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多元化企业金融体系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2015-10-08 09:32刘蔚之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5年8期
关键词:对策建议中小企业

刘蔚之

摘 要:随着金融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过程中,融资难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绊脚石。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优化企业融资环境,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完善融资制度供给。

关键词:中小企业;金融融资;对策建议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多少年来,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虽然国家为此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规定,提出多种解决方案,但由于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没有在更高的层次上进行统筹和创新,没有在政策和法规上有所突破,进而没有勾画出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总体思路,因此,政策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这一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究其原因主要为:中小企业自身的发展特点是造成其融资困难的内在因素。中小企业一般自身积累较少,资产规模较小,而且大部分经营管理不规范,经营效益低下,使得其在间接融资上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一些中小企业往往有两本甚至三本账以应付不同部门的检查。这说明一些中小企业的财务报表不真实不可靠,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所以财务风险与大企业相比要高得多。此外,中小企业组织结构、生产运营管理以及售后服务都不太健全,也是导致其融资难的症结所在。

二、拓展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促使中小企业融资的多元化

(1)逐步建立地方性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作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资金,与己有的担保资金、乡镇企业发展基金等政策性资金配套,用于中小企业的创业资助、产品结构调整和升级、技改贴息、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用担保风险补偿等方面支出。

(2)积极鼓励国内有实力的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以增加中小企业贷款融资的资金供给。鼓励租赁融资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加强商业银行与外贸部门、国内设备生产和经销部门合作,对中小企业开展设备的融资租赁业务。要充分发挥典当行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快捷优势,加强对典当行业的监管,在规范行业行为的基础上,发展对中小企业的小额融资服务业务。

(3)改造和创新间接融资渠道,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便利。一是加强对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信贷,逐步提高对中小企业信贷投入的比重,为中小企业营造公平的贷款环境。二是商业银行应在加强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对一些规模相对较大、信誉良好的中小企业也可考虑建立主办银行制度,及时满足其合理的资金需要。三是可以尝试打开风险信贷渠道。商业银行应该划出一定规模的信贷资产,支持有市场前景的、高成长的、高新科技中小企业,进行封闭运作。四是是应加强金融产品的创新,为中小企业提供多种融资工具

(4)积极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发展多层次多品种的资本市场。要抓住国家发展证券市场的机遇,鼓励符合条件的优强中小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造,尽快上市融资。对暂不具备主板上市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争取在海外或准备在国内的创业板上市融资。同时,积累和培育一定的具有上市资格的企业,以增强中小企业的整体上市的实力。要利用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促进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要充分发挥政府对风险投资的导向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的风险投资育成,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规范风险投资的市场行为,壮大风险投资规模。

(5)大力发展债券市场、不断推进债券市场的创新,以拓展中小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进行融资的渠道。首先要尽快推进全国统一、面向所有金融机构以及企业法人和个人投资者的债券市场的建立。其次要采取措施增加债券的市场供应。比如积极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大力发展企业债券、项目债券市场,丰富债券的期限品种等;再次,要优化债券市场的运行环境。要改革现有债券监管模式,推行中小企业债券发行核准制,放宽中小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的期限和上市交易的限制条件。

三、完善金融体系,大力发展民间融资,构建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互补体系

理论上来说,由于民间融资本身所固有的风险大、利率高等消极因素,必然会影响到金融秩序和对金融的宏观调控,从而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然而,发展民间融资也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我们应该真正认识到民间融资的重要性,切实发挥民间融资对正规金融的补充作用,对中小企业融资开辟新途径。但是,在加强民间融资的同时,还必须加强其监管力度。目前,对于民间金融的监管存在监管方式单一、缺乏监管的激励机制、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政府部门对待经济发展中的民间融资要做到正确引导,堵疏结合,促其规范。首先,要大力搞好宣传工作,让群众了解民间融资的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其次,应针对民间融资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尽快制定并出台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明确区分民间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限,保护合法的民间融资活动,将民间借贷纳入法制化轨道,纳入金融监管范围,为规范民间借贷构筑一个合法的活动平台。此外,应结合当地经济特点和发展计划,积极引导民间资金的正常、健康流动,合理释放民间潜在资本,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积极作用。

四、构建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为补充中小企业信用不足,分散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风险,政府应考虑在完善担保公司管理法规、取缔非法金融业务的同时,构建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三个层次:

一是建立为政府公共目标服务的政策性担保公司。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担保费率,免除反担保措施,切实解决小企业贷款外部附加融资成本过高的问题。政策性担保公司应按照公共目标选择机制运作,同时引进风险控制机制和市场操作机制,坚持公开、公正、透明,防止发生寻租行为,并建立风险损失补偿机制。

二是鼓励小企业成立合作制担保组织。鼓励一些相互间信息透明的企业,在生产合作制的基础上,按照自愿性、互助性、民主管理、非盈利性原则,共同出资组建合作制担保机构。担保机构的组织形式不拘一格,可以采取公司制、合作制或者协议形式等。对组建商业担保公司存在一定困难的地区,可以考虑引导小企业成立合作制担保组织。

三是支持有实力的投资者发展商业性担保机构。通过对现有担保公司的重组、兼并、增资扩股等方式做大规模,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提高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鼓励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之间建立资金、技术、信息等多层次的合作关系。另外,应尽快组建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信用再担保公司,可以由政府出资,以经济手段间接地承担规范担保机构行为和完善担保体系的责任。

五、建立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机制

风险补偿机制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正常运行的关键环节,担保机构仅靠少量的手续费收入和保证金利息收入根本无法弥补高风险所造成的损失,这就要求在其自身经营之外有稳定的外部资金注入,形成风险补偿基金以弥补损失。国际通行的做法是,政府每年在预算内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风险基金的主要来源,这项制度从根本上保证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正常运作和良性发展。目前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由于政府财力较为紧张,很难有充足的资金用于这部分风险补偿,但如果要全面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就必须从制度上对信用担保体系的风险补偿机制加以保证,可考虑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划拨一定的比例作为基础,从科技发展基金、技改贷款贴息中划出一定金额用于高科技行业的风险补偿,协作银行按担保金额和风险状况捐助一定的风险金,担保机构按每年担保费和利息收入的一定比率提取一部分作为补充,共同形成风险补偿基金,这样通过多渠道、多种资金来源确保了风险补偿机制的顺利运作。

六、建立与完善中小企业的信用制度

企业信用的基础是有关企业的信息,它是一种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这种制度实质上是一种市场体制下的有关企业经营状况、资金状态等的收集、处理评价机制。建立与完善中小企业的信用制度应重点注意下列问题:一是信息收集的范围的确定。由于需要收集的信息过大,所以在信用制度的建立过程中,可以采取先重要后次要的原则,对直接影响到交易决策的信息优先收集。二是确保信息的正确性。中小企业信用制度作为一种信息机制,信息的正确性问题在这种制度中最为关键。如果收集的信息不准确或错误,则不仅会导致相关主体利益的重大损失,还会使决策主体因利用该信息而做出错误的决策。三是对信用的评价。信用评价是一种典型的主观行为,因此就存在着一个评价结果的正确性问题。对已采集的既定的信用记录而言,科学的评价标准的采用就相当重要。

七、建立与健全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预警系统,提高监管体系的监督效率

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具体而言,可以包括三大方面的内容:一是中小企业无法筹集资金的风险;二是因中小企业筹集的资金未能实现理想的投资回报而导致企业要承担偿债能力下降的风险;三是由于中小企业举债结构不合理而可能导致企业股东及其他关系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风险。同时,处于不同成长阶段的中小企业在实际发展过程中,面对的风险也会存在差异。因此为了防范上述风险,必须结合中小企业的风险特点与成长阶段,综合评估影响企业融资行为的风险因素,建立适应我国中小企业实际的融资风险预警系统,建立科学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以更好的提高监管体系的监督效率。

参考文献:

[1]郎洪波.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思考[J].企业经济,2004,(2).

[2]杜迎新.关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几点思考[J].经济师,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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