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煦峰 刘青
摘要:自从2006年财政部公布新《企业会计准则》,2007年初正式施行,已历时数年。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体系渐趋同步,对国内的会计工作的影响日渐深入。此准则涉及范围较为广泛,规定的条款较为细致,其中第4号固定资产和第8号资产减值是其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对我国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因此文章先对新颁布的准则予以概括的论述,再以资产减值中对企业利润影响较大的方面——固定资产减值,进入研究。
关键词: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固定资产;资产组;可回收金额
一、现行准则下固定资产减值的变化与分析
(一)认定标准的变化与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底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在这里并没有对其认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导致了企业在施行时由于标准的不明确,造成不易操作的情况,易出现错误。直至2006年新准则出世,对其减值划分了三种标准:永久性标准,经济性标准,可能性标准。
(二)“可回收金额”计量标准的变化与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可回收金额由固定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确定。”其中固定资产销售净价存在一些问题,使用其并不是很妥当。其一:它本身是由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会受到许许多多的因素的干扰,并不能极好的体现其固定资产的价值,甚至在某些程度上会背离其的价值与意义。其二:一个企业保留某项固定资产,是根据多方面的因素,而不能仅仅依靠价值的评判,此规定大大缩小可取的方面,会导致固定资产中很多不能用货币来准确衡量的方面遭受忽视,大大的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其三:在获取固定资产销售净价的时候并不能包含未来的风险,导致其准确性并不能得到保证。
现行准则中规定:可回收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确定。”旧准则与新准则相对比,我觉得新准则的更合理。新准则中对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等都分别作了详细的指导,工作人员可以据此进行规范的操作,错误率大大下降,操作性显著增强,而旧准则中并没有详细的指导,而且“可回收金额”更为依靠估计,“估计”的不确定性很强,也使计量较为简单,但是会计计量是一个复杂的工作,不能简单处之。相与比较,在新准则下进行的会计计量较之旧准则更为谨慎。
(三)“减值”转回的变化与分析
旧准则中允许转回,但根据我国情形来看,这种方法出发点虽好,但实际操作上却为不法经营者提供了粉饰报表的途径,使会计信息的质量得不到保证,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现行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该准则对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限制,大大收缩了“资产减值转回”虚增利润的弹性,让不法经营者无捷径可走,使报表信息质量更加客观真实。
(四)“减值”会计处理上的变化与分析
旧准则中将各项资产的减值确认为当期费用,虽然此方法简单易行,但是有可能使折旧和减值两个概念模糊,不法经营者会用减值来掩盖资产的消耗,使利润发生变化,留下一定的调节空间,给企业发展带来一定的风险。而现行准则中减值时不能转回的,因此这种种的可能均可不再予以考虑。
(五)“資产组”的确立
现行准则第8号规定:“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应当由创造现金流入的相关资产组成。”旧准则中都是以单项资产作为依据,但是现实中并没有那么多的情况可以仅用单项资产就能得到确切的减值金额,因此资产组的确立,合情合理。在不能使用单项资产用以确认减值的情况下,就可以引用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来确认减值金额。这是现行准则中的一次很大的改革,使我们会计体系更为完善可靠。
二、现行准则下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核算及影响
(一)会计核算的变化
经过多年的会计实践发展,现行准则下固定资产减值的核算更加合理规范,实务操作更具指导性。这主要归功于减值迹象判断的条件更加明确,减值数额的计算更加准确可靠,克服了主观性和人为因素,是会计信息较为真实可靠。
(二)固定资产减值核算的准备
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的计提减值的时候,应该设置相关的固定资产减值前奏工作,进行一系列的核算。
(三)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固定资产减值是一个企业会计工作的重要部分,不可忽视,其直接影响企业利润的高低。主要是因为,旧的准则中并没有对其界定范围予以明确,而且也缺乏确定性的计算过程,在主观方面随意性非常大,这也就给企业大量的空间去抉择计提的标准和比例大小,这也给企业自身调整提供了便捷条件。不仅可以通过计提的大小将企业内部的风险予以掩盖,来保证利润的增加,此做法有益于保证企业的利润,让企业的经济运作更为稳定。但是有利也有弊,这种方法对会计信息来说,则存在了很多的虚假信息,导致信息不真实,不可靠,扭曲了信息使用者的行为也违背了初衷。因而现行准则中明确规定了各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固定资产减值产生的损失,只要确认了就不可以转回,这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个优点,它使企业避免了一系列的由于资产虚报、减值的少提而造成企业利润的虚增的情况的发生,使企业的信息更加谨慎化、精确化。只有在经济方面找到正确的发展方向和宽阔的发展道路,国家的发展才会欣欣向荣。
三、现行准则下固定资产减值的缺点
(一)资产减值损失不可转回是否合理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国际准则中是允许转回的,计入当期损益。而我国规定固定资产由于价值较大,流动性较差等原因,一旦固定资产发生减值则视为永久性减值,所以不能予以转回。但是资产的可回收价值是受外界因素决定的,可高可低,波动变化。因此只要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就不能进行转回的做法显然与资产的可回收价值的波动变化不相符,不利于市场经济,也不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虽然设立此项规定的初衷是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我国由于市场经济制度并不成熟,存在诸多弊端,而且关于资产减值的规定又过于简单粗糙,致使一些人铤而走险,钻规则漏洞,此项规则能给予一定的监督。但是这也可能使其走向另一个极端,就是企业利用公允价值、折现率、时间的分布等不确定因素,来减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少计提则会高估资产,同样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二)“资产组”的操作问题
“资产组”的概念对于我国来说是一个新概念,其实践操作则需要依靠会计人员的具体能力。确认资产组的时候要考虑企业内部管理的诸如生活经营活动等因素。观看资产组的定义,缺乏明确的标准,容易受到人为操纵。若想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则需要依靠会计人员的具体能力。其一,纵观我国企业的管理水平,则会发现尚不足支持资产组概念的运用,需要有与之契合的现金流量预算管理水平,但是我们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对其的预算并不熟练,普遍缺乏经验,这就导致了资产组的正确运用十分困难。其二,由于资产组的划分缺乏明确直观的规定,则会造成划分方法种类繁多,计提金额所依靠的标准不一致的情况,影响比较。在此情况下,任何人都难以对其进行科学的判断,存在一定的风险。其三,由于一些中小企业并不具备高级的会计人员,在辨认资产组时会遇见诸多困难,但是为了正确地运用会计的制度,就需要借助大量而且详细的解释,这样才能提高其可操作性和成功性,但是也会使中小企业不堪重负。
(三)资产的分配随意性较强
现行准则指明总资产在进行减值处理的时候要分摊到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但是其中的办公楼、电子数据等资产难以独立的确认现金流入,而且它的作用范围较大,难以将其价值完全归属于某一资产组。规定中要求需要进行合理一致的分摊,而且在准则中也有一些类似于国际会计准则方法中的方法,所以分摊的依据和方法将会直接影响着测试方法的选用,进而影响计提的减值金额,但是合理一致的概念过于简单,要想施行则需要作出具体的规定,而准则中并没有此项规定,所以人为操作又将大幅度影响着准确性和真实性,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可操作性,使准则施行难度加大。
(四)现行准则下固定资产减值的改进思路
目前公司治理结构并不完善健全,外部环境也不甚乐观。二者在没有科学合理的企业绩效考评和监督体系下,很难不形成一些粉饰报表的行为。因此,为了防止此现象的发生,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公司绩效考评和内外监督体系制度。绩效考评可以改变以往重视利润,而不重形成的观念,而内外监督则可以使不法分子无处遁行,克己守则。二者相辅相成,有助于从根本上缓解操纵利润的问题,并且也有益于将企业引向健康的道路。
(五)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个人能力
会计职业活动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经济工作,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着会计政策的执行。在当前的情况下,一部分意志薄弱的工作人员,为了小的利益,违背道德,虚增资产和利润,粉饰报表,危害社会和国家的利益,也影响了会计职业的信誉。会计职业活动也是一项实践性强的经济工作,需要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丰富的职业知识,才能正确运用准则来进行工作,否则则会适得其反,影响政策的实施。加强会计的职业道德是会计工作者的精神责任,提高会计工作的能力是会计工作者的技能要求,两者并驾前行,才能保证政策施行的成功性。
(六)健全信息市场和价格市场
发展信息和价值市场和资产评估体系是有效实现减值准备的计提的重要途径。我国目前阶段的资产信息、市场不健全,不能定期及时的公布各种资产的最新价值,使固定资产减值的操作性很差。而若健全此两类市场,则可以使各类资产的最新市价及时的公布,使会计工作公正合理,有章可循,同时也为资产减值的准确性提供了保障。
四、结语
综上所述,本着与时俱进、与国际接轨的原则,财政部对旧的会计准则进行了很大程度的修改,使之更加符合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2006年公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为企业工作发展提供了标准和保障。其中第4则固定资产和第8则资产减值更占较大部分,对企业的影响甚大。但是通过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的新准则仍然存在一些缺点,这就需要在今后的发展中,在会计工作者不断的学习和总结中,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加以改进,为我国会计制度的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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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 (编号11YJC880165)。
(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