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韩燕萍
论大陆自由贸易区战略下两岸的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韩燕萍
该文通过大陆自由贸易区的历史沿革分析,阐明当今大陆自由贸易区战略下中国(福建)自由贸易园区的设立发展是历史必然之选;通过海峡两岸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的现状对比,分析大陆自由贸易区战略下促进两岸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的历史机遇,进而论述在大陆自由贸易区战略下两岸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大陆自由贸易区战略海峡两岸产业升级结构调整
1.1大陆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历史沿革
自由贸易区先后起始于法国和意大利,目的在于促进贸易往来的发展。20世纪50年代初,美国为发展出口加工型的制造业,提出建立自由贸易区;20世纪60年代,发展中国家也陆续采用自由贸易区以发展成特殊的工业区。20世纪80年代,自由贸易区的产业结构由起先的制造业向高科技、知识密集型产业发展。
国际上通行的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Zone,FTZ)是指,在一国或地区的境内关外设立的,以优惠税收和海关特殊监管政策为主要手段,以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主要目的的多功能经济性特区。与自贸区战略中涉及多个国家或地区的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FTA) 相比,FTZ是根据本国(地区)法律法规在本国(地区)境内设立的,而FTA是根据政府间协议设立的包括协议国(地区)在内的经济体,两者的相同之处在于,都是为降低贸易成本促进商务发展而设立。为避免两者混淆,商务部等部门2008年专门提出将FTZ和 FTA分别译为“自由贸易园区”和“自由贸易区”,以示区分。本文提及的大陆自贸区,指的是在国内设立的自由贸易园区。
2013年5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与瑞士签订了两国贸易的初步协议;2013年上半年,上海市政府部门、中国商务部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总体方案》(草案)并报国务院审批;2013年8月,中国(上海)自贸区成立;与此同时,天津自贸区申报方案初步成立并于2014年正式上报国务院;2013年12月,福建省委提出建设福建自贸区;2014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授权国务院中国(广东)自由贸易实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实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实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贸实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
1.2大陆自由贸易战略的时代意义
大陆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始祖”是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改革开放揭开了中国经济大发展的序幕,从此,中国的发展路线就得面向全球,面向世界,以更加积极、开放的心态在全球化浪潮中促进自身发展。首先,大陆自由贸易区战略是时代潮流,中国的发展必须顺应这一潮流;其次,WTO运行规则是大陆自贸区战略的导航;再次,大陆自贸区战略是当代中国领导人发展蓝图中的一项“顶层设计”;最后,大陆自由贸易区战略是促进中国经济升级的重要战略机遇。
1.3大陆自由贸易区战略下的中国(福建)自由贸易实验区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实验区是在中国大陆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大背景下因其特殊的对台优势而设立的。它的设立不仅是中国大陆对台的积极立场,也是各自发展的需求。福建省省长苏树林表示,在自贸区实验过程中,会充分注意台资企业的需求,并以此引导实验区的建设与创新。福建与台湾的发展因其特殊的区位地理、发展现状、历史渊源以及风俗习性相连接。此次自由贸易区的设立将大大促进两岸经济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改善自身发展的瓶颈,增强两岸经济在全球的竞争实力,提升国际影响力。
两岸产业结构的现存状态存在明显的差异,主要源于两岸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产业结构的发展遵循相应的规律:从第一产业比重大逐步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转移;由低技能产业逐步向高科技创新转变;由起初依靠自然资源禀赋逐步向依靠人力资源禀赋转变。两岸经济发展的客观差异带来两岸产业结构的差异,而产业结构的差异又进一步带来经济发展效率与效益的差异[1]。
两岸产业结构存在客观差异。海峡西岸经济区在近几年发展迅猛,并由最初的以第一产业为主逐步向以第二产业为主转变。目前,海峡西岸经济区第三产业发展迅速,比重逐步增大,但是依然以劳动密集型产业占据资源优势,高科技、创新型企业竞争力不强,技术型投资能力弱,总体产业的层次偏低,经济效益不高问题仍然比较显著。目前,福建的优势产业主要有:烟草加工业、纺织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普通机械制造业、专用机械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但是从未来市场潜力看,具有较大发展空间的三大制造业为食品加工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和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
而相对于海峡西岸经济区,海峡东岸经济区在20世纪80年代,由于其劳动力成本逐步上升,海峡东岸经济区面临着一次产业结构升级与调整的机遇,将原本依靠劳动力、效益相对低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外转移,大力发展经济效益较高的第三产业。同时,为实现产业的高经济效益,政府大力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尤其是电子产业。2000年后,海峡东岸经济区继续将一些高新技术产业某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大陆转移,形成了“海峡东岸接单,海峡西岸生产,海外销售”互补的产业结构发展模式[3]。因此,目前海峡东岸经济区产业结构中的服务业比重高,且高新技术产业成熟,经济效益高。
两岸经济区的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的发展动力也存在一些差异,主要表现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的直接动力来源于政府的宏观调控;而海峡东岸经济区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动力来源于市场动态。两种动力有不同的效果,海峡东岸以市场需求作为感应器在促进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上效率更高,而海峡西岸政府的宏观调控则有利于整体的规划与发展。
大陆自由贸易区战略下两岸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指的是在中国大陆积极倡导建设自由贸易园区的优势政策大背景下,两岸以更加开放、友好的姿态加强合作,促进交流,共同实现两岸的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促进两岸经济发展以及经济效益的提高。大陆自贸区战略下两岸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面临着一些机遇与挑战,但是总体的趋向性是:互让互谅、友好信任;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3.1大陆自贸区战略下两岸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面临的机遇
3.1.1政策优势
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流。为了实现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的发展,政府理应积极实现战略规划。目前,两岸共同发展已成为共识。首先,大陆自由贸易区战略不仅是中国大陆的战略规划,顺应世界发展潮流的战略规划,大陆自由贸易园区的设立也符合两岸发展需求;其次,在大陆自贸区战略下,两岸经济区共同出台政策促进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最后,由于政治、历史的缘由,两岸交流合作现状有待进一步提升。为促进两岸以更加开放、友好的心态进行交流与合作,中国大陆出台一系列对台优惠的政策。此次中国(福建)自由贸易区的设立突出对台优势,并高度重视三个片区(分别为厦门、平潭、福州)的规划机制设置和平台创新,加强项目试验。例如,充分发挥三个片区的发展优势,厦门主攻金融方向,平潭主要是服务贸易,福州则积极发展先进制造业基地、两岸服务贸易合作和金融合作。以此为台资企业以及闽台合作的深化提供客观、真实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3.1.2两岸发展的现实性、客观性与互需性
在对两岸经济的发展现状以及两岸产业结构发展分析的过程中,可以发现,两岸发展的现实性与客观性是大陆自贸区战略下两岸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的重大机遇之一。首先,海峡西岸经济区经济发展以及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需要海峡东岸经济区产业、资金、技术以及创新管理的转移;其次,海峡东岸经济区为经济发展,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需要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资源,包括市场、劳动力以及相应的政策优势,与此同时,海峡东岸经济区为避免“边缘化”风险需要加强合作,而两岸合作是优势之选[4];最后,经济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与国际影响力是两岸分工合作的共同目标。
3.1.3民间往来频繁,贸易依存度提高
两岸交往历来都存在,特别在两岸签署ECFA之后,闽台两地民间企业的互动性显著增强,企业之间的贸易交流频数不仅在量上得到突破,在合作层次的质上也得到了实质性发展。同时,两岸贸易的规模不断扩大,贸易结构不断优化,且两岸贸易依存度也大大增强。据相关实证分析数据显示,ECFA时代两岸贸易依存度会进一步增强,海峡东岸经济区对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贸易依存度高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对海峡东岸经济区的贸易依存度,且两者之间的贸易依存度与外界因素相关[5]。
3.2大陆自由贸易区战略下两岸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面临的挑战
大陆自由贸易区战略下两岸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是两岸加快发展的主流趋势和实现路径,但是其发展也面临着一些挑战,主要来自于海峡东岸的产业转移障碍问题以及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产业承接能力问题。
3.2.1产业转移障碍问题
大陆自由贸易区战略下两岸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需要两岸经济区的产业进行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提高两岸的产业经济效益。而在优势互补的过程中重要的就是促进海峡东岸经济区产业的转移。但目前而言,其产业转移面临着诸多障碍。
第一,政治分歧与政策的不协调。两岸在政治上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分歧,相互之间缺乏某种程度的信任,这直接表现为ECFA后期谈判协议艰难性。与此同时,两岸之间缺乏深度的协调统一,即两岸在贸易、产业合作、投资建设方面的政策未实现融合,如两岸对投资保护协议上存在分歧[6]。由于两岸缺少共同上位法的约束,相关的分歧不能得到很好的调节,因此两岸在实现贸易、投资的顺畅化上存在困难。贸易、投资未能实现顺畅化也就表明两岸在产业合作、产业交流上存在障碍。
第二,意识形态上不成熟。由于政治、历史因素,海峡东岸经济区对中国大陆的认识状态一直处在改革开放之前,没有看清当今中国大陆的发展现状与趋势,因此对中国大陆的发展,在经济与政治上依然存在偏见,特别是海峡东岸经济区中南部,由于长期缺乏交流合作,持久性的偏见使得中南部的中小企业无法通过合理、充分利用资源来提高自身产业的竞争力与潜力。
3.2.2产业承接能力问题
大陆自由贸易区战略下两岸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过程中,海峡东岸经济区产业转移是优化海西产业结构、促进海峡产业升级的带动力量;而两岸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的关键是,海峡西岸经济区要有承接来自外部环境先进产业转移的准备,包括制度创新、研发能力、人才素质等。目前,在这一过程中,海峡西岸经济区尚处在起步阶段。
第一,海峡西岸经济区关于两岸贸易体制有待创新。完善的经贸制度是自由贸易园区发展的制度基础,而目前两岸的经贸制度,特别是海峡东岸经济区的经贸体制发展至今尚未成熟完善,更不用提专门为两岸经济区而建立的经贸体制。例如,在金融方面,台资企业到闽进行投资面临着融资困难、货币兑换成本高、银行信用率偏低等问题[7],这不仅挫伤了台资企业到闽投资的积极性,也产生了一些经贸纠纷,不利于两岸企业的长期交流与合作。在产权制度上,海峡东岸经济区的产权体系上比较完善,而相比之下,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产权体系在某种程度上会给台资企业在闽投资带来不便,因此,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在产权制度领域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创新[8]。在交流平台上,目前,两岸在农业、工业、服务业、电子科技产业等方面均有相关的合作交流平台,但其交流平台利用率不高、使用频次较低,产出量也较少。
第二,海峡西岸经济区在人才素质、创新能力上偏弱。目前,国家鼓励发展创新型企业,提高社会创新能力。但海峡西岸相对而言,尽管近年来创新型企业的申报数量大大增加,创新型企业评估通过率也在提高,但是相对而言,其发展速度比较缓慢,这说明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创新能力不足;而且,目前海峡西岸的资源优势在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其劳动力素质偏低,经济效益也不高。在创新能力、人才素质偏弱的局势下,海峡西岸经济区在承接海峡东岸经济区产业转移时面临着困难。一方面,一些相对而言高层次的技术性企业的产业转移在海峡西岸得不到劳动力素质保障;另一方面,海峡东岸经济区的科技产业,特别是电子信息业的专业得不到充分的具有研发能力创新能力人才供给。
大陆自由贸易区战略,两岸为实现自身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合作与交流,优势互补,以此来减少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的成本,加快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的步伐,增强经济效益与实力,提高国际竞争力,这是两岸合作的共同战略目标,也是时代发展的潮流。为促进两岸在自由贸易园区的发展交流,两岸应当抓住时代机遇,共同克服当前阻碍两岸发展的困难和障碍。
4.1建立两岸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的共同愿景与目标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实验区突出对台优势,旨在促进两岸合作交流与发展,促进两岸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进一步推进两岸关系的和谐、融洽发展。ECFA初步的签署是两岸发展的重大进步,而之后也存在尚且需要磨合的事项。依目前两岸力求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的发展现状,其发展的互需性、客观性是两岸的共同目标。因此,为促进两岸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加强两岸经贸合作、科技交流,建立两岸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发展的共同愿景与目标是两岸合作的意识基础,其中,关于促进就业、缩小贫富差距等实现公平正义的政策目标更是两岸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的共同愿景[9]。两岸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的共同愿景与目标的建立应当遵循几个原则:第一,定量与定性结合。在两岸产业转移、投资等方面,其产业结构比率、产业就业人员比率、产业发展的贡献率等目标要进行定性与定量的结合;第二,分步实施,由易到难。两岸在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愿景与目标制定过程中会存在关乎彼此利益的事项,应当共同协商,逐步确定;第三,互谅互让,尊重彼此利益。两岸发展关乎各自彼此利益,在确立共同愿景与目标的过程中不仅要维护自身利益,也要尊重对方利益,这样才能促进两岸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共同愿景与目标的建立。
4.2推进两岸贸易体制创新是两岸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的制度保障
海峡东岸产业转移障碍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两岸经贸体制问题的束缚,上文提到两岸经贸体制中的金融问题及产权制度(法人制度)、交流合作平台等也存在问题。因此,积极推进两岸贸易体制创新是两岸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的制度保障。创新台资企业融资方式,拓宽台资企业融资渠道,增强台资企业法人信用;借鉴吸收海峡东岸经济区知识产业制度的合理成分;加快建立并拓宽两岸产业合作交流平台;加快组建两岸贸易监督调节制度等等,这些措施在两岸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的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4.3实现两岸政策与法律接轨是两岸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的基础环境
海峡两岸长期的交流障碍之一是两岸政策与法律上的冲突,这种冲突没有得以协调的上位法,因此,实现两岸政策与法律的接轨才能为两岸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提供良好的运作环境[10]。实现两岸交流相关政策与法律的接轨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相关性极高举措,在此过程中需要秉承“平等、友好、信任、开放”的协商原则。第一,海峡两岸要尊重、认可彼此的法律条例,一方不可无视另一方的政策法律;第二,处于两岸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的需要,海峡西岸应该抓紧实现贸易、投资、产权等方面政策与法律的补缺补漏,高度重视台资企业在大陆的合法权益受保护,而台资企业应该遵守大陆相关政策法规,遵守大陆相关资源的使用原则;第三,两岸可成立“海峡两岸仲裁机构”,由两岸派选负责人,依据两岸协商而成的仲裁规则运行。
4.4提高创新型人才教育质量是两岸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的知识储备
两岸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并向“科技化、信息化、服务化”方向发展,逐步摆脱经济效益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向经济效益相对较高的“创新型、技术性、人才型”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高科技的信息产业以及创新型的服务业。目前,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资源优势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具有竞争优势的劳动力,为迎接更高层次的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必须大力培育具有创新能力、研发能力的人才,积极培训适应产业发展的技术人员,为两岸的产业发展做好充分准备。
大陆自由贸易区战略下两岸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是当代潮流所趋,是现实性、客观性以及发展需求性的必然结果。在大陆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庇护下,两岸加强经济贸易往来,实现产业交流合作,共同促进两岸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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