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展家庭农场初探

2015-10-14 00:18韦旭
广西农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家庭农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

韦旭

摘要:中央“一号文件”首提“家庭农场”的概念后,家庭农场在全国迅速发展。文章对广西家庭农场发展状况及其发展的客观必然性进行深入分析,指出当前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并在总结国外家庭农场发展经验和启示基础上,从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法律规章、建立和完善农田基本建设投资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业农民培训机制、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建立农业定向综合补贴机制、建立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服务体系等七个方面提出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旨在为广西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家庭农场;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济效益;服务体系

中图分类号:F03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374( 2015 )03-0064-05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支持发展“家庭农场”的阐述受到社会的特别关注,许多专家学者对此做了大量的研究和论述。笔者认为,家庭农场的核心内涵应当把握其经营主体的家庭成员特征,其经营规模的适度扩大特征,其生产要素投放的集约化特征,其追求利润的最大化特征。在家庭承包土地基础上,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形式发展起来的家庭农场,与上世纪80年代出现的职工家庭农场有很大的不同。作为新生事物,家庭农场有一个逐步发展完善的过程。在广西,它是刚刚破土萌芽的幼苗,如何引导其健康发展壮大,值得深入探讨。

广西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据工商部门数据,至2014年底,在广西各级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有2538户。其中种植业1291户,养殖业1072户,混合经营175户。种植业家庭农场土地经营规模最小的lhm2左右,最大的几十公顷,其中以4—8hm2居多。较之其他省市区,广西家庭农场虽然起步晚,时间短,但是对工业化进程中农村大量青壮年离土进城,农村土地粗放经营,甚至撂荒的现象起到弥补的作用,明显地提高了农业资源的使用效率和农业生产经营的经济效益。这些新兴的家庭农场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农场经营内容以种养殖为主

在2538户工商登记的家庭农场中,种养殖户占2363户,占比达93.1%。但这些从事种养殖业的家庭农场主要依托地方特色产业发展规模化生产,经营内容丰富,促进了地方特色农业产业做强做大,带动了“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的发展。在经营模式上,也不单一地从事种植业或养殖业,有的种养殖兼加工一体,有的产销一体,有的还接待游客,办餐饮和娱乐,发展农家乐式休闲农业。

专业种植或养殖的农场规模差异大

有的农场刚刚起步,土地经营规模只有lhm2,从业人员3-5人;大的家庭农场土地规模有几十公顷,从业人员十几人至几十人,集约程度以及经济效益高低也有很大的差别。

家庭农场的经济效益尚未明显提升

许多家庭农场处于发展初期,在土地流转和基础建设上投资较多,加上农业生产周期较长,经济效益还不明显。

农民兴办家庭农场积极性高

与合作社、专业协会等组织相比,家庭农场生产规模适度,经营管理模式简单,上马易,见效快,地方政府和各级部门对发展家庭农场也高度重视,出台了多项措施给予大力支持,农民组建和发展家庭农场积极性高涨。

家庭农场法人化

全区现有在工商登记的2538户家庭农场全部具有法人资格,成为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可以得到银行贷款、财政支持及享受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也便于政府管理和社会化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各种服务。

家庭农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

由于家庭农场处于起步阶段,不论是家庭内部农场员工的素质还是家庭农场的外部经营环境,都有待提高和改善。因此,目前家庭农场遇到的困难还比较多,具体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制约因素较多

一是农场主难以获得长期稳定的土地租赁契约。在土地集体所有制度下,兴办家庭农场要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只能租赁承包农户的土地经营权,土地承包户在城镇还没有稳定的工作和社会保障条件下,有很多后顾之忧,不愿意把经营权长期租赁出去。因此,有的承包户宁愿把土地丢荒,也不愿转出去。二是土地租赁价格不确定性影响土地流转。土地属稀缺资源,不可再生,地价只会刚性上涨,而农产品的价格是随市场波动的,如果土地经营权租赁价格过高,农业生产业本来比较效益就低,农场主不堪重负,现在我区不少地方土地流转价格已达到500元/667m2年,基本把种粮土地的利润抵消,因此农场主不敢租赁;如果租价偏低,承包户不愿出租。三是流转的土地难以连片,影响机械耕作和规模经营,难以提高耕作效率和效益。

面临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家庭农场抵御风险能力较低

农业生产面临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原来小农户种0.2hm2、0.333hm2或0.533hm2、0.667hm2,不雇佣劳动力,投入不很大,遇到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赔点种子化肥钱,就算亏损一年,也还可以恢复元气。目前家庭农场经营几公顷甚至十几公顷土地,许多农场主靠借贷投入,如果遇到大灾,一赔本就难以翻身。例如2014年超强台风“威马逊”横扫广西,一些家庭农场遭受袭击,损失严重,至今不能完全恢复生产经营。

筹集农业生产资金困难

农业生产周期较长,家庭农场规模经营、集约经营投入较大,对周转资金需求很大,筹集资金困难是发展家庭农场很突出的制约因素。现在,一般个体工商户很难在银行获得贷款,而以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物获取贷款还缺乏操作性,且利率也高。财政扶持资金门槛较高,申请程序繁琐,审核严格,即使可以争取也不那么容易到位。

农场主的素质与家庭农场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生产经营要求不相适应

目前,家庭农场主的成份多种多样,有很多是普通农民,从事个体工商经营赚了一些小钱转产登记注册家庭农场,有的是刚从学校大学毕业回乡的知识青年。不论是大学毕业生还是原来的个体工商户转产经营农业,他们对家庭农场的经营形式都需要有一个适应过程,需要学习和培训,掌握先进适用技术和经营管理方法,对农场经营才能得心应手。

农田基础设施不完善

广西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耕地大部分分布在峰丛洼地与丘陵地区,难得大片平原地区,且灌溉系统设施落后,与兴办家庭农场、实行土地规模经营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机械化作业困难重重,严重制约农业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充分认识家庭农场发展的客观必然性

目前发展家庭农场虽然遇到不少困难,但是家庭农场的发展有它的客观必然性,发展前景是广阔的。

家庭农场适合农业生产的特点,它是现阶段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客观要求

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时候,我们曾经寄予厚望,希望通过龙头企业劳动,把一家一户分散经营联成一体,实现农业现代化。实践证明,工商企业与农户家庭是两个不同的经营主体,各有不同的利益诉求,难以联结成牢固的利益共同体。而家庭农场这一新型的经营主体是从过去小农户家庭发展而来的,它又与传统的农户家庭经营有本质区别,它既继承了原来农户家庭经营的优点,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决策管理和劳动监督成本,最大程度地发挥“拥有者精神”,克服了传统家庭经营以满足自身需求为主,经营规模小效益低的弊端,在农业生产环节上,具有不可比拟的经济效率优势。家庭经营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物质和技术装备水平,追求效益最大化,体现了现阶段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客观要求。

发展家庭农场是解决农业资源刚性约束与土地粗放经营尖锐矛盾的有效途径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指出,目前我国主要农产品价格已顶到“天花板”,生产成本“底板”刚性抬升,生产补贴和价格补贴逼近约束“黄线”,资源环境亮起了“红灯”,令粮食供求矛盾更加突出。面对农业资源的刚性约束,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撰文指出:“要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在资源刚性约束条件下,农业资源又同时遭受侵蚀和浪费,其中一个突出问题是随着青壮年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的增多,留在农村耕种土地的主要是妇女和老人,土地耕作粗放,产出率低,有的甚至长期丢荒,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而发展家庭农场其中最直接的动因就是保证农民的土地经营主体地位,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农业经济效益,从而缓解农业资源刚性约束与土地粗放经营的矛盾。

发展家庭农场是提高农产品品质,增加有效供给的客观要求

一家一户小规模传统经营生产的农产品缺乏质量监管,不实行标准化生产,在产品品质上常常出现问题,不符合现代社会对绿色健康食品的要求,同时农户只管生产,不问市场,产出的产品不适销对路,增产不增收,自家消化不了,市场不予接纳,形成无效供给。按经济学原理,土地或其他农业资源,要具有适度规模,才能获得规模效益;只有提高土地的生产率和农产品的商品率,把生产成本降到最低限度,利润最大化才能实现;农产品必须参与市场竞争,才能优胜劣汰,不断提升品质。而家庭农场作为农业经营主体,有法人资格,生产的产品参与市场竞争,农场追求利润最大化,有充足的内在动力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商品率,经营模式天然符合提高农产品品质,增加有效供给的客观要求。

发展家庭农场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客观要求

农业现代化实质就是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从过程上看是促进农业科学化、集约化、市场化和产业化”;“从结果来看,则是实现农业的高产、优质、高效、安全和可持续发展”。而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要义就是促进农业经营主体实现农业生产的科学化、集约化、市场化和产业化。农场主从事农业生产所追求的目标就是实现农业的高效、优质、高产、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农业现代化与家庭农场的发展过程和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另一方面,选择现代农业的发展模式是由资源禀赋条件决定的,发展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引导农业走科学化、集约化的道路,侧重技术创新,以便节约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农业经济效益,完全符合我国和我区农业资源禀赋条件实际。

国外发展家庭农场的启示

国外家庭农场大体有三种情况,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大型家庭农场。美国地广人稀,土地辽阔,劳动力短缺,他们的家庭农场通过大量投入现代物质,大力提高科技含量和市场化程度,以保证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的提高。二是以法国为代表的企业化家庭农场。它不像美国那样耕地丰盈、劳力短缺。他们的家庭更重视机械技术和生物技术的运用,以“物力投资”和“智力投资”并举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三是以日本为代表的小型家庭农场。日本人多地少,家庭农场规模不大,而是因地制宜。他们更重视水利化、化学化。他们以改良土壤,改进施肥方法,推广生物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不论哪种类型的家庭农场,他们都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而且都离不开完善的合作社服务体系。美国有各种形式的农产品销售合作社,使家庭农场和农资、农技、农产品销售市场动态衔接。法国的家庭农场都是合作社的社员,农业贷款、生产资料和饲料供应以及农产品销售都由合作社提供服务。日本各种社区性合作社不断涌现。日本的农协与家庭农场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经济联系,在产前产中产后把家庭农场与大市场连接起来。

国外家庭农场给我们最大的启示是:家庭农场必须千方百计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提高经营的经济效益才有生命力。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有赖于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特别是合作社服务体系,优化社会环境。

发展和完善家庭农场建议

制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法律规章,促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离

在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原则,制定土地经营权流转法规,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用途、方式、期限、转出方和转入方的权益作出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特别是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出现耕地撂荒,粗放经营、租赁价格不合理不正常(压价和抬价),流转后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等作出严格规范,既要保障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权益,又要防止农户浪费珍贵的土地资源。对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按地区分类提出指导价,规定流转价格的底价和最高限价;建立土地经营权托管机构或股份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连片平整出租给家庭农场,平整土地的投入可申请国家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

建立和完善农田基本建设投资制度

从总体来看,我区现有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完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低。家庭农场要进行集约经营,提高农业经营效益,面临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农田基础设施差,需要增加基本建设投入。对于刚刚起步的家庭农场来说,实现集约化经营,既要耕地连片平整,又要完善水利设施,不堪重负。因此,要建立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分担制度,大型水利设施、土地平整等重大项目投入由国家和地方政府负责,正常的生产经营性投入由经营主体负责。家庭农场经营范围内的农田基本建设项目由农场主提出申报,农业、水利、国土等部门按权责予以安排扶持资金。

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农业生产面临市场和自然灾害两大风险,特别是自然灾害家庭农场往往难以抵御,需要有风险保障机制提供支持。2007年,中央财政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以来,农业保险对自然灾害的补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农业保险制度还很不完善,覆盖面也比较低。在家庭农场逐步发展以后,对农业保险的要求越来越迫切。针对原有农业保险的不足,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一是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包括保险机构覆盖区域的扩大和农业保险品种范围的扩大。二是完善农业保险合同的条款,修改其中不合理的“霸王条款”。三是提高保障金额,根据不同品种使保障金额与相对应的生产成本相一致。四是建立互助制、合作制保险组织。鉴于现行农业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而且商业保险公司为了自身的盈利,往往损害农民利益。其实农业保险保费大部分来自政府补贴,少部分由参保农户交费,应当“构建有利于协调政府、承办机构和参保农民关系的农业保险组织制度”,“让农业保险回归强农惠农政策属性”。

建立和完善职业农民培训机制

鉴于家庭农场的发展处于初始阶段,农场主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离现代意义上的“职业农民”还相差较大,要加快建立职业农民培训制度,夯实培育“农场主”的基础。一是分期分批吸收现任家庭农场主到农业院校进行专业培训,让他们系统学习农业经济管理知识和农业技术技能,从而提高农场主的经营管理水平。二是招收青年农民到农业院校脱产学习,由国家补助培训经费,使他们具备农业经济管理大学本科毕业生水平,具备家庭农场执业资格。三是发展农业远程教育。通过远程教育,开设职业农民讲习班,向广大农民群众讲授农学、农艺、农经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让农民边实践边学习,逐步成为合格的职业农民。

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机制

农业生产周期长,生产投资量大,资金短缺,周转困难,必须提供金融支持。一是农业发展银行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特点,完善运行机制,为家庭农场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扩大贴息贷款规模,定向扶持家庭农场。二是国家商业银行积极探索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操作性,尽快出台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施细则。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合作金融,为家庭农场和三农提供资金融通服务。

建立农业定向综合补贴机制

目前,各级各类涉农补贴不少,财政补贴金额已逼近约束“黄线”。但是传统小规模家庭经营承受补贴没有发挥应有的效能,大的工商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承受国家农业补贴,往往不能使补贴完全落到农业上,更难以直接惠及普通农户。如何把这些补贴用到实处是关键,因此建议设立农业综合补贴机制,把各项农业补贴资金捆绑使用,给家庭农场定向补贴,使国家的农业补贴政策实至名归。

建立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服务体系

家庭农场需要构筑三大服务体系提供支撑。一是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针对家庭农场的经营特点,我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家庭农场科技指导小组,建立家庭农场科技服务档案,为家庭农场提供新品种、新技术服务和病虫害生物技术防疫服务等等。二是建立和完善流通服务体系。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以减少流通环节、减少运行成本、实现产销对接为目标,为家庭农场提供农产品流通服务。三是建立和完善农机服务体系。如在县级或乡镇一般建立拖拉机站或农机服务站等等,让家庭农场租赁农机站的大型机械耕作,既提高生产效率,家庭农场又减少了购买大型机械的成本,避免家庭农场购买机械因使用率不高造成的浪费。另外,还要增加农村公共品的投入。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建设的推进,统一规划,统筹兼顾,在家庭农场分布的区域,加强公路交通,机耕道路,园林绿地,公厕等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初级教育和文体活动场所,提高务农职工生活质量,让从事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安居乐业。

猜你喜欢
家庭农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
多元协同视角下宿迁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研究
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到“公共心理服务体系”
沂源县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及对策
家庭农场经营模式下参与主体目标取向及社会效益分析
家庭农场法律属性探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根据、障碍和对策
农村土地流转中地方政府职能的构建
中国农村土地流转供需市场失衡问题的研究
浅析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及面临困境—以丽江市为例
城镇化过程中土地流转对农民土地权益影响问题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