生变化,相应土地的价值会产生变化,然而当交通容量达到一定限度后,土地开发强度的增加,会导致交通需求增加,进而土地的可达性会降低,相应影响土地的价值。二者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反馈,是必不可分的,二者之间的协调发展是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最根本途径[3][4]。
2、规划手段的协调——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同步编制
根据《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各个层次的规划内容和深度有明确的界定,相对而言交通规划的编制体系在法规当中则不明确。为了城市规划与交通规划内容之间的协调,并确保交通规划的理念和方案能够予以落实,应分别从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建立二者之间的对应关系,将城市规划方案和交通规划方案相融合,以法定规划的形式确立融合后的规划方案。
三、互动的城市规划与交通规划——以从化新城为例
从化新城是广州市“123”城市功能布局,3个副中心之一从化副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从化新城按照“扩容提质”的发展模式,打造“世界温泉之都”,其对应的交通理念为构建“高效、活力、和谐、低碳”的人性化综合体交通体系。为落实规划理念,规划方案从总体规划层面的《从化市总体规划修编》和详细规划层面《从化新城控制性詳细规划》分别进行了城市规划和交通规划的互动衔接。
1、总体规划阶段的互动
总体规划确定的新城为以温泉健康疗养为核心,集市民服务、公建配套、生态居住等功能于一体,打造具有完整城市功能的复合型新城。
新城的整体交通发展策略为结合轨道交通站点建设TOD宜居社区,提倡公共交通+慢行的低碳交通模式,提出新城建成区公交500m覆盖率100%,300m覆盖率大于95%,新城内慢行交通的出行比例大于35%,提高公交和慢行的服务水平。
新城健康疗养的对交通的需求为静且安全,结合功能布局,将主要疗养片区规划于新城北侧,路网布局以尽端式道路为主,且建议进行交通宁静化设计。
新城的市民服务及公建配套功能则围绕从花湖布局,为体现高效低碳,规划围绕从花湖建设有轨电车[5]。
2、详细规划阶段的互动
详细规划阶段则落实总体规划提出的城市功能和交通发展策略,结合交通需求预测落实轨道交通具体线位和站点位置,并结合道路横断面预留有轨电车道路空间。
慢行交通方面则构建“各行其道、机非分离、无缝衔接”的连续慢行系统,并结合慢行道规划游憩步行道和步行街,提高新城内部交通出行品质,落实低碳宜居特色。
四、结语
城市总体规划与交通规划是密不可分的,但是现行的规划体系中,城市规划与交通规划的内容“两层皮”,衔接深度不够,促进交通与土地的良性互动,在城市化高速发展的今天显得尤为必要。因此,在进行规划设计时,必须从规划内容和规划手段两方面将城市规划和交通规划有机协调起来,彼此配合,才能实现城市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无论是城市规划师还是交通规划师都需要从各个层面去反思,转变思路更新观念,进一步加强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空间布局、土地利用的衔接,提升交通规划的地位,变被动为主动,变从属为平等,促使城市交通与城市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王迎, 刘祥, 赵瑞松.城市规划与交通规划协同教学研究[J].科教导刊2014(09)
[2]景国胜, 赵国锋.关于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编制互动机制的探讨[C].中国城市交通规划2011年年会论文集
[3]许炎, 王树盛, 杨晔.从被动走向互动———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发展趋势初探[J].江苏城市规划 2009(10)
[4]刘冰, 周玉斌.交通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共生机制研究[J].城市规划汇刊1995(05)
[5]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化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