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推进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

2015-08-15 00:50胡芬芳
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政治协商界别民主监督

胡芬芳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湖北武汉430062)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的历史时期,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会议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紧紧围绕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切实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到政协履行职能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着力提高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努力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的历史时期,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需发挥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的作用。因此,必须不断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着力推进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

一、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系

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重要机构的人民政协,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平台。因此,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紧密相连,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质一致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转化能力,其本质是制度现代化。没有好的制度,国家难以实现善治;没有卓越的制度执行力,再好的制度也会落空。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党带领人民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为了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效能。同样,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的本质是制度现代化,其关键是加强人民政协履职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保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按程序办事,以使其发挥作用具有根本保障。

2.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国家治理体系的内容丰富,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中共建设等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对完善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把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国家的能力发挥着重要作用。由此可见,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3.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国家现代化强调运用现代知识、科技、教育、文化和信息等现代化要素改造传统要素不断推进现代化。国家现代化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国家建设现代化,主要指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现代化;二是国家制度现代化,在我国主要指要不断完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以及具体的制度。从根本上说,实现四个全面的战略构想,需要靠制度改革和制度创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我们不断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求我们不断推进治理能力建设,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因此,促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加强人民政协履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在工作实践中创新思维方式、工作理念、工作载体、工作手段以及运作方式,使政治协商更有成效、民主监督更有效力、参政议政更加活跃,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二、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推进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

当前,我国面临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任务,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面临巨大挑战。长期以来,地方人民政协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深入,公民参与协商制度不完善,民主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对政府执政的监督力度较弱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民政协工作的开展。因此,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着力推进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

1.准确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

中共中央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把加强团结和发扬民主贯彻于政协工作的各个方面”。推进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必须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

统一战线作为中国共产党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其任务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实现国家的总任务、总目标而奋斗。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华民族大团结、大联合的集中体现。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阶段,人民政协肩负着更重大的历史责任,更加需要实现统一战线最广泛、最牢固的团结。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政协必须致力于“三个范围”的团结,进一步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级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等方面关系的和谐,形成最大凝聚力,为实现“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贡献力量。在新阶段,推进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要进一步健全人民政协的各项工作制度,继续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营造民主、宽松、和谐、有序的氛围,保障和实现各民主党派、各界人士的民主权利,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2.培养政协委员的现代意识

政协委员是由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的有代表性人士组成的,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人民政协各项工作的开展离不开政协委员,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到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水平和成效。因而在世情、党情、国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培养政协委员的现代意识,是适应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政协委员的现代意识,包括公民意识、法治观念和协商意识。政协委员除了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外,还要严格遵守和履行政协章程、上级政协会议决议、本会会议决议的义务。同时,政协委员除了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外,还享有在政协组织中的基本权利。政协委员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提出的意见建议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与此同时,政协委员要自觉遵守政协章程,严格按照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委员职责,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和各项活动。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履行职能中的主体作用,重视协商的作用,强化协商意识,提高协商能力,为社会发展献计献策。

3.创新现代化的履职手段

新媒体对民众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产生重要影响,已成为公民行使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的重要渠道,也成为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平台。提高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需要善于运用现代化科学技术尤其是新媒体技术,以促进政协工作自动化、信息化建设。目前,越来越多的政协组织、政协委员使用博客、微博、微信,了解和收集社情民意,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接受群众的监督。微博、微信已成为继新闻、论坛之后的第三大互联网舆情源。同时,越来越多的政协会议、提案办理等采取网络直播的方式,直接与网民进行互动,便于网民直接了解相关信息并行使表达权。科学有效运用新媒体技术推动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是观念现代化和技术现代化的统一,有利于搭建平等交流的平台,拓宽权力监督制约的渠道,提高政协履职成效。

4.完善现代化的界别方式

界别是人民政协的基本组成单位,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的显著特色。推进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需要不断完善界别方式,发挥人民政协界别的优势和作用。一方面,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统一战线发展的需要和人民政协自身的任务的调整,及时研究调整和优化政协的界别构成,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比如,在目前的政协界别设置中,对新的社会阶层没有专门的界别加以体现,有关界别的委员所占比例较小。而新的社会阶层对当代中国产生越来越重要作用,因而,应逐步增加新的社会阶层在政协界别设置中所占的比例。另一方面,根据现代化的要求和界别的特点拓展界别方法和途径,不断推进界别协商、界别调研、界别视察、界别大会发言等,充分调动界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提倡在政协履职中发出界别集体声音,反映界别普遍诉求,维护界别整体利益。

5.推进政协履职“三化”建设

推进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是规范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的制度保障。推进人民政协的“三化”建设,主要是通过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保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按程序办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有特点,又密切相连。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三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政协履行职能总是随着国际国内形势不断发展变化,反映这一实践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也必须跟着发展。在理论上,要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政党制度理论体系和人民政协理论体系,明确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实施细则、政协内部运行的规范性制度、政协与党委、政府双向联系的规范性制度、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等;在实践上,要着重分析影响人民政协效能发挥的体制机制因素,研究制定有关制度规定,优化具体程序设计,建立健全运行机制,保证人民政协各项制度规范有序、稳定高效运行。如在政治协商方面,从协商内容、协商形式等方面加以规范;在民主监督方面,从民主监督主要内容、主要形式、民主监督机制等方面加以规范;在参政议政方面,从统筹选题、考察安排、意见反馈、成果转换等方面加以规范。

可以预知,只要我们按照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的要求,深刻理解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系,不断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就一定能够有效推进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进而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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