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玮
我总是在留心周遭的自然。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我就在母亲的要求下写日记,那时我会记下春天养蚕,夏天收集蝉蜕,邻居家养的昙花如何在夜里短暂地大放光彩,母亲养的朱顶红有多么硕大美艳的花朵。没有记在纸上的情景则永远地刻在记忆里,通常也都和自然有关,某个夏日母亲和我在草丛中捉蚱蜢,抬起头来,天空中竟出现了一道完整鲜明的彩虹。还有夏天的夜晚,路灯下满是蹦来蹦去的蟋蟀,我生怕踩到它们。我想我对自然的敏感留心深受母亲的影响,也和童年的生活密切相关。在《怎样看到鹿》的自序中,我写道:“也该庆幸从小到大,虽居于城市,多数时侯也还是住在某个草木葳蕤、四时皆有花开的大院。”
记日记的习惯一直保留下来,十年前我初次访美,在华盛顿州西雅图以北的小城弗农山教书,每天都有无数惊奇,满怀感悟,不管多晚,也要细细记录下一天的生活,才能安心睡觉。异乡的草木鸟兽,多给我初识的惊叹和欢喜,而小城的美国朋友是我最好的向导和老师,他们熟悉此地的花开花落,云卷云舒,草长莺飞。在他们的带领下,我第一次见到了白头海雕和黑尾鹿;他们告诉我后院里东走西顾的是棉尾兔,随处可见的红胸脯小鸟是知更鸟;他们指点我认识田野里种植的浆果和作物,教我怎么做果酱,怎么烤面包。我对他们有深深的倚赖和感激,在陌生的土地上,因为有他们的支持,我才有了丰富生动的体验。
在这些“初见”中,有一种体验非常特别,那就是初次见到在文学作品中神交已久的对象:黄水仙(华兹华斯),号手天鹅(E. B.怀特),渡鸦(爱伦·坡),墙花(《飘》)……曾熟读这些诗歌、童书、小说的我,看到它们在眼前成真,仿佛旧识,但又是新知,一见之下,令人回忆起文字刻画的场景,联想到诗性盎然的意境。眼前的这一朵花、一只鸟,都不仅仅是一朵花、一只鸟,而是负载种种文化底蕴的对象了,并因此更富意趣。
还有一种相遇也令人深深难忘,也许可以说是他乡遇故知。在故土平常到令人不屑一顾的植物,比如北京春天的连翘,在异国重逢,在异样的情境下重逢,却有了截然不同的感觉。我在《连翘,春天,北平》这一篇里记述了这番体验。此外我还记得一个场景,就是冬天一早出门去教课,脚踩在房前的草地上,泥土被冻得硬而脆,好像走在小饼干上。地上覆着一层白霜,久居都市的我已经多年没有见过霜了,那一刻我马上想到的却是“蒹葭苍苍,白露为霜”,然后开始哼唱多年前看过的琼瑶言情剧《在水一方》的插曲:“绿草苍苍,白雾茫茫,有位佳人,在水一方”,歌词将《诗经》作了通俗的改动。中午回来,霜已经化了,然而因为白霜,那一整天的心情都特别好。这也算是他乡故知,沉淀在我们心灵深处的古典记忆,既是自然的,也是文化的。
弗农小城这一年的日志调子清新单纯,它构成了《怎样看到鹿》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的北京,要在“熟稔到有麻木的危险的环境……保持新鲜的心,发现惊喜,这更具挑战,考验情感、知识和智慧。”(《怎样看到鹿》自序)下笔行文,也少了些新鲜兴奋,多了些刻意。这种刻意很大程度上来自前面引文中提到的一种努力,即在并不宜居的帝都寻找自然之美和感动的努力。弗农小城的人居是在自然之中,无需寻找,自然已将你拥抱;但北京不同,要在灰霾的天空下、尾气的街道上和林立的水泥楼群中“诗意栖居”,必须做一番刻苦努力。还好,努力就有回报,处处留心,还能继续收获喜悦。在十五层的公寓阳台,如果经常看天,就会发现飞行路线固定的乌鸦群,运气好的话,还有猛禽红隼,它喜欢停在空调机座的栏杆上,这是最令人惊艳的邂逅。在我任教的大学,校园绿树葱茏,暮春初夏时节有时会见到大斑啄木鸟,我第一次看见这种啄木鸟时并不知其名,但是记住了它的模样,回家以后看鸟类图鉴,就能断定是下腹鲜红黑白相间的大斑啄木鸟。这样的相遇会让人念念不忘,我将它们都记录下来,并期待下一次的重逢。
除了这些邂逅,还有定期走访的都市绿洲。离家不远的植物园就是这样的所在,因为去的次数多了,我有自己固定的游览路线,春夏秋冬,四时风景俱佳。而最近的一座山是以红叶著称的香山,我知道什么时候去游人稀少,哪一面山坡红叶最多。这些都是熟地,但是每一次去都有新的发现,就像日日相对的伴侣,就在你以为已经熟络到没有新鲜感的时候,他突然给你一个惊喜。香山给过我的最大的惊喜和感动是一种叫做丝带凤蝶的蝴蝶,这其中的故事我记在《香山不老》这篇随笔中。因为有故事,有情境,与这些自然中绝妙的小精灵相遇的一点一滴都会铭记在心,成为记忆里无价的宝藏。
如果不满足于身边的自然,就得出走野外。有段时间我参加了一个叫做“出走社”的户外活动团体,到了周末就早早起来,换好几趟车,跟同伴去爬京郊的野山。野山是没有开辟为旅游景点的,却有不少户外爱好者来探路思幽。 同伴中颇有些识认野花的专家,他们教我认识了白头翁、绣线菊、马蔺、瓦松,这些山间野外的小精灵没有城中园艺花卉的美艳大气,却以它们的清秀朴素俘获了我。
户外活动的强度也许太大,还可以参加“自然之友”观鸟组的活动,在延庆、密云等京郊的自然保护区观鸟,有真正的专业观鸟老师带领,在山林间、溪流旁驻足,耐心搜寻鸟儿的踪影。观鸟是极美好的体验,但那些灵动美丽的飞禽,需要深厚的经验和知识,加上运气,方可一瞥倩影芳踪。在《观鸟札记》里我有这样的描写:“站定,用双筒慢慢搜寻,芦苇丛上方有蓝绿色一闪而过,‘小翠!我们都亲昵地把普通翠鸟称为小翠,它亮丽、轻灵、敏捷,在空中鼓翅悬停的姿势让人百看不厌。” 我意识到需要有备而来,才能如愿以偿。在这样的活动中,与鸟儿的相遇都不是邂逅,而是探访,老师们常年观鸟,了解林鸟在哪里出没,水鸟在哪里栖息。这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业余爱好”。除了知识,还有耐心,还有对自然的尊重,比如不能为了拍鸟而故意惊扰它们,比如要穿浅色的衣服,不可大声喧闹。此种种都让我再次想起钟爱的那首诗歌,我的书名就来自这首诗《怎样看到鹿》:“不要刻意期望,/慢慢找到你的运气。/等风吹落果实。/利用时间 /学习识别蕨类;/模仿乌龟:/下坡到缓缓的小。”要将自己融入自然,无比收敛,无比低调,让植物和动物都适应了我的存在,才会“渐渐呈现出保护色来”,要在自然中学习需要掌握的一切知识,最终“了然于心”。而缺乏这种谦卑的凌驾于自然的傲慢心态,势必导致种种环境问题。
带着这样一种模糊的认知,我再访美国,这一次是去内华达大学做访问学者,那个偏僻之地有我热爱的生态文学项目。内华达大学位于西部荒漠地带的内华达州,地貌荒凉,气候严峻。初到此地我诸多不惯,但也时时为那奇异的景致心折。到的时候是冬天,有日雪后大晴,看到融雪水汽蒸腾,仿佛烟雾缭绕,意识到这日照的高温和强度,心中一惊。一个美国朋友也告诉我:“绿色不是我们的特色,但你能看到几十种深浅层次的棕。”我不禁失笑,因为我眼中只有一种棕,那些荒凉贫瘠的山坡总是让我难过。我每日去听老师们的课,可持续发展、地域书写、环境伦理、动物保护……这些渐渐成为耳熟能详的词汇。我也沐浴着荒漠的阳光,在牧场公园散步,认识沙漠植物园的物种,逛农夫市集,帮美国朋友采摘她院子里的酸樱桃,当然,还有爬山远足。我被晒得很黑,这是我的保护色。一年将近的时候,我已经习得了内华达的荒野之美,当夕阳打亮那些棕褐色的山头,为它们镀金着彩,我有深深的感动。在《怎样看到鹿》的第三辑“山艾之乡”中,我写下我认为是最贴近“生态文学”的随笔。山艾之乡,这是内华达州的别名Sagebrush County,我也想用此名来向我最心爱的生态文学杰作—奥尔多·利奥波德的《沙乡年鉴》—致敬。二十年前的大学时代。偶然间读到此书,一见钟情。我读的是三联书店出版的吴美真的译本《沙郡年记》,她翻译得完美之极:“我知道没有任何一种孤独,比得上春日大水看守的孤独那般稳固;雁的孤独也是如此,虽然和我相比,它们经历过更多不同种类和不同程度的寂寞。”“因此,我们坐在山丘上一朵新开的银莲花旁,观看雁儿飞过。我看着我们的路缓缓沉入水里,然后,带着内在的欣喜和外在的超然,判定至少就今日而言,只有鲤鱼有资格讨论来往的交通问题。”世界上怎会有这样的文字和视角,对自然界的生物及其关系有如此深入的了解,如此深厚的情感,如此诗意,又如此智慧。万物在他那里都是丝丝关联,没有孤立存在的部分,这样一种洞察力令人无比着迷和钦佩。
最后一种相遇,是“朝圣”。全书最后一篇随笔《瓦尔登湖》就是这样的朝圣之旅。梭罗这本美国自然文学的开山之作,我有幸在2011年出版了一个针对英语学习爱好者的导读注释本,即英文原版加中文注释。精读、细读和注释之后,仿佛有种感觉,在我心灵的一隅,将永远驻留着这一泓湖水的清波了。
《怎样看到鹿》有一个副标题—“与自然相遇的五十种方式”,这是商务印书馆的编辑嘱我添加的,因全书共五十篇随笔,相遇或者重逢,林中或者纸上,有心人必能领略自然的美与深沉。
〔作者单位:北京外国语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