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恒
摘 要: 随着现代医学技术的发展,中外医学交流越来越频繁,介绍和翻译国外的医学文献,有助于人们掌握最新的医疗资讯,因此,医学文献翻译需求日益增加。由于醫学文献属于科技文体,用语正式,内容表达要求专业、严谨、准确,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常常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本文以《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方法》中的部分句子作为案例,分析医学文献英译汉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关键词: 医学文献 翻译 案例分析
一
随着世界全球化步伐的加快,为学习国外先进医疗卫生服务技术和管理理念,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医学领域的对外交流日益频繁。医学文献是研究人员向同行和公众介绍新技术疗法的重要途径之一,译者可通过翻译医学文献,引进国外信息,排除语言障碍,将世界先进医学成果及动态及时介绍给中国读者[1]。因此,市场对医学翻译的需求大大增加。
医学翻译是科技翻译的一个分支。方梦之、范武邱将科技文体分为普通科技文体和专用科技文体两大类,普通科技文体包括操作规程、维修手册、安全条例、使用手册、科普读物和中小学教材等,用于技术人员之间、生产部门和消费者之间,以及专家和外行之间的沟通交流;专用科技文体则包括科学论著、报告、法律文本和应用科学技术论文,主要用于专家与专家之间的对话[2]。
医学文献属于专用科技文体,在词法和句法上具有以下特点:
1.用词正式。科技英语中大量使用科技词语。如:纯科技词“maternal serum”,“urine markers”和通用科技词“intervention”。
2.大量使用缩写词。例如:“颈部半透明膜组织厚度”(nuchal translucency)的缩写为“NT”,“甲胎蛋白”(alphafetoprotein)的缩写词为“AFP”。
3.时态种类有限,陈述句居多,较少出现疑问句或感叹句。
4.常用被动语态。据统计,科技英语中有1/3以上的动词为被动形式[3]233。
5.普遍使用名词词组和名词化结构。名词化包括非谓语动词、由动词或形容词转化而来的名词,还有“名词连用”,即把名词作为修饰语,限定名词。名词化结构紧凑、简洁、客观、信息量大,避免出现过多主谓结构。
6.常用割裂修饰。陈新[3]243指出,起割裂和隔离作用的主要有:介词短语、分词短语、不定式短语等;各种从句;句中的附加成分,如:插入成分、同位语和独立成分。
7.普遍使用结构复杂的长句。科技英语中的句子长而复杂,有些句子长达数行,有时长长的一个段落就是一个句子。此外,为了准确表达意思,其结构更加严谨,长句中多包含从句、插入语、同位语等复杂结构。
二
由于医学文献语言具有以上特点,译文语言表达应具有专业性、逻辑性、严谨性,译者不能随意删改信息。此外,翻译的用途多种多样,但是主要目的是沟通。因此,为了便于阅读,译文语言不能晦涩难懂,译者必要时应采取类似词语意义具体化、增补或调整语序等翻译策略,使得译文流畅通顺,符合中文的语用习惯。
(一)去括号处理
原文为了补充说明信息,同时避免使用过多复杂结构,常常把信息以括号的形式放在句子当中。委托人要求译者最大限度地保留原文信息,因此译者不能随意删减括号中的内容,但为了提高译文流畅度,方便读者阅读,译者需要进行括号处理。
例1
原文:For example,in the Oxford–Bart’s study (which was observational) the quadruple test (with free β-hCG) yielded a 79% DR for a 5%FPR,while the estimate from SURUSS was 83% for 5%.[4]66
“observational”和“with free β-hCG”作为补充信息,如果直接按照原文的格式翻译为“牛津巴特实验(观察性实验)”和“四联筛查(含检测游离β-hCG)”,则会给读者造成一种阅读断层感。在接受了“牛津巴特实验”这一概念后,文本将“观察性实验”这一名词抛向读者,“四联筛查”和“包含检测游离β-hCG”的情况也是如此。这使得读者看到两个概念后,不得不停下来,思考两者的关系,造成阅读的不便。实际上,除去括号之后,读者接受到的是一个整体的概念“牛津巴特观察实验”和“包含检测游离β-hCG的四联筛查”。
译文:例如,牛津巴特观察实验中,包含检测游离β-hCG的四联筛查,其假阳性率为5%时,检出率为79%;相同假阳性率的情况下,SURUSS实验的检出率估算值为83%。
例2
原文:SURUSS,and a similar USA study (FASTER),can compare the screening performance of first and second trimester tests as well as combine them into a single integrated test,in an unbiased way because intervention was offered after the second trimester screening results were available.[4]68
按照原文格式的译文是“SURUSS实验和一项类似的美国实验(FASTER实验)”,或者是“SURUSS实验和一项类似的美国实验(名为FASTER)”。这两种译文都不够简洁,略显拖沓。将括号除去,译为“SURUSS实验与美国的FASTER实验类似”,一方面,译文简洁明了,另一方面,“SURUSS”和“FASTER”恰好构成平行结构。
译文:由于得知孕中期筛查结果后,孕妇即可以选择是否接受侵入性检查,因此,SURUSS实验与美国的FASTER实验类似,其优点在于,可以在排除干扰因素的情况下,比较孕早期和孕中期筛查结果,并将两者组合成单一的整合筛查。
(二)万能动词意义具体化
原文包含许多常用动词,具有“万能”的作用,在不同的句子当中含义不尽相同。医学文献用语要求严谨、准确,翻译时不能采用“一对一”的机械译法,而应根据不同含义及搭配选用具体不同的词汇。
例3
原文:For NT the log linear regression was performed separately in five groups with CRLs of 20–31,32–42,43–53,54–64 and 65–75 mm which approximately correspond to 9,10,11,12 and 13 completed weeks of pregnancy.[4]31
“perform”作动词时,常常解释为“执行”,在此句中的翻译为“执行对数线性回归模型”,但译文显得十分生硬。从词汇的角度来看,“执行”一词含义广泛,读者无法抓住具体概念,不明白研究人员到底怎样处理对数线性回归模型;从用语习惯方面来说,“执行”搭配“模型”不符合中文表达习惯。译者应说明具体操作内容,即依据对数线性回归模型计算NT值。
译文:分别在以下五个实验组中依据对数线性回归模型计算NT值,每组胎儿的CRL依次为20–31mm,32–42mm,43–53mm,54–64mm 和65–75 mm,相应的孕龄分别为9周,10周,11周,12周和13周。
例4
原文:This section is based on all 101 singleton Down’s syndrome pregnancies recruited into the study at any gestational age (between 6 and 16 weeks) in which an NT measurement was attempted,without adjustment for the biases described in the section“Data collected and data used”.[4]55
“be based on”表示“以……作为基础、依据”,如果译为“该部分以招募的101例怀有唐氏综合征胎儿的单胎孕妇筛查结果为依据”,那么“以”和“为依据”之间的插入语就非常复杂,这样的译文仅停留在字对字翻译的层面,并没有把实际意思表达出来,即将这101例怀有唐氏综合征胎儿的单胎孕妇筛查结果作为数据库,该部分的研究数据来自于该数据库。
译文:该部分资料数据来自招募的101例怀有唐氏综合征胎儿的单胎孕妇筛查结果,这101例孕妇的孕龄介于6—16周,该阶段既无法测得她们胎儿的NT值,又没有因“数据收集和使用”部分所提及的乖离率而对筛查方案做出调整。
(三)增补
连接成分之所以具有衔接功能,是因为这些成分本身的特殊含义预设了语篇中其他成分的存在。连接词一般不会孤立出现,在语篇连贯的建构过程中,它们总是在不同的微观层面起着承上启下的连接作用[5]。
1.增补连接词
例5
原文:The evidence presented in this report does not support retaining the double test,the triple test,or NT measurements on their own (with or without maternal age) because each would lead to many more women having invasive diagnostic tests,without increasing the proportion of Down’s syndrome pregnancies detected.[4]28
译文:本报告提供的论据不赞同孕妇接受二联筛查、三联筛查或者自己測量NT值(不论是否考虑孕妇年龄),因为以上筛查不仅会导致更多的孕妇接受侵入性检查,还不能提高唐氏综合征的检出率。
例6
原文:The median NT in affected pregnancies remained high from 10-13 completed weeks with no evidence of a trend over this period.[4]43
译文:怀有唐氏综合征胎儿的孕妇中,NT值中位数在孕10—13周一直保持较高水平,但是,一旦超过这段时期就没有这一趋势。
科技英语中,有些逻辑关系因为英语思维表达习惯的差异没有明确给出,这时就需要译者找出这些潜在的逻辑关系,顺利完成译文。在句中增补连接词,既可以体现句子的逻辑结构,又可以使语义连贯通顺。例5中,“because”后阐述了两方面的原因,由于侵入性检查存在一定风险,孕妇不轻易接受该检查,但是,不管孕妇选择哪种筛查项目或是最终接受侵入性检查,目的都是提高检出率,确认胎儿是否罹患唐氏综合征。然而,原文的最后一个分句告诉读者这并不能达到目的,所以该句属于递进关系句,用“不仅……还……”结构连接。例6中,孕10—13周的NT值中位数情况与之后的情况不一致,则属于转折关系。
2.增补内容
例7
原文:The lower false-positive rate with the integrated test compared with other tests means that at an 85% detection rate there would be nine diagnostic procedure-related unaffected fetal losses per 100,000 women screened compared with 44 using the combined test or 45 with the quadruple test.[4]27
在该句中,“that”后的整个宾语从句叙述的情况都以“at an 85% detection rate”为前提条件,虽然“with 44 using the combined test or 45 with the quadruple test”描述的是另外两种筛查项目的情况,但是作者并没有另起一句,而是将其作为伴随状语放在句末。因此,读者阅读完原文后很容易就能抓住作者讲述的是“检出率为85%时,整合筛查、组合筛查和四联筛查的具体情况”。但是,把句子译为中文时,不能把伴随状语作为附加部分放在句末,只能另起一句,为了使句子意思表达明确,必须再次说明前提条件。同时,为了避免句子重复赘述,笔者选择添加“在检出率相同的情况下”而不是“检出率为85%时”。
译文:与其他筛查项目相比,整合筛查的假阳性率较低,也就是说,检出率为85%时,每10万例接受整合筛查的孕妇中,就有9例健康孕妇因诊断操作失误而流产。在检出率相同的情况下,因接受组合筛查或四联筛查而导致流产的孕妇数量则分别为44例和45例。
例8
原文:Screening using the integrated test is less costly than might be expected because the extra screening costs tend to be offset by savings in the cost of diagnosis arising from the low false-positive rate.[4]27
增词译法在英译汉中主要是添加原文中虽无形式却意在其中的成分[6]。原文虽然没有明确指出整合筛查所需费用较高,但是此义隐藏其中,按照原文翻译,译文为:选用整合筛查所需的花费也许比预期低,因为其假阳性率低,节省了诊断费,恰好抵消了多出的筛查费用。这样的译文结构松散,读者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才能理清思路,找出重点,增加“虽然整合筛查费用相对较高”,一方面可以与上文相呼应,达到连贯衔接的效果,另一方面结构紧凑,重点突出,表明整合筛查的优势所在。
译文:选用整合筛查所需的花费也许比预期低,因为虽然整合筛查费用相对较高,但是其假阳性率低,节省了诊断费,恰好抵消了额外的筛查费用。
(四)逻辑关系句语序调换
由于思维表达习惯的差异,中英文逻辑关系句的语序常常有较大差别。译者在翻译时,可以先按照英文的表达习惯译成中文,在此基础上按照中文的逻辑语序进行梳理排序,使得译文符合中文语用习惯,避免出现“翻译腔”。
例9
原文:Samples from cases and controls were assayed in the same analytical batch without knowledge of which were from cases and which from controls.[4]51
原文的语序应为“从实验组和对照组中抽取样本,进行相同的实验分析处理,但是不知道样本组别”。但是,这不符合中文的表达习惯,中文的逻辑是从大到小,先介绍事情发生的背景和情况,再详细叙述事情发生的具体细节。因此,译文应先说明“进行实验分析处理”的前提是“研究人员不知道样本来自哪个组别”。
译文:从实验组和对照组中抽取样本,在不知道样本组别的情况下,进行相同的实验分析处理。
例10
原文:The aim of this research is to identify the most effective,safe and cost-effective method of antenatal screening for Down’s syndrome using nuchal translucency (NT),maternal serum and urine markers in the first and second trimesters of pregnancy,and maternal age in various combinations.[4]26
“to identify the method”作为目的状语,“using...various combinations”作为方式状语,英文为了强调其目的,常常把目的状语放在句子前半部分,但中文的逻辑表达一般为先介绍使用的方式,最后阐述其目的或者达到的效果。
译文:本实验研究目的在于,通过观察孕早中期NT值、产妇血清和尿液标志物与孕妇年龄之间的不同组合,以确定最有效、安全和符合成本效益的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方法。
(五)句群的整合与拆分
为了明确表达概念,突出逻辑关系,医学英语中常出现大量结构复杂的长句。译者首先要弄清原文句子的结构关系,理解原文内容,其次要明确句子的含义层次,理清其中的逻辑关系,最后要按照中文的表达习惯翻译。此外,根据目的准则,译文的表达方式应有助于达到翻译目的为宜。
例11
原文:The low FPR for an 85% DR achievable with the integrated test (1.2%) can be appreciated by comparing it with the corresponding FPR for the serum integrated test (2.7%),the first trimester combined test (6.1%) and the second trimester quadruple test (6.2%).[4]63
原文的重点在于强调,在相同检出率的情况下,与其他筛查类型相比,整合筛查具有明显的优势,其假阳性率较低,所以笔者在翻译的时候,把“整合筛查的假阳性率”独立成句,剩下的几种筛查类型则并列叙述,不按照原文“血清整合筛查(2.7%)、孕早期组合筛查(6.1%)和孕中期四联筛查(6.2%)”的结构,而是将数字合在一起排列,给读者以直观的印象,“1.2%”与“2.7%、6.1%、6.2%”形成鲜明对比,突出整合筛查的优势。
译文:整合筛查中,检出率为85%时,假阳性率较低,为1.2%,但血清整合筛查、孕早期组合筛查和孕中期四联筛查相应的假阳性率都较高,分别为2.7%、6.1%、6.2%。
翻译是一种沟通的方式,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起到桥梁的作用。译者接受了源语言文本的信息后,再根据翻译纲要,用目的语的语用习惯将其表达出来,使得译文在目标语文化中有一定意义。在此过程中,由于英汉语言、思维逻辑和文化等方面的差異,译者经常遇到以上几种问题,这就需要根据翻译的目的、用途及委托人的具体要求,采取相应的翻译策略,给予解决。
参考文献:
[1]李君,游苏宁.医学翻译期刊的现状及其分析——从《英国医学杂志(BMJ)中文版》创刊十周年谈起[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09(20):1069-1071.
[2]方梦之,范武邱.科技翻译教程[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8:14-15.
[3]陈新.英汉文体翻译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233-243.
[4]N.J.Wald,C.Rodeck,A.K.Hackshaw,J.Walters.First and Second Trimester Antenatal Screening for Down’s Syndrome: the Results of the Serum,Urine and Ultrasound Screening Study[J].UK: Med Screen,2003.
[5]王东风.连贯与翻译[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9:116.
[6]冯庆华.实用翻译教程[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