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迁,王思涵,马学红,杨昕婧,张春涛,赵冰骢,图 娅△
(1.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100121;2.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100029;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北京100144)
当代社会中,抑郁症的高发病率、高复发率和高致残率呈显著上升趋势[1]。由于当前抗抑郁治疗的局限性,研发新一代高效治疗药物和寻求确切有效的非药物疗法,已经成为抗抑郁临床研究的当务之急。电针治疗抑郁症经过20 余年的机理研究和临床验证,已经被证明具有确切疗效且依从性良好,不良反应明显少于现有抗抑郁西药。本研究在前期研究确认疗效的基础上,深入探讨电针治疗抑郁症的临床疗效与中医症状改善的相关性,初步分析在中医理论指导下进行针刺治疗抑郁症的临床特点和实际应用价值,现报道如下。
本研究于2013 ~2014 年在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和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实施完成(注册号ChiCTRONRC-14004483)。基于RWS(真实世界研究法)[2]这一循证医学原则,在电针与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类药物(只限定本类型,不限定具体药物,以患者临床适应为主导)对照的临床研究中,纳入60 例患者(治疗组35 例,对照组25 例),经过精神科医师诊断后按照患者意愿分组,实际完成试验人数为治疗组32 人,脱落3 人,对照组23 人,脱落2 人。两组患者治疗前一般情况见表1,各项对照均无统计学意义(P >0.05)。
表1 两组患者治疗前一般情况比较
RWS 采用宽泛的纳入标准,确保纳入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样本人群,其他并发情况(如有抽烟酗酒、药物滥用和兼有其他身体疾患)的患者也并不排除。
①符合《国际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ICD-10)轻中重度抑郁症发作(F32)诊断标准;②HAMD 量表24项得分大于20 分(包含20 分)者,HAMD 量表24 项得分在20 ~35 分为轻、中度抑都症,超过35 分为重度抑郁;③性别不限,18 岁≤年龄≤75 岁;④志愿参加,签署知情同意书。
如以上任何一个答案为“否”,此受试者不能参加。
本课题组聘请精神科专家(北京大学第六医院)进行纳入排除标准、临床量表的系统培训。为确保本研究基线一致,由精神科专家对入组患者进行量表评分。
按照RWS 较少排除标准的原则,将排除标准设计为:①有自杀倾向或自杀计划、行为者。本研究采用哥伦比亚-自杀严重程度评定量表(C-SSRS)进行有无自杀倾向和危险的评估,保证临床试验的安全性和伦理学要求。HAMD 量表第3 项(自杀)得分>1 分者视为有自杀倾向和危险。②患有其他精神疾患者(如精神分裂、双向障碍等)。本研究釆用M. I. N. I. 量表对患者进行筛查。③研究开始前8 周内曾参加过其他临床研究者。
如以上任何一个答案为“是”,此受试者不能参加。
选取百会、印堂为主穴,根据患者的病情随证配穴2 ~5 个,例如:风府、风池、内关、神门、三阴交等。以上穴位为本课题组多年筛选的主穴和配穴,按照各穴位的刺灸法要求规范操作。全部采用韩氏穴位神经刺激仪LH-202H,以保障临床治疗和观察的准确性、均一性,电流强度以患者耐受为度。受试者每周治疗3次,隔日1 次,疗程8 周。
选用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类药物,由精神科医师指导按用药规范服用。疗程共8 周。合并用药:躯体疾病用药如高血压可合并用药;对于严重失眠且有意愿服用镇静药者,可合用佐匹克隆、苯二氮卓等。禁用药物:心境稳定剂、其他类型抗抑郁药、其他抗精神病药。
采用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中医辨证简表于治疗前、后分别对患者进行评定;询问记录治疗结束后患者就诊情况、药物服用情况等。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进行定期随访。随访时间为治疗结束后4 周时进行,建立电子病例登记系统定期提示研究者随访时间。
根据疗前、疗后HAMD-24 减分率评定:减分率≥75%为显效,50%≤减分率<75%为有效,25%≤减分率<50%为起效,减分率<25%为无效。总有效人数为显效、有效、起效人数之和,用于评定总有效率。以HAMD-24≤8 为临床痊愈,评定临床痊愈率。
采用SPSS19.0 进行数据统计分析。数据分布描述,正态资料采用均值加减标准差(±s),非正态资料采用中位数加减四分位数间距(M ±QR)。对计数资料采用卡方检验(Chi-squared test),计量资料若两组均正态分布,采用t 检验(t text),非正态分布采用非参数检验(Mann-Whitney U text)。
3.4.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采用卡方检验的Fisher精确概率法,两组总有效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17 >0.05)。以HAMD-24 评定临床痊愈率,治疗组临床痊愈率为62.5%,对照组为13.04%,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总有效率和痊愈率比较 例(%)
3.4.2 两组治疗前后HAMD-24 总评分比较 两组在8 周治疗后,经Mann-Whitney U 检验,HAMD-24评分有极显著差异(P=0.000 <0.01),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治疗后HAMD-24 评分
3.4.3 两组中医辨证简表评分比较 本课题根据中医理论及辨证论治特点,选择更具代表性的临床症状(33 项85 条),在操作中更简便可靠地对其症状特点进行量化评价。
表4 两组患者疗前中医症状出现频数前30 位排序
入组时列于前30 位的结果如表4 所示,其中,频数超过50%的症状为:入睡困难、神疲乏力、忧思多虑、头晕、气短、易惊醒、悲忧善哭、双目干涩、口燥咽干、腰膝酸痛/软、急躁易怒、多噩梦、善太息。两组间基线比较无显著差异。
经过8 周治疗后,两组在经过HAMD 减分率评价疗效的基础上,用中医辨证简表进行中医症状改善程度的统计比较。见表5、6、7。
治疗组治疗后中医症状的改善程度明显优于对照药物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Z =- 4. 977,P <0.0001)。
表5 治疗组疗后中医症状改善情况
表6 对照组疗后中医症状改善情况
表7 两组患者疗后中医症状改善情况比较
3.4.4 HAMD 量表总分与中医辨证简表改善程度的相关性 治疗组HAMD 总分改善程度与中医辨证简表中形体/面部症状、头部症状、失眠、情志症状、眼耳口舌症状、躯体不适的改善程度呈显著正相关(P <0.05 或P <0.01),与大小便症状改善程度无显著相关性(P >0.05)。HAMD 总分改善程度与中医辨证简表中躯体不适、失眠、头部症状改善程度关系最为密切。对照组HAMD 总分改善程度与情志症状、躯体不适的改善程度呈显著正相关(P <0.05 或P <0.01),与其他症状改善程度均无显著相关性(P >0.05)。
电针是在中医学传统针灸疗法的基础上,釆用微量电流代替手工捻转,具有刺激时间持久、刺激量可控等优势特点。是建立在中医“整体观念”、“辨证论治”的理论基础之上的,能够整体调节患者的脏腑功能、躯体症状、精神情志等。根据患者的不同症状、体质等,在抗抑郁主要穴位的基础上,进行加减配穴,这种“因人而治”的特点也决定了其治疗效果优于“因病而治”的药物治疗,能够全面缓解抑郁症患者的不同症状。本研究结果提示:在真实的临床环境下,电针治疗抑郁症疗效优于抗抑郁西药治疗;电针治疗后,中医症状中改善程度最明显的症状包括善太息、悲忧善哭、忧思多虑、双目干湿、神疲乏力、气短、头晕、胸闷、胸胁胀痛、入睡困难等;药物治疗后,改善较为明显的症状有腰膝酸痛/软、忧思多虑、易惊醒、入睡困难、形体消瘦、悲忧善哭、气短、面色咣白、面色晦暗等。值得注意的是,电针治疗对中医症状的改善程度显著优于药物治疗(P <0.0001),电针治疗的改善程度是药物治疗的3倍左右。因此,电针治疗能有效改善患者的中医症状,促进患者的全面康复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近年来的许多研究也已证实了针刺对于改善焦虑/躯体化因子、睡眠因子、认识障碍因子、阻滞因子等的优势。段冬梅等[3-6]的研究证实,电针对抑郁症患者的焦虑躯体症状以及睡眠障碍的改善明显优于百优解。这些随机对照试验研究结果都与本试验基本一致。在以往RCT 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研究运用真实世界研究方法(RWS),在临床就诊环境中再次证实了针刺治疗抑郁症的特点及优势作用,验证了针刺抗抑郁的临床效果。
国际精神药理学会特别工作组2007 年发布的《抑郁障碍的抗抑郁药物治疗及其他治疗》强调,抑郁症治疗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对每个患者进行个体化的治疗;第二,尽量给予最小有效量治疗;第三,治疗量治疗时间足够充分和完整;第四,疗效欠佳时可采用转换治疗、增效治疗或联合治疗的方式;第五,患者知情同意;第六,密切关注病情状况变化以及不良反应;第七,提倡结合心理治疗。[7]
中医临床疗效的方法学设计目前在群体层次的评价已经运用广泛,且多中心、随机化、大样本量的临床试验数量越来越多,但是被学术界接受和认可的高质量研究依然较少[8],探索更加适合中医理论体系的临床试验研究方法及结局评价方法,对于中医药的发展至关重要,是一个值得研究和不断探索的课题。
[1] 郭天蔚,图娅,潘可欣,等.建筑业农民工的抑郁状态与人格特质、主观生存质量[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14(7):550-554
[2] 王思涵.基于RWS 原则的电针抗抑郁临床效果与中医症状的相关性研究[D].北京:北京中医药大学,2014:31-35
[3] 舒莎尼克,图娅.电针与百忧解对照治疗抑郁症的临床观察[J].针刺研究,2006,31(4):242-243
[4] 段冬梅,图娅.电针与百忧解对伴躯体症状抑郁症有效性的评价[J].中国针灸,2008,28(3):167-170
[5] 王远征.针药结合抗抑郁临床研究及临床文献方法学评价[D].北京:北京中医药大学,2010:60-75
[6] 马学红,李卫东,图娅.电针对盐酸帕罗西汀治疗轻中度抑郁症患者起效时间及疗效的影响[J]. 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2011,20(1):4-6
[7] 国际神经精神药理学会特别工作组.《抑郁障碍的抗抑郁药物治疗及其他治疗》[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3-4
[8] 刘保延.中医临床疗效评价研究的现状与展望[J]. 中国科学基金,2010(5):268-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