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奇
“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树立全面发展观念,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树立人人成才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上海市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对学生的德育目标是:“让学生具有理想信念、公民素质和健全人格。”培养学生“健全人格”的教育目标,在地方性教育规划纲要中正式被提出,这充分表明人格教育已经成为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在新世纪的国际战略与发展方针中,世界一些国家纷纷把教育发展看作是国家的战略目标,并把优先发展教育的重心放在健全学生的人格与生命品质上。从素质教育推行多年的实效看,到了总结反思并寻求新的突破口的时候了。
一、素质教育在现实中面临的困境
自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颁布后,推行素质教育成为我国教育的一项重大政策。决定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然而,在学校操作层面对素质教育的理解却见仁见智,有人将素质教育的内涵泛化,也有人将素质教育和应试教育对立起来,导致实践中的困惑和困难。譬如,有人认为素质教育要让学生“十学会”:学会做人、学会自律、学会学习、学会思考、学会乐群、学会审美、学会创造、学会健身、学会生活、学会劳动。这样的初衷当然很好,但在有限的学校学习时间内,升学或就业的压力又如此之重,这“十学会”难免成为无法实现的美好愿望。也有人片面認为素质教育就是给学生教一些“琴棋书画”、搞些科技小制作等,其实这都是对素质教育的误会和曲解。从现实状况看,素质教育自明确提出以来,推进艰难的局面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这似乎已成为社会的共识 。
在高职领域,素质教育的进展同样步履维艰。多年前就有学者指出,“高职院校如何实施素质教育,许多人心存疑虑。有的人甚至连高职院校要不要搞素质教育都不能做正面回答。很多人认为,高职院校的‘天职就是职业教育,即使搞素质教育,也应当只是职业教育的补充”,上述观点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中很普遍。然而,这种认识是不符合职业教育实际情况的,在实践中也是有害的。从中央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看,素质教育绝非某类教育的特定任务,而是各级各类教育共同的使命,职业教育也不例外。高职院校应当切实转变观念,把专业技能与素质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有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使其成为能应对职业变化的高素质职业人才和合格公民。
二、素质教育所关注的学生素质
素质教育不必强调个别的素质,而是要强调有共性的素质。换言之,只有那些现代社会中公民必备的有普适意义的重要素质才是素质教育的核心,比如,法律知识和守法意识、诚实守信和契约精神、明理知耻和正直善良等。有人将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对立起来,似乎只要注重考试就是应试教育,只有让学生自由、快活才是素质教育,这其实也是一种误解。实际上,考试是检验学生对所学知识掌握的程度,是任何一种教育都必不可少的环节。只有那种纯粹以考试为目标,以出偏题、怪题难倒学生为宗旨,让学生经常埋头于考试的教育才可称“应试教育”。而且,素质教育和应试教育之间并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任何一种教育都是以提高学生素质为目的的,包括政治素质、文化素质、技能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道德素质、劳动素质、艺术素质、人文素质和公民素质等。应试教育不排除也有提高学生某些素质的作用,如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等。
素质教育理应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但学生在学期间课时有限,没有重点地面面俱到,最终可能导致一事无成。所以,素质教育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有重点地展开。其中,“公民教育”是素质教育的核心,素质教育的本质就是以提高学生公民素质为目的的教育。
三、培养学生完善人格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目标
当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教育目标要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基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就是要培养社会主义的合格公民。合格公民是人格完善的公民,因此公民教育的首要任务就是培养学生健康、完善的人格。在对学生各方面的素质教育中,对学生健康人格养成的教育应处在核心的地位。尤其在发生了马加爵、药家鑫和林森浩等一系列大学生重大恶性犯罪事件后,重智轻德的恶果已经显现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重视和诟病。社会呼唤将“做人”放在首位的教育,民众也开始期待这样的教育。“人格本位”教育就是强调“做人”的教育,其重点就是关注学生的自主性、独立性、成长性、选择性、适应性和创造性,承认和尊重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人格。
“人格本位”教育理念的精华在于关注学生的精神成长,其核心是教育学生成为具有优秀人格、社会责任感、诚信和意志力等优秀品质的人。高职人格本位教育的实质就是培养适应职业岗位变化的有文化、有知识的合格公民。培养合格公民是教育的根本任务和功能底线。把发展教育的目标与繁荣国家联系起来,那是拔高了教育的功能底线;而把教育与促进经济相提并论,则是歪曲了教育的本质。实施“素质教育”教育就是要强化培养“合格公民”这一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学生完善的人格就是素质教育的核心目标,“人格本位”是使素质教育走出困境的关键。
本文系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2011年度项目“基于人格本位的高职课程体系研究”(B1109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