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 王红 张春龙
我国社区建设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步到今天,成果卓著。依靠政府推动和社区居民的共同努力,社区工作有声有色,社区生活氛围浓郁,“样板社区”抑或“特色社区”越来越多。
南京市鼓楼区通过近几年的探索与实践,已经建成了一批有较大影响和社会效益的特色社区,截至2014年10月底,全区共申报创建特色社区项目44个,占社区总数的37.3%,目前已打造完成32个。
特色社区建设使全区社区的集约化、社会化运作水平不断提升。借助社区社会组织力量,通过专业人才、专业方法、专业标准为特色社区建设植入专业化的服务,提高了特色社区建设品质。各特色社区尽可能压缩社区办公面积,注重服务空间的优化和扩展,各特色社区用房70%以上空间用于居民服务。同时注重特色社区建设与周边环境建设相结合,畅通道路,绿化、亮化、美化周边环境,使社区居民生活拥有彰显文化、特色突出的社区人文环境和舒心整洁的自然环境。社区环境改善和服务内容丰富,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的吸引力,居民参与度提升明显。同时,社区服务空间无偿提供给社会组织,进一步扶持和发展了社会服务,这就使社区发展与社会组织形成了有效的互动。
鼓楼区特色社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过于注重形式,特色社区内涵没有得到充分显现。特色建设本意通过提升社区的物理空间条件,提升社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从当前特色社区打造和推进的情况看,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只拼硬件不重软件”、“任务简单化”和“职能错位与不到位并存”等倾向,为特色而特色,忽视社区服务必须接地气、亲民众的本质要求,有的当作装修工程,有的只是贴上特色标签,把特色社区打造作为普通工作、常规动作和年度目标来完成。
主要依靠社区居委会,特色社区建设多元化参与不够。从“挖掘内涵”到“精神塑造”,再到“机制再造”,特色社区打造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是群众满意不满意,而达到这一标准的唯一途径就是就是居民的广泛参与。随着规模扩大,各种资源的需求不断上升,若仍是单一运营模式,仍然全靠财政支持,后续活力和支撑力必然不足。社区成员的参与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是社区建设的生命力所在,但目前部分特色社区建设工作出现了“上热下冷”的局面。
特色社区的创建缺乏标准和规划,可持续性不强。在特色打造的广度上,目前特色社区建设的种类、规模、布局、标准等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确定,有必要发挥规划对全区特色社区打造的指导作用。在特色打造的深度上,部分社区挖掘和提炼的还不够。特色社区打造不为形式,也不为政绩,而是实实在在地让居民群众方便和舒适。目前有的特色社区有特色但社区服务方面还有差距,有的社区服务不够经常,有的服务项目持续性不够,有的只停留在一般性行政性事务上。
特色社区的建设与社区职能转变的关联度并不高。特色社区建设的目标是要实现“创建品牌化、阵地规范化、服务专业化、项目系列化”。而在实际操作中,目标泛化,不够细致,目标与现行管理体制存在诸多不适应。比如目前社区承接了政府太多事务,给基层社区的管理与服务带来极大压力,社会协同机制长期被全能政府包办代替。而且,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和统筹推进机制等等难于在特色社区创建中显现。
进一步加快鼓楼区特色社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分类扶持:对社区重新评估、考核、分类,以特色社区建设为抓手,分层次推动整体建设水平。实践证明,这些年推动的特色社区建设已经成为提高社区建设水平、提升社区建设层次的有效、有力抓手。但是,由于基础、条件、认识等方面原因,目前每个社区的建设水平是参差不齐的,社区与社区之间的建设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有必要在特色社区建设过程中对现有社区分门别类。建议对所有社区进行一次重新评估并分为待改善型、待提升型、待巩固型三类。待改善型应从改善社区环境、办公条件入手,待提升型应从改善服务、寻找特色点入手,待巩固型需要立足现有条件,巩固、完善提高,扩大服务面。
接近居民:从建设和服务中找“特色点”,更多体现“为民”、“亲民”,提高居民参与率。特色社区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居民服务并尽可能地扩大服务面。社区建设和服务中其实有很多的“特色点”,比如近年提出的低碳社区、环保社区、生态社区、和谐社区、智慧社区、尊老社区、运动社区、活力社区、便捷社区、智能社区、法制社区,等等,社区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民主自治、小区自管、共建共享等。其实,社区的某个项目、某个活动,甚至某一项基础设施建设,都可以成为其“特色点”。总之,特色社区的建设要摈弃对“高大上”的追求,要更贴近居民、方便居民的需求。
借用外力:集中全区居民智慧,借用“外脑”,放手社会组织参与,创建多元化的特色社区。特色社区建设要依靠的力量就是社区居民。每一个社区都会有具有参与社区建设的“能人异士”,这就需要社区去专门去挖掘、动员,要有“三顾茅庐”的精神。有一定数量的(不需要太多)居民的参与,社区居委会的负担必将大大减轻。同时,社区、街道乃至区政府要善于利用本区的“专家学者”,让他们协助出谋划策。目前迫切需要一些公益性社会组织参与到特色社区的创建中去,而社区、街道、区政府可以特色社区建设为一条培育、支持社会组织成长发展的重要途径。
分工分责:以社区为基础,明确区政府、街道、社区居委会的责任,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特色社区建设必须综合各方的力量,绝不是社区、街道、区政府某一单方的力量能够完成的。这就需要明确政府部门、街道、社区居委会的责任和义务。社区毫无疑问是特色社区建设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要多考虑如何动用本社区的资源去思考如何创建并付诸行动。街道要努力协调更广泛的资源支持社区的创建。作为政府相关部门,其主要责任应该是动员、支持、监督、检查,要用一套科学、系统的特色社区评估办法来检查、督促特色社区建设并以此作为经费投入的重要依据。
持续推动:制定检查评估及奖励制度,及时总结问题经验,增强特色社区建设的持续力。从基层政府的层面来看,除了要鼓励、动员积极申报外,还应该注重检查评估和奖励。需要有一套得到各方认可的评价指标体系,用于指导特色社区的创建,检查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甚至可以对创建工作进行打分排名。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以此作为投入、奖励经费的依据。已建成的特色社区要维持其特色的生命力,要不断挖掘潜力,通过一系列的活动不断地吸引和服务更多的社区居民;要充分调动社区居民的积极性,培育居民的自组织性。放手社会组织参与也是增强特色社区建设活力和持续力的重要途径。
(张卫系江苏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王红系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春龙系江苏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黄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