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雍奇
摘 要:《推销员之死》是关于主角推销员洛曼的悲剧的剧本,本文从社会达尔文主义角度解读产生这个悲剧的原因。
关键词:《推销员之死》 洛曼 社会达尔文主义
一、洛曼心中的“原始丛林”
推销员洛曼主要死于绝望,这几乎成为公论。笔者粗略地把绝望背后的原因区分为内因和外因。内因对应着主人公的内部世界,外因则对应着主人公所生存的环境,也叫外部环境。此文主要讨论的是外因。不能简单地认为外部环境引发外因,内部环境诱发内因,实际上这两种原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之所以这么划分,只是因为方便叙述分析。外部环境可以根据是否有人类文明可以分为社会和自然。主人公洛曼空间上处在人类社会之中,但不要忘记,他在无意识的流动当中有一座“原始森林”若隐若现,这里的原始丛林有两层含义,第一层是写实,实实在在的原始丛林,在洛曼对本叙述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印象,就是本在年轻时就进入了原始丛林淘金,成为当时淘金大军的一员,并成功地生存下来并且赚到自己的第一桶金。不过这个原始丛林的象征意义要大于实际意义。原始森林作为人类未曾涉足或很少涉足的地方,是大自然的代表,在这里,自然的规律起着主导作用。那么,大自然的规律是怎么样的呢?本对比夫说跟生人打架就得心黑手狠,要不一辈子也甭打算活着从原始丛林里出来,舍去这句话的隐喻含义,我们大致可以推测大自然的一些特征。比如文中提及跟生人打架。生人,英文为“stranger”,但我们知道,本是在原始丛林里,在这个纯自然的环境里,不仅人是陌生的,他周围的一切全部是陌生的。任何人身处于这样一个陌生而危险的环境,想要生存下来都是要经过很多艰难困苦的。对本或者任何一个人来讲,这些人事物都是“stranger”。我们可以看到,进入丛林以后,我们所要面对的是“stranger”,林达不理解,所以才会问本和比夫为什么要打架。
二、洛曼价值观的自然基础
马尔萨斯在《人口论》中指出,除非遇到诸如战争、饥荒、疾病等因素,人口数量将呈几何级数增长,而食物供应却只能以代数级数增长。受此影响,达尔文认为,随着生物的繁衍,它们都有过度繁殖的倾向,生物繁衍的速度会大大超过资源环境能够承载的限度,最终导致资源环境的相对稀缺。但他同时也指出了一种现象,即那些过度繁殖的物种并没有实现短期数量上的大幅增长,因此,达尔文推测这其中生存竞争起了很大作用。生存竞争是由于环境资源的稀缺性导致的,那么在生存竞争中,哪些个体能够获胜生存下来,又有哪些会遭到淘汰呢?这其中有没有规律可循呢?达尔文认为,生物与生物之间必然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差异,这是客观存在的,“世世代代的生存斗争中,大自然倾向于使那些有益的变异得到保留,而使那些有害的变异遭到淘汰。达尔文将这一解释概括为“自然选择”(侯波,92)。自然选择就是一种淘汰机制。一方面自然界所有生物普遍面临着生存竞争,另一方面,生物之间存在的客观差异使得每个生物个体应对生存竞争的能力有所差异,适应力强的能够生存下来,而适应力差的则被淘汰。联想起遭遇到相似情境的鲁滨孙,我們或许对丛林可以有更深的理解。这片丛林就如同鲁滨孙所居住的四面环海的小岛,荒无人烟,与世隔绝,找不到人类文明的踪影。在这里,你会遭遇到各种困难,包括食物、住宿、自然灾害、疾病,还有孤独的侵袭。在这里,你只有更加机敏,更加强壮,才有可能获得更好的生存机会。为了获得自然的青睐,获取有限的资源,他必须同自然环境和其他生物(即stranger),包括人展开生存竞争,而生存竞争的典型表现就是斗争,斗争的最直接的形式就是打架,在力量上胜过其他的“stranger”。至于林达的那个问题,笔者尝试从本和洛曼的角度给出一个可能的答案,就是为了生存。如果要生存,就必须竞争(打架)。但是如果这个命题要成立,必须要加上一个前提,就是比夫得身处原始自然中(如原始丛林),因为达尔文的自然进化学说针对的是自然,而事实上比夫处于人类社会中,自然选择这一自然规律是否适用于人类社会是存疑的。本作为自然选择出来的强者从这一片寂静无声的丛林中走出来并且发了大财出来,回到人类社会,做出了一个看似合情合理,实则存疑的一个选择,即把在丛林里得到的经验规则运用到人类社会当中,认为丛林法则同样适用于人类社会,这并不让人意外。他实际上是也是斯宾塞社会达尔文主义思想的一个追随者。
三、斯宾塞社会达尔文主义
“斯宾塞很有代表性的思想即用生物有机休与人类社会作类比,他认为两者一都是同一宇宙进化原理下自然的产物。两者存在着内在一致性。他提出了著名的社会有机体理论。”(潘德重,69)他之所以如此是为了说明社会同生物有机体有共同之处,从而认为自然进化规律也同样适用于人类社会。斯宾塞试图得出的一个结论是,人类社会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界的法则同样适用于人类社会。这个法则可部分概括为“适者生存,优胜劣汰”,而这个“适者”在斯宾塞看来就是强者,这与达尔文的看法有出入。回到剧中本对比夫说的“跟生人打架就得心黑手狠,要不你一辈子也甭打算活着从原始丛林里出来”,[3]这句话里提到了原始丛林,但实际这里是布鲁克林,是人类文明的范围,但对于本来讲,人类社会和自然界没有多大不同,同样遵循自然选择的规律,所以,他基于其在原始丛林的经验,对比夫说要打架,而且要心黑手狠。这种认为自然规律同样适用于人类社会的观点在洛曼的言语中也有所体现,当洛曼意识到本可能看不起推销员这个行当,他马上向本解释:“不,本,你可别以为……我知道这儿是布鲁克林,可是我们也打猎。”(米勒,58)这句话其实透露了一个许多人认为的“现实”,即社会隶属于自然,自然选择这一丛林普遍的规律同样对人类社会有效。这里只是无意中显露出他的社会达尔文思想,后面的话则更加明显地表露出他的这一思想。
四、洛曼的事实判断与价值选择
“……发了大财!我就是要给他们灌输这种精神!一头扎进原始丛林!我干得对……”(米勒,62)这段话提及“这种精神”的“灌输”,并且认为他干的是对的。笔者已经提及,本和洛曼在“自然规律同样适用于人类社会”这一点是持相同的肯定态度的,如果联系到这句话“一头扎进原始森林”,我们不难预料到这种自然规律就是“适者生存,优胜劣汰”,这是洛曼对于事实的判断。
洛曼和本认为这个自然法则可以完美地兼容人类社会,他们的思维里面暗藏着这样一个逻辑,即自然为人类社会立法,而人类理应顺应这样的自然法则,顺应自然法则的思想和行为都应被鼓励。这与斯宾塞的观点何其相似,“斯宾塞向人们展示:从生物进化过程中可以得出人类的伦理准则。生物进化的过程是适者生存的机制在起作用,这要求生物体在生存斗争中不断适应环境,对环境的不断适应及生存结果(即进化过程)是构成人类幸福体验的基础,以此作为人类的基本伦理……他试图将自然进化的‘是与人类伦理的‘应该最大规模最紧密地统一起来”(潘德重,77),因为实然所以应然,基于此,也就不难理解他为什么颇为自负地,以过来人口吻对比夫讲跟生人打架得心黑手狠。综观全剧,洛曼对本的崇拜和迷信是非常明显的,本在洛曼的心目中是一个榜样的存在,是超我中代表自我理想的部分,他的言行在洛曼心目中自然具有权威性。洛曼的思维无意识流动中一再涉及本,实际上就是为自己的信念(尤其在对孩子的教育方面)寻求一种合法性依据,这种信念与本是相同的,就是要竞争,胜过陌生人,从而得以在城市丛林中生存。有了本的背书,他才可以说“我干得对”,这是洛曼的价值选择。
五、对洛曼的价值选择的反思
斯宾塞在将进化论应用于社会时,将进化等同于进步,认为社会进化将向着更高更复杂的层次,这不是达尔文进化论中进化应有之义。“宇宙的进化可能告诉我们人的善或恶的趋向是怎样来的;但是,宇宙的进化自身不能提供任何比我们以前更好的理由来解释:为什么我们所说的善比我们所说的恶更可取。也不能因为事物是后来的就认为它们变得更好。他拒绝承认‘是在逻辑上即‘应该”(潘德重,66)。赫胥黎否认可以将自然规律毫无阻碍地应用于社会,他认为人类社会虽然与自然有相似之处,但社会也有不同于前者的特点,“社会虽然是自然的一部分,但却与自然不同,社会是有一特定的道德目标的,社会的成员是‘伦理的人。‘伦理的人与‘非伦理的人之间的区别在于他们是否参加生存斗争:‘后者像别的任何动物一样为生存进行特殊斗争,而前者则尽其所能去限制这种一斗争”(潘德重,67)。据此出发,他提出了与斯宾塞完全相反的思路。赫胥黎先是对自然规则对于人类社会的适应性提出质疑,他认为自然规则尽管是这样的,而且对人类社会也是有影响的,但是人类社会有其相对的独立性。人类社会的进步意味着对自然规则在社会中运行的抑制,人类社会基于自然,但是要超越自然,对自然规则在社会中的影响进行规避和扭转。他对伦理提出的方向恰好相反。既然人类社会的进步意味着对自然的反抗,那么在社会伦理上与之相适应,也应该是反对自然规律的。以“适者生存,优胜劣汰”为构建的基础的价值观是建立在错误的基础上的,是社会不进步的体现,不适应社会进步的方向。人不是“橘子皮”,自然规则如此不代表社会也应如此,更不意味着我们的伦理要屈服于这类规则,实然(自然规律)不能简单等同于应然(社会伦理)。若以此观点来看,洛曼的价值选择也就失去了事实的支持,而现实则给了洛曼的价值选择以直接的回击。这种回击表现在家庭、工作,特别是自己寄予厚望的比夫一事无成,最终使他心灰意冷,走上绝路。
六、小结
反复阅读《推销员之死》,越来越感到剧本带给笔者的一种震慑人心的力量,这种力量不仅来自于洛曼的悲剧性结局,也在于我们个人对于自身命运的关注。洛曼是个普通人,是芸芸大众的一员,现实社会的一些人多多少少有同洛曼相同或相似的觀念。剧本所叙述的故事就像是在我们身边真实发生过的或者曾经听到过的故事一样。它的魅力在于引发我们去思考个人的价值观,并进一步去思考现实社会总体价值观的问题及解决之道。
参考文献
[1] 侯波.斯宾塞社会进化学说与达尔文进化论之考异[J].求索.
[2] 潘德重.近代工业社会合理性的理论支撑[D].华东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04.
[3] 米勒.推销员之死[M].英若诚,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