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素娟
【摘要】自2008年国家批准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以来,合肥市小贷公司的发展与全省全国同步,经历了井喷、平稳阶段后,现在进入了新的阶段。合肥市小贷公司数量相对较多,规模相对较大,累计贷款余额较高,但发展周期起伏大;经营中也同其他各地小贷公司相似,有自身问题,也有外部宏观政策带来的困难。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小贷公司发展前景堪忧,不仅取决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更取决于另一只更加强大的手。
【关键词】小贷公司现状前景
一、合肥市小贷公司发展基本情况
近几年,安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猛,截止2015年6月,全省有小贷公司460家。同期,合肥市小贷公司也是快速发展,作为省会城市,其发展情况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数量相对较多
据安徽省小贷公司协会提供的数据,截止2014年底,合肥市小贷公司数量从2008年的3家公司增长到96家(正常经营 86家)。从历年发展数据看,合肥市小贷公司在全省小贷公司总量上占比较重。尤其是2008年,全省成立的5家公司有3家落户合肥,其中国正小额贷款公司成为合肥市首家小贷公司。而后随着省内其他地区小贷公司的成立与发展,合肥市数量占比有所下降,但仍据各地占比前列。
2、规模相对较大
从注册资本角度看,银监发23号文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我省2011年10月发文规定:在各市市区和皖北地区、大别山区以外的县域内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截止2014年底,注册资本位列前十的小贷公司中,排名第一的安振小贷公司注册资本达到5.3亿元,第十的安粮小贷公司也有1.83亿元。并且,2015年7月,国正小额贷款公司将注册资本增至7亿元,成为合肥市最大的小额贷款公司;8月,皖投小贷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0亿元,成为安徽省最大的小额贷款公司。见表2。
3、累计贷款余额量高
截止2014年底,合肥市正常经营的86家小贷公司各类贷款余额130.9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31.7亿元。具体见表3。综合表2和表3数据也可以看出,小贷公司的公司规模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公司的经营状况与业绩。
4、发展起伏较大
从表1可以看出,自2008年国家批准设立小贷公司后,当年有3家公司成立,第二年即出现了井喷式发展,新成立小贷公司45家,增长了15倍。而经济较为发达的温州市,到2011年底仅有40余家。①然而,自2010年开始,小贷公司发展增幅逐渐放缓并呈下降趋势,尤其是自2013年以来,虽有个别新公司成立,但因数家小贷公司停业,使得其数量呈下降状态,并且下降趋势明显,2014年下半年仅有86家公司正常经营,降幅达8%。今年合肥市乃至全省全国有更多的公司处于停业状态。小贷公司发展已进入新的阶段。
二、合肥市小贷公司面临的困境与问题
小贷公司的出现,既是应市场需要而生,更是政府规范市场的产物。在经历了几年的扩张发展后,合肥市小贷公司如其他地区一样,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在此期间,小贷公司普遍存在着难以突破的外围困境和急需解决的内部问题。从公司内部看,主要体现在基层从业人员缺乏经验,管理水平有限,存在非法吸存、高息揽储、放高利贷、暴力催债、账外经营、贷款对象偏离等诸多问题,造成了小贷公司仍然被许多人视作“高利贷”。就小贷公司而言,许多内部问题的出现似乎又与客观因素密不可分。
1、身份改变希望破灭
银监发23号文对小贷公司的定义,被普遍认为是使小贷公司存在市场主体地位不明,行业属性界定不清,并造成内部税收负担重,融资困难,成本高;外部监管政策和监管主体多头,无法确定全国统一的监管体系和相应的监管政策等问题的根源所在。为此,许多小贷公司股东和研究学者呼吁,将小贷公司界定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并享受金融同业待遇的建议,甚至期待将其转为乡镇银行。然而,今年8月12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中,虽解除了一些限制,但仍未给予小贷公司金融机构的定位,更不用提转型乡镇银行。这必将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破灭小贷公司对身份转型的期待。
2、融资渠道难以通畅
近几年,我省已相继出台各种支持举措,允许部分经营合规,风控能力强的小贷公司开展票据贴现、大股东定向借款、收益权转让、资产证券化、接力贷等新业务试点。②但对更多小贷公司来说,获得融资的渠道仍然是银行再融资和股东增资扩股。起初受到1:0.5杠杆和10%最大股东持股上限,使小贷公司融资受到严重掣肘。并且,由于小贷公司的法律地位,商业银行将其视为一般企业客户,进一步增加了小贷公司的融资难度和经营成本,造成了“融资来源成为限制小额贷款公司良性循环发展的瓶颈。”③尽管后期我省及全国多省份在融资杠杆与股东持股上限上有较大调整和提高(原则上不超过注册资本金总额35%,皖政办(2011)75号),但是,受市场经济影响,银监会在2013年6月下文要求银行对合作的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实行名单制管理,并要求重点关注小贷公司、典当行、提供机构、民间融资、非法集资五种银行业外部风险主要来源,这再一次从制度层面客观上对银行收紧小贷公司融资设置屏障。
3、税赋负担依旧沉重
法律地位不同,执行的财税政策不同。由于小贷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不能享受到国家给予金融机构财税上特殊优惠政策,甚至对“三农”、小微企业贷款,也不能像银行等金融机构一样享受营业税和所得税的减免。小贷公司必须缴纳25%的所得税、5%的营业税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税费,高税负加重小贷公司经营成本。即使各地都出台了扶持政策,比如我省早在2011年就提出在税收返还奖励、评先评优、政府奖励资金安排等方面,对小额贷款公司与金融机构一视同仁;对小额贷款公司发放农户贷款,可比照农村金融机构的奖补政策予以奖励;对合规经营、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成效显著的小额贷款公司,按程序报请省政府表彰奖励。然而这些措施无论是从范围还是力度上必竟与减税不能同日而语。
4、经营风险越来越大
小贷公司经营风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方面小贷公司经营金融业务,受宏观银根政策影响;另一方面还受到总体市场环境影响;第三,客户的经营状况及偿还能力直接决定小贷公司的经营业绩。而小贷公司面对的客户群体,多是抗风险能力弱的中小微企业,管理规范化程度不高,提供的信息难以得到有效证实。而人行的征信系统又是一把双刃剑,过去一直仅对金融机构开放,导致小贷公司无法通过有效途径审核和评估客户,这就增加了放贷风险。而后,人行允许对满足条件的小贷公司开放系统,小贷公司又担心自己的信息被银行获取。因此,对小贷公司来说,“进门就是客”,只要有抵押物或担保人即可发放贷款。然而,一旦第一还款来源不好,抵押物或第二还款源通常也没有太大的保险系数。小贷公司经营中还会遇到互保联保双重违约的情况,使小贷公司经营风险急剧扩大。
5、市场竞争更加残酷
小贷公司最具代表性的两种业务模式包括类银行信贷模式和小额信用贷款模式。但不少小额贷款公司并未真正开展以小额信用贷款为核心的业务模式,其客户群与银行具有高度重合性。因此,自国家批准成立小贷公司以来,小贷市场空间一直有限,客户多是银行遗漏的“中小微企业”,或者是银行挑选剩下的“次级客户”。但是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传统银行面临着利差缩小的挑战,必将扭转方向加大力度发展小微业务,对于资金成本高和资金来源少的小贷公司来说,直接与银行竞争所面临的风险与挑战更大。此外,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进一步放宽,当前P2P网贷业务的突飞猛进,经济的下行,使得小额贷款公司的生存空间更加萎缩,竞争将更加残酷。
三、合肥市小贷公司的发展前景
经历了野蛮生成,迅猛扩张后,我国的小贷行业进入了爬沟过槛的严峻阶段。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各地小贷公司问题逐渐暴露,坏账攀升,已出现倒闭,近10%的小贷公司亏损。各种数据显示,小贷公司无论是数量还是放贷增速都有所放缓,甚至开启下滑模式,一些地方已暂停小贷公司的筹建工作。
我省自2013年开始即暂停小贷公司的筹建,合肥市也在经历了几年的迅猛扩张后进入洗牌阶段。其中个别资本实力强,经营规范,服务贴近市场,风险控制完善的小贷公司脱颖而出。同时也不乏有停止经营的。从消极面看,曾经趋之若鹜的小额贷款公司,如今已经成为“烫手的山芋”,原来的持有者开始选择转让。但也不能完全否定小贷公司仍有生机,小贷行业发展也存在一定的有利条件,比如行业发展环境逐渐优化;我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融资需求依然旺盛;全省经济发展的前景和空间广阔;政府对小贷行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会进一步加大等。因此,小贷公司是否会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不仅取决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更取决于另一只更加强大的手。□
【项目来源: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项目“合肥市小额贷款公司现状与发展前景研究”(项目编号:2012YSK07)】
参考文献
①丁文茵,《典型小贷公司的比较研究》[J].《合肥学院学报》,2012(9)
②周建春,《规范与发展并重,机遇和风险共存》,http://ahxdxh.com/hydt/show. asp?id=1071
③胡莹、雷曜,《小贷公司融资路径探索》,http://www.cnfinance.cn/magzi/2014-05/05-19395.html
(作者单位: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责编:姚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