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本文对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概念进行了简要阐释,分析了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及其影响因素,最后针对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队伍建设、充实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教育内容、健全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管理机制等对策。
关键词:网络 法制教育 大学生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2015年2月3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在京发布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6.4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7.9%[1]。调查显示网络主体呈现年轻化,青少年成为网络的主力军。虽然大学生是网络群体中文化程度较高的青年人,但由于仍缺乏相应的判断、选择、自制能力,因此还是容易受到网络一些负面影响的冲击。近几年,大学生网络失范的问题日益突显,因此,在新形势下针对大学生开展网络法制教育显得十分必要。
一.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概述
在我国,法制教育是国家有计划地开展提升全体公民法律素质的宣传教育活动[2]。网络法制教育可作两种理解:一是借助网络这种新兴媒介发挥传统法制教育的功效;二是以与网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为依托,以规范公民的网络行为、提高公民的网络法律修养为目标的教育活动。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内容应主要包括网络知法教育、网络守法教育、网络安全教育、网络维权教育等。
二.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及其影响因素
(一)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主要指对大学生进行网络法制教育的实际结果与其预设目标之间的吻合度。虽然大学生的网络法制教育实现了一定的目标和完成了一些任务,但是大学生的网络法律意识相对薄弱、网络法律知识相对贫乏、网络法律行为失范较为普遍等,说明网络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仍有待提高。1.大学生的网络法律意识相对薄弱。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对于法(特别是现行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态度的总称[3]。大学生网络法律意识是大学生对网络法律法规及网络现象的认知、评价、信仰等心理体验。由于网络虚拟性、隐蔽性的特点以及大学生自律性较弱、上网习惯不良等因素,大学生的网络法律意识相对薄弱,他们对待网络法律规范往往抱以学而不用、知而不信、明知故犯等态度,对待网络失范现象也较为冷漠和麻木。2.大学生的网络法律知识相对贫乏。法律知识是守法依法的基础,是养成守法习惯的前提。大学生只有掌握了相应的网络法律知识,才能预测到自身所实施的网络行为有无法律后果、才能有意识地防止自身做出违法的网络行为,进而逐步养成依法参与网络活动的习惯。现今,因为大学生的网络法律意识淡薄,其没有学习及运用网络法律知识的自主性,加之高校法律基础课程中网络法律规范内容的相应空缺,所以大学生的网络法律知识相对贫乏。3.大学生的网络法律行为失范较为普遍。大学生网络法律行为的失范现象屡见不鲜了,最为普遍的现象莫过于网络知识产权的侵犯,如抄袭论文、非法下载使用已享有版权的音频、视频等作品,其他较为严重的失范行为包括网络论坛的恶意诽谤、盗取账号密码窥探他人隐私等,情节更为严重的甚至构成了网络犯罪,如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进行“黑客”攻击、从事网络色情活动等。大学生的这些行为深刻影响了网络及现实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二)影响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实效性的因素
影响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实效性的因素主要有教育者因素、内容因素、环境因素等。1.网络法制教育的教育者因素。法制教育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完善后,现在我国高校已基本建立起了从事法制教育的师资队伍,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传统法制教育的需要。随着网络的发展和普及,网络法制教育应运而生,但真正能够胜任网络法制教育的教育者却较为缺乏。目前,教育者的网络信息素养和网络法律素养都有待提高,且教育者们大多没能把握网络法制教育的规律,因此,网络法制教育研究和实施至今仍停留在比较肤浅的水平,从而不能有效引导大学生培养其网络法律素质。2.网络法制教育的内容因素。要提高网络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必须充实丰富网络法制教育的内容。一方面,我国的网络立法比较滞后,很多与个人权利义务紧密相关的网络法律尚未制定,这直接影响了网络法制教育的确立和完善。除此以外,法律基础课程的重点内容仍为传统法律内容,网络法律内容涉及得较少。另一方面,网络法制教育更多地停留在理论探讨和宣传说教层面,网络法制教育实践内容很少,这与网络发展状况及大学生的实际需求不相适应。3.网络法制教育的环境因素。网络法制教育的环境因素作为外因,对网络法制教育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近些年,高校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已初具规模,为网络虚拟环境的构建提供了物质基础。随着网络法制教育的提出,高校也予以了一定的重视,不少高校先后建立起了思政网站,有的甚至还建立起了独立的法制教育网站,但大多数网站内容乏味、信息陈旧、界面单调,无法引起大学生的兴趣,加之各种诱惑力强的网络潮流冲击、各方监督保障机制不健全等,所以网络法制教育的氛围始终难以形成。
三.增强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对策探析
(一)加强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队伍建设
网络法制教育是一项高度重视理论性、实践性的综合性教育,不仅要有明确的目标、规范的内容,而且要有具备法律素质、网络技能且受过正规培训的人员队伍。加强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建设一支专职教育师资队伍。这支队伍既要积累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经验、接受了系统网络法律知识的培训,又要熟练掌握了网络操作的技能。从事网络法制教育的专职教师不仅要及时传授学科前沿理论,而且要把握正确的网络舆论导向,为大学生进行法规解释、政策引导、答疑解惑等,并能自行设计法制教育软件。只有建设这样一支教育队伍,才能有效地完成网络法制教育的教育目标。另一方面,要建设一支网络辅导员队伍。这支队伍负责掌握网络信息和大学生的思想行为动态,为大学生的网络实践提供相应的法律帮助和指导。网上辅导员可由高年级的优秀学生担任,具有专业法律知识、良好法律素养、且有较高网络技术的高年级优秀学生在网络信息汇总、网络信息监控、正面舆论引导等方面注重发挥其骨干作用,以便更好地知悉受教育者的诉求及更好地为专职教师提供相关的信息。
(二)充实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教育内容
随着网络的推广普及,我国对网络立法越来越重视。自1987年制定了第一部关于计算机安全的法规《电子计算机系统安全规范(试行草案)》以来,我国相继颁布了各项网络法律法规,基本上形成了由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规章等所构成的法律体系,对维护网络安全、维持网络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国涉及网络的法律有《宪法》、《刑法》、《国家安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议》、《著作权法》等;行政法规、规章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等;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地方性规章如《江苏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当前我国基本建立起了网络法律规范体系,然而由于网络法制教育力度不够,仍旧有许多大学生对网络法律法规认知得不够充分,甚至有一些大学生因对网络违法犯罪及其危害性认识不足,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了不必要的伤害。因此,除了国家要继续加强网络立法为网络法制教育提供规范内容外,高校也要统筹设计具有层次性、针对性的网络法制内容,这些内容应包含法律价值理论、法律规范实务;具体的网络法律法规内容、一般法律规范为辅的内容;符合网络特征、大学生实际需求的内容等。
(三)健全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管理机制
健全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管理机制,一方面是要健全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监督机制,另一方面是要健全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保障机制。1.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高校需建立网络监管部门,这个部门可以由学校现有的职能部门担任,也可以单独设立。其主要职能是加强校园网的管理、对免费主页及链接的审查、落实实名制注册登记等,采取网络信息分级、过滤、加密等技术手段,并通过必要的法律、行政手段,阻止各类不良信息进入校园。将监管与教育结合起来,帮助大学生自觉构筑起抵制不良冲击的“防火墙”。2.建立健全保障机制。高校网络法制教育保障机制主要包括制度保障机制、队伍保障机制和投入保障机制。在制度保障机制建设中,加大政府网络管理的立法力度是加强高校网络法制教育的法律保障。同时,学校要不断完善大学生上网规则及相应处罚规定的制度,还要加强学校网络监督管理的制度建设等;在队伍保障机制的建设上,学校应不断完善网络法制教师的培训考核制度、推行网络法制教师的持证上岗制度等;在投入保障机制的建设上,学校除应加大资金投入外,还应依靠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地筹集专项资金,对大学生的网络法制教育给予必要的支持。
注 释
[1]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J].当代传播,2015(1).
[2]陈大文.关于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的探讨[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1(3)
[3]法律意识.好搜百科.http://baike.haosou.com/doc/6022152.html
(作者介绍:徐敏,上海理工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