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志华
自1922年到1991年,苏联在人类历史上存在了整整70年。这70年里,干部集团的腐败,始终如附骨之疽。蘇联70年腐败史,对后世是一个沉痛的历史教训。
列宁时代:防范干部特权
一般说来,政权初建,腐败现象会相对较轻,但事实却并非如此。早在列宁时代,苏联(俄)的腐败问题就已相当严重。
在1920年的俄共九大上,许多党代表就曾愤怒指责党内的严重腐败“无论对于谁都不是个秘密”,“中央和地方的‘共产党员允许自己那样奢侈,他们的行为丝毫不比老牌的资产阶级逊色,工人和农民对他们敢怒不敢言”。这些腐败的种类主要包括:公车腐败、住房腐败、饮食腐败、医疗腐败、贪污受贿、权钱交易、盗用公款。
当然,最高当局也不是没有采取过防范腐败的措施。十月革命后,列宁就对领导干部的工资和待遇作了严格规定,要求一切公职人员的薪金“不得超过熟练工人的平均工资”。列宁率先示范,其作为国家最高领导人的工资是500旧卢布,而铁路员工的最高工资是510旧卢布。1919年制定的35级工资表,党政领导人的工资大大低于工人的最高工资。
但问题在于,领导干部很快就不靠工资生活了,在工资之外的其他方面,享受特殊待遇的领导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
斯大林时代:
将干部特权合法化
斯大林上台后,建立了一整套保证领导干部层特权的制度。这个官僚特权阶层主要享有如下特权:
一是宅第权。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员均有一处或几处别墅。凡是名胜地、风景区、海滨、避暑胜地,几乎全部被大小官员的别墅所占据。
二是特供权。各级党政机关均有特设的内部商店、餐厅、冷库等供应渠道,按照官职大小、地位高低享受特殊供应。
三是特教权。凡是高级官员的子女,从幼儿园到大学,均有培养他们的专门机构或保送入学的制度。高级军官的儿子则直接送军事院校培养。
四是特继权。官员特别是高级官员可以免费为自己的子女留下豪华住房和别墅,供他们终身享用。
五是特卫权。花在高级领导人身上的费用,达到无法核算的程度。
六是特支权。位居金字塔顶端的官员在国家银行有敞开户头,即户主可以不受限制随意提取款项的户头。
法国作家罗曼·罗兰1935年到莫斯科访问,惊讶地发现连“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也置身于深深的特权腐败之中,在金碧辉煌的别墅里,为高尔基服务者多达四五十人。
赫鲁晓夫时代:
向特权发起攻击
赫鲁晓夫上台后,向斯大林一手建立起来的干部特权腐败体系发起了苏共历史上的第一次主动攻击。在他的命令下,很多官僚特权被取消,如“信封制度”、免费早餐午餐、免费别墅、专用汽车等。官员在斯大林时代的高薪也被大幅度砍削。但这些都不足以从根本上消灭干部特权腐败,所以,赫鲁晓夫采取了另一种“釜底抽薪”的方式,即实行干部任期制与轮换制。最后,这些丢掉特权的官僚下决心要赶走赫鲁晓夫,成了勃列日涅夫的“政治盟友”。
勃列日涅夫时代:
腐败的黄金期
勃列日涅夫的上台,很大程度上得力于“在赫鲁晓夫手里失去腐败特权”的干部的支持。作为回报,勃列日涅夫为这些干部创造了苏共历史上前所未有的腐败环境,不但恢复了被赫鲁晓夫取消的所有干部特权,还增加了新的特权项目。
勃列日涅夫始终冲在腐败的最前线。他任总书记之后,任用了大批亲信,包括自己的许多亲属。如勃氏的女婿丘尔巴诺夫,仅十年时间就从一个普通民警一跃成为内务部第一副部长,在1976—1982年间大肆贪污受贿,酿成震惊全国的“驸马案”。整个勃列日涅夫时代,“苏共的许多州委书记、边疆区委书记、中央委员都卷入了肮脏勾当”。高级领导人彼此勾结、滥用权力、贪污受贿的案件层出不穷,除个别案例外,大多数腐败案件都是在勃氏去世后才被揭露出来。勃氏个人的贪婪在这场腐败盛宴中起到了强烈的“示范”和“带头”作用。
戈尔巴乔夫时代:
经济改革只能是悲剧
在经历了短暂的安德罗波夫和契尔年科时期后,苏联迎来了戈尔巴乔夫时代。苏联历史上著名的“共青团经济”,就是在戈氏的改革中利用特权腐败发展起来的。国家职能部门被取消变成股份公司后,部长们大都成了公司的总裁,股份则大都在部门领导人之间被瓜分。
总而言之,改革前谁是管理者,改革后谁就成了占有者和所有者。结果是,“国家官员、党的职能人员、共青团积极分子成为最初类型的俄罗斯企业家、20世纪90年代初的第一批百万富翁和‘新俄罗斯人”。
(牟大裕荐自2014年11月13日《沿海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