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璇
【摘要】公共教育学课程作为高校师范类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对其专业知识的构建和教育技能的形成和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在实践中,“教育学”的教学质量、教学效果一直不太理想,笔者尝试以活动教学模式为视角在公共“教育学”课程中进行教学方法的改革探索,并提出了相应的措施。
【关键词】活动教学 模式 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
【基金项目】惠州学院2011年校级质量工程,教研教改课题“公共教育学课程教学方法改革探索——基于‘活动教学模式的视角”成果。项目编号:JG2011003。
【中图分类号】G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03-0022-02
一、公共教育学课程的教学现状
公共教育学课程作为高校师范类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对其专业知识的构建和教育技能的形成和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在具体实践中受各种因素影响,该门课程的教学效果与质量却并不理想:一是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只是“纸上谈兵”,并没有将教育学的基本理论与现实生活中的教育实践联系起来,导致学生无法从中习得应掌握的基本理念和技能以应对实际出现在课堂上的各种问题;二是这门课程的评价方式仍偏重于对教育基本理论的掌握,传统闭卷考试的方式造成了学生只会死记硬背相关的内容,因此教师无法正确判断学生的教学技能掌握情况,也不利于学生的教学技能的形成。
教育学课程的特点就在于向学生传授如何富有艺术感地设计教学和运用各类教学方法,是一门将理论付诸于实践的学科,它涉及到教学的各个环节,必须通过学生不断地参与实践活动才能体会其中的涵义。而目前的现状是教育学在传授的过程中缺乏艺术感和说服力,因此教育学需要改革,教学方法必须改革。
二、公共教育学课程的课程教学方法改革探索——基于活动教学模式的视角
活动教学法是指在学科教学中,通过学生主体活动和主动探索,发展学生整体素质的一种新型教学方法。[1]活动教学法强调培养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实际操作技能,在教学技能训练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检验教育学基本理论的最好场所是课堂,教育学的课堂教学若不能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内容和形式相映衬,那么再谈教育学的说服力和吸引力则无法服众。因此,要对教育学课程的课堂进行教学改革,改变传统的单一的课堂讲授方式,基于活动教学模式的视角下进行多种教学方法的改革尝试,以“阅读名著”、“案例教学”,“体验教学”等多种方式对教育学课程的教学方法进行改革。
(一)引导学生阅读教育学名著
课前精心准备、挑选适合学生阅读的教育学名著,课上将名著的梗概介绍给学生,引发学生阅读的兴趣,从而引导学生在课后进一步选择、阅读原著。这样比仅仅在授课时在蜻蜓点水式的介绍所有的著作更加深入扎实,也更能让学生深入学习。这就需要我们甄选出一系列的具有代表性的古今中外教育名家的名作清单,同时要求学生在阅读基础上做适当的读书笔记,既可以是摘录经典观点,也可以分析教学案例或者自己的心得体会。学生从阅读教育学名著中能够感悟教育的真谛,特别是能够令他们走出平面的阅读空间,并将未来教师的专业成长建基在丰厚的人文高地上。
(二)实施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就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通过对案例的具体描述,使学生进入某种特定的时间情境之中,通过组织学生对这些特殊情境进行分析、讨论,从而提高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加深学生对概念和原理理解的一种教学方法。[2]
(三)尝试体验教学法
体验教学法,主要是通过观摩,或直接使教学活动再现,使学生进入教学内容所描述的情景中进行学习、体验,从而获得知识经验的一种学习方法。
笔者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法进行改革:
1.将学生分为各个小组,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单元学习,并且每个单元要自己设计教案,教学课件,自己走上讲坛讲课。
2.联系中小学,让学生学习别的有经验的中小学教师的经验,观摩,评课。用自己所学到的教育学知识来评价一节课。
3.开设“微格教学实验”课,与理论教学配套进行,同时鼓励学生参加教师技能大赛等活动。
通过亲身体验,学生在教师的精心指导下,进行教学模拟训练,以强化自身的教学技能。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各种教学方法的基本要求,并能根据不同的情景,不同的要求选择相应的教学方法,从而真正体会教学有法而无定法、贵在得法的真谛。
面对新的社会环境和新的形势,社会对高校师范类学生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要重视公共教育学课程作为专业核心课程的地位,同时必须对教学形式等进行大胆革新,对教学资源等进行更加合理地配置,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公共教育学在教师教育培养中的作用,才能进一步提高师范类学生的专业素养、教学技能和教学水平,为中小学培养出更多优秀的教师。
参考文献:
[1]贾春明.高师公共课“教育学”教学模式研究—基于“活动教学模式”的视角[J].中国成人教育,2010(7):135-136
[2]程乐,冯文全.案例教学:高师公共教育学教学方法的改革[J].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07(1):167-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