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校建立学术委员会,加强学术管理,完善学术治理结构,改变过去单纯依靠政治领导和行政管理两条线治理学术的局面,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建立学术委员会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形势的要求,是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的要求,是尊重高等教育规律和高校办学规律的要求。学术委员会能够引领高校发展的正確方向,维护学术的正常秩序,激发学术的原动力,以及裁决学术矛盾。要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应当提高高校党政领导和教授的认识,建立完善的学术委员会工作机制,提高学术委员会的治理能力,营造有利于学术委员会工作的环境和氛围。
关键词:学术委员会;高校;学术治理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15)03-0004-06
收稿日期:2015-02-21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现代大学制度研究——历史与现实的反思”(BIA130082)。
作者简介:别敦荣(1963-),男,湖北洪湖人,教育学博士,博士生导师,高等教育质量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教授、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2014年1月29日,教育部公布了《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厅(委)据此要求各高校建立或完善学术委员会,健全教授治学机制,发挥学术委员会在高校治理中的作用。但是,很多高校仍然存在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敷衍应付等问题。归结起来,主要原因还在于对为什么要建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能够发挥什么作用,以及如何发挥学术委员会应有的作用等问题存在模糊认识。为此,我将主要针对上述几个问题谈几点个人浅见。
一、高校建设学术委员会的必要性
我的学科专业是高等教育学,有些干部和教师过去可能没有听说过这个学科专业。大家知道有研究物理的,有研究文学的,有研究艺术的,等等。这些学科专业的老师通过教学把研究的成果在学生中传播,让学生接受,一代又一代地传下去。这就是高等教育。那么,高等教育学又是研究什么的呢?简单地说,就是研究高等教育怎么办、高校怎么办学、教师怎么教学、学生怎么学习的学问。高校管理一直是高等教育学的主要研究领域,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开始研究高校学术管理。当时,在很多人看来学术管理不需要研究,没有研究价值。但我认为,学术管理有学问,这不仅仅是高校领导的事。只是在当时并未引起重视,更没有要建立学术委员会。当时之所以没有引起重视,最重要的原因是条件还不成熟,而现在条件成熟了,应该重视了。
过去,高校里教授、副教授不多。改革开放初期,一所高校有一两个教授就很不简单了,一般只有一些较高水平的大学才有较多的教授。20世纪80年代,高校教师和学生人数都很少,一般只有1000左右的学生,2000~3000人的高校就是大规模的了。学科专业的设置也十分简单,少的开设三、五个系,多的开设七、八个系,即使在一些综合大学,出现十多个系的都很少见。此外,由于没有健全的学位制度,我国从1949年到1981年都没有授过学位,仅有的研究生课程班也只在某几个年份在少数几所大学面向部分大学的青年教师和助教开办,没有开展过完整的学位研究生教育。所以,以前高校教师拥有硕士学位的都很少,更不用说博士了,往往是本科毕业教本科,专科毕业教专科。整个高校的学术水平都比较低,学术活动也很简单,学问不受重视,学术在学校没有地位。另外,还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高等教育研究不仅忌讳谈学术,而且对学术管理的规律少有涉及[1]。所以,学术管理主要由党政部门来负责。
1978年教育部发布《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首次提出了建立学术委员会的要求,规定学术委员会在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参与学术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工作等。文件发布后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响。直到1998年《高等教育法》颁布,要求建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学科专业建设的审议工作,在教学科研中发挥评议作用。这说明了学术管理制度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成为了国家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2]。但即使是这样,学术委员会的地位仍然没有在高校确立起来。
现在,高校的办学水平提高了,学术水平提高了,学术的地位也随之提高了,因此需要开始重视学术管理问题了。过去教师只是教书、上课,现在则不一样,不仅需要教授课本知识,还需要多做研究、探讨学问。与此同时,学校对教师做学问也有了更高要求,社会也更加重视教师的学术水平。学术的地位提高了,高校开始像高校了。这就是现在要重视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的原因之一。
另外,现在高校变得越来越复杂了,不仅办学层次丰富了,而且学科门类多样化了。据统计,本科高校校均开办专业数达到50多个,校均院系数超过20个,校均办学规模达到约15000人。组织和办学的复杂化是我国高校近10余年最显著的变化,组织变革越来越重视学术的价值,越来越尊重教师的权利[3]。这就需要通过组织创新来弥补管理机制的不足,主要是学术管理机制的缺失。长期以来,高校主要采用党政两条线的管理,从政治学的角度看,党的领导属于政治的范畴,校长和行政部门的管理,则属于行政的范畴;从党政职务任职者的角度看,党政领导中有一部分是教授学者,更多的则不是;从观念上看,有的党政领导比较重视专业权力,认为它应当参与到管理中来,有的虽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但在大环境和小氛围的影响下,他们的观念也在慢慢改变。
在国外,凡是高水平的高校,行政力量和学术力量一定是相互匹配的。我国高校还有党的领导,所以,我国高校存在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和专业权力三种力量。三种力量在我国高校都是不可或缺的,哪一种力量薄弱了,高校都无法办好。在新中国建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虽然我国有高校,但都不像真正的高等学府,无法履行高校应有的职能。现在开始重视学术、重视学术委员会,就是要让我国高校成为真正的高等学府。统计数据表明,2013年我国高等教育在学总人数已经达到3460万人,是世界上高等教育规模最大的国家[4]。印度的高等教育规模排第二位,达到2800万人,美国排第三位,近2100万人,其他国家都在1000万人以下,超过300万人的只有11个国家[5]。可以想象,如果我国高等教育质量、高校办学水平稍有提高,我国高等教育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的增值都是不可估量的,而这些增值所带来的社会效益也将是极其重大的。尽管我国高等教育在学人口较美国多了1000多万,但就总体高等教育水平而言,我国还是比较低的,竞争力也相距甚远。如何提高高校办学水平、让我国高校在学术上更有竞争力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因此,加强学术管理,建立学术委员会制度,建立完善的学术治理结构,改变过去单纯依靠政治领导和行政管理两条线治理学术的局面,成为了我国高校管理改革的主要方向。教育部重视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重视治理结构建立,重视高校章程和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就是,我国高校到了需要重视这些問题且能够重视的时候了。我国高校只有重视学术、重视学术治理才能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才能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从而增强我国高等教育竞争力,增强我国社会发展的后劲。这是讨论学术委员会制度问题的大形势、大背景。当然,从另一个角度看,重视学术,重视学术管理,重视学术委员会制度,也是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高校办学规律的要求,促进高校理想和使命的实现[2]。
教育部要求高校提高办学水平,争创一流。这不仅是对一部分高水平大学的要求,而且是对各级各类高校的要求,当然也包括嘉应学院在内。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经验和我国高等教育百年史都证明:高校应当给予学术应有的地位,应当建立学术治理机制。学术委员会制度就是这样一种机制。
概而言之,高校建立学术委员会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形势的要求;第二,是我国高校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的要求;第三,是尊重高等教育规律和高校办学规律的要求。
二、高校学术委员会的作用
从1978年开始,在教育部政策文件的要求下,不少高校确实建立了学术委员会,但实际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往往由校长或党委书记兼任,或由退休的党政领导充任,组成人员大多是党政部门领导和院系领导,没有担任党政职务的教授非常少。学术委员会的运行以执行党委和行政的决定为主,甚至成为行政的附庸。因此,学术委员会成为仅具象征意义、徒具形式的组织。这也是今年教育部在出台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中更加详尽地对学术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及相关工作的组织程序等做出具体规定的原因所在。
我国高校要建立的学术委员会制度在国际上可能与美国是最接近的。世界上其他国家高校大多模仿高等教育比较发达、办学水平比较高的美国和欧洲的模式。欧洲高校传统深厚,是现代高等教育的起源之地。虽然我国古代也有高校,比如书院,但后来没落了,西式学堂创办起来了。尽管我国现代高校并非学者共同体,但大多采用西方大学模式[6]。西方大学模式最初出现在欧洲,是一种教授们自治的组织,即几个老师或几个有学问的人聚集起来共同教授、培养学生。由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社会统治部门、管理组织和教会等不能任意干涉大学办学,大学的运行是自治的。也就是说,欧洲大学是一个自治体,即有学问的人自己管理的组织。这个组织的特点是内部的事情由自己决定,如学位和招生标准、学科设置、学术评价标准、教师职务评审标准与待遇分配等事项,均由自己决定,不需要其他社会组织干涉。这样就形成了欧洲高等教育管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和传统——大学自治,这种传统一直延续至今。在欧洲的大学里,教授会或者学术委员会的权威性很大。比如,在德国大学,校长长期只是一个荣誉性职位,包括行政事务在内的学校事务主要由学部或学院院长一起协商决定,而学院的事务则是由一个学术权威即讲座教授全权处理,这种制度就是讲座制。虽然那时的讲座制与我们今天的讲座教授含义大不一样,但是由有学问的人来共同治理大学的欧洲模式却一直延续到现在,并且非常有效。不过,欧洲模式在我国高校很难得到推广,至少现在不具有实施的环境和条件。
我国高校与美国高校的基本运行方式比较接近。1636年哈佛大学建校时,仅有9名学生和2名教师,而这两个教师实质上是社会上没有工作而到学校来临时任教的,一旦有更好的工作他们就会离开学校。因此,他们对大学没有归属感,对学校的事务也没有发言权。美国高校长期是在董事会领导、校长管理下运行的。直到19世纪后期,美国高校的学术力量逐渐增强,高校教授的学术水平不断提高,教师不仅需要教学,还需要进行学术研究和社会服务;高校的活动不再局限于校园以内,教授可以到世界各地进行讲学、研究等活动,教授的影响远远不是高校的课堂所能容纳的。这样一来,高校管理人员与教授的矛盾冲突就在所难免,教授外出讲学或参与其他学术活动过多可能令人觉得心不在焉、不务正业,教授的学术观点与主要管理人员、董事会的主张不一致可能令人感到不快。这种时候,作为弱势群体的教授常常面临学校粗暴、武断地对待,有的甚至被开除。如此一来,教授与董事会、校长为首的管理人员之间的矛盾,管理和学术的矛盾明显增多。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教授开始组织全国教授会,要求高校成立教授会或学术委员会,实行终身教授制,保障学术自由权利。他们认为,高校不仅需要董事会治校、行政治校,还需要教授治校。与此同时,由于高校提高办学水平的需要,相互间的竞争也增强了,尤其表现在教师流动方面。当时美国出现了一个很典型的现象——明星教授制度,即高校之间争相聘用高水平教授,教授可以向学校提要求,如果学校不予满足,教授就另谋他就,像明星流动一般[7]。为了保障学校的办学水平,提高办学质量,高校管理者开始想方设法留住明星教授,让教授们组成教授会或学术委员会参与到学校管理中来,尽量满足教授们的需要,按照教授们的要求办学。这一机制的建立和实施颇有成效,教授们不仅感到受到了尊重,而且增强了对学校的归属感,主动参与到学校管理中去。至此,美国高校完成了第一次管理转型,形成了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治校和教授治校体系,以校长为首的行政体系和教授会领导的学术体系相互交融、共同治理学校事务。这次管理转型奠定美国高校向高水平发展的重要基础,此后美国高校走上了正规,办学水平不断提高。
与美国相比,我国高校党委领导、校长负责的党政管理体系有点类似于美国高校董事会领导、校长负责的体系。在20世纪之前的200多年里,美国高校由于学术水平不高,办学事务简单,学术的地位不高、不受尊重。但随着学术水平的提高和办学运行的复杂化,高校要向更高水平发展的时候,学术的地位就需要得到更多的重视,管理模式必须开始转型。可以说,我国高校正处于与美国高校100年前相类似的背景之下,高校的管理模式迫切需要转型,需要贯彻教授治学理念,建立学术委员会,保障教授参与学校管理。此外,在二级学院也要设立学术委员会或学术分委员会(有的也叫教授会)。这种组织体系的建立,目的就是为了改善学校管理,保障学校发展的正确方向,奠定提高办学水平、争创一流的组织基础。
应该看到,我国要按照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建立学术委员会、真正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实际上还面临一些困难。学术委员们所拥有的专业权力要在党政两大体系强大的权力夹缝之间生存。虽然基础、条件以及时机都基本具备了,但要在党政领导体系十分发达且长期有效运转的现实背景下,培育學术委员会发挥作用的新机制还是非常不易的,况且学术委员会机制的建立与发挥作用还需要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来推动和保障。另外,从逻辑上讲,还有一个实际的矛盾,即校长与教授之间的矛盾。20世纪50年代初,艾森豪威尔担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校长后,邀请该校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拉比教授作演讲,在开场白中说到:“在众多雇员里,你能够获得那么重要的奖项,学校以此为荣。”拉比当场答道:“尊敬的校长,我是这个学校的教授,你才是学校的雇员”[8]。这一方面反映了美国大学中学术的地位,另一方面也揭示了校长和教授之间身份上的矛盾。因此,我国高校在培育独立于政治力量和行政力量之外的新生力量时,不能将它看成是一种对立的力量,而应使之成为共同治理结构的重要部分。比如,过去处理学术问题过于简单,现在可以通过学术委员会来规范,使之更合理、更符合学术的要求,让学校运行步入正确的轨道。
归结起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大致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引领高校发展的正确方向。党委的作用是保证高校接受党的领导,遵循党的路线方针和要求办学,这是党委的根本使命;行政力量是为了保证行政效率、资源利用合理化以及相关政策、法律能够得以贯彻落实;而学术委员会所代表的学术力量则是要保障学术的正确方向和办学的高质量。高校的学科专业、重点发展领域、主要发展战略、发展愿景、整个学术体系建构以及学术标准的制定等,都需要由专业的学术委员来决定。每一门学科专业都是特殊的,都有自己的规律,各学科专业领域之间的相互关系如果按照党的组织原则来处理,下级服从上级,学科专业特色就很难建立和保持,学科专业自身的发展规律也很难被遵循和坚守。当每一个学科专业的发展都不遵循规律时,学科专业的办学是不可能达到高水平的,高校也不可能成为真正的高等学府。因此,高校有必要建立学术委员会,按照学术自身的要求,按照各个学科专业的发展规律来科学考虑学科专业发展,引领学术正确的发展方向。
第二,保障高校在学术轨道上办学,维护学术的正常秩序。高校的办学秩序、教学秩序、科研秩序以及各种学术活动的开展、教学研究机构的运转,都要在学术委员会的领导或指导下进行。复杂的现代高校办学不能没有行政,但更不可或缺的是学术以及学术正常发展的秩序。建立学术委员会,有助于我国高校转变单纯地依据政治价值和行政价值看待学术的传统,改变单纯地依靠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处理学术和非学术事务的方式,使高校回归尊重学术价值的正道,保障学者在学术事务上的话语权,使高校学术能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第三,激发学术的原动力。在现代高校,学术发展的动力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源于政治的,有源于行政的,有源于经济的,还有可能是混合来源的。无论如何,学术发展不能没有源于学术本身的动力,学术发展的原动力不仅是外在的,更在于内在的,在于学术本身。学术评价已经成为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趋势,政治的、行政的和经济的标准长期影响我国高校,学术的标准却处于弱势状态,严重地影响了高校学术的发展。建立学术委员会,有助于高校采用学术标准对学术成果进行判断、评定,对学术发展状况进行诊断,同时对学术成果进行正当的鼓励和奖励,从而激发学术发展的原动力。
第四,裁决学术矛盾。学术问题有歧义,也有纠纷、有矛盾,学术领域的纠纷跟其他领域的一样多,甚至更加复杂,一般很难做出裁决。虽然处于同一个学术领域中,但方向不同也很难真正认识问题之所在,因此,单纯地依靠党委和行政的力量只能将纠纷和矛盾压制下去,不能使之得到化解。长此以往,高校将由错综复杂的学术纠纷和矛盾演变出各种人事纠纷、关系冲突,校园人际环境和氛围将受到严重破坏。建立学术委员会,有助于运用同行评议的杠杆,协调学术纠纷与矛盾,使各种学术问题在学术的平台上得到化解。
三、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的策略
目前,国家政策法规、高校章程以及学术委员会章程等很多文件都是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的基本依据,但要真正落实文件要求和精神,使学术委员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却并非易事。学术委员会制度提出来有30多年历史了,我国至今尚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发挥作用的程序。从《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到《高等教育法》,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到《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这些政策法律法规都对学术委员会有所规定。这些文件的规定虽然都是针对学术委员会的,但要求和精神却各有不同,甚至可以说大不相同。最新发布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对学术委员会的规定是最全面、最具体、最规范的,虽然其中的很多规定都超出了法律,也超出了一些比它效力更高的政策文件,但并不能因此否定它的效力。例如,按照《高等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学术委员会主要发挥审议和评定两大作用,而按照《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学术委员会则是校内最高学术机构,拥有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正确处理这些法律政策文件精神的差异,需要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精神,在时代背景下贯彻落实富有时代感的新政策。也就是说,学术委员会不能只是发挥审议和评定作用,还应当担负决策和咨询职能。
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高校办学水平的提高,都离不开学术委员会。越早重视并健全和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创造学术委员会发挥作用的条件,使学术委员会尽早正常运行起来,越有助于高校办学走上正轨,进入发展的快车道,早日实现办出水平、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的发展目标。可以预期,越早实行学术委员会制度,学校的发展就会越好,一旦落后,学校的工作就会陷入被动。从这个意义上讲,嘉应学院不是应付性地做官样文章,而是积极主动地探索建立学术委员会制度,是尊重高等教育规律办学的反映,是值得推广的。
落实学术委员会制度,发挥其作用,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第一,提高认识。首先是高校党政领导要提高认识。高校的学术事务管理,一贯是由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包办的,建立学术委員会以后,不仅应当咨询学术委员会的意见,与学术委员会成员商讨,而且还可能需要共同来决定。这就要求党政领导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思维方式,不能还是按照传统的思维方式处理学术事务,要保证学术委员会有职有权,能办事,有权威。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进入学术委员会的教授也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对学校的学术事务要有一种责任感,积极参与到学术事务管理中去。
第二,建立完善的学术委员会工作机制。学术委员会制度要发挥作用必须有相应的机制,以往各高校建立的学术委员会之所以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原因多种多样,但缺少必要的工作机制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从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委员的遴选方式到议事规则、决议落实与督办追责,都需要有严格的程序性规定。
第三,提高学术委员会的治理能力。学术委员会的治理能力关系到它能否真正发挥作用。提高治理能力,一方面要提高学术委员会集体的治理能力。学术委员会讨论问题的形式和决策程序都是有明文规定的,但如果学术委员会治理水平不高,有可能出现议而不决、变相平均主义、强势委员掌控话语权以及因委员不热心而开不成会等问题。学术委员会内部存在意见分歧是正常现象,正因为如此,就需要研讨,尤其是运用科学范式进行建设性的自由研讨,形成共识。过去,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往往由担任党政职务的领导兼任,由于他们拥有党政权力,他们的动议往往比较容易取得共识,学术委员会比较容易做出决策(决定)。在按照新要求建立的学术委员会,学校党政领导不再兼任主任委员,它就变成了一种协商机制,要以民主协商和研讨的方式达成共识,做出决策(决定)。这时,就需要提高学术委员会的协商决策能力,以保证学术治理能够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提高学术委员会委员个人的治理能力。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当能够秉持科学范式和学术良知负责任地参与学术事务治理。
第四,营造有利于学术委员会工作的环境和氛围。作为学术治理机构,学术委员会拥有学术事务的发言权、表决权和决策权。学校要给予学术委员会充分的自主权,使它能够独立地、负责任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积极主动地参与学术治理,为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贡献专业智慧。学术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学术委员会委员发表的看法,虽然不一定全部都采纳,学校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应予以充分的尊重,对学术委员会的决议要高度重视,并予以接纳和贯彻落实。惟有在这样一种学术环境和氛围中,学术委员会才可能越来越有朝气,才能发挥积极的作用。
(本文是作者在2014年10月8日应邀为嘉应学院所做专题学术报告的基础上整理修改而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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