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知识本质反思教育公平

2015-08-07 02:10方朵
亚太教育 2015年22期
关键词:教育公平知识

文/方朵

摘 要:教育公平一直以来建立在客观、普遍和中立的假设之上。但是随着研究的深入和发展,探究知识本质的境遇性、文化性、价值性,以及知识类型化。知识的文化性和境遇性使得教育过程不应当忽视受教育者的本土文化和知识;知识的价值性提倡教育的公平不是仅仅外在条件的平等和无差异,尊重文化差异和知识的多元化;而重视知识的类型就是要求在教育的过程中因人而异,实现教育根本的公平。在此基础上联系现实,针对知识本质反思了教育公平,提出针对性意见。

关键词:知识;知识本质;教育公平;

基于知识本质反思教育公平

文/方朵

摘要:教育公平一直以来建立在客观、普遍和中立的假设之上。但是随着研究的深入和发展,探究知识本质的境遇性、文化性、价值性,以及知识类型化。知识的文化性和境遇性使得教育过程不应当忽视受教育者的本土文化和知识;知识的价值性提倡教育的公平不是仅仅外在条件的平等和无差异,尊重文化差异和知识的多元化;而重视知识的类型就是要求在教育的过程中因人而异,实现教育根本的公平。在此基础上联系现实,针对知识本质反思了教育公平,提出针对性意见。

关键词:知识;知识本质;教育公平;

作者简介:方朵(1991.1-),女,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本理论在读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G40-02

文献标志码:码:A

文章编号:号:2095-9214(2015)08-0281-02

对于教育公平的研究已经十分深入彻底,但基本都是从教育机会、教育制度以及教育结果等角度来展开的,却缺少对于教育内部的因素积极有效的探索,忽视了知识对于教育的影响。教育公平不仅仅指的是教育制度、教育资源的外显性平等,更是一种理念和思想的平等。若从教育内部出发,关于此问题的回答正在教育教学内容——知识之中。知识与教育的关系密不可分,教育可以为知识的筛选、积累、传播和发展服务,是知识的外在分配。同时,人类取得的知识成果和成就制约着教育目的以及教育实践等。

一、教育公平的本质是知识公平

知识在汉语大词典中的解释是:人们认识和了解自然和社会的结晶。而学者们对于知识的定义尚无定论,对知识本质探究不断。科学知识型的特点被人们认为是绝对的、客观的、理性的,普遍的和价值中立等。知识是客观和确定的,其意思表达的是:“正确地反应了事物的本质属性或事物与事物之间的本质联系。”这就是说知识是与事物或事物之间的本来联系相符合,而不是一种主观臆造的东西。客观知识需要摈弃经验、意见和主张。同时,基于客观性,所有的知识一定会超越各种各样的具体而达到一致的普遍性。获得了所有认可,那么知识被认为是价值中立的,超越了民族和国家的界限,被允许和鼓励在全球传播,被期待以解决各地区的各种各样的问题。

但是知识的获得、验证、传播等过程中都需要人的参与,人的主体性参与和经验根本无法排除在外。知识领域的问题必然凸显在教育方面,在知识的选择、传播过程中体现了教育公平问题。

二、知识本质再认识之中的教育公平

在教育改革中,人们批判学校教育灌输知识对于学生的成长不利,大声疾呼素质教育和能力发展,有人甚至将知识与其对立起来。如此对立,只会削弱对知识的重视和培养,那么能力与素质从何而来?人们对教育的期待一直是建立在知识中立而客观的假设之上,但随着人文意识和批判精神的觉醒,对知识性质的认识由客观性、普遍性和中立性向文化性、境域性和价值性转变,并且知识的类型化愈加明显,对教育公平的影响也日益重要。

(一)知识的文化性与境遇性

知识的文化性和境遇性是对知识客观性和普遍性的反思。知识的文化性是指知识不是凭空产生的,受其所在文化传统和模式的制约,与一定的价值观念、语言符号和生活方式等的制约。文化的境遇性是指,任何知识都存在于一定时空、理论范式、价值体系、语言符号等文化因素之中的……对知识本质的文化性和境遇性的揭示,开始了对基于客观性和普遍性所倡导的“教育公正”进行反省。

教育公平预设知识是客观与普遍,认为不同种族、地位、性别和身份的人可以接受相同的知识,对这种权利不加约束和限制,这样既是所谓的知识领域教育公平。首先,这样的教育公平忽视了知识的文化性和境遇性,削弱了本土知识和文化意识,也否认了知识的多元性。知识是文化的核心要素,本土知识的不断丧失和边缘化,必然导致本土文化价值体系的坍塌。对于普遍性而言,它基本是搁置了知识偶然的“反常”,长期的教育和知识传播一味强调知识的普遍的真理性,强调知识与实在的“符合性”,只能得到标准的答案和知识,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也大打折扣。曼海姆指出,每一个阶级、团体都有其对世界的解释,都努力使自己的理解被普遍接受。曼海姆的观点正好揭示了知识客观性和普遍性背后隐藏的教育不公平,压抑了人性和公正意识的觉醒。而知识的文化性和境遇性来唤醒教育意识的公平,提出不同的声音和意见,用自己的视角来运用和感知知识。

客观知识与普遍性的知识并不意味着知识本身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教育公平必须首先打破这种客观和普遍的真理,所谓的科学客观的知识是能够被不断更新的,尤其应当尊重知识的价值性和境遇性,这样才能使得教育对于所有人来说是公正的。

(二)知识的类型化

知识的类型化是必然的,有利于人类对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但对于知识的分类,各个学科意见不统一,只有一种分类方法是比较广泛认同的,即将人类知识分为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人文知识。与知识的其他性质相比,知识类型化对于教育公平的影响更容易被感知和捕捉。

知识的类型化涉及到教育公平中性别、城乡等一系列问题,与学生的智力密切相关。一直以来,在科技领域男性基本占主导地位,科技语言和思维都更加利于男性,影响了知识的结构和结果,女性因此被认为是不善于在科研中做出成就的一类。在学校课程选择中,女性一般更倾向于选择人文知识。还有双轨制、单轨制以及分支型学制的划分,这正是知识对于教育公平影响的表现,通过传输不同的知识,培养不同的人群,以复制或延续现有社会关系。再者,在市场经济的导向下,不得不重新审视不同知识类型对于不同的学习者会造成怎样的影响和后果。人们亲睐于容易产生经济效益的知识,而那些侧重精神需要的知识则受到忽视和冷落。各种类型的知识并不被人们同等对待,知识内部的不平等制约着教育平等。

当然,教育公平并不意味着将知识无差别地教给每一位学习者,正如诺齐克所言,教育平等就是每个人充分利用自己的学习所得和能力,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教育。并不因为知识本身的性质和价值性而功利地将其分为不同的等级,将教育视为一种投资和消费的行为。只有知识的类型化才能够消解知识的等级性,使各种知识的课程具有不平等的地位和被赋予同等的资源配置,这样不同的学生才能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个性等方面选择知识进行学习,具有均等的学习机会。

(三)知识的价值性

就知识的价值而言,它是根据人们根据自己的愿望、需要和利益等主体性标准,对知识意义和功能的揭示。在知识领域,认识对象是社会所建构,反映社会的文化和价值,所以认识对象不可能脱离自主性和主观性。因而,在教育中不断传播知识的是中立的,实际上是对于学生的一种价值观的欺骗,应当使他们明白知识是有价值的,也要明白知识本身的价值性所带来的一些矛盾和问题。

知识的价值性满足不同文化背景的学生的需要,满足了个人知识和地方知识的需要,但同时,难免渗透意识形态观念。在尊重知识的价值性的前提下,应该使学习者区分知识的价值,有主流和正确的价值观来引导学习者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

三、知识本质再探析对教育公平的意义

知识的本质特征是我们无法超越和摆脱的,但是认识到知识的本质特性对于我们来说,有助于对教育公平的实现迈出更大的一步。实现教育公平不仅需要合理的知识观,更加需要在合理的知识观引导下对教育自身的目标、教育观念和课程与教学等多方面进行一系列的调整与变革。

首先,知识并不是目的,教育目的归根于人。对于知识领域的教育公平就是提倡文化和知识的多元化。学习者需要不同类型的文化来激发大脑的思维,学生既是知识的接受者与传递者,更是知识的创新者。此外,重要的是我们应当尊重有知识的人,而不是仅仅有文凭的人,所有的知识类型和分类都值得尊重。传统文化中提倡学而优则仕或者市场经济的影响,致使大家对知识的取向功利化增强。转变人的观念,才是教育公平的解决之道。

其次,知识的性质和对知识的选择之中,有很多的矛盾和难题。虽然对知识的性质有了新的解读,但是根深蒂固的认识和见解并不利于课堂教学中批判思维的养成。因此,不但应该重视知识的境遇性、价值性和类型化,在各种各样文化碰撞过程中,如何取舍知识,这需要鼓励教育者和学习者在交流的过程之中有意识地从多角度、全方位地对知识文化进行反思,尊重不同文化背景的学生,鼓励这些学生为教育教学汇入不同的色彩。在课程结构中,应当增加人文知识、地方性知识,提倡校本课程的开发利用。另外,校园文化等隐性知识也能够影响知识的学习和传播,创设一个自由的校园文化非常重要。

第三,实施多种评价制度,并不是简单的考试制度。考试制度往往反映的是处于统治地位的知识型,为知识的不平等再次披上合法的外衣,造成知识的分层和等级化。在允许各种知识和文化进入学校之后,采用多元评价体制。使学生的创造性得以充分的发挥。公平从来没有唯一绝对的标准和规范,它只能是相对的,因此,知识的评价体系如何重建,这也是教育中的一个难题。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培养人,达到人可以实现自我价值的程度。但是人与人是不同的,单一的评价体系根本不能满足人的知识获得的标准。不是每个人都考上大学才是教育的公平,而是每个人都自由地发挥自己的能力,实现自我价值,这才是真正的公平。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石中英.知识转型与教育改革.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133,150

石中英.教育哲学.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115-116,120

刘小兰.超越知识不平等的教育平等.教育发展研究,2006,12A:74-77

范涌峰.教育公平的知识观基础以及教育意蕴.当代教育科学,200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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