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北京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茅村中学)
笛卡尔说:“我所解决的每一个问题,将成为一个模式,以用于解决其他问题。”课本例题作用更是如此,许多问题表面上存在差异,其本质结构、思想方法却相同。例如:已知数列{an}中,a1=1,an+1=an+2,求通项公式an.
该题是典型的递推数列求通项问题,有着相当广泛的应用,用定义法和累差法都可解决。但求递推数列的通项公式是高中数学教学的一大难点,教师在教学时可以设计以下题组:
1.已知数列{an}中,a1=1,an+1=2an+2,求通项公式an。
2.已知数列{an}中,a1=1,an+1=an+2n,求通项公式an。
3.已知数列{an}中,a1=1,an+1=an·2,求通项公式an。
4.已知数列{an}中,a1=1,an+1=an·2n,求通项公式an。
5.已知数列{an}中,a1=1,an+1=2an+2n,求通项公式an。
这些题形式各异,但本质相同,都是将递推公式进行合理变形,推出原数列是特殊数列或项的某种组合是特殊数列,把一些较难问题转化成等差数列或等比数列来求解。通过一类问题求解方法的比较使教材例题更好地实现了“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完善认知结构、形成解题技能、培养数学思想、发展思维能力”的目标,使学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减轻学生负担,从而提高例题教学的针对性和效益。
课本例题大部分是一题一解,解法的基础性强,但略显单一。在教学中,教师要抓住典型例题,剖析例题的多解性。以例题为引子,引导学生从不同角度思考同一问题。把各种知识、各种解法综合起来,形成解决问题的信息网络,从中选择最简单有效的解题方法,进而培养思维的发散性和广阔性。
例:在三角形ABC 中,已知sinA=2sinBcosC,试判断该三角形的形状。(苏教版高中数学《必修5》,下同)
解法一:(课本中解法)利用正弦定理及余弦定理将“角的正弦及余弦之间的关系”转化成“边与边之间的数量关系”,再进行代数变形得到答案。
在师生共同完成这个解法后,引导学生探讨其他解法。
解法二:利用角与角之间的关系A=π-(B+C)消去角A,将“三角间关系”转化成“两角间关系”,再进行三角变形得到答案。
反思:解法一从“边”的角度、解法二从“角”的角度来判断三角形的形状,那么课本中有关三角形的形状的判断问题是否都能从“边”的角度和从“角”的角度来判断?请尝试并进行比较。
本例通过解题方法剖析,丰富了学生的解题经验,可以提高学生处理这类问题的能力,合理辨别筛选方法,优化解题路径,可培养学生思维的广阔性、灵活性,避免思维定式。
解题是深化知识、发展智力、提高数学能力的重要手段。规范的解题能够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思维水平。文字和数学语言的表述是数学解题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因此,语言叙述必须规范。规范的语言叙述应步骤清楚、正确、完整、详略得当,言必有据。在高中数学学习中,有些题目的解答过程是有严格的规范和要求的,比如函数单调性的证明(《必修1》第35 页例2),例题为学生的解题规范作了最好的示范,必修2 立体几何部分很多例题更是如此。
课本中的一些例题,看似平常,实则内涵丰富,有着不同寻常的功能和应用价值。一些例题的结论可直接用于解题,如《必修1》中《函数的简单性质》一课中的例5,其结论常常用于单调性法求最值。一些例题的结论延伸拓展后,形成规律能用于解题,如苏教版高中数学《必修1》《指数函数》一课中的例3,《对数函数》一课中的例3、例4,其结论常常用于解决函数图像变换问题。
数学教材中的例题就像一个资源大宝库,潜力大,功能多,值得每一位数学教师潜心研究,深入开发、挖掘和利用。数学课堂中例题教学要求教师立足教材,即立足基础,重视教材例题,根据学生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合理的对教材例题进行适当的重组、整合、再加工,在课堂教学中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形成个性化的适合于学生长远发展的教学内容,使学生在消化掌握教材内容的基础上,有所发现创新,提高学习数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教材例题的创造性再生作用,提高教材例题的教学价值。
[1]张新贞.数学课堂应重视例习题的探究教学[J].中学教研,2006(06).
[2]黄河清.高中数学问题导学教学法[M].教育科学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