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全面”绘就中国路线图

2015-07-06 00:38辛鸣
党员文摘 2015年1期
关键词:小康小康社会依法治国

辛鸣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开篇中有一段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这段话涵盖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正在做的三件大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十八大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三年三个“全面”,绝非无意的巧合,更不是简单的文字排比,贯穿其中的是当代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路线图。

梳理三个“全面”之间的内在逻辑,可以让我们以宽广的视野认识、理解、展望“习大大”领导下的中国新常态与新未来。

有目标有方向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要实现的奋斗目标。

但是,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中国小康社会建设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用我们常说的话就是已经总体实现小康了,但细究起来,这一小康社会依然还是低水平的。

比如,平均出来的小康决不能当作全部小康。我们一般使用“人均”这一概念对小康社会进行描述。但是必须注意到,平均数固然可以说明很多问题,平均数也可能会掩盖更多问题。在我国目前区域发展差距没有根本扭转、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背景下,简单地使用平均數会产生不小的误导。比如,我国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但处于平均数以下的农民却依然占了一半多。

又比如,经济小康也不能“以偏概全”当作全面小康。我国小康社会的各类指标中,经济指标的实现率比较高,而其他指标的实现率就相对差一些。

还比如,我们要防止社会成本消解个体小康。2011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支出比2002年增长了78.6%,这一数据里占很大比重的不是居民住房面积的扩大,而是单位面积成本的增加;孩子上幼儿园不仅要交入园费,还要交各种名目繁多的“赞助费”;病人到医院不仅要交医药费,不给医生“红包”上了手术台也不踏实。这就提醒我们,在实现小康的过程中,没有相应的公共服务水平,没有相应的社会建设,个体的小康水平是要大打折扣的。

但是,2020年倒计时,现在已经只剩下六年时间了。如何尽快补上全面小康的“短板”,就要靠全面深化改革注入动力,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保驾护航。着眼于全面小康的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影响全面小康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着眼于全面小康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则是要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有动力能成事

中国的改革有辉煌的历史,傲人的成就。但是,如何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再造辉煌,在“改革”前必须再加四个字“全面深化”。

先看“全面”。今日的中国社会,人民群众对改革的期望已经不再仅仅是物质的温饱,老百姓更关心的是经济小康之后的政治小康、文化小康,要求社会主义民主大进步,要求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要求社会环境更美丽,过上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的生活,生活在更加公正、更加和谐的社会。现在来看,这一新期待,单靠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单兵突进是不可能实现的。

固然,改革不是也不可能齐步走,但相互之间不能差距太大,太大了会闪了腰、崴了脚。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六个方面全面开启改革的大幕,是全面改革题中应有之义。

再说“深化”。所谓“深化”就是改革不能再遇到难题绕着走,发现雷区停下来;不能只在一些细枝末节的环节上大动干戈,在重大问题上视而不见。而要通过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为全面小康扫清障碍,通过规范社会主体的行为,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注入动力。

有规矩成方圆

在中国改革的初始时期,为了解放思想、冲破束缚,我们比较强调改革中的敢闯敢干敢冒,胆子大一点,步子快一点,这种导向确实打消了人们的疑虑、给予了人们勇气。但也出现了另外一种倾向与苗头,把改革不恰当地等同于挑战法律,不仅默许见了红灯绕着走,甚至还鼓励闯红灯。

固然,改革肯定要打破一些不合时宜的规定、政策、制度,但绝不意味着可以无视法律甚至践踏法律。这些年来,一些改革之所以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支持与认可,引发矛盾、带来危害,就是在做法上背离了宪法法律。

我们现在经常讲一句话,改革要步稳蹄疾。何谓“步稳”?就是改革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于法有据,改革走的每一步都在法治轨道上。“蹄急”不是乱折腾,没有法治的“步稳”,蹄也疾不起来,勉强疾起来,也会摔跟头。

更为重要的是,中国改革必须从鼓励利益追求转向注重权利保障。当追求利益的行为恶性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一些群体对另一些群体利益的侵占,出现一些悖谬的现象:快速的城市化,出现了“失地农民”,是农民但已经没有了土地;快速的城市建设,造就了“农民工”,已经干的是工人的活,但身份依然是农民;快速的旧城改造,被拆迁户越来越走向城市的边缘,补偿款在原居住地买不到一半甚至十分之一的面积。我们不反对一个群体去追求自己利益的自由,但这个群体的行为不能以损害其他群体的权利为边界,越过这一边界就是不合法。

如何做到这一切?让中国的改革步入法治的轨道,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来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目标、动力、方略,三管齐下,绘就中国发展新蓝图;三足鼎立,共同撑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摘自《南风窗》2014年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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