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秀桃
(江苏省宝应县安宜高级中学)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推进,在高中数学教学中,有效性的教学策略得到了较大程度的重视。有效性教学指的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伴随着教学价值观以及教学理论的发展与改变,有效教学在高中数学教学过程中体现出了一定的客观规律,以最少的时间、精力以及物力的投入取得最佳的学习效果。
在新课程改革的数学教学中,有效性的高中数学教学要求教师能够将数学基础知识中的客观规律以丰富的教学经验以及教学能力的形式展现出来,在教学过程中以数学基础知识为中心发挥教学形式的创造性。不仅如此,在教学过程中,要求数学教师的教学目标与高中数学的预期目标相协调,尤其是培养学生在数学学习时对基础数学知识的精神层面上的理解,使学生在学习基础知识的时候能够合理地利用时间,充分追求学生发展的最大化利益。
有效教学指的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既要遵循客观规律,合理地应用实践,又要完成既定的学习目标,实现个人教育价值的追求。因此,高中数学教师在进行有效性教学的时候,切不可以过于依赖记忆力以及模仿的方式进行,一定要对学生的时间思考能力进行培养与锻炼,以激励性的教学策略鼓励学生在数学基础知识的前提下进行自主学习,在整个数学学习的过程中赋予学生更多学习的自主控制权,也使高中数学教师在数学学习中的引导者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
不仅如此,在数学有效性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应当能够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使学生在进行数学基础学习的过程中实现个性化的发展,并具备一定的创造能力。与此同时,高中数学教师为了使自己的有效性教学策略满足当前学生的数学学习需求,在实行有效性教学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地进行自我反思,从先进的经验中汲取精华力量,不断提升高中学生的数学基础学习的能力。
随着新课程改革教育理念的不断深化,课堂的有效性教学策略成为高中数学课堂教学的新的要求,下文提出了几点在提升基础的前提下改善高中数学有效性教学的策略。
为了实现高中数学的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在教学的过程中真正地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是一件十分必要的事情,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高中数学教师势必要摒弃传统教学观念中教师宣讲的教学形式,将学生当作数学课堂教学中的主人,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给予学生更多的权利,使学生能够在已有的数学基础知识的前提下发散自己的思维能力,将自己的学习特点展示给高中数学教师,为此高中数学教师应当根据高中生数学知识掌握的实际情况,为高中生的数学学习设计新的教学形式,充分结合高中数学的教学条件、数学的教学内容以及学生的学习特点等。
例如,在高中生首次接受“正弦与余弦诱导公式”的概念的时候,有效性的数学教学形式可以是以小组的形式组织学生进行学习,通过引导学生复习任意三角函数的方式了解正弦和余弦定理,并在引导学生进行基础知识学习的时候解决一些常见的数学问题。例如,“三角形函数定义域”“用单位圆推导正弦和余弦”等等问题,讲解这些问题的时候,高中数学教师可以选择一个恰当的切入点,鼓励学生大胆地进行猜想和假设,活跃数学课堂的气氛。
在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下,对于高中生的数学学习能力有很高的要求,尤其是学生的应用能力,要培养学生能够从实际生活中发现和解决问题,在这一目标的指导下,高中数学教师可以采用构建数学模型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在一定的情境下独立地思考教师所提出的问题,使高中生在学习的时候就能够自主地发现数学问题的价值,对数学问题大胆地探索,形成独立自主的数学学习能力。
例如,高中数学教师在讲解“随机事件概率”的相关知识时,可以以实际生活中的事件提出问题,探究“高楼抛下的物体是确定时间还是一件不确定事件”的时候,多数学生的回答是凭借第一直觉的,但是这种方法与有效性的教学背道而驰,高中数学教师应当在这一过程中鼓励学生以科学的数学模型来回答这类问题,关于上文中提出的探究问题,可以有以下两种思考的方式:(1)该事件为必然事件,因为坠落的物体受到地球万有引力的影响。(2)不确定事件,因为抛出的物体的密度倘若轻于空气的话,就会上升,重于空气的时候才会下降。这样的分析方法更加科学、有条理,对于拓展高中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力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在教学过程中发散学生的思维,提高高中数学课堂的教学效率,提高高中生思考数学问题的思维的缜密性,使高中生能够在数学基础知识学习的前提下提高数学实际问题解决的能力。
新课程改革对于高中生的数学学习能力有更高的要求,要求全面提升数学教学的有效性,主动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在这一过程中,要求教师能够全面地了解学生的数学学习习惯,激励学生在教学活动过程中展现出恰当的情感与态度,帮助学生认知自我,树立数学学习的信心,激发高中生对于数学学习的热情,督促学生进行全面而健康的发展,使高中生在数学学习的过程中夯实基础,对所学的数学知识进行合理的应用。
[1]谢模君.论新课改下高中数学课堂提问有效性策略[J].南北桥,2013(12):93.
[2]何静.浅议高中数学有效课堂教学[J].中学课程辅导:教学研究,2014(3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