臻熙
刘德华、井柏然等主演的电影《失孤》于2015年3月20日登陆全国各大院线以来,票房一路飘红。继赵薇、黄渤等主演的首部关于儿童拐卖的电影《亲爱的》之后,再次引发了社会对拐卖儿童的关注。两部关于拐卖儿童的电影都很感人,但导演并没有刻意煽情。影片背后的故事都是真实的,几乎每个人都是哭着离开电影院。这句话可能是最具象的影评。眼泪背后是一个关于执着的故事。然而,这样不幸的故事远不止发生在两部电影里的主人公身上。据统计,在中国每年大概有7万个家庭像影片里那样,他们的孩子遭到人贩子拐卖。
近段时间,有不少明星、媒体、警界人士都在转发一个“你是否支持对罪行严重的人贩子判处死刑”的调查,结果自然是支持者占多数,更引发了大量“拐卖儿童哪有不严重的?应该一律判死刑”的不理性声音。随着近段时间来,《失孤》、《亲爱的》等电影的上映,要求对人贩处以死刑的呼声已经持续一段时间,现在有必要冷静下来,理性地思考这一问题。
认识拐卖儿童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其中,“儿童”一般指14周岁以下的人。拐骗是指行为人以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儿童处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脱离其家庭或监护人;绑架是指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麻醉等方法,将儿童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使其脱离其家庭或监护人;收买指在出卖之前支付钱物,购买儿童,收买既可以是向其他人贩子收买,也可以是向被害人的亲属收买;贩卖是指将已控制在手中的儿童转卖给他人;接送是指在拐卖儿童过程中,负责藏匿、看管、转换车船等中间转运。只要实施了前述一种行为,即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侵害了被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人格尊严权,是指与民事主体的尊严密切相关的以精神性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被害儿童被拐骗后,处于行为人控制之下,处于被欺骗、任其摆布的境地,失去决定自己去向的身体自由权,行为人将被害儿童当作商品出卖,损害其做人的尊严。而且极易引起被害人家庭离散,有时甚至家破人亡,其社会危害性极大。
拐卖儿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被拐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儿童罪。即使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实施完毕,仍应视为既遂。至于是否卖出,即犯罪目的是否实现不影响此罪的成立。但是,如果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并不是以出卖为目的,例如,是为了奸淫、收养、奴役、强迫卖淫等目的,则可能构成其他犯罪,不构成拐卖儿童罪。但实践中有的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是为了与被害人形成家庭关系,并不是为出卖,而收买后,由于被害人反抗或者其他原因,行为人又将收买的儿童卖给他人,应以本罪处罚。实践中,拐卖儿童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绝对排除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实施拐卖儿童的行为,如出于报复他人动机而实施拐卖儿童的行为。如果仅强调以营利为目的,就会漏掉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实施的此类行为。
人贩子该如何处罚?
依照刑法第26条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没收财产:(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幼儿的;(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我们可以看到,法律中的拐卖儿童罪,本身并没有回避死刑、重刑,刑法中明确规定拐卖儿童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死刑,司法实践中也不乏判死案例。实际上,在审理拐卖儿童犯罪的司法实践中,最高法一直秉持着“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判死”的态度。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从去年至今,已经宣判的因拐卖儿童而被判死的就有7人,这些人之所以被判死,原因几乎一致:拐卖儿童数量多。比如蓝树山拐卖儿童34人判死、马守庆拐卖儿童37人判死。
除了不避讳判死,其重刑率也远高于全部刑事案件均值。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公安部曾先后在全国开展了多次打拐专项行动。根据最高法公布的数据,从2008年到2009年年末,人民法院判决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子的重刑率(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叫“重刑”)均在60%以上,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45个百分点以上。
儿童防拐必知攻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建议,预防孩子被拐卖远比发生拐卖后再去找寻更为重要。
1.如果孩子年岁尚小,还不能自己行走,出门时应将孩子抱在胸前,最保险的方法是采用专门的婴儿背带,将带子牢牢系在身上。
2.如果孩子已经可以自行走路,家长在带着他们外出时,一定要始终握着孩子的手,不能任由孩子乱走乱跑,特别是在人群拥挤的地方,一定要确保孩子就在自己身边。
3.不要让孩子单独出门,哪怕只是去附近的小店买包盐,虽然说要培养孩子的生活能力,但是在孩子能够完全保护自我之前,最好还是由大人带领比较安全。
4.有时候当家长带着孩子上街时,就会有一些人或车尾随其后,就等着大人疏忽之时下手。因此每次出门,家长们要抱着谨慎的心理,仔细查看周围的情况,是否有人或车在鬼鬼祟祟地跟着。走在马路上,也要当心有些飞车党会直接伸手抢孩子,不要让孩子走在靠马路的这一侧。
5.让孩子养成随手关门的好习惯,如果是一个人放学回家,要先看看身后是否有可疑的人跟在后面,确定无异样情况后再开门进屋,同时马上就把房门锁上,以防坏人趁着孩子疏忽大意没关门的时候进屋行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