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万虎
西藏寺庙管理体制怎么改?破解这个难题不仅需要足够的政治智慧,还需要我们对西藏寺庙的历史地位、现实影响、作用与功能有一个全面的把握。
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度存在了千余年。从历史角度来考察,西藏寺庙不仅是宗教活动的场所,也是西藏社会管理的机关。1959年的民主改革,虽然废除了政教合一的制度,但是寺庙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在历史上,西藏寺庙对西藏的政治、经济、教育、生活习俗等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目前,西藏有大小寺庙1700多座,每一座寺庙的背后都有一段历史。早期的寺庙如大昭寺、小昭寺、桑耶寺等,承载了藏传佛教早期发展的信息。热振寺、萨迦寺、哲蚌寺、扎什伦布寺等寺庙不仅体现了藏传佛教各教派的发展演变,也见证了藏民族的高超智慧和辉煌成就。
藏民族的传统文化也主要是通过寺庙传承下来的。寺院教育是藏民族文化传承的主要教育方式,藏族传统文化主要是通过僧侣的学习研究一代代传下来的。每一座寺庙都是一本教科书,通过寺庙,可以了解西藏的佛教文化、建筑艺术、教育传统和神奇的藏医学。西藏各大寺庙保存着大量的经书以及文学、历史、地理、哲学、医学、天文历算等方面的典籍。一座寺庙就是一座藏族历史文化艺术博物馆,体现了藏族文化的精髓。
藏传佛教近千年的政教合一制度的传统深刻地影响了藏族群众的精神生活与世俗生活。直到今天,藏族群众基本上仍然是全民信教的局面。藏传佛教的宗教观念、道德规范、思维方式、礼仪风俗等深入渗透到藏族群众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藏传佛教的仪轨礼俗仍然影响着藏族人民的生活。
1959年第十四世达赖喇嘛丹增嘉措叛逃出国,半个多世纪以来,丹增嘉措分裂集团与国外反华势力相互勾结,利用寺庙在西藏的特殊地位,利用群众对寺庙和喇嘛的盲目信仰,把寺庙作为据点,发展反动势力,控制寺庙的宗教活动,进行渗透颠覆和分裂破坏活动,严重危害社会稳定。丹增嘉措曾公然宣称:“控制了一名活佛,就控制了一座寺庙;控制了一座寺庙,就控制了一片地区。”第十四世达赖集团利用寺庙从事分裂祖国的活动,不断煽动僧尼闹事。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西藏拉萨和其他藏区发生的骚乱活动,主要是寺庙的不法僧尼所为。1987年10月、1988年3月、1989年3月和2008年3月,拉萨市共发生了四次较大规模的骚乱事件,都是第十四世达赖集团勾结境内分裂势力而精心策划的,对拉萨市社会稳定与经济建设带来巨大损失,在国内外造成负面影响。由此不难看出,寺庙已经成为第十四世达赖集团实施分裂活动的重要基地,我们必须加强对寺庙的管理。
如前文所说,当今西藏寺庙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两方面:一方面是寺庙自身管理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寺庙社会管理的问题。我们往往重视政府对寺庙的管理,却忽视了寺庙自身的管理。实际上,寺庙自身的管理更为重要。因为我国的宗教实行“自传、自养、自治”的“三自”政策,从长远来看,西藏的寺庙管理还是需要通过自身的改革成为服务社会的道德宗教。另外,如果寺庙能够真正实现自我的民主管理,也可以把政府和社会组织从事寺庙管理的艰巨任务解脱出来,降低社会治理的成本。
从寺庙自身管理来看,存在的问题尤其严重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市场观念也影响着寺庙管理,藏传佛教世俗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主要表现为部分僧侣不守戒律,甚至不信佛法;利欲熏心,追求金钱;生活腐化,无心修行。滋长特权意识与特权观念,虽然自己对佛法并没有多大造诣,甚至不懂佛法,仍然心安理得地接受信众的供奉。更有甚者,部分僧侣与分裂势力相互勾结,违法乱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稳定。传统藏传佛教的那一套管理制度已经无法有力约束当今的僧侣。这个问题恐怕是我们的寺庙管理工作所不能解决的,最终需要藏传佛教自身的改革来完成。
从寺庙社会管理来看,也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当今藏传佛教的寺庙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第一,驻寺工作人员的管理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第二,寺庙管理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第三,寺庙管理理念还有待进一步创新。第四,寺庙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从14世纪宗喀巴宗教改革以来,藏传佛教的基本教义、宗教仪轨都没有什么改变。而西藏社会从14世纪以来却发生了急剧的改变,特别是从1950年西藏和平解放到现在,西藏从封建农奴制社会进入到了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社会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思想观念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加上改革开放以来,西方文化也渗透影响了西藏人民的生活。在当今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多元文化冲突融合的背景下,藏传佛教必须进行改革才能适应当今时代发展的需要。不过藏传佛教究竟要怎么改?如何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却是当前需要破解的一个难题。
当今藏传佛教自身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由于宗教的世俗化造成的。这种世俗化的过程又是不可避免的,是藏传佛教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冲突的表现。在这个世俗化的过程中,藏传佛教必须通过改革来适应现代社会,从而获得新生。
当今的藏传佛教倾向关心现实、重视人们的世俗利益。主要表现在部分藏传佛教信徒的信仰更多地是一种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藏传佛教的教义教规发生变通,宗教仪式相对简化;僧侣的观念发生变化,表现为轻苦修重享乐,世俗欲望越来越强烈;寺院的教育功能被各级各类学校所取代,宗教功能被弱化,文化与旅游功能在逐步加强。宗教世俗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宗教神圣化作用的衰退;第二,宗教提供意义体系作用的衰退,科学取代了宗教;第三,宗教对人的约束力的减弱。①杜永彬.藏传佛教世俗化倾向的反思[J].战略与管理,1999(4).随着科学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像其他宗教一样,藏传佛教世俗化的趋势将进一步加强,对人们行为方式和思想观念的规范约束功能将进一步减弱。
不论藏传佛教怎么改,有一个原则是必须坚持的,那就是: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2005年,胡锦涛在接见十一世班禅时指出:“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也是新的时代对藏传佛教的要求和藏传佛教延续传承的内在要求。”②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工作文献选编(1949-2005年)[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第623页。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但宗教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发挥宗教在协调人际关系、规范人的行为方面的积极作用,弘扬宗教教义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一致的积极内容。
对藏传佛教进行改革,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是关系藏传佛教健康发展和西藏社会稳定的一个重大问题。
首先必须创新藏传佛教的义理,吸收当今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去除其与现代社会不相适应的僵化教义。其次,要加强寺庙的内部管理,严格遵守宗教戒律,惩戒不法僧侣。第三,要发挥藏传佛教在传承和发扬藏族传统文化方面的独特作用,密切与社会的联系,充分发挥其服务大众、利益众生的社会功能。
宗教的世俗化是当今世界宗教的发展趋势,当今世界的三大宗教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世俗化的现象。藏传佛教是具有神秘性的宗教,但是也不可避免走向世俗化。宗教的世俗化是与现代社会相适应而作出的一种自身适应性的改变,符合历史发展趋势,并不意味着宗教的衰落,反而是宗教获得新生的重要途径。对藏传佛教进行改革,要顺应当今世界宗教世俗化的发展趋势,创新其基本教义和宗教仪轨,逐步消除其神秘性,使其向世俗化、道德化的宗教发展,与现代社会的发展相适应,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杜永彬认为“当今的藏传佛教兼有神圣化和世俗化、精英化和大众化、现代化和西化等色彩”。他认为20世纪下半叶以来,藏传佛教的发展趋势是:“由神学宗教走向道德宗教,其发展路向将经历三个发展阶段:世俗化和现代化——‘人间佛教’——‘道德宗教’。这是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三个发展阶段,现代化与世俗化是开始适应;‘人间佛教’是初步适应;道德宗教是基本适应。”①杜永彬.论当代藏传佛教的发展路向[J].西藏大学学报,2007(1).宗教世俗化是当今宗教发展的趋势,也是宗教为适应现代社会作出的自身的调整。全球宗教世俗化的发展趋势也必然会影响到藏传佛教的改革。虽然在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生活态度等方面藏传佛教与当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学思想存在相冲突的一面,但是藏传佛教的价值观与道德规范蕴含有与社会主义道德相一致的内容。对藏传佛教进行改革,就应该发挥藏传佛教的道德教化功能,创新其基本教义,消除其神秘性,使藏传佛教更能接近当今藏族群众的现实生活,使其逐渐向道德宗教过渡。
藏传佛教改革的另一个方向就是建立公民宗教。“公民宗教要求人们履行公民的义务,遵守法律,热爱祖国,把统治与服从关系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要求人们无条件地遵守法律,形成对法律的习惯性默认,从而确立新的政治信仰形式——法律信仰。”②王宏强.公民宗教:对现代宗教社会如何确立政治信仰的新思考[J].贵州大学学报,2006(1).现代社会已经基本废除了政教合一制度,普遍建立了民主制度。在建立民主制度的社会,公民要有强烈的公民意识。作为宗教徒来说,虽然在信仰上与其他公民有差别,但他最基本的身份首先是公民,作为公民就应该履行公民的义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但也有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的义务。任何宗教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对于西藏的广大信教群众,要引导他们参与社会管理,融入公民生活。要注重对他们加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公民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他们对国家的认同。通过公民宗教建设,使藏传佛教在增强国家认同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成为“爱国益人”的公民宗教。
对寺庙管理体制进行改革,首先要转变观念。不能只把寺庙当作一个宗教活动场所来看待,从当今西藏寺庙的实际状况来看,已经具备了社区的某些特征与功能。比如,寺庙既是宗教活动场所,又是基层社会单位;寺庙僧尼既是宗教教职人员,也是国家的公民。因此,我们也可以把寺庙当作社区来看待,那么,我们也可以把社区治理的理念引入寺庙管理。
今后,西藏的寺庙管理应该着重进行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创新寺庙管理理念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有了正确的观念才可能有正确的行动。目前,西藏寺庙出现了许多新变化,情况更为复杂,僧侣的利益诉求也多元化、民主法律意识增强,不能再延续以往的刚性的管理理念,不能靠行政命令的手段来强迫其认同和服从。要把社区治理理念引入寺庙管理,要坚持以
西藏发展论坛2015.6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不能先入为主地认为寺庙僧侣的世界观是落后的,要和僧侣交朋友,真正进入他们的内心世界。
第二,处理好寺庙社会管理与民主管理的关系
当今西藏的寺庙既是宗教活动场所,又具有社区的特征,既有宗教性又有社会性,就决定了寺庙管理主体的双重性。一方面是政府为主体的社会管理,另一方面是僧人为主体的民主管理。
2010年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始实施《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规定,寺庙应当通过协商成立民主管理组织,藏传佛教寺庙开始出现寺管会。其全称为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是寺庙的民主管理组织,管理寺庙的各项事务。当今西藏各寺庙的民主管理委员会一般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委员由寺庙属地的统战部、民宗局、佛协和地方政府共同推举,主任、副主任从委员中选举产生。民管会下设若干民管小组,民管小组提名由僧人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对于情况复杂、问题严重的寺庙,由政府派驻干部和寺庙僧人组成寺庙民管会,由派驻干部担任主任,掌握寺庙管理权。下设的民管小组由派驻干部和僧人分担。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政策方面。要把国家关于宗教的政策和法令法规传达贯彻到寺庙,负责管理寺庙的行政、经济和宗教事务,组织僧尼参加政策法规和时事学习等。
寺庙社会管理的主体是党政部门。寺庙社会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寺庙管理政策、完善寺庙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寺庙工作的协调与监督。目前要进一步完善宗教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统战协调、民宗等部门依法管理的宗教工作体制。继续完善地、县、乡、村四级宗教事务管理体制,层层落实寺庙工作责任制,切实打牢寺庙社会化管理的基础。
目前,要加强寺庙的社会管理,以社会管理为主导,不断完善寺庙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改善寺庙发展的环境,逐步引导寺庙走向民主管理。
第三,提高驻寺工作人员的管理能力和素质
要大力加强统战民宗部门的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他们的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工作方法,提高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在工作当中,能站稳群众立场,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做好寺庙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不仅要加强对他们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的培训,也要提高他们的佛学理论素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养一支政治上靠的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管理者队伍。
第四,进一步改善寺庙管理环境
优化寺庙管理环境是进一步改善寺庙社区公共服务的前提条件。第一,要加强寺庙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寺庙僧尼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第二,要提高寺庙僧尼的社会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水平。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与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第三,引导和规范民间宗教组织的宗教活动,加强对宗教活动流动人员的管理。第四,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西藏区内的活动管理。第五,在寺庙管理方面,加强与其它四省藏区的联系与合作,建立健全五省藏区宗教工作协调机制。第六,切实做好涉藏宗教事务的外宣工作。重点做好周边国家、重点国际组织的友好交流工作,综合运用政治、经济、外交、宣传等手段,揭批第十四世达赖集团分裂活动的本质,努力营造有利于西藏发展稳定的国际环境。
第五,加强寺庙管理配套的法规建设
要加快寺庙管理法规和制度建设,逐步建立配套、规范、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寺庙管理工作法制化。要尽快研究制定藏传佛教及民俗类宗教活动人员、藏传佛教外出修行人员等相关管理办法,依法加强对社会民间宗教组织以及从事宗教活动流动人员的管理。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对广大僧尼群众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提高他们的民主法制意识,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