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飞(洛阳洲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当前水利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即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根据2011年中央1 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未来10年将投入4 万亿元人民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此外,2014年11月26日,国家发改委透露,《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即将出台,也为水利行业的发展打入一剂强心针。
然而行业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问题,不仅有系统性的不规范,更有非系统性的不规范;不仅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不规范,更有监理单位的不规范。其中,监理人员是保证水利建设工程的一线人员,他们的责任是重大的,也是最直接的。然而现实中,水利工程建设中的监理工作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各参建方对监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监理单位管理缺失,监理人员良莠不齐等原因。因此,在当前的重大机遇期的情况下,改善和提高水利建设监理工作已经势在必行,刻不容缓。文章将分析水利监理工作不规范的原因,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引起行业内外有关人士的思考。
虽然水利监理工作有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但是在实际情况中,还会有各方面的问题,比如:质量,安全,工期等。笔者认为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水利行业获得社会投入太少是影响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重要原因。由于近几十年来国家政策和公共支出在水利方面的投入有限,社会资本介入较少,从而导致水利行业发展较为缓慢。
水利行业从全社会获得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都较其它行业少,最终造成了水利行业成为弱势行业,即人们所说的“不吃香”的行业。
整体行业不景气,导致监理单位的营业收入较低,从而监理工作质量不能得到保证。另外,监理单位之间的恶性竞争也会加剧这一情况的发生。再者,国家相关部门对监理费用收取的监督机制不健全,也会导致监理费用不正常收取。
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认识不足,不能够积极配合监理人员,从而导致监理工作不能够有效开展,受到建设单位的影响无法保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
施工单位对监理工作认识不足,不能够有效地配合监理工作的实施。例如,施工单位认为监理工作仅仅是检查施工质量,在质量检查中过度依赖监理单位,而在其它工作则认为监理人员无权干涉。
控制工程质量、进度以及减少项目投资,是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但是很多情况下监理单位只能充当检查工程质量的工具,监理单位仅仅有质量监控的义务,常常处于弱势地位。一般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质量控制方面,如果建设单位要求由抽査改为普查,施工单位要求控制转换为指导,而监理单位一般情况下很难拒绝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的要求。因此监理工作量加大,从而最终导致监理效率和质量降低。
在进度控制方面,有些建设单位急于完成工程,监理被迫迎合建设单位意图,必然导致工程质量的降低。
在成本方面,建设单位的项目资金经常不能按时到位,从而会降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积极性,甚至会引发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合伙欺骗建设单位的现象,从而加剧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不信任,最终陷入恶性循环。
监理单位内部管理不善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影响很大。一般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监理单位的管理机构不健全,为减少开支,缩减必要部门人员编制,从而严重影响企业管理效率。
监理技术相关文件管理缺失,甚至存在抄袭现象。某些监理工程师编制文件时,未能够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因而相关技术文件失去原有意义。
监理单位的工作职能划分不清晰,某些监理单位总监集多职于一身,无法起到实际作用,因而导致监理工作不能有效进行和开展。
监理单位对监理人员的调派也存在重大问题,经常不能人尽其才,或者受调派的监理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
监理单位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是水利工程监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主要有几方面的原因:
水利行业属于艰苦且冷门行业,在以市场为导向的今天,相对其它行业较难吸引大批的优秀人才,造成优秀人才的重大缺口。
通过相应资格考试并注册上岗的监理人员较少,然而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大多未处在一线工作岗位。一线的监理人员大多由不具备相应能力及素质的人员担任。
由于行业门槛较低,培训缺乏,待遇普遍不高,因此,导致从业人员的流动性较大,这也造成了大批有经验的监理人员流失。笔者认为,行业人员的良莠不齐是市场经济发展及水利行业大环境下的一个“果”,但又是导致监理工作缺失的一个“因”。
笔者认为,改善当前的水利工程监理状况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简单的几个点的问题。文章以监理工作为立足点,自上而下地提出相关建议:
2.1.1 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水利工程是关系到亿万民生的百年大计,关系到国家的战略安全,因此需要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政策倾斜,加大对水利工程的进一步政策投入,起到政策导向作用。
2.1.2 争取法律、法规支持
推进水利工程监理相关法律和法规建设和落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近年来,中央对“依法治国”的高频提出,是国家增强依法治国的信号,将极大促进水利行业的法律建设和推进。例如: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习近平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中关于宪法精神和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在当前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情况下,不仅要进一步争取国家及地方政府的资本投入,更需要与市场经济进一步结合,寻求社会资本的介入,从而为水利行业的发展积淀资本基础。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视察水利部时指出,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水利工程建设不能光靠政府,还要发挥市场的作用,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推进PPP、BOT、TOT 等投融资模式,更多调动社会资金的力量,要用改革破解千年“治水”难题。
2.3.1 监理单位资质
监理单位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保证,责任重大。因此监理单位的资质合规与否是关系到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的重要因素。
2.3.2 监理单位的管理
监理单位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是改善目前监理工作现状的重中之重。例如:组建符合标准的工程监理部,合理调配监理人员,最终保证在一线的监理人员能够胜任所在工程的监理工作。保证监理人员的授权,使其有良好的环境以保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合理划分责任范围,使监理人员在能保证监理工作独立性的合理环境下,承担合理的、有限的、相关的责任,坚决杜绝一边倒的情况发生。最后,还需要对监理人员的考评机制进行进一步的优化,形成一套科学有序的考评机制。
提高监理人员的相关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此外,监理人员要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廉洁、诚信、公平、守法”的职业准绳以“独立、自主、公平”为原则。监理人员不仅要在监理单位的主导下进行相关的学习和接受相关培训,还需要自己在业余时间努力提高业务能力,使其充分胜任相关工作。
质量控制是水利工程中核心工作。监理人员应该坚持预防为主,动态控制工程质量,严格保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职业道德规范。例如:对工程材料、配件、设备的质量把控,严禁不合格的产品进入项目。此外,监理人员应充分发挥自己监理职能,对未经监理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不予签认,并且发出停工整改等相关指令。
[1]范丽霞,牛国忠.浅析如何做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J].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13(14).
[2]史建磊.水利投资盛宴:让民资有利可图[N].中国产经新闻报,20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