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王小红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与治理对策
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王小红
摘 要:财务报表粉饰是指公司通过不违背会计法规规定,或者是打擦边球的方式利用会计漏洞,向外界披露掩盖真实财务以及经营状况的财务信息的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因其高度分离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这一特性,为了向外界展示更加漂亮的财务报表以增加投资者信心,财务报表粉饰事件的发生也相对较多。因此,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进行应对,保证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和良性竞争,成为了十分紧迫的事情。
关键词:上市公司 财务报表粉饰 治理对策 惩罚力度
财务报表是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的具体反映,已经成为了如投资者、债权人等了解上市公司的十分重要的途径,也因其能够全面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成为了公司管理层进行公司决策的重要依据。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能够直观、清晰并且快捷地向外界披露经营状况,同时外界也可以通过一种较为全面的方式获取公司情况,可见财务报表的巨大作用。因财务报表对上市公司的重要性,无法避免的会出现财务报表粉饰的情况。财务报表粉饰的好坏不能一刀切,从某些层面上来讲,一份漂亮的财务报表对于长期稳定的投资者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在不违背会计法律法规为前提的情况下,在适当的范围内做一些不涉及根本的粉饰,能够在一定的程度上提升公司的形象,对于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作为上市公司来说,如果单方面的看中财务报表的重要性而一味地掩盖会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大问题,以此欺骗误导相关利益者,那么,这样的财务报表的粉饰行为是不被接受的,同时也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
财务报表粉饰如今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不管是何种性质的公司,基本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存在,作为在反映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具有主导地位的上市公司来说,财务报表粉饰的问题尤为严重。上市公司在还未上市之前的准备阶段,基本都存在着财务报表粉饰的情况,这已经成为了公司能够上市的必经之路,例如公司银行流水造假,而在上市公司成功上市之后,也多会为了维持公司影响力,财务报表粉饰也多会持续一段时间,并且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涉及到的金额也多属于规模较大的,因此,在此种情况下,对于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的情况必须引起重视。
2.1 会计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
上市公司之所以能够冲破会计法律对会计的监督,出现财务报表粉饰的情况,这和会计法律法规不完善,存在一些漏洞是有直接关系的。比如,我国现行的会计工作准则中,对会计工作的操作并不只确定唯一方法,往往还因不同情况存在着多种备选的方法,以保证会计工作开展的灵活性,但显然,正是由于会计规范和政策在这些规定上具有可变性,上市公司就利用了里面的随意成分,对公司财务报表的操作也就有了一定的空间。特别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快所迅速累计的一些市场建设方面的问题,使得我国会计制度的关注重点一直都是编制财务报表的方式而不是呈现财务报表的方式,也就是主要满足于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操作,而非财务报表使用者。同时,我国公司的发展也多由于现代公司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在公司治理上,存在着很多的问题。特别是在公司的股份过度集中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人治大过制度的情况,公司发展的决策权也就自然成为了其中一两人的事情,公司治理的缺失,无法实现对公司的监督,这就为财务报表粉饰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2.2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多是源于利益的驱动上市公司中比较普遍的情况就是,财务报表的粉饰情况往往会贯穿于公司上市以及成功上市后很长的一段时间,
这些都和各种各样的利益脱不开关系。在我国,对于公司的上市,《公司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具有十分严格的要求,
公司要实现上市也需要满足非常苛刻的条件,在上市的股票分配上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因此,很多公司为了上市,不得不对财务报表进行粉饰以获得上市的资格。甚至很多公司为了上市,即使出现了十分大的经营问题和财务亏损情况,
也会冒着巨大的风险对财务进行造假,掩盖财务危机,虚增利润。即使成功上市之后,上市公司又为了进一步扩大股票的发行,提高其市场融资的能力,保证公司的运行,又不得不对财务报表再次进行粉饰,以获得投资者对其持续的投资。作为上市公司来说,公司的高层以及公司的员工,他们的工资、奖金等都和公司的业绩分不开,因此,公司经营业绩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公司员工的工资以及升职等问题,所以一旦出现公司经营状况不好的情况,管理层很可能会铤而走险,受利益的驱动对财务报表进行粉饰,以实现个人的利益。
2.3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惩罚的力度不够
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粉饰比较普遍,一个是因为财务报表粉饰的成本很低,对于财务报表粉饰来说,只需要进行财务数据上的操作即可,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实际投入的成本很低,更重要的是因为,在进行财务造假之后,即使被发现了,也不会造成多大的影响,对财务报表粉饰行为惩罚的力度严重不足,因此,在获取收益和惩罚严重不均衡的情况下,会计造假的吸引力巨大。
众所周知的“琼民源”财务报表造假事件则是对其最好的解释,民源海南公司与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作为“琼民源”的两大控股股东,为了获取高额的股民投资,增加股票的发行,联手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中进行造假,编造公司利润,欺骗股民,操纵股市,经过一年的时间,股价不可思议地暴涨到1059%,最终,两家公司分别非法获得6651万元和6630万元的高额收入,至此,股市一大骗局现形。然而,在被进行财务造假指控之后,“琼民源”董事长马玉和仅仅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是,这却是我国法律中对此规定的最高的量刑。即使是在“琼民源”终止上市后,由于北京市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支持,也并没有完全退出股市,不仅保留了法律主体,还以换股的方式,使“琼民源”股东成为了中关村股东,可以说,如此轰轰烈烈,影响巨大的造假事件也并未对造假者有多大的处罚,惩罚也变得形同虚设。
3.1 完善相关会计法规和公司治理结构
《会计法》、《公司会计准则》等是我国完善会计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会计工作也得益于这些制度,得到了有效的监管,但因其有些规定的可变性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留有一定的空间。因此,在现有的会计法规基础上,应该对会计法规进行更深层次的细化,对涉及公司财务操作的规定要尽量做到唯一解释和基本不可变,缩小财务报表造假的可变空间。同时,由于会计工作涉及到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公司,而相同公司的内部又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经济事项,为了满足上述不同的需求,对很多规定并不确定和具体,使得这些公司在进行会计方法选择的时候,就可以选择最利于自身会计粉饰的方式。因此,制定一套基本的工作规范是相当必要的,再针对不同经济事项做具体的解释,保证会计处理具有唯一的操作规范。同时,公司内部也需要加强治理,要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保证公司的管理是脱离少数股东的控制和财务工作的独立性,使公司的财务报表所反映的都是公司的真实状况。
通过对南纺股份财务造假事件的分析可以知道,即使南纺股份在2013年向外发布了差错调整报告,但是根据其发布的数据不难看出,更正的数目十分庞大,并且涉及面广,结合之前骗取出口退税的情况,可见这不过是一次掩盖财务造假的粉饰行为。面对此种事件,完善会计制度是根本,对于某些特定的事项必须有明确的解释,同时对于多年来进行财务审计的立信事务所,长期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然是内部的勾结关系,这不得不加强对公司内部的治理,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3.2 加强公司内部的监管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是源于对各种利益的追求。例如,在公司准备上市的阶段,主要就是为了筹集资金、发行股票,相对于新成立的公司,以及一些新的行业来说,他们并不具备竞争的优势,在业务开展上也没有很可观的业绩,并且需要大量的资金来进行初期的建设和市场的开拓,对此就应该对症下药,在现有的股票发行制度上进行改善。
所以,应该在公司上市的制度和股票发行的规定上进行改善,根据不同公司、公司发展的阶段和情况以及公司发展的潜力,全方位进行考察,制定一套既严格又符合新兴的一些竞争力尚不足的公司,同时对于值得特别关注的公司可以放开限制,进行保荐制度,推进创业板市场的建立和完善,为这些拥有发展潜力的公司提供帮助。此外,对于股票发行后的定价模式也需要进行改善,应该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调控作用,将股票定价交给市场,由市场竞争来对公司的发展做最客观的评价,保证上市公司竞争的公平、公正,避免财务报表粉饰的出现。
3.3 加大对财务报表粉饰行为的惩罚力度
任何法律制度的制定,都需要严格地执行,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样,加大会计法律对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才是法律制度制定的最终意义。就目前而言,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要想得到控制和解决,其中的关键就是要明确财务报表粉饰所需要承担的严重的法律后果,并且对于实际违反了会计法规的行为,一定要坚决严格的执行,将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的行为扼杀在萌芽中。在原有会计法的规定上,要进一步加大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以及会计人员行为的约束,明确他们在会计工作中的责任,相关领导机关在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督审查的过程中,要依法行政,违法必究,严格执行会计法律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要坚决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会计法律不仅仅是要实现对上市公司会计工作的规范、监督和惩罚,同时也应该建立起对投资者相关的民事赔偿机制,为投资者在面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造假的问题时,提供法律支持,这也是从另一个层面上加大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行为的直接成本,从根源上解决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的动机问题。
财务报表是了解上市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的最直接的载体,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是上市公司履行对投资者的责任和义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不仅仅是对公司真实经营的不负责,同时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扰乱了正常的股市和市场经济秩序。因此,必须加快完善会计法规,改革股票发行模式,加大对财务报表粉饰的处罚力度,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可信,提高上市公司的公信力,实现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岩.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行为及其防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2(23).
[2] 任丽瑛.浅析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与治理对策[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3(20).
[3] 任飞,吕振波.财务报表粉饰行为的危害及防范[J].时代金融,2013(15).
[4] 杨晨.财务报表粉饰行为及其防治[J].时代金融,2013 (9).
中图分类号:F71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5)10(a)-05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