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樊丽娜
二战后,美国的经济得以迅速发展,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教育的两级分化现象也愈演愈烈。广大的下层劳苦大众发出了渴望教育机会均等的呼声。政府也开始关注这一问题,1964年,美国总统约翰逊提出了“向贫困宣战”,这场运动波及了多个领域。在教育领域的举措就是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家庭的儿童提供教育上的援助,从而打破“贫困—恶性循环—贫困”的怪圈子。1965年,国会通过了《经济机会法》,通过联邦政府经济上的援助对贫困家庭4-5岁儿童提供免费教育,即提前开端计划,服务涵盖了健康、社会、教育、亲职教育、职业生涯发展等领域。
“开端计划”的初衷就是针对处境不利的低收入家庭儿童,保证他们的受教育权。因此,“开端计划”在实施过程中突出体现了普惠性特点,突出了补偿教育的特点,帮助处境不利的儿童在教育起点上获得平等待遇。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展现出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策略。
1、国家承担主要责任,保障学前教育的免费性
自该项目成立以来,政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提供强大的财政支持。这也是其在历经将近50个年头仍能经久不衰的重要原因之一。“开端计划”项目经费的80%来自于联邦政府的拨款,地方政府和社区也提供了一定的资金保障,不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1965年项目成立之初经费仅为9640万美元;1980年后,联邦当局对开端项目的拨款有了明显增长;而在1990年之后,联邦政府对该项目的经费投入增幅明显加大;2012年联邦政府的拨款数目接近80亿美元。联邦政府为每个参与该项目幼儿的投入为每生每年7276美元。
2、联邦政府重视通过“立法”保障资金配置
联邦政府十分重视通过立法来保障开端计划项目的资金配置。1981年国会通过《开端计划法》,使得开端计划得到了法律的保护。《2007年改进提前开端法案》规定:除有关决策机构外,任何人无权终止、延缓或者减少提供给提前开端项目各机构的资金。联邦政府直接将财政拨款拨给开端项目,跳跃了中间级别的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此做法有效地避免了对拨款经费的挪用、滥用等浪费,保障了经费使用的有效性。这对于我国政府在为教育公平项目拨款时具有深刻借鉴意义。如何保障政府投入资金充分发挥其价值?以法律为支撑未免不是一种不错的选择,法律的强制性、透明性、规范性可以有效保障资金流向正轨。
3、重视“开端计划”的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师的工资待遇
强大、优质的师资队伍也是该项目的一大特色。针对不同的服务领域配设有对应的服务人员,包括教师、助理教师、家庭顾问、家庭幼儿保育员、管理人员、儿童发展督学等等。学历层次也有所不同,2005年,开端计划项目中拥有研究生学位的占4.7%;有学士学位的占31.5%,有专科学位的占32.8%;22%的教师获得了儿童发展助理证书。随着该项目的不断发展,教师的学历水平也在不断提高,进而保障教育质量,形成良性循环圈。
在实施初期,教师的工资待遇水平并不高。后来增加了教师的补偿性收入和边缘收入。教师的平均工资从1992年到2000年的八年间上涨了6100余美元,有效的控制了教师的流失率。至2005年,教师的平均工资为24608美元。呈持续上涨趋势。不同学历职位教师工资待遇也有显著差异。2009至2010年度,研究生学位的教师工资为36766美元;学士学位的教师工资为29494美元;有CAD证书的教师工资为22385美元;而助教的工资为17584美元,仅是研究生学历教师工资的一半,可以看出不同层次的教师工资待遇的差距之大。也正是因为奖励有高有低,教师们才会鞭策自己不断进取,提高自身专业素养。
4、鼓励支持家长参与“开端计划”项目
“开端计划”师资组成的另一大特色是家长也参与了服务项目。在对他们经过各种的专业培训后,家长们可以顺利的参与该项目。这一做法不仅有助于提高家长们的素质,为他们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减轻了家庭负担,强有力的推动幼儿身心发展,更有益于获得家长们的大力支持,推动“开端计划”的延续发展。这也为调和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之间关系的问题上提供了有益借鉴。
受多种因素的作用影响,我国地区间的经济差异明显显著,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又制约了经济的发展。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快,学前教育资源较为丰富;中西部地区发展速度较慢,学前教育资源相对比较匮乏,特别是一些贫困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两极分化必然会导致学龄前儿童所受教育产生差异。
城乡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城乡学前教育发展也存在很大差距。当地政府对学前教育投入取决于经济发展状况。城市经济发展较好,政府有能力对教育多进行投资,使得学前教育资源丰富。而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落后,直接影响政府对农村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教育资源分配不均使得贫困农村地区幼儿园发展远远滞后于城市地区幼儿园的发展。受城乡教育环境、幼儿教师专业素养以及生活设施等影响,幼儿教师教育观念,专业素养和生活习惯也存在很大差异。调查发现城市贫困家庭比农村贫困家庭要更重视幼儿的学前教育。经济压力是学龄前儿童得不到正规学前教育的首要因素。
目前政府对贫困家庭子女教育方面的补助现阶段只体现在义务教育阶段。由于我国学前教育尚未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因此国家财政并未对贫困家庭学龄前儿童的教育有所补助,在这一方面比较空白。对农村幼儿园资金补助少之又少。农村幼儿园修建园舍,购买教学器材等日常开支多源自幼儿园收取的学费,教育经费短缺造成农村幼儿园配套资源落后,大都没有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政府对农村幼儿教师继续教育的执行能力和财政支持都不够有力。低收入家庭儿童的教育问题突出表现在对儿童教育方面的投入甚少,贫困家庭家长每个月对幼儿教育方面的投入即幼儿园收取的学费,这也加剧了学前教育发展的不平衡。
基于“开端计划”中政府履行的责任和所扮演角色的思考,均衡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关键在于落实政府职责,在于政策和各项制度的落实。美国联邦政府在发展学前教育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通过“开端计划”大力普及学前教育,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我们也要将教育资源向学前教育,向贫困农村地区,向贫困家庭儿童倾斜。公共财政投入是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保障,要明确学前教育投入以政府财政为主。把包括学前教育在内的教育事业纳入到公共服务体系中,坚持把教育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一个重点,要使其得以优先保证。“开端计划”中政府的经费投入连年上升,大量的财政投入保证了项目的上升前进。在实施的过程中不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政府持续大量的资金投入的同时,吸收地方资金的支持,这种做法适用于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各级地方政府应根据自身发展状况建立发展学前教育的经费体系,通过实施对家庭困难的幼儿减免入园费、对农村幼儿园和私立幼儿园的教师补贴保险养老金等措施,使得学前教育在有质量保证的情况下覆盖面大大地拓宽,逐步实现学前教育的高水平发展。
依法投入是“开端计划”的一大特色,它是依据《经济机会法案》创立的,在创立之初就有法律保障,之后对法案的每一次修改都更加详实、细致,使得“开端计划”每一项内容都有法律保障。教育立法是保障教育事业公平发展的一大趋势。我国现有的全国性的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已经不能很好的解决学前教育新的发展所产生的问题,学前教育法律法规也比较粗糙,由此导致学前教育的法律地位模糊,对学前教育事业的行政监管不力,政府责任不明确。立法部门亟需出台相关法律来规范学前教育发展,推进学前教育公平,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上来,优先扶持农村地区和弱势群体儿童的学前教育,明确规定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和支出,增加对经济落后地区学前教育的经费支持。从美国“开端计划”的经验来看,立法已经成为发展补偿教育的一个重要依托,美联邦政府通过一系列立法明确了政府职责,为美国儿童提供了平等受学前教育的机会,解决了教育资源不均衡的矛盾。要出台法律法规规范学前教育的发展,使得学前教育的发展有法可依,具有法律规范性。学前教育只有在法律的庇护下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投入,有质量的加速发展才会有日可待。
为了提高教师质量,“开端计划”开展了各式各样的教师培训工作,从而提高了师资水平和专业化水平。发展学前教育还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合格的教师从哪儿而来。数量充裕、质量合格的幼儿教师是有质量地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前提之一。学前教育的均衡普及必须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农村和民办幼儿教师等相较之公办幼儿教师属于“弱势群体”,由于他们在工资、职称、编制等权益得不到基本保障,导致他们的流动速度快。师资缺乏是影响学前教育普及速度的一大障碍,因此要将解决幼儿教师工资待遇问题提上日程,着力解决。政府要拓宽经费渠道,为非公办幼儿园教师保险金等社会补助,对农村幼儿教师的最低工资做出统一标准规定。支持公办教师到民办幼儿园任教,有助于民办幼儿园师资质量水平的提高。
家长在儿童教育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学前教育成本的主要承担者。因此,调动家长的主观能动性对于学前教育发展有着重大意义。农村大多数经济状况不理想的家庭无法给幼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加之父母自身专业素质不高,缺乏正确的教育方法,把较高的期望投入到幼儿园教育上。“开端计划”将家长参与服务和教育作为重要部分,还制定了家长参与执行标准,重视儿童与家长的关系,重视通过提升父母的素质进而对幼儿成长产生良好影响。我们可以建立政府、社会与家长共同承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机制,保障低收入儿童家庭也能享有选择园所的自主权,大大地减轻家长的负担,在家长的理解和大力支持下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才有望尽早实现。“开端计划”还注重以社区资源为依托,通过多种途径与社区和家庭建立联系,积极地寻求、获得社区各方面的支持,努力创建各种社区组织,利用一切资源为儿童和家长服务,共同促进儿童的发展。我们也可以借鉴此模式,利用社区各方面有利的资源为处于不利地位的儿童提供服务,建立以社区为依托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
当今,不少发达国家和地区都把学前教育视为民族竞争的核心部分,学前教育发展的不平衡性制约了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从美国“开端计划”中我们可以提炼出一些经验来解决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问题。
[1]单中慧,刘传德.外国幼儿教育史 [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
[2]霍力岩.英、美、日、印四国学前教育体制的比较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3]庞丽娟.落实政府责任加快学前教育普及进程 [N].人民政协报.2010-3-10(D30)
[4]刘彤.美国“开端计划”历程研究 [D].保定:河北大学,2007.
[5]李晓红.美国“先行计划”初探 [D].重庆:西南大学.2006.
[6]霍力岩,余海军,郑艳.美、英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主要方式初探[J].外国教育研究,2012(6).
[7]朱家雄.当今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导向 (一)[J].幼儿教育,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