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 魏垚
【摘 要】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确立为会议主题,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关键时期,高校也应加大对大学生特别是非法学专业大学生的相关法治教育力度。目前来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大学生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的培养起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自“05新课程方案”实施后,面临课程本身及配套资源等诸多方面的形势变化,相关教育的工作开展也暴露了许多不足之处。本文试图从三个方面分析高校法制教育不足的具体表现和成因,为今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改进作一些方向探讨。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 法制教育 教育方法
法制承载着一个共同体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和梦想,人民唯有生活在一个遍布法制阳光的社会中,才能真正感悟生命的价值和尊严。自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定为会议主题后,全社会对法制建设的讨论热潮持续升温。《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法制意识,必须把法制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而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强调:“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这个教育。”可见,法制教育在我国不断深化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上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大学生是被寄予厚望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接班人,于他们而言,大学是一个决定其能否形成良好法制观的关键时期。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而言,思想政治课程是其在日常生活中了解、接触法制观念的主要渠道。通过理论课和阶段性开展的普法实践活动,思政课程在提升大学生法律知识水平和精神素养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理论课的学习,大学生可以从概括层面了解宪法、刑法、民法等多项部门法的基本内容,就应对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而言并不困难;而通过法制实践活动,则更可以帮助学生于校园外切身感受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实现思政教育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目标和要求。
然而从目前思政课程推行的实际效果来看,其所发挥的对提升大学生法制精神的作用并不突出,学生仍难以应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进入一个高峰期,其中不乏刘海洋用硫酸泼熊、马加爵锤杀舍友等极端恶性案例。然而再从细微处着眼,大学生轻视校规校纪和学校管理的现象亦比比皆是。白纸黑字的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摆在面前,却仍旧被许多大学生视若无睹,此种现象固然令人担忧,但其背后却反映出一个“行之千年而不悖”的道理——徒法不足以自行。有法不依的背后,乃是法制信仰的缺失和法制精神的泯灭。思想政治教育固然让学生了解了许多法律常识和道理,却并未能有效建构起学生对法律的尊重。
在网络时代,纷繁复杂的价值观体系各行其道,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形势。就目前思想政治教育在高校普遍的推进形式和力度,并不足以应对客观条件的变化,也难以实现其预期的目标。以下从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高校法制教育思路上趋同于法学专业教育
在一个行为受法律约束的社会里,全民懂法用法是必要的,然术业有专攻,对一般民众的法制教育应区别于法学专业人士,在高等教育中同样如此。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教育思路要具备一定高度的理论性,譬如对“权利”“义务”等抽象名词要求法学专业学生精确定义;又如对某一概念构成要件要求其完整掌握,要让学生在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形成一套认识法律、学习法律、解释法律的方法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此任务非学子日积月累埋头苦修无以达成,更遑论让所有高校学子仅凭某个学期或某个学年的一门课程以及几次课外实践便能完成。
反观目前思政课程中法制版块的内容设计,虽然其整体的内容量要远远小于法学专业内容,但其背后隐含的教育思路却相差无几。以名词“权利”为例,法制史上关于其定义的学说纷繁复杂,不同学派都有不同的解读,很多高校的思政课堂总是执着于向学生灌输各种不同的定义表达方式,其中少数秉持专业精神的老师能耐心向学生讲解学说间区别,更多的只是笼统地将这些文字表达印在讲义上发给学生去背,再作为期末考试的内容来考察。钱钟书先生曾坦言:“你不问我文化是什么的时候,我还知道文化是什么;你问我什么是文化,我反而不知道文化是什么了。”大学生经过长时间的学习,再经过考试的检验,牢记了大量概念性的内容,却仍旧无法感性地去感知权利的意义和价值,亦不知自己的权利可能在何时何地受到侵犯。
这种高度趋同性所造成最严重的后果是大大降低了学生对整个教育内容和方式的认同感。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是让大学生在专业学习之外掌握为成为合格社会人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准则,古人云:“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思政课程承担的可以说是传道的职责,这是人类教育的高级形式,也是非常难以达到的境界,对教育内容和方式乃至教育者本人都有极为特殊的高要求。所以,在时间和资源相对紧张的前提下,开设这样一门以传达理念、思想为主的课程,要让学生心悦诚服地去践行和遵守,如果照搬法学专业的教育模式,对实现其初衷作用甚微。学生在本专业之外要牢记纷繁复杂的概念,既无趣味性,又对解决实际问题没有大的帮助,反而容易失去学习的动力。
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法制教育应更突出通识性,采用一般学生在短时间内容易接受的模式——譬如情境教学、案例分析等方式来推进教学工作,与法学专业教育形成功能和思路上的区分。
二、高校法制教育知识性内容与理念性内容在实际教学中不成比例
思想政治教育需要全面培养学生的政治素养、法律观念、道德操守,体系庞大,且需要经历一个多阶段、长时间的过程。从小学到中学、大学乃至今后步入职业生涯,我们人生的每个阶段都在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洗礼,所以在大学阶段的课堂教育对内容的甄选就显得十分重要,哪些更应该在课堂上讲授,哪些更适合通过实践来体会,何者需要学生课下自主去发掘,都是思想政治教育所应慎重思考的问题。
以目前全国高等院校普遍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为例,“05新课程方案”[2004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次年2月,中宣部和教育部根据《意见》联合印发《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3月出台实施方案。在该《实施方案》中,原有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被合并为一门课程,可谓是一次重大的修改,该方案也被称为“05新课程方案”。]实施后,法律基础的课时量被大大压缩,然而新教材的内容却并未出现明显的内容修改。2013年修订版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中“法律基础”部分的内容集中在第五章至第七章,其中第五章内容侧重于法理学,介绍法律相关概念的界定和产生,以及法的本质、作用、运行等;第六章着重阐述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相关内容;第七章则开始介绍与大学生密切相关的具体法律规定。可见,在课程内容的设置上,体现了知识教育和理念教育并重的目的。该课程目标是通过该课程的教学,让大学生既能掌握部分实用的法律知识,又能具备合格公民应有的法制精神。新课程方案在构建过程中,根据课程任务,“力图改变与中学法律常识教育简单重复的局面,将大学生法制教育从法律常识教育提升为法律素质教育;力图改变过去压缩饼干式的内容体系框架,创建以行为规范为基础,以思想观念为核心,以相关权利与义务为重点的大学生法制教育教学内容体系;力图改变单纯知识教育现状,构建知识传授、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大学生法制教育教学新模式”。
由于人类知识总量日益增加,且增速在不断飞跃,思想政治教育就更应重视理念层面的培养。烦琐枯燥的概念、条文,并无必要要求学生全部掌握,利用课堂的时间去过多地阐释以上这些知识性的细节内容,既不经济,也不现实。要以课时有限为前提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对学生法制精神的影响,就必须将思政课程的侧重点由“知识普及”提升为“理念传递”,即不拘泥于教授给学生的知识总量,转而重视对学生观念的直接塑造。通过一门课程或者一次实践活动,学生了解了几部法律条文并不重要,关键在于是否借此理解了遵纪守法的必要性,以及是否找到关于坚持依法治国何以对当下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如此关键等理论问题的答案。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者,不能仅依靠自己在课堂上的优势地位和话语权便忽视受教育者的需求,让思政课堂变成了强势话语者的说教场所和工具,而是要从受教育者自身的需求出发,使其对教育的内容产生发自内心的认同感。如前文所言,“徒法不足以自行”,思政课堂就更应着力于将法律的神圣与庄严传递给学生,让公平、正义、诚信、尊重等现代法制观念通过一个个条文、案例浸润学生的内心。法律基础课应当是利用有限的课堂教学,启发学生对法律知识和法律事件的无限关注,形成自觉守法用法的氛围,让有限的课程成为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的起点,而非终点。在这一过程中,具体的知识学习仅是教育的工具或手段,理念传达才是最终的目的。
就目前的状况而言,虽然教材的设定已经达到知识理念的并重,但在实际教学中知识性内容的堆砌仍旧占据了大半壁江山。许多思政教师为了能让学生懂法用法,就选择把刑法、民法、诉讼法、婚姻家庭法、公司法等组成的如司法考试般齐全的体系浓缩成教学材料,又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内容也强行划分为一个一个碎片化的知识点,这让没有法律基础的学生学起来力不从心,枯燥不已。一方面对所学内容完全没有认同感,另一方面也没有本专业所具备的对今后升学、就业的切实帮助,很多大学生便再无对这门课程的兴趣和学习动力。法律之所以具备一定的世俗性,就在于一部部条文的背后蕴含的是一套套人人能读得懂的朴素价值观,而思政课程最终的落脚点也应在于此。
三、高校法制教育方法刻板,形式单一
在互联网时代,多媒体技术和电教化设备的出现给教学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帮助,但也给其增加了不小的负担。譬如近两年新媒体平台的拓展就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平台。在今年10月份天津外国语大学举办的全国外语外贸院校学生工作协作会第十八届年会上,许多学校的代表都对本校就新媒体平台开展思政教育工作的经验和方法做了分享和报告,报告方都普遍反映新媒体是一个极具可用价值的思政工作平台,但在具体实践中,思政工作者还普遍面临着经验不足的瓶颈。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学生可接触的学习资源也从单纯的书本延伸到影像资料、网络资源等立体化、形象化的领域,对课堂教学的趣味性和理论深度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如上文所提,思想政治教育承担着最难达成的“传道”的任务,其所试图让学生领会的多是高度概括性的道理和规范。法律世界是对我们真实的生活世界加以高度技术性建构而形成的一个抽象的逻辑世界,对非专业的学生而言,在理解上本就存在很大的困难与很深的隔阂,因此对思政工作者的素质要求也就相对更高。孔子被誉为传道典范,万世师表,然其弟子乃是与其出同行、寝同居,周游列国,风雨同舟后才得夫子真传,这种施教方式在当今教育受众爆炸增长的背景下已无法适用。但从中国古人传道方式来看,其精髓乃在于通过知识和经验的积累,辅以丰富的人生阅历,从“知行合一”而实现人的认知跨越。因此,即便今天的思想政治教育无法具备十足的资源,也应尽可能采用多样化的教育方法来达成目标。从平台手段看,思政工作者要充分利用数字化教学资源和新媒体平台;从自身条件看,要身体力行,言传身教。
然而现状并不理想,在很多高校,思想政治课被视为无关紧要的必修课程,学生一方面表示内容繁多接受不了,另一方面也因为课程枯燥而不愿接受。这一局面的形成,与教师工作的懈怠、教育方法刻板单一有关。对知识性的内容而言,众多高校教师普遍采用填鸭式教学,将庞杂的法律常识列成以条或段落为单位的知识点,在极为有限的课时内全部塞给学生,让学生一时间难以消化。同时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再将这些内容作为期末考试的范围,学生们只能选择在极短的时间内死记硬背,囫囵吞枣,可谓痛不欲生,应付过考试后便全部丢弃。而对于理念性的内容,则习惯采用说教的方式来进行讲解,将学生在中学甚至小学就已熟知的大道理一遍遍机械地重复,既无理论的深度,也无实际可感的生动性,学生听了只感觉是老生常谈,不胜其烦。如此一来,思想政治教育中施教者和受教者关系紧张,教育效果不明显也在情理之中。
如今对教育方法的变革重视调和和改善师生关系,原因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填鸭式和说教式的教学手段的确在事实上给学生造成了不小的逆反心理和矛盾心态。改革教育方法,就是要用多样的教学方式和途径,强化内容的可感度,让学生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从而心悦诚服地接受教育,自觉塑造改善自己的价值观。对于法律基础教育而言,法制精神的高度抽象决定了必须辅之以案例等贴近生活的生动材料。在讲述宪法地位的崇高性时,便可通过“孙志刚案”中法律位阶的介绍来让学生感受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至上地位;在讲述重证据的法制理念时,就可引用忽视证据造成的一系列如“呼格吉勒图案”“赵作海案”等司法悲剧,通过多种材料造成的多重感官刺激,让大学真正体悟法律的庄严和法制的重要性。除案例教学外,其他诸如旁听庭审、走访政法机关等实践活动也是有效且实际的方案,也更符合“知行合一”的要求。我国历来重视对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理论教育,也有充分的资金和人力投入,广大思政教育工作者就更应从提升自身素质开始,认真对待,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作用,让法制观念深入大学生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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