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政江(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工程以灌溉、城市供水为主,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工程全部建成后可解决黔中灌区7 县49 个乡(镇)4.34 万hm2农田灌溉用水、5 个县城和36 个乡(镇)供水、农村41.8 万人和36.4 万头牲畜饮水,及贵阳、安顺城市供水,总净、毛供水量5.31,7.67 亿m3,并利用平寨电站发电。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由水源工程、干渠、水库等组成,其中,水源工程总库容10.89 亿m3,设计灌溉面积4.34hm2,向省会城市贵阳和中等城市安顺分别提供净原水2.58 亿m3/年和0.64 亿m3/a,干渠设计引用流量22.77m3/s 和14.57m3/s。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等别为Ι等,工程规模:水库工程为大(1)型,总干渠和桂松干渠为中型。水源工程由平寨拦河大坝、溢洪洞、泄洪放空洞、平寨坝后发电系统、渠首引水发电系统组成,其中坝高162.70m,坝后电站装机容量136MW,渠首电站装机容量4.20MW。
在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正式开工建设之前由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和河海大学共同编写了《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办法与管理流程》,本文作者作为副主编代表黔中局负责组织编制工作。
“决策好、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是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实现良性运行的关键,工程建设期是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生命周期的重要环节。工程建设期是资金投入量最大的阶段,也是决定工程项目价值量和实现价值、由蓝图变为实体的关键阶段。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具有施工线路长、工程规模较大,投资大,组成复杂,引水工程距离长,集水库工程、引水工程、闸工程为一体,工程跨行政区域、跨流域,涉及范围较广,协调难度较大,地质、地形和气候条件复杂等特点,这些特点给工程建设管理带来了较大的难度,使工程建设管理呈现出自身的特点,从而对工程建设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目前,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已进入建设期的准备阶段,如何有效地实现工程建设管理的规范化,是摆在工程建设者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由于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建设规范化管理与工程特点、建设管理体制、建设管理模式、市场环境、项目法人的情况、文化、建设惯例等密切相关,因此,为了对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目标进行有效的控制,解决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规范项目法人以及参建各方的行为,增加工程建设管理的可操作性,减少工程建设管理的人为因素,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工程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等目标的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得工程建设不仅在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同时也使得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经得起思想、廉政等方面的考验,为此,需要对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实行规范化管理。
认真总结和积极推广水利工程建设“四制”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制度保障和支撑作用,结合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重点破解影响黔中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一是研究制定项目法人单位组建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建立科学的考评奖惩机制和问责制度;二是按照关于工程招投标活动管理的最新法规,修改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细则,强制推行工程项目招投标资格预审制度,规范市场主体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行为;三是构建水利工程建设信用平台,尽快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评定及考核办法,规范从业主体及人员的进入与退出;四是完善水利建设项目稽察管理办法,强化稽察、检查的监管作用,强化整改跟踪督办机制;五是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和各项安全防控措施的落实。
强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权威性,一是各类水利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在开工前办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主动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凡未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项目,主体工程不得批准开工,违规开工项目,不得验收。二是要建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与工程稽察检查工作的联动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从业单位及人员市场信用评级、资质审查、执业资格审查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加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检查的频次,建立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问题通报制度和公告制度。四是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快完善工作机制,保证监督队伍和人员的相对稳定,落实工作经费,加强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监管水平。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一是要严格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人总负责和参建主体单位负责制,做到安全生产与工程建设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确保安全生产教育、责任、组织、投入、防范、应急措施全面落实。二是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将脚手架、基坑支护、高边坡、洞室开挖、模板工程、爆破、起重吊装、施工用电等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环节作为检查重点,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促进水利工程安全文明建设。三是要加大对违规违章操作等行为的检查处罚力度,坚持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对违章指挥、违规作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损失的,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坚持“谁批准、谁主管,谁验收”的原则。水利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为标志,严格执行水利部工程验收规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不得进行后续工程施工。强化工程验收的计划管理,项目法人单位在申请主体工程开工的同时,应向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和工程各阶段验收计划,提供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计划,及时按照进度和验收计划组织或申请验收。凡不经验收,工程擅自投入运行,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要追究项目法人代表的行政责任。加大水利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考核力度。水利厅直属项目法人单位,竣工验收工作要纳入事业单位年终考核,实行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项目法人代表任期内,未按计划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的,不得通过任期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市县水利项目竣工验收要纳入“黄河杯”竞赛考评,项目法人单位验收准备工作不积极、竣工验收滞后的,全区通报。竣工验收工作严重滞后的,在致函同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同时,压减乃至停止该地区项目资金安排。
培育壮大建设企业实力,要通过市场竞争、政策引导等措施,加快推进事企分开,着力转变水利从业单位的经营理念,进一步明确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支持水利施工企业重组兼并,吸纳技术人才、扩充资产和装备实力,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要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形势需要,每年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计划,以业人员业务素质和质量安全意识为重点,加强相关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促进水利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既是一个理论问题,又是一个实践性非常强的问题,需要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不断反复的过程,接受实践的检验,在理论指导实践的同时,从实践中加以总结、提升,只有这样,方能形成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的理论体系和创新模式。同时,由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涉及内容广泛、涉及面广,全国各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者在工程建设管理实践中不断创造出新做法和经验,由于笔者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实践经验有限,书中难免有疏漏和不足之处,敬请同行专家和广大水利工程建设者批评指正,并提出宝贵意见,供今后修改、补充、完善,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1]何梦龙.浅析湖区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J].中国水运(下半月),2011(08):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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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与管理流程[G].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河海大学,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