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伟
【摘要】 是否延长退休年龄,已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论。争论的主体站在不同的角度,来阐述自己的主张,赞成者有之,而反对者更众。本文试图以经济学原理为指导,对大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是否延长退休年龄作出深入浅出的分析。相关分析或许缺乏重要理论支撑,其结论亦非主流认可。目的在于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重视,最终做出符合广大民众利益的精准决策。
【关键词】 延长退休年龄 社保 就业
实现中国梦的核心是提高国民的幸福指数。这显然不是官方的一句“你幸福了吗?”就能概括得了的。虽然幸福与否与财富的多寡并没有本质的、必然的联系,但缺乏物质财富作为支撑的所谓“幸福”,只是“乌托邦”式的精神乐园。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公款奢华、近似疯狂的消费与黎民百姓节俭、乃至吝啬的消费观,形成了强烈的反差。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劳动是痛苦的,闲暇才是享受的。荀子曰:“人之初,性本恶。”人的懒性决定了人类对劳动的厌恶,劳动仅是为了生存。
当“延长退休年龄”的讨论席卷神州大地时,无异于在底层民众中投放了一枚重磅炸弹,瞬间非议四起,几乎口诛笔伐,群起而攻之。公众不是学者,更不是经济学家,他们认为,一旦从法律上确定“延长退休年龄”,就意味着他们将会延长劳动时间,多缴社保,晚拿退休金,减少闲暇享受的时间。届时,垂之老矣,如何能饱览华夏大地的大好河山,又何言幸福感增强,实现中国梦。
那么,官方为何提出“延长退休年龄”的提议呢?其宗旨无外乎是弥补未来社保基金的缺口,应对老龄化社会到来的诸多矛盾等等,冠冕堂皇的理由是与国际惯例接轨。从静态上考察,我们可以通过规范分析来逐一驳之。
一、关于退休年龄
官方认为,发达国家的退休年龄普遍在60岁以上,最低的法国为62岁,美国则达66岁。这就能说明中国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是短于发达国家吗?事实上:中国的法定休假时间在全球排在倒数,仅11天;带薪休年假制度几乎成为一纸空文;中国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大大高于发达国家。
我们可以从宏观上用简单平均数进行概算:
一是发达国家的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6小时,在其他因素不变的前提下,年工作时长为:52(周)×5(天)×6(小时)=1560(小时)。
二是中国的法定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在其他因素不变的前提下,年工作时长为:52(周)×5(天)×8(小时)=2080(小时)。
两者的差额数为:2080-1560=520(小时)。
三是中国比发达国家每年多工作的时间为:520小时/6小时=86.7(天)。
四是按平均年龄20岁就业,依据规划的退休制度,男60岁,女55(50)岁测算,其实际工作时长比发达国家要多,具体分析如下。
男:40年(60-20)×86.7(天)=3466.7天
折算为年:3466.7/250天=13.87年
说明:一年365天扣除52周×2的假日,扣除11天的法定节日,实际劳动日数为250天。即使60岁退休,加上多干的13.87年,实际上是73.87岁(60+13.87)。这个数字已经超出了我国公民的平均寿命73.5岁。
女:35年(55-20)×86.7(天)=3034.5天
折算为年:3045.5/250天=12.14年
这个数字亦接近我国公民的平均寿命了。
这就意味着,我国公民几乎一生都在劳动,何来闲暇,又何來幸福感?又如何实现中国梦?
如果考虑到发达国家公民落实到位的每年带薪休假制度,法定节假日较多等因素;同时,考虑到我国的基层一线生产员工加班加点,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每天工作12小时左右,每周工作6~6.5天的实际情况(月休2~4天),其差距将会进一步拉大。在我国国人的健康年龄平均为62.5岁。长期的超负荷劳累,使其在延长期的工作将大部分时间都会处在亚健康状态。这种做法除了降低劳动生产率,无谓多消耗社会资源(增加公共交通的压力和风险、医疗资源增加、凸显瓶颈等),延缓新生代就业外,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作用。
二、弥补社保基金的缺口
靠“以新养老”的模式,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在人口日趋老龄化的社会,注定会使社保基金产生巨大缺口,据央行研究团队发布的《重塑国家资产负债能力》测算,2010年中国养老金的缺口达到16.48万亿,在目前养老制度不变的情况下,往后的缺口将逐年放大。假设GDP年增长率为6%,到2033年时,养老金缺口将达到68.2万亿,占当年GDP的38.7%。但缺口的存在,不应转嫁给公众来承担,现有领取退休金的老年人口在其就业期间实际上就以多种利税的形式把社保基金上缴给国家财政了。当下,政府应当履行发放养老金的义务,而不是仅靠新人缴纳社保基金来支付这笔款项。所以,这一缺口理应由政府来弥补。
我国公民已承担了全球次高额的税赋,财政收入已达11.7万亿之巨,且逐年还在递增。同时,CPI同比仍呈上升之势,居民的购买力实际在逐年下降。虽然宏观上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同比在增长,且超过了CPI的涨幅。但实际上由于分配制度的不合理,致使收入分配结构严重失衡,扭曲了实际收入格局,以致公众的可支配收入“被增长”。而财政供养的庞大群体和垄断行业的高福利、高收入,拉平了中低收入者的实际所得,改革开放所获得的巨大成就极少惠及到平民百姓头上。所以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在GDP中的比重应与国际惯例接轨,再分配也要体现梯度原则,倾斜力度应逐步加大。而政府要做的是“雪中送炭”,不是“锦上添花”。
靠延长退休年龄的方式来弥补未来社保基金的缺口,无异于杀鸡取卵。通俗地说,就是让劳动者延长劳动时间,缩短领取养老金的时间。有统计数据显示,每延迟一年退休,我国养老统筹基金可增长40亿,减支160亿,仅能减缓基金缺口约200亿,十年也只有2000亿。
因此,社保基金的缺口,不能以牺牲公众的天伦之乐和颐养天年为代价。如果必须与国际惯例接轨,就要与高福利政策一并进行。我国现行的公务员薪酬等政策,实际上是相对或间接的高薪养廉,那么就应该效仿我国香港地区,其特首宴请客人是私人买单。西方国家的部长们骑自行车上班,将每年节省下来的“三公”经费(据说有9000亿之巨,远比延长退休年龄一年的200亿要多,是其45倍)充实社保基金。这些做法是弥补缺口的最佳选择。剩余部分,应由大型国企的红利划拨来弥补。
但实际上,2012年央企利税仅代转20亿。2013年国有股减持收入补充社保方面仅安排了11.34亿的预算,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保等专属民生支出”部分也只有65亿,而总收入预算高达1083.11亿,社保方面的预算仅占7%。
政府完全有理由让国人能普遍感受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越性。国企的红利和股份的减持收入理应是全体国民共享,而不是哪个企业或个人的一亩三分地。普惠民生,才能真正体现出效率和公平的和谐统一。
三、关于就业
实行延长退休年龄,真能缓解未来劳动力短缺的压力吗?
1、人口老龄化是与生育少子化相伴而行的。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毋庸置疑,历史已经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的人口压力。现实是我国60周岁以上的人口已达1.79亿,65岁以上的人口达1.2亿。
据中国社科院专家测算,目前中国城镇单位就业人数超过1.1亿人,而每年的退休人员约300万人左右,占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3%。但我国每年新增的就业岗位只有1000万左右(近几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的目标是900万左右)。如果提高退休年龄,那么这些即将退休的人员就会占去就业机会的30%,中国社会就业就会出现祖孙同争一个就业岗位,老年人耕耘年轻人收获的现象。这显然有悖于社会的公序良俗,与优秀的传统文化背道而驰。
2、经济的高速发展,逐步使经济增长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革。传统的高人力资源、高资本投入的模式已被社会日新月异的科技进步所替代。其显著的特点就是生产效率得到迅速提高,资本替代劳动将成为一种必然趋势。现实对劳动力的需求会随着科技进步而逐步递减。劳动力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将会越来越低。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就业的形式依然严峻,我们不能被目前的就业结构性矛盾所欺骗。
3、大量失业者与岗位空缺同时并存,是人力资源市场当前面临的窘境。这主要表现在:一是高房价、高物价、巨额医疗费等使得劳动者的生活成本显著提高,他们对薪酬的期望值甚高;二是厂商面临着残酷的市场竞争、不堪忍受的高额税赋,又不能随意提薪,致使供求双方的薪酬标准相去甚远;三是技术进步使得传统的劳动力无法胜任技术含量较高的工种;四是“根”文化的进一步延伸,使得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不愿背井离乡;五是现行的户籍制度制约了外出闯天下者的行踪;六是国家的“三农惠民”政策收到一定效果。
4、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仅2013年就有近700万毕业生角逐约900万的就业岗位,加上社会各类需就业人员,将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僧多粥少是不争的事实。目前,我国已从精英教育转变为平民教育,而社会发展的变型却没有得到根本的变革,致使现今大学生在就业时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投入与产出之间反差太大,导致失业者逐年增加。因此,劳动力在中短期内不会出现用工荒的现象,也不需要靠延长退休年龄来弥补。
四、思考的对策与措施
如果必须采取延长退休年龄的办法来弥补社保基金的缺口和劳动力的不足,本文认为只能作为一种权宜之计。而当务之急要解决的是养老保险的“双轨制”或“多轨制”并轨的问题。在具体操作上,顺乎民意,宜分门别类,切忌一刀切。
一是公务员的退休年龄,必须用法律的形势固定下来,即男性60岁,女性55岁,可提前,不能推迟。
二是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含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非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一律遵照公务员执行。在岗的尖端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双向选择,退休年龄适度延长五年。上述两大群体,无论是“双轨制”、“多轨制”,还是并轨,都不容有任何更改。因为他们仅是社会财富的间接创造者,延长退休年龄,并不能增加社会财富的有效供给,同时也不利于人才的吐故纳新,阻碍富有朝气、锐意进取的年轻人成长。
三是大型垄断型国企(含国有及国有控股的银行、保险等金融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员一律参照公务员的退休年龄执行。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的蓝领,则可根据职工本人意愿,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时,自己决定是否继续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聘,聘期不能超过五年,但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退休。
四是其他企业(含民营、三资等)的各类人员,则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和本人的实际需要,本着自愿、互惠的原则,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双向选择,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不受自然年龄的制约,但必须逐年足额缴纳社保等各项基金。
五是养老金并轨。2013年两会期间,人民网曾经就社会保障问题做过一次调查,在59万参与调查的网民中,有98%的人同意取消双轨制。
据来自中国社科院《社会保障绿皮书: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12)》的數据显示,不同群体在不同的制度安排下,其养老金待遇差别较大,75.4%的职工养老金不高于2000元,92.3%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却都高于4000元,最低者只能拿到200元保障金,最高者却能拿到10000元,两者相差50倍。
子曰:“不患寡而患不均”。公共政策理应一视同仁,否则,有失公允。缴费的少拿钱,不缴费的多拿钱,而且还是拿的缴费人的钱(纳税人),公理何在,不结束多轨制或双轨制,实行并轨制,就难以体现公平与正义。
从目前的体制来看,养老金的发放形式呈现多种模式并存的格局。公务员、事业单位、央企和一般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形式迥异,且差距较大。不缴纳社保基金的公务员及参公执行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拿的养老金比缴纳社保基金的普通企业退休人员拿的养老金要多出很多,且差距越拉越大,导致群众的心理落差也越来越大。未来养老金存在的缺口,不能仅靠一般企业及职工来弥补,公有制条件下,不仅是所有制形式的共有,而且还应有公平、公正的含义在内。目前公务员的退休金是一般企业的三到四倍,其退休金来源仍然是靠财政拨付,纳税人到底要为这些“公仆”们负担到何时?
因此,多轨并行的退休金制度应立即终止,取而代之的是并轨,即建立全国统一的退休金保障制度。地区间的发散标准允许有差异,地区内的发放档次可适度拉开,但不能有创业、职业的分类差异存在。并轨后,社保基金发放标准至少在形式上可以体现二次分配的总体公平。这样可以加大社保基金的总盘子,增加供血来源,而不是靠延长退休年龄来弥补社保基金巨大的缺口。
(责任编辑:张琼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