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会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文化管理系,重庆400020〕
《宋史·选举志》载:“宋之科目,有进士,有诸科,有武举。常选之外,又有制科,有童子举,而进士得人为盛。”[1]3604 可见宋代将童子科单列于常科、制科和诸科之外,宋代童子举虽然不以选拔官员为主要目的,但一直受到广泛的关注与重视。因童子举没有固定的开考时间,在宋代又先后经历了几次罢复,所以在应考年龄、送举程序、考试方式和奖励办法等方面史书上也没有明确的记载。文言小说的相关史料,则以生动活泼的案例,形象地梳理了童子举各环节的执行情况、备受关注的原因和带来的利弊。
宋代童子科的考试,在年龄上是有限制的,唐代时应举的标准是“十岁以下能通一经及《孝经》、《论语》,卷诵文十,通者予官;通七,予出身”[2]。宋初在年龄上相应放宽政策,规定“凡童子十五岁以下,能通经作诗赋,州升诸朝,而天子亲试之”[1]3653。北宋后期因求试者逐渐增多,对年龄的要求也开始严格。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 年)下诏:“诏念书童子十岁以下许试。”[3]4409又于宣和二年(1120 年)再次重申:“诏童子十岁以下许试,指挥更不施行。”[3]4409
从史书记载我们可以了解到宋代科举制度规定的童子试年龄,在具体实施中参加童子举的年龄分布情况史书未载,但可从文言小说的相关叙述中窥见一二,现今可知宋代童子举年龄最小者是三岁获赐出身的蔡伯希。《挥麈后录》中载其奏状:
伏念臣先於大中祥符八年真宗皇帝遣内臣毛昌达宣召赐对,试诵真宗皇帝御制歌诗,即日蒙恩,释褐授守秘书省正字。臣遭遇之年,方始三岁。[4]
宋代童子举年龄最大者,是十四岁的晏殊和十五岁的宋绶,其余多为十岁左右的儿童。《枫窗小牍》对宋初的童子举有大致的描述:
本朝以童子举,如国初贾黄中举,自五代不论。若太宗朝,洛阳郭忠恕通九经,七岁举童子科。淳化二年,赐泰州童子谭孺卿出身。雍熙间,得杨亿年十一,以童子召对,授秘书正字。咸平间,得宋绶。景德间,抚州进士晏殊年十四,大名府进士姜盖年十三。祥符间,又得李淑,又赵焕以童子召封,令从秘阁读书,时年十二。蔡伯希年四岁,诵诗百余篇,召为秘书正字。神宗朝元丰七年,赐饶州童子朱天锡五经出身,年九岁,赐钱五万。又天锡从兄天申年十二,试十经皆通,赐五经出身。绍兴七年,赐处州孝童周智出身。乾道、淳熙间吕嗣兴、王克勤赐童子出身。先君子以十岁通九经,以不谒丁晋公,摈不以闻,竟不得与诸君子同声治朝也。[5]
所列举的参试童子,最小的四岁,最大的十四岁,其中以十岁左右较为常见,这也是宋代应童子举的大概年龄。《中吴纪闻》称“卢革字仲辛,本德清人。少奇颖,举神童,年十六,擢进士乙科”[6]。由此我们推知,十五岁是宋代童子科与进士科的年龄分界。
直到南宋中期以前,童子科都没有固定的考试时间和程序。宋宁宗嘉定十四年(1221)才对童子试的时间做出规定:“岁取三人,期以季春集阙下。先试于国子监,而中书覆试之,为永制焉。”[1]3653
由于应童子举者均为十岁左右的儿童,自身没有“投牒自进”的能力,应举程序自然与他科不同,史书记载送举的方法是“州升诸朝”,即由儿童父母向州县提出申请,经州县审核并认可后,送至朝廷由皇帝亲试。但也有由朝中大臣直接向皇帝举荐的例子。《梦溪笔谈》记载:
晏元献公为童子时,张文节荐之于朝廷,召至阙下。适值御试进士,便令公就试。公一见试题,曰:“臣十日前已作此赋,有赋草尚在,乞别命题。”上极爱其不隐。[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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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殊便是没有按常规的童子科考试程序由父母申请、州县审核、逐级上报的,而是在张文节的举荐下得以应试童子,并得到皇帝的喜爱。
在南宋孝宗以前,应童子科考中后,并没有像进士及第那样“授官”等固定的奖励制度,多根据在皇帝亲试过程中儿童的表现,以及皇帝对其聪慧的喜爱程度,给予一定的奖励。获得的奖励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赐给出身,包括赐童子出身、赐进士出身,如宋真宗赐晏殊进士出身,神宗赐朱天赐五经出身。二是直接授官,如前面提到的晏殊获赐进士出身的同时,还被授予秘书正字的官职,朱虎臣在高宗朝官授补承信郎,孝宗朝童子科也先后有七十四人应试,其中有七人被授官。三是送入国子监读书或免文解。但大多数考中的童子是赐帛遣归。直至孝宗朝,对童子科才有分等和赐予的具体规定。
台湾学者李正富先生在《宋代科举制度之研究》一书中,对两宋童子科出身的人数进行统计后得出以下数据:“两宋期间参加童子科考试并获赐出身者共有三十六人:其中进士出身者北宋一人;童子出身北宋二十九人,南宋三人;五经出身北宋三人。授官凡十二人:其中北宋四人,南宋八人。免文解凡四十人:其中免文解一次者,北宋一人,南宋三十三人;永免文解者,南宋六人。赐绢帛凡五人,均在南宋。上述总计共九十三人,除去重复人数,实有童子八十八人。”[8]该书所统计的数字主要依据《宋会要辑稿·选举九》所记载的童子人数,实际上,在两宋期间获得童子科出身的人数应不止此。
除了官方给予的这些授官及奖赏制度,文言小说还记录了童子试独有而其他科目所不具备的特点。由于宋代童子试大多考试时间不确定,皇帝可以根据送举情况随时开考,考生又是惹人喜爱的儿童,经常会得到皇帝甚至后宫的特别喜爱而获得意外的恩赏:
皇祐元年,何正臣与毛君卿俱以七岁应童子科,君卿之慧差不及正臣。时皇嗣后未生,上见二人年甚幼而颖悟过人,特爱之,留居禁中数日。正臣能作大字,宫人有以裙带求书者,正臣书曰:“《关雎》,后妃之德也。”上尝以梨一颗令二人分食之,君卿逡巡不应。上怪,问其故,对曰:“父母在上,不敢分离。”上大喜,以为皆能知其大义。翌日,御便殿,俱赐童子出身。[9]
能得到皇帝的亲试已是不易,又能在禁中居住数日,是应举童子举所特有的优待,这必然受到人们的艳羡,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都想让自己的孩子也能有此殊荣,于是,童子读书、应举之风盛行。
童子科自唐代设立,宋以后承唐制继续实行,虽然此科不以选拔官员为主要目的,在两宋期间也是时罢时行,罢复不定,但却始终贯彻于两宋,对当时的社会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现今见到的关于宋代童子科最早的记载是以童子科中举的杨亿,“以建州进士杨亿为秘书省正字,时年十一。”[10]可见最晚在太宗朝,就已开设童子科。
童子科在宋代不断调整完善,逐渐规范,虽然童子试的目的不是直接选拔官员,但其在发现贤才、培养良才方面,还是厥功甚伟。宋代不少名臣,都出身于童子试。南宋孝宗时,礼部上书称:“本朝童子以文称者,杨亿、宋绶、晏殊、李淑,后皆为贤宰相、名侍从。”[1]3653宋代《湘山野录》卷上记述了杨亿在中书省试诗的经过:
杨大年年十一,建州送入阙下,太宗亲试一赋一诗,顷刻而就。上喜,令中人送中书,俾宰臣再试。时参政李至状:“臣等今月某日,入内都知王仁睿传圣旨,押送建州十一岁习进士杨亿到中书。其人来自江湖,对扬轩陛,殊无震慑,便有老成,葢圣祚承平,神童间出也。臣亦令赋《喜朝京阙》诗,五言六韵,亦顷刻而成。其诗谨封进。”诗内有“七闽波渺邈,双阙气岧峣。晓登云外岭,夜渡月中潮”,断句云“愿秉清忠节,终身立圣朝”之句。[11]
童子科的考试内容是以经文背诵为主并辅以诗赋。宋孝宗淳熙七年(1180 年)提出童子必须“通诵六经及《语》、《孟》全文”[12],才准应考。孝宗淳熙八年(1181 年),礼部以童子试只注重背诵、难度要求低、影响科举声誉为由,建议适当增加童子试的难度,此建议被朝廷采纳,之后开始将童子试分为三等:“凡全诵《六经》、《孝经》、《语》、《孟》及能文,如《六经》义三道,《语》、《孟》义各一道或赋一道、诗一首为上等,与推恩;诵书外能通一经,为中等,免文解两次;止能诵《六经》、《语》、《孟》为下等,免文解一次。覆试不合格者,与赐帛。”[1]3653可见考试内容多以背诵经文为主,因此童子科在当时又被称为念书童子。
此种考试方式使童子试不可避免地产生很多负面影响,由于考试程序以记诵为主,并不能保证选拔出的都是优异人才,宋高宗对此有清醒的认识,曾提出不满:“朕即位以来,童子以诵书推恩者多矣,未闻有登科名显者。”[13]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在以后的童子试中“若记诵外更能赋诗作文,别具取旨从之”[3]4410。即不再专以记诵为主,而要在记诵的基础上,加强对童子诗赋能力的考察。
宋代应童子试者又被称为“神童”,可见宋人对童子试的重视和向往。但面对范围如此广泛的考试内容,一个“神”字,确实也概括出宋代普通民众对童子科的可望而不可即的心情,在文言小说中甚至直接把记忆力超强的儿童描绘成“谪仙”:
崇义乡老儒周德材,以文学著声里社,多为人师。尝首冠乡书,晚年就恩仕亦不遂。始有一子,甫十岁,颖脱强记,甚过绝人。一日,求观《三国志》,父嗤其躐等,不肯与。翊日再请,乃取付之。旬日即以归。父问:“小子颇能记省否?”子曰:“尽在儿腹中矣。”漫摘数语试之,琅然成诵,凡十馀通,不差一字。父始嗟异之。将使应童子科,授以诸经,不候训迪,过目辄覆本如流。经三岁,忽暴亡。其母恸哭拊床,于苇席下见其手书《乐府》半阕,仅忆末句云:“瑶池仙伴,应讶我归来晚。”识者疑为谪仙。[14]
十岁的孩童能做到过目便覆本如流,在任何时代都属罕见,也只有这类孩童才有能力参与童子科的考试。宋代设立童子试的初衷就是要选拔智力超常的儿童,但很多家长为使孩子出人头地,从幼儿起就对其严加看管,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叶梦得《避暑录话》有宋神宗元丰时期民间掀起的重童子试热潮的记载:
饶州自元丰末,朱天赐以神童得官,俚俗争慕之。小儿不问如何,粗能念书,自五六岁即以次教之五经。以竹篮坐之木杪,绝其视听。教者预为价,终一经偿钱若干。昼夜苦之。中间此科久废。政和后稍复,于是亦有偶中者。流俗因言饶州出神童,然儿非其质,苦之以至于死者,盖多于中也。[15]2617
叶梦得进一步详细分析了形成童子举热潮的原因:
上所好恶固不可不慎,况于取士?神童本不专在诵书,初亦不以为常科,适有则举之尔,故可因之以得异材。观元献不以素所习题自隐,文公不以一赋适成自幸,童子如此,他日岂有不成大器者乎?大观行三舍法,至政和初小人规时好者谬言学校作成人材已能如三代。乃以童子能诵书者为小子有造,此殆近俳,而执事者乐闻之。凡有以闻,悉命之官,以成其说。故下俚庸俗之父兄幸于苟得,每苦其子弟以为市,此岂复更有人材哉!宣和末,余在蔡与许,见江外以童子入贡者数辈,率一老书生挟二三人持状立庭下求试,与倡优经过而献艺略等。初亦怪抱之,使升堂坐定,问之,乃志在得公厨数十千为路费尔,为之怅然。后或因之有得官者,今莫知皆安在?理固然也。[15]2667
接着,叶梦得又以晏殊、杨亿为例,分析了产生神童的客观条件,即幼儿先天因素的重要性:
人之学问皆可勉强,惟记性各有分量,必禀之天。譬之著棋,极力不过能进其所能,至于不可进,虽一著,终老不能加也。制科六论以记问为主,然前辈独张安道、吴参政长文题目终身不忘,其馀中选后往往即忘之,盖初但热记耳。吴正肃公登科为苏州签判,至失心几年,医饵以一醉膏乃差。暮年复作,遂不可治。晏元献、杨文公皆神童。元献十四岁、文公十一岁,真宗皆亲试以九经,不遗一字。此岂人力可至哉!神童不试文字,二公既警绝,乃复命试以诗赋。元献题目适其素尝习者,自陈请易之。文公初试,一赋立成,继又请,至五赋乃已,皆古所未闻也。[15]2616
叶梦得认为,晏殊十四岁、杨亿十一岁,在宋真宗面前背诵九经一字不漏,说明先天的智力水平是造就神童的主要因素,“此岂人力可至哉”。如果家长或老师不管幼儿的先天禀赋如何,一厢情愿地一定要把幼儿培养成神童,那结果只能适得其反。这说明叶梦得对神童的先天因素非常重视。
度宗咸淳二年,礼部侍郎李伯玉上书以“保幼稚良心”为由,请求罢免童子科。“人材贵乎善养,不贵速成,请罢童子科,息奔竞,以保幼稚良心。”[1]896
总之,宋代文言小说中的童子举史料,是以小说的语言和形式表现出来,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的对与科举制度相关的某一细节从不同角度进行细致描述,这是史书对这些史料机械化记载的生动具体的补充,也让我们得以更形象化的了解童子举制度及其备受关注的原因以及由此带来的后果。
[1](元)脱脱,等.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
[2](宋)欧阳修.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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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宋)龚明之. 中吴纪闻[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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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宋)李焘. 续资治通鉴长编[M]. 北京:中华书局,1995:589.
[11](宋)文莹. 湘山野录[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1389.
[12](宋)梁克家. 三山志[M]. 北京:方志出版社,2003:8064.
[13](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2959.
[14](宋)洪迈.夷坚志[M].北京:中华书局,1981:1463.
[15](宋)叶梦得. 避暑录话[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