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远启
(河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河南郑州450008)
党外领导干部是党外人士群体中具有代表性、领军性、旗帜性的人物,在党外人士群体中具有特殊的影响力。同时,党外领导干部是我们党的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各领域发挥着特殊的重要作用。因此,党外干部队伍建设是我们党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在现实生活中,党外领导干部难免受到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自身也会出现一些问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会一劳永逸。如何适应新形势加强党外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怎样使之持续保持“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良好状态呢?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三严三实”,不仅是对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时代要求,也是对党外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时代要求。“三严三实”作为衡量和检验领导干部作风的一把重要尺度,为我们提供了开启党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之门的金钥匙。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对于党外领导干部提升自身素质、自觉规范权力运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中国共产党善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历来高度重视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始终把培养、选拔、任用党外干部作为党和国家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课题,尤其注重在治国理政中发挥党外干部的特殊作用。1978年3月,在全国科学大会上邓小平指出:“不论是党内的还是党外的专家,担负了行政职务,党委就应当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使他们真正做到有职有权有责。他们同样也是党和国家的干部,决不应该见外。”[1]1979年10月,中共中央在批转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文件《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的方针任务》中重申,对党外人士一定要量才使用,合理安排,要坚决克服“清一色”思想。1989年下发的14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高度重视发挥党外人士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要求“保证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全国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常设专门委员会委员中占有适当比例”,“保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常委和政协领导成员中占有一定比例”,举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推动党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2]。党外干部作为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政治生活和现代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依靠力量。党外代表人士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坚定拥护者和直接参与者,在反映广大统一战线成员诉求、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加强民主监督、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3]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指出,培养使用党外代表人士,是我们党的一贯政策。要加大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力度,努力培养造就一支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参政议政能力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4]党与非党干部的合作问题,就是百分之二十与百分之八十的合作问题。[5]不断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的党外人士担任适当的领导职务,并充分发挥他们对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积极作用,关系到坚持和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关系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健康发展和完善,关系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广泛人才支持。这是事关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重大制度安排。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外干部队伍,就必须大力加强党外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
无论选拔党内或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都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就是从人品与才能这两个最重要的方面去全面评价干部。人品和才能不可截然分开,二者缺一不可,选拔优秀干部,既要重德,又要重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所谓“德”,主要是指考察对象的政治立场、个人品德和工作作风;所谓“才”,主要是指考察对象的业务能力、工作水平和文化素质。人品有好坏优劣之分,才能有大小高低之别。有德无才者,其善多为小善,谓之平庸;无德无才者,其恶多为小恶,谓之猥琐;有才有德者,其善多为大善,谓之高尚;有才无德者,其恶多为大恶,谓之邪恶。因此,德才兼备是好干部的主要衡量标准。
根据干部选拔工作管理规定和习惯性做法,要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的条件,选拔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的标准是看能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能否与党真诚合作,是否具备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较高专业水平和有一定社会影响及代表性。这一标准又可进一步归纳为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三个方面,这就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的选拔党外代表人士的基本标准。政治坚定的具体内容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业绩突出的具体内容是:在本领域本行业具有较深造诣并作出贡献。群众认同的具体内容是:在所联系群体中有较高威信、较大影响力和良好形象,能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阶段,国内外形势发生了重大深刻变化,执政党将大力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推动广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权力观、政绩观,提出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坚持群众路线,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坚持讲大局、讲民主、讲觉悟、讲奉献等一系列要求,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已成为干部队伍建设的头等重要内容。为此,2014年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围绕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三严三实”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6]如果说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这三条主要是在选拔环节对党外领导干部提出的基本要求;那么,“三严三实”则是进一步对党外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提出明确、具体化的要求,对身处要职的党外领导干部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具有极强的针对性。
“三严三实”从领导干部的人品德行、思想观念、言行作为等方面,提出了党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标准。人品德行方面:要严以修身、律己,慎独慎微。这就要求党外领导干部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政治上可靠,在立场上坚定。思想观念方面:党外领导干部要保持清醒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权力意识和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利益观、权力观、政绩观。党外领导干部言行作为:要坚持群众路线,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察实情、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这就要求党外领导干部要在工作中提高为科学发展出主意、献良策的本领,自觉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
党外领导干部队伍状况总体上是好的,工作作风是扎实的。但也必须看到,社会上存在的各种不良现象在党外领导干部中都或多或少有所反映,工作作风问题在党外领导干部中不同程度地有所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主要表现:有些党外领导干部对自己要求不严,责任心不强,工作标准不高,政治意识淡薄。在修身方面,有些党外领导干部政治定力不强,信念动摇、信仰缺失、精神懈怠,政治立场摇摆,是非观念模糊,大是大非面前缺乏责任担当,有少数人深受西方多党制、议会制影响,盲目羡慕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制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丧失自信;有些党外领导干部不注重道德修养,重功利不重信仰,讲待遇不讲贡献,图享受不知节俭,生活情趣庸俗低下、糜烂变质,大搞权钱交易、贪污腐化。在用权方面,有些党外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贪权不担责,为己不为民。在律己方面,有些党外领导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作风散漫,随心所欲。有些党外领导干部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心浮气躁,“不实”现象突出。谋事不实,成天忙于开会、讲话、应酬,讲大话、空话、套话,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停留在口头上,遇到矛盾“绕着走”,拖拖拉拉,庸庸碌碌,四平八稳;创业不实,盲目跟风,急功近利,好大喜功,追求“面子工程”,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拍屁股走人,不讲实际效益,百姓叫苦连天;做人不实,对上一套,对下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前后不一,表里不一,言行不一。
主要原因及应对措施:一是消极思想和腐败现象侵蚀、诱惑一些党外领导干部。党外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筑牢思想防线。要净化灵魂,提升修养,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政意识、群众意识,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二是个别党外领导干部脱离群众,放松世界观改造,淡薄政治修养。一些党外领导干部在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事业观和政绩观上出现偏差。党外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行使手中权力。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权力为人民掌权、为事业用权,人民就满意,组织就认可;德不当位、为己弄权,党纪不答应,国法必严惩。敬畏权力、慎用权力,不仅关系党外领导干部自身价值的实现,而且关系党外领导干部的声名荣辱。要具有进取意识、科学精神、负责态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的思想。三是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有所松懈。必须加强对党外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人事管理和政治监督。要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核心,将理想信念教育、参政党党性修养教育、宪法法律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廉政文化教育等作为党外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要严格党外领导干部管理,把好“入口关”,实行动态管理,强化对党外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的日常考核考察及评议,及早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改正。要健全党外领导干部监督体系,充分运用权力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角度方式,提高媒体和群众对监督工作的参与度,扩大参政党内部监督、权力监督和社会监督的覆盖面,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精准、高效的党外领导干部监督网络体系。四是制度的笼子尚未完全扎紧。由于局部制度缺失,体制机制不健全,个别领导干部有机可乘,就想方设法钻制度漏洞,实施权力寻租,进行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为此,必须依法治权,严管干部。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严格用制度管人、管权、管钱,防止党外领导干部滥用权力,保障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党外领导干部要自觉维护宪法法律尊严,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使权利。
当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已经在全国广泛开展。党外领导干部作为党外人士群体中的“关键少数”,应该带好头,做好表率,争取“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带头贯彻、走在前面”,做到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
党外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要以敢于亮短揭丑的勇气和态度,抓住要害,有的放矢地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对照检查,切实改进。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让群众参与、监督和评议,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要切实抓好干部制度建设,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充分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要真正解决党外领导干部工作作风问题,必须在“实”字上狠下工夫。清朝思想家唐甄在《潜书·权实》中说:“为政贵在行,以实则治,以文则不治。”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党外领导干部要把抓落实、重实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作为检验工作作风是否“实”的标准。
党外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首先,要坚持“三个自觉”:自觉维护执政党和政府的形象;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严格要求自己。其次,要在“四个坚持”上下功夫: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终身学习,全面提高和增强自身素质;坚持团结奋斗、合作共事,切实树立党外干部的良好形象;坚持有所作为,不断开拓创新,争做优秀党外领导干部。再次,要努力做到“五个结合”:一是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用科学理论指导具体实践;二是“学”与“用”密切结合,坚持学以致用,应用理论成果谋划工作、促进工作、解决问题;三是党派工作与职务工作密切结合,将党外领导干部具有的国家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双重身份、双重角色、双重职责,结合好、协调好,充分发挥党外领导干部的应有作用;四是领导干部个人带头与所联系的有关群体行动密切结合,党外领导干部要争做表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和反映所联系群体的愿望和呼声,带动他们正确认识当前社会现象和问题,努力为改革发展汇聚正能量;五是真抓实干与开拓创新密切结合,坚持锐意改革,开拓创新,采取新举措,创造新业绩。
[1]邓小平.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1978年3月18日).邓小平文选 (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第2版,第98页.
[2]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人民日报》1990年2月8日.
[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 (中发[2012]4号文件).
[4]习近平出席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人民日报》(2015-05-21),第1版.
[5]邓小平.克服目前西南党内的不良倾向 (1950年6月6日).邓小平文选 (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第2版,第156页.
[6]习近平参加安徽团审议时要求领导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人民日报海外版》(2014年03月10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