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两国高层次人才政策的比较研究

2015-09-20 00:17郑代良章小东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015年21期
关键词:移民政策人才

● 郑代良 章小东

中美两国高层次人才政策的比较研究

● 郑代良 章小东

21世纪国家间竞争其实质是综合国力竞争,综合国力竞争的核心是软实力,软实力竞争的本质是高层次人才竞争;高层次人才的培育、吸引、留住、使用与发展其关键在国家人才政策。中国与美国在高层次人才政策方面的思维方式、运作举措、保障形式及变革走向等方面都有较大差异,审视与反思两者差异,以求中国高层次人才政策更具国际视野和用更开放的心态去培养、延揽世界杰出人才,实现“中国梦”。

高层次人才 人才政策 软实力 人才强国战略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国梦”的社会转型时期,又处于全球全面综合国力竞争的历史转折时期;中国既要破解“钱学森之问”,又要突破“诺贝尔情结”。在此历史交汇点,中国必须在一个核心关键词——高层次人才——做文章、下功夫、抓落实、求突破。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军事大国,硬实力业已被国际所共认,但软实力却是“软肋”,“何谓软实力?它是一种依靠吸引力,而非通过威逼或利诱的手段来达到目标的能力。这种吸引力源于一个国家的文化、政治理念和政策。”(约瑟夫·奈,2013)2007年5月至7月人民日报海外版和人民网联合进行了一项“海归为中国带来了什么?”大型调查,其中回答“你认为目前国内的环境哪些最理想”时,“政策环境”仅占11%(汤向阳等,2007);同时中国虽然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等综合性政策法规,但目前为止中国还没有一部专门引进国外人才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与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通过成熟完备的法律制度吸引人才的方式存在较大差距,是制约我们事业改革发展的最大瓶颈”,国家外专局局长张建国如此说(崔清新,2015)。这充分说明中国在高层次人才政策这个软实力方面应有更大的作为。

众所周知,美国是当今世界上获得诺贝尔奖人数最多国家,也是中国海外移民首选地,对比研究两国高层次人才政策,既是现实反思,也是未来前瞻。虽然郑代良和钟书华等(2012)认为中国高层次人才政策有自身演变历程及典型特色,但与中国的“弱法律化”、“激励官本化”、“项目碎片化”、“弱企业化”、“重引进轻自主培养化”等特征相比,美国高层次人才政策具有“强法律法规化”、“强企业行为化”、“激励待遇环境化”、“政策系统整体化”、“引进与自主培养并重化”等显著特征,从而“当一个国家的政策被外界视为合理时,其软实力也会相应增强。美国长期以来不乏软实力” (约瑟夫·奈,2013)。为实现向全球人才开放的“中国梦”,为实现中国由人才大国到人才强国历史转变,提高国家软实力,本文从政策思维、运行举措、保障形式和改革走向等四个维度对比审视和反思中美两国在高层次人才政策方面的差异,以求改革创新与发展完善中国高层次人才政策,真正实现高层次人才为中国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进步的核心驱动力。

二、人才政策思维比较:曼联模式与皇马模式

国内学者李侠(2011)曾撰文归纳了人才队伍建设的两种模式:曼联OR皇马,即曼联注重培养自己的二线球员,成才后再通过转会卖出,结果该球队战绩卓著且收益非凡;而皇马则采用豪华国际明星阵容,同样战绩非凡。中美两国在高层次人才策略方面也可借用此隐喻,有事实与数据以佐证。“中国已成为美国海外高中生源的第一大国,2013年,中国学生获得赴美高中F1学生签证的数字,是八年前50倍,两年前的5倍。留学低龄化的井喷趋势,究竟意味着什么?”(刘俊等,2014)这意味着一些优秀苗子被目前的教育体制机制、应试教育方式和“变质”教育环境“逼走异国”,这也意味着美国的一些高等教育理念、人才培养模式和学习环境、科研条件等吸引部分优秀低龄中学生;这意味着中国部分“未来高层次人才”已由美国培养及为其服务。与此同时我国流失的顶尖人才数量居世界首位,其中科学和工程领域滞留率平均达到87%(盛若蔚,2013)。 2008年7月美国《科学》杂志发表题为《美国研究生教育:头号博士培养学校来自中国》的文章指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已成为“最肥沃的美国博士培养基地”。另据“全国科学理事会”2006年统计,美国大约35%的科学与工程博士来自外国出生,其中有22%来自中国大陆,远高于排在第二名的印度14%(王辉耀,2009)。在领军人才方面,美国现有10位获得自然科学领域诺贝尔奖的华裔,国家科学院与工程院有超过60名的华裔院士,还有无数不在院士之列的华裔科学家。另外武夷山(2009)根据1997-2006年10年间被SCI数据库收录论文的高被引作者出生地信息,分析得出“仅在美国的华人高端人才就至少是中国大陆高端人才的11.5倍”。然而,根据我国现行的外国留学生管理政策,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在中国无法继续居留,留在我国的外国留学生人才数量几乎为零(郑金连等,2015)。这些事实与数据可以说明:美国在全球大力吸引和争夺(未来)高层次人才,而中国(未来)高层次人才流失严重。

美国对高层次人才培养与重视的起源性标志事件是1862年通过第一个职业教育法案《赠地法案》(《Morrill Act》),它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有组织地把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有机结合在一起,极大地促进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国家创新体系的完善。对于吸引和培养国外高层次人才方面,美国自1946年实施《富布赖特计划》,每年对参与者授予资助金,旨在培养高层次人才。中国的国家领导人历来对高层次人才也十分重视,但很长历史时期内对怎样培养和吸引高层次人才没有明确的政策举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出台了多项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计划,如“百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百千万人才工程”等;从有关高层次人才政策可知:中国特别重视和强化对现有人才的培养、引进和支持,而对于潜在或未来的高层次人才缺乏有效的政策鼓励与支持。正如美国华裔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朱棣文(Steven Chu)曾有感而发,“创新精神是最重要的,创新精神强而天资差一点的学生往往比天资强而创新精神不足的学生能够取得更大的成绩。……好的教育还在于批判性思考,敢于质疑前人,我发现中国学生在这方面表现不足。”(付美榕,2012)

总之,中美两国在高层次人才政策思维方面具有明显差异,具体体现在3方面:(1)美国注重国内培养和国外引进相结合;中国偏重国外引进而弱化国内自主培养;(2)美国重视潜在或未来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而中国偏重对现有人才的吸引与支持;(3)美国对高层次人才实施高额经济资助、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及提供一流的科研平台,而中国偏重经济激励和权力诱惑而弱化学术土壤的培育及科研条件支持。

三、人才政策措施比较: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

高层次人才培养是一个系统性、长期性的整体工程且需顶层设计,绝不能采取重金引进、即引即用、短期高效的思维;同时还需各种配套政策措施,并搭建科研平台、营造学术氛围和促进团队合作意识等,这样才有利于高层次人才的可持续发展,形成团队作战的态势,故人才政策措施是国家培育、吸引和争夺高层次人才宏伟目标和战略意图能否实现的关键环节。

美国高层次人才政策措施具有整体推进和系统协调的特征,主要体现在:(1)重视高校教育与注重培养创新意识的科技人才有机统一。美国政府历来都强调把高等学校作为培养高层次人才最重要基地,特别是二战末期时任美国总统的F.D.罗斯福写信问科学发展局主任V.布什:“为了发现和培养美国青年的科学才能,以便确保我国将来的科学研究水平及得上战争期间达到过的水平,能提出一个有效的方案吗?”以致V.布什完成了关于战后科学研究计划提交总统的报告《科学——没有止境的前沿》。他倡导“必须更新我们的科学人才”并认为“我们在任何科学领域里前进的快慢将取决于开发这个领域的训练有素的、高水平的科学家的多少。”这为“二战”后美国高层次人才政策的制定与颁布提供了一份具有指导性、前瞻性和系统性的影响力报告。值得注意的是,美国1958年通过的《国防教育法》最大特点是“明确了国防和教育的关系”,“把高等教育的发展视为关系国家安危乃至生死存亡的一个关键性因素”,“虽然其通篇围绕加强国防、满足国家的需求,但落脚点却是促进教育改革,提升教育质量,培养高质量的人才,尤其是国防尖端科技人才”(郑宏,2011)。1962年美国发布了《人力发展和训练法案》并且宣布实行全国统一的人才政策,随之1965年又颁布了美国历史上第一部高等教育立法即《高等教育法》,其宗旨是保证高等院校的教育条件,保障贫困学生的教育权利。总之,教育成为美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也为美国培养了世界上庞大、优秀的高层次人才。(2)培养与吸引高层次人才政策与配套政策措施有机统一。美国历届政府都把人才培育、教育投资作为国家发展的基础,比如早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就提出了以提升美国人的科学素质为主要目标的教育创新计划——“2016计划”;1994年发布了《符合国家利益的科学》报告中,提出了5个战略目标,其中就确立了“造就21世纪最优秀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和“提高全体美国人民的科学技术素养”的战略目标(张卫峰等,2004)。2010年奥巴马政府公布的《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明确指出,美国长期的领导地位依赖于我们能否培养出未来的科学家和创新者。可知,美国把创新与发展教育、造就高层次人才作为实现“国家繁荣”与“领导地位”的核心竞争力要素之一,且上升为国家安全战略高度;同时通过各种政策法规大力吸引世界各地的优秀人才既是美国的历史传统又是现实举措,其政策法规的立足点是通过确立美国所需的高层次人才在移民法中优先地位并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如科研基金激励、亲属移民等来解决这些优秀人才的经济、生活及家属问题,为这些优秀人才提供良好的科研平台、经济资助和生活保障。

相对美国的整体推进策略,中国在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方面的策略是“急需急用、重点突破”,这可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层面还是区域性及地方性的人才专项计划得以佐证(参见表1和表2), “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就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比如 “万人计划”的目标任务为: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从2012年起,用10年左右时间,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支持一批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形成与“千人计划”相互衔接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体系。区域性还是地方性高层次人才计划基本上如出一辙,其目标任务可表述为:用5-10年时间,围绕区域或地方重点发展战略目标的人才需求,引进或遴选支持一批紧缺急需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这些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共同特征体现在:一是时间短,5-10年;二是选择性,紧缺急需的行业或领域;三是高投入,资金政策支持100万/人及以上;四是成才型,既引进或遴选的都已是人才而非“潜力型”;五是非系统性,体现为人才计划传承性差且配套政策措施不完善。

中国要实现从“人才大国”到“人才强国”的转变,要培育具有战略眼光的高层次人才,绝不能靠短期选择性的“拔苗助长”,更不能靠巨额资金投入以求引进掌握尖端技术、核心技术的高层次人才,不能仅重视遴选现有高层次人才而忽视培养潜在、未来的高层次人才。

四、人才政策保障比较:国家立法与党政发文

通过立法强化对教育的重视并以此加速高层次人才培养进而增强国家竞争力,在美国早有先例,其中最为凸显的是1958年,美国曾因1957年苏联的人造卫星上天而通过《国防教育法》,借助该法,联邦政府要求学校教育要从“生活适应的教育”转向“基础科学知识的教育”,要培养未来尖端科技人才;21世纪以来,美国为提高其在科技和教育方面的竞争力以确保自己在日趋激烈的全球竞争中保持领先或领导地位,2007年8月时任总统布什签署了《为有意义地促进卓越的技术、教育和科学创造机会法》(America Creating Opportunities to Meaningfully Promote Excellence in Technology, Education ,and Science Act),从而启动了美国确保一流人才培养与促进国家创新和竞争力的立法程序,同时设立了“总统创新和竞争力委员会”,以制定全面的行动日程来促进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创新;2010年12月美国国会又通过了《美国竞争力法案》(America Competes Act),该法案进一步加强对基础研究机构和教育等方面的预算投入,其目的是确保美国的创新能力并培育出各行业各领域杰出的人才以保持其国际领先地位。

表1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计划一览表

表2 中国20世纪90年代以来代表性区域或地方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一览表

同时美国对优秀人才的吸引突出体现在移民法的制定,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的《移民配额法》,该法案通过职业移民(技术移民)政策吸引或留住所需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向具有特殊专业才能的人才提供合法便利的移民通道。《1952年移民法》、《1965年移民法》以及《1990年移民法》相继出台,奠定了其吸引或引进国外高层次人才的策略与方式。其移民法的基本理念为:只要是某一专业或行业的“精英”,不考虑国籍、资历和年龄,一律允许优先进入美国,如《1952年移民法》规定,全部移民限额中50%用于美国急需、受过高等教育、有突出才能的各类技术人员(技术类移民在限额制度中占有如此大的比重,这在美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同时制定了一系列科研资助和专项基金管理制度等配套措施,以各种优惠条件和手段吸引杰出人才;《1965年移民法》对国外杰出人才的优先考虑构成了该法最大特点,每年专门留出2.9万个移民名额给来自国外的高级专门人才, 为吸引外国优秀人才奠定了坚实的立法基础;《1990年移民法》其突出特点是设立技术移民所享有的限额优先权,把家庭团聚和技术类移民分开,凸显美国政府对高科技人才的高度重视。

2001年美国国会又出台《加强21世纪美国竞争力法》,该法核心是要吸纳并引进世界各国的高层次科技人才,计划3年内,每年从国外吸收19.5万名技术人员,其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吸纳在科技、法律、艺术等广泛领域拥有专业技术和技能、在美国工作但不申请居留的外国人;2006年5月美国国会参议院通过了一项移民法案,其中重要条款就是放宽在美国大学接受高等(硕士学位以上)科学、技术、工程、与数学教育的外国学生绿卡配额的限制,这将进一步吸引国外高层次人才留在美国且奠定了其人才竞争的基础优势;2013年6月27日美国国会参议院以68:32的投票结果,通过移民改革法案。此次移民改革法案,将实现美国移民制度上一个重要转折:从以往以家庭团聚为核心,转为以技能为基础的积分制度,即把职业签证的比例提高到50%,亲属移民比例减少到近50%,而职业移民将采用积分制,考量因素包括教育程度、就业、生活在美国的时间等(林菁,2013),这是美国用立法形式吸纳和留住国外高层次人才的又一重大战略举措。总之,美国历届政府都通过立法来保障高层次人才战略的有效实施,而中国在高层次人才政策方面主要以党和政府的文件形式颁布实施。

从20世纪80年代的《关于引进国外人才工作的暂行规定》、《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到20世纪90年代的《关于加强选拔优秀青年科技人员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培养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意见的通知》,以及21世纪以来颁布的《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意见》、《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及《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再加上表1和表2中有关高层次人才专项计划,中国人才方面的决策或规定全部都是党和政府以政策文件形式颁布实施。换言之,以立法形式保障和推进中国人才政策的有效实施是当前人才工作的当务之急。正如学者沈荣华(2013)所言,“从政策规范走向法律规范,是人才工作走向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当务之急,也是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制度保证。通过中国特色人才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依法贯彻党管人才原则,落实人才发展战略和人才政策。”同时,在《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也公开强调要“加强人才工作法制建设”,要求“坚持用法制保障人才,推进人才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法制环境。加强立法工作,建立健全涵盖国家人才安全保障、人才权益保护、人才市场管理和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等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各个环节的人才法律法规”。可以看出:中国人才立法目标已定,能否实现关键在落实,期待中国第一部人才法。

五、人才政策走向比较:主动变革与被动顺应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增强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国际地位不断上升,国外人才来华或留学生回国追逐“中国梦”已成为人才流动的新趋势。但目前中国外籍人才的比例相当低,据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部发布的《2013国际移民报告》估计,2013年居住在我国境内的外籍人员共84.45万人,仅占我国总人口的0.06%,远低于发达国家和地区平均水平(10.8%),低于世界平均水平(3.2%),甚至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1.6%)和最不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1.2%);同时外籍人员获得中国政府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即中国“绿卡”)人数太少,自2004年中国实施绿卡制度至2013年,外籍人员获得绿卡的总人数仅为7356人(2013年来自中国大陆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的人数就达71798人),其中2004-2013年,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家属中仅4600多人取得中国“绿卡”;甚至自2008年中国启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以来,至2014年5月,也仅有1306名外籍人才及其家属以及各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推荐的高层次人才获得中国“绿卡”(王辉耀等,2015)。换言之,一方面中国成为越来越有吸引力的移民目的国,另一方面中国顶尖人才的流失量仍居世界首位;一方面中国急需破解“钱学森之问”和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另一方面中国人才立法严重滞后及对海外高层次人才永久居住权设置较高“门槛”。这是目前中国高层次人才真实的“二面性”,其根本原因之一是人才政策的被动顺应和滞后性。

中国高层次人才政策的被动顺应和滞后性具体体现为:一是高层次人才立法滞后性。究其原因是立法思维或行为模式具有计划性,即事先必须有计划安排才能列上立法议事日程。人才立法缺乏对社会渴求和民众需求的灵活快速反应机制。二是中国现有移民政策的僵化性或非灵活性,如2004年颁布实施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规定了申请中国“绿卡”的门槛与条件,10多年过去了,其有关的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早已不适应海外高层次人才赴中国发展的需要,近几年中央组织部也都表示,有关部门正积极研究修改“绿卡”审批管理办法,降低绿卡门槛,设置更加灵活务实的申请条件,但这些还只是停留在表态层面。三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片面性或非系统性。华春雨(2014)指出,“目前,我国主要采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外国专家在中国工作,留学生回国和在华留学生、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申请等多种制度并立的行政管理模式,相互之间没有衔接,不成体系”,从而高层次人才政策制定和外籍高层次人才事务缺乏顶层设计和统一管理机构等;另外中国虽然2013年9月1日实施新的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完善了我国签证审批制度,但有些制度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如进一步简化签证审批程序、实行72小时免签试点、规范境外签证中介服务制度等。

相反,美国自建国以来一直在科技、经济、教育等领域收获和享受巨大的“移民红利”,原因在于其高层次人才政策历来积极主动适时而变,以更好地吸引世界杰出人才为其服务。正如新加坡资政李光耀曾被问到如何看待中国和美国的发展,他巧妙回答说,中国是从13亿人中挑选人才,而美国是从70亿人中挑选人才(王辉耀,2013)。2014年6月5日美国政策国家基金会发布的移民助力美国科研的报告认为,美国移民政策的适时变化,特别是1965年国会通过的《移民和国籍法》废除了关于国籍来源配额的种族歧视条款以及1990年通过的《移民法》增加了与工作相关的绿卡发放数量,吸引全世界人才并直接反映在美国的诺贝尔科学奖获奖数量上,即1901-1959年美国只有25名移民科学家获得诺奖;而1960-2013年则有72名移民科学家得奖(林小春,2014)。奥巴马执政以来,一直积极推动移民政策改革,他认为美国的移民体系漏洞百出或已支离破碎,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使得执法部门难以完成工作,他希望改善合法移民体系来吸引全球“最好最聪明”的人才来美国,因此推动移民改革不仅正确,也对美国经济、国土安全和民众福祉都有益。正是在奥巴马政府积极努力下,2013年6月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全面改革移民法案,同时为绕开国会阻挠,奥巴马2014年5月6日签署了一项总统行政令,推出两项移民政策新规,新规之一是允许H1B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在等待绿卡审批过程中在美国工作,但仅限于科学、技术和工程领域的H1B签证持有者;新规之二是更新现有法规,让来自智利、新加坡和澳大利亚等国的专业人士更便于在美国就业并永久居留(邹强,2014)。2014年11月20日奥巴马绕开国会发表全国电视讲话,宣布一系列行政命令推行移民改革计划,其中主要内容之一就是为排队等候绿卡的高技能工人扩大工作授权,使移民合法化程序简单化,以便推动美国经济,促进融合归化。虽然美国众议院2015年1月14日通过法案推翻奥巴马总统移民改革计划的行政命令,但美国移民政策随着时代发展、社会需求和人才战略目标适时改革的方向肯定不会变,美国高层次人才政策主动变革的理念和思维没有变,这就是中国人才政策发展需要借鉴的核心元素之一;也正如《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 年)》明确提出, 要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 大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 创新创业。……在完善“绿卡” 制度时, 需要转变“管控”思路, 通过更加友好的“绿卡”制度, 让更多外国人享受到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合法权益和各项待遇,从而吸引更多国际人力资本为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做贡献。

六、结语:高层次人才政策应具国际视野和开放思维

通过中美两国高层次人才政策比较可知,美国高层次人才政策比中国更具体系性、更具前瞻性、更具吸引力,特别是人才立法保障及政策适时谋变,较好地培养国内杰出人才和吸引世界顶尖人才为其服务并以此享受“人才红利”或“移民红利”。但21世纪以来,世界各国都意识到综合国力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竞争,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竞争,从而人才战争愈演愈烈,甚至美国一些政策观察家疾呼美国正在流失大量顶尖人才或警惕美国遭遇人才逆流。比如印度,“与中国或新加坡为在欧美功成名就的科学家提供大量资源的做法不同,它通过建立资助项目支持博士后研究和新的独立的实验室从而说服在外国接受训练的印度科学家回国”(Shubha Tole&Ronald D. Vale,2010);另外,也是很重要的一点,对于一些海外杰出人才,所在国的人才政策或经济待遇或工作机会或科研环境再吸引人、再诱惑人,但梦牵祖国和回国贡献的爱国情节是世界上任何人才政策和手段所不能比拟的,譬如钱学森、施一公、饶毅等一批顶尖科学家的回国就是最好例证。

中国领导人习近平同志2014年5月22日在上海召开外国专家座谈会上强调,“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需要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要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开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在大力培养国内创新人才的同时,更加积极主动地引进国外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习近平总书记的人才思想充分说明时代进步、社会发展和“中国梦”的实现须“择天下英才而用之”、“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培养造就更多优秀人才”,因此中国高层次人才政策应具国际视野和更加开放的方式去发掘、培育、吸引、留住、使用并发展国内外杰出人才,同时中国在人才立法、国籍户籍制度改革、高层次人才管理机构设置、科研环境改善等方面也应有所作为。

1. 崔清新:《中国将立法规范引进国外人才》,载《新华网》,2015年1月27日,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5-01/27/c_1114153872.htm。

2. 付美榕:《为什么美国盛产大师:20世纪美国顶尖人才启示录》,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7页。

3. 华春雨:《我国“绿卡”继续降门槛》,载《新华网》,2014年6月2日,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6/02/c_1110955275.htm。

4. 李侠:《人才队伍建设的两种模式:曼联OR皇马》,载《科学时报》,2011年7月25日第A3版。

5. 刘俊、谭畅、刘宽:《中国下一代教育被谁接管?少年留学,从未如此井喷》,载《南方周末》,2014年9月11日第07版。

6. 林菁:《美国新移民改革法案标志重大转折:从家庭转向人才》,转《中国新闻网》,2013年4月18日, http://www.chinanews.com/hr/2013/04-18/4742855. shtml。

7. 林小春:《美国引才聚才用才的启示》,载《科技日报》,2014年6月7日第02版。

8. [美]约瑟夫·奈,马娟娟(译):《软实力》,中信出版社,2013年版。

9. [美]V.布什,范岱年等(译):《科学——没有止境的前沿》,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43-47页。

10. 盛若蔚:《我国流失顶尖人才数居世界首位》,载《人民日报》,2013 年6月6日第09版。

11. 沈荣华:《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载《中国组织人事报》,2013年9 月23日第06版。

12. 汤向阳、熊炜、李静伫:《稳定长久的发展环境是核心吸引力》,载《人民日报海外版》,2007年9月13日第06版。

13. 王辉耀:《人才战争》,中信出版社,2009年版。

14. 王辉耀、郑金连、苗绿:《中国国际移民的发展现状及建立来华人才移民体系的建议》,载王辉耀(主编):《中国国际移民报告(2015)》,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33-45页。

15. 王辉耀:《中国梦面向全球人才开放》,载《中国组织人事报》,2013 年6月21日第06版。

16. 武夷山:《高层次科技人才回归仍然不足》,载《科学新闻》,2009年第1期。

17. 郑金连、邓莹、王辉耀:《国际人才在中国流动的壁垒与突破》,载王辉耀、刘国福:《中国国际移民报告(2014)》,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

18. 郑代良、钟书华:《高层次人才政策的历史演变及其中国特色》,载《科技进步与对策》,2012年第13期,第134-139页。

19. 郑代良、钟书华:《中国高层次人才政策现状、问题与对策》,载《科研管理》,2012年第9期,第130-137页。

20. 张卫峰、潘晨光、刘霞辉、钱伟:《国内外专业人才资源开发政策比较研究》,2004年第2期,第18页。

21. 郑宏:《美国〈国防教育法〉的制定及其历史作用》,载《江西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第159页。

22. 邹强:《奥巴马借助“五月风”推动移民改革》,载《法制日报》,2014年5月20日第11版。

23. Shubha Tole,Ronald D. Vale. Young Leaders for Biology in India. Science,2010,329(5998):1441.

■ 责编/倪超 E-mail:nc714@163.com Tel: 010-88383907

Comparative Research on Chinese and American High Level Talents Policy

Zheng Dailiang and Zhang Xiaodong
(College of Law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of Wulingshan Public Governance, Huaihua University; All-China Federation of Industry and Commerce)

The 21st century, the essence of competition between countries is the competition of comprehensive national strength, the core of which is the competition of soft power, and the competition of which is high-level talents competition. The key to the cultivation, attraction, retention, use and development of high-level talents is the national personnel policy. There is a large difference on thinking method, operational measures, insurance forms and reform tendency of high-level talents policy between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 By comparing review and reflection of the differences,China’s high-level talents policy should be more international vision and with a more open mind to cultivate and recruit the outstanding talents in the world, realizing “China dream”.

High-level Talents;Personnel Policy;Soft Power;Talents Strategy for Powerful Nation

郑代良,怀化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武陵山片区公共治理研究所所长,副教授,管理学博士。电子邮箱:zhengdailiang@126.com。

章小东,全国工商联经济部,政工师。

本文受湖南省社科规划办项目“中国高层次人才政策研究”(11YBB296)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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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的人才之策
留住人才要走心
“人才争夺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