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存
【摘要】大学生的不安全行为应当受到高度重视。文章从大学生内在安全行为习惯心理构筑与路径选择维度进行深入探讨,指出人的不安全行为与个人掌握的安全知识水平、自身的安全意识、安全态度与安全技能紧密相关,需要通过反复的行为训练并结合多种教育方法,才能在大学生心理和行为中形成良好稳定的习惯,进而促使思想品德和践行能力形成,降低大学生安全事故发生率。
【关键词】大学生安全 安全意识 行为习惯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加强大学生安全意识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推进大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大学生健康成长、适应社会发展的保障条件。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外在环境因素、大学生内在法律意识淡薄和道德底线模糊等都有可能引发越来越多的校园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降低或避免安全事件的发生率,要诉诸于大学生的安全意识行为系统的建立,形成自下而上的个人安全行为机制,构筑宏观校园安全体系。“人的安全意识行为系统是一个由心理、思想和行为三个子系统及其多种要素按一定的方式联结起来、具有稳定倾向的三维立体结构。”①
大学生内在安全行为习惯养成的理论依据
大学生安全行为习惯的养成是外界教育和自我意识相结合的产物,一种内在的安全意识的养成有其自身的理论依据和形成规律。我们将从社会稳定理论、社会学习认识论、行为科学理论三个方面分别考察。
社会稳定理论。早在古希腊时期,人们就对城邦生活进行了哲学思考,当时的城邦已成为一个充分人为的社会,需要人们思考社会生活是如何可能,特别是社会秩序是如何可能的,以及如何能有一种更好的社会生活②。先哲们进一步探讨人的注意力要集中在当下社会,理解这个社会是如何运行及存在的,其稳定的机制是什么。事实表明,历史剧变、运动都会引发社会动荡,伴生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社会个体的危险系数。
大学生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一方面他们关注国际国内热点、难点、沸点事件,倾向于探究事件的来龙去脉;另一方面校园内场所设施安全、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学生心理危机等都会给大学生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需要我们透过现象,去探讨促进社会稳定与发展的有效机制。只有在秩序良好的校园环境里,大学生才可能去开展各项学习和实践活动。大学生只有具备了丰富的安全理论知识,才能参与构筑和谐校园,全身心投入到学习和社会实践锻炼中。由此看来,社会理论应该与世界历史事件和过程的详细考察紧密相联,才富有现实意义与时代价值③。
社会学习认识论。唯物主义认识论告诉我们,人类社会任何一种理论都是根源于客观现实,是人们对现实问题进行思考的产物。“认识论是关于认识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理论。它研究的是认识的对象和来源、认识的过程和形式、认识的真理性及检验标准等问题。其中心在于阐明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认识与实践在人类认识中的相互关系。”④大学生要知晓安全问题,必须深入把握安全行为规范和准则,真正从内心领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在此基础上做出理性行为选择。
认识或理论活动是对于实践活动的一种抽象的再现过程,是对于对象可能存在的状况把握⑤。本质上,客体的性质是在与主体的关系中得到规定的,这种规定方式是对具有抽象性特征的理论活动的一种描述,即主客体关系模式,主体反复地实践,推动认识不断向前发展,呈现出一个螺旋式上升的发展过程。社会学习理论代表人物班杜拉认为,人的大部分行为知识都通过一定环境,由外而内“输入”获取。如今,在大学阶段特定的现实环境中,大学生能否运用所学知识观察到人与世界相互生成中所存在的问题,并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这是衡量大学生学习是否成功的关键。如果大学生对安全知识铭记在心,信手拈来,用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安全问题,显然这便是一种内化了的学习过程。在此,我们强调学习的反思、评估,通过反思理论达到指导实践过程与结果的作用,然而此非终极目的,只有探讨实践与认识之间发生的时而模糊又时而明确对抗的反省维度,才是获取新认识的策源地,这种被认识或理解的东西在某种程度上将推动和实现人们所选择的社会目标。
行为主义科学理论。行为科学是研究人类行为的发生、发展及变化规律的科学。社会个体通过有效学习可以获得一种更为复杂的理解能力,为探索那些以坚强和微妙的方式生存于世界中的各种事物,进一步说明了在全景性的社会现实中人的行为是主观目的的客观实现。大学生安全意识或行为习惯的养成,为的是不断追求人的各种需要和满足,这种追求反映在大学生对于自己行为的不断完善上。大学生对于安全意识与行为习惯的养成过去往往只停留在日常语言或说教片段上,如今通过各种教育手段,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可以运用清晰的科学理论对安全教育进行系统描述,通过生动活泼的案例、情景再现等形式,呈现直觉、感性的临场状态,有助于大学生的安全行为习惯的养成,并使个体行为模式向着良性的方向发展。
大学生内在安全行为习惯养成的时代价值
培养大学生内在安全行为习惯养成理解力,实现个体思想安全的社会化。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用于指导实践活动。当今大学生有其突出的个性特点且呈现显著的时代特征,是文化层次较高、自我意识较强、自我支配欲望较强、喜欢憧憬美好前景且渴望平等的群体。在国际国内复杂背景下,形形色色的社会现象不断冲击着大学生的思想、观念,因此更凸显出高校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当大学生经过对安全规范的理解、甄别、接纳等一系列内化过程后,安全认知能力得到提升,能对行为规范作出具有实践特色的解读,且能对行为做出理性选择,实现学生个体安全社会化。所谓安全社会化,指的是社会个体有效地将自己的行为控制在安全的可能性范围的过程,其实质是个体思想安全与社会整体安全的一种互动行为。作为教育者,我们要“以人为本”,真正地热爱并尊重每一位大学生,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培养大学生审慎的科学态度,强化社会安全综合性知识储备,让安全行为意识真正植根于大学生头脑,使其在社会安全和谐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大学生内在安全行为习惯养成,塑造良好的个人形象。高校应重视培养大学生的文化素质和人文素质,安全教育是大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思想政治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通过对大学生的行为习惯进行示范、导向、约束以及调节,使大学生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都表现出良好的教养与规范。对每一位大学生而言,规范安全行为,巩固安全行为品质,理性地思考自己选择的思想任务,并更为坚实地内化在思想意识里,真正形成稳定倾向性的安全意识,将有助于塑造大学生个人社会形象。一个人成功成才的机会根植于他优秀的内在品质,这些优秀的内在品质抑或是社会正向认可度高、抑或是良好的个人社会形象。当一个人隐含地设定了某种标准时,就会朝着这个方向奋发努力,这是个人形象塑造的过程,突出表现为在他人心目中和社会关系中的社会形象,延续并彰显了其个人形象特点。
大学生内在安全行为习惯养成,有效促进个体全面发展。从人的行为动态中考察,安全规范构成了大学生行为选择的可靠依据,更是减少他们在社会生活中不安全现象的生存基础,对于完善大学生身心发展,造就高素质社会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个人的行为习惯能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他的综合素质状况,培养受教育者良好的行为习惯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归宿。人的认识、情感、意志的培养最终都要落实到行为习惯上来,可见,习惯养成在完善个体人格方面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一个品德端正的大学生,不仅要拥有健全的行为安全认知、行为选择认知,更重要的是要通过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反映出来,唯有如此,才谈得上人的全面发展。简言之,一个全面发展的人具有全面的素质,追求思想完善、健康人格,做到行为规范,同时也充分地体现出一个人对人类和世界的博爱,这是人类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
大学生内在安全行为习惯养成的路径选择
强化大学生主体理性意识,树立安全道德行为价值取向。大学生是具有自觉行为能力的人,必须要树立起安全行为责任主体意识。所谓主体意识,即人对于自身的主体地位、主体能力和主体价值的一种自觉意识。在同客观世界的关系中,人居于主导和主动地位,增强学生的主体自我意识是大学生自主学习的关键。当社会个体主体意识愈强,人们参与社会实践及谋求自身发展、实现自己本质力量的自觉性就愈大,从而也就愈能在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社会个体的安全行为把握度与自身能动意识是正相关的,社会个体主体意识的强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自己身心发展的自知、自主、自控的程度,成为影响大学生身心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人们要善于调整心理状态,完善知识结构与行为模式,调节主体内在安全行为意识的不足,通过思想内化形成深刻而持久的安全主体意识。
培养大学生安全主体意识需要在自主养成教育上下功夫,主体意识增强是教育和人类集体生活的基础,笔者主张引导学生真正把握安全问题认知,强化主体意识,全面推进。当前,高校相当部分学生对于安全隐患重视程度不够,因此,首先要提高大学生对安全防患的主体意识。建立起遵守安全文明的内心信念,使其成为选择社会安全行为的内在驱动。事实表明,大学生自我主体意识的增强能逐步培养学生正确管理和调节自己的实践行为,根据自身的情况明确安全行为态度、培养敏锐的洞察能力、运用科学的安全知识作理论指导,合理评估,谨言慎行,深刻认识到应当对自己的安全行为切实承担起责任,从根本上树立安全责任观。
大学生内在安全行为习惯养成要做到循序渐进。“无规矩不成方圆”,行为实践必须选择在安全范围内行事,讲求规范性。规范性强调的是社会个体的言行举止要有一定的规矩和标准,培养人们行为规范是安全行为习惯养成的最终目的。教育者既要考虑到受教育者的实际情况,又要考虑到所提出的规范要求要体现时代性和现实性,激发人规范行为的持续有效性。
安全行为是个体安全意识品格的外显因素。当我们从人的内隐安全因素观察,个体内在安全思维选择力发展过程,是通过认知度、驱动力、内在辨别力、定向感度这些因素交互作用来实现的,个体安全能力由此循序渐进发展而来。重视大学生安全品质的形成,教育者要通过各种生动灵活、易于被接受的传递方式使大学生不断地、渐进地形成正确的安全认知,意识到人应该发挥主观能动性,知晓如何判定安全标准,选择社会行为方式或进行社会行为实践。积极的情感是实践行为的推动力和催化剂,当一个人对安全的认知越深刻,情感越充沛,其安全行为就越自觉。因此,在大学生安全行为习惯养成上,我们应重视在不同年级段上,以每个月、半年为周期,通过报告会、座谈会、辩论会、主题班会、访谈、事例视频等途径,不断推进大学生安全意识及行为习惯的逐渐养成。
大学生内在安全行为习惯养成要构建心理安全预警机制。个体是社会的成员,作为富有理性的公民,应该支持、赞成国家、社会所要求的规范,并在此框架下选择个人行为模式。作为人存在的精神形式,思想、意向等展现为确然的定势,同时又蕴含了理性辨析、认知能力及安全知识的内容,从而形成为一种相互关联的结构⑥。在社会中,公民一般都具有“正义安全感”或“安全期盼”的自觉向度,促使人们循着合乎理性的方向作出决择,符合公共利益的诉求,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在公共利益中受益。
从大学生成长环境来看,尽管社会个体存在差异,但通过安全知识的传授、实证调查研究、身体力行等途径,大学生会获取内在安全自我价值感,遵循安全义务的可行原则,培养忠诚的职责感,依靠对安全认知的自然发展趋势,启动安全预警系统,作出科学合理的行为决择。大学生应具有维系社会稳定和有序化所必需的内在定力,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安全意识可以看作是行为实践的精神本体,它从主体存在的精神维度上,为行为实践提供了内在的根据。
建立健全大学生内在安全行为习惯养成的社会效果评价体系。养成教育以行为作评价对象,行为在真实性和有效性上彰显优势。对已发生行为进行评价,既要评判大学生选择行为的合理性,又要为将来行为提供可参照的标准依据。根据参照标准,我们可判定行为评价是否有效,研究者以什么样的方式来测评大学生的行为,收集测评信息。另一方面,大学生如何对待活动成为评价有效性的主要因素,如果研究者所用方式不可靠,加之大学生如果虽然刻意在安全范畴内实施行为,但实则我行我素,评价将无效,结果无从谈起。我们认为,大学生首先主观上要有内在安全认知、情感激发,真正认识到安全行为给自身带来的收益,心悦诚服地参与整个教育过程,会得到有效实现。因此,确立大学生内在安全行为养成评价标准时,要尽可能地考虑教育过程中涉及的各个层面,如教育实施者、教育家、受教育者、交叉学科专家等,集思广益,共同探讨研究,进而提出全乎理性的、科学的社会评价标准,将不合理性降至最低,彰显其作为制约行为、人格与人生的当然之则。规则一旦生成并约定遵循,人们将在自己的活动中养成一种谨慎、规则和可靠的内在认可倾向,无形中构成社会主体的价值理想与追求,在评价的意义上确认行为的性质,实现行为动机系统与评价系统二者的有机统一,真正建立起大学生内在安全行为习惯养成的有效社会评价体系。
(作者单位:桂林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本文系2011年度广西高校安全稳定立项科研项目A类研究课题“大学生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的养成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1AW087)
【注释】
①邱伟光,张耀灿:《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原理》,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92页。
②⑤王南湜:《社会哲学》,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7页,第184页。
③[美]乔治·E·马尔库斯,米开尔·M·J·费彻尔:《作为文化批评的人类学》,王铭铭、蓝达居译,北京:三联书店出版,1998年,第117页。
④章士嵘,卢婉清:《认识论辞典》,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8页。
⑥杨国荣:《伦理与存在》,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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