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宇新 张晓书
摘要:20世纪初,西方哲学发生了一场革命性的语言转向,英美分析哲学和欧洲大陆哲学不约而同地重视语言问题。伽达默尔从哲学解释学切入语言问题,将语言视为理解本身得以实现的普遍媒介,强调经验世界的语言性,从理解和存在的角度为语言正名,开创了一条崭新的语言哲学之路。
关键词:解释学;语言;理解;存在
一、伽达默尔语言哲学思想的缘起
大多数当代语言哲学家在对语言问题进行深入思考的过程中往往都会对哲学史中的各类语言观进行溯源,伽达默尔也是一样,他认为以往人们对语言的错误观点和看法始于古希腊时期,尤其是近代以来盛行的西方工具主义语言观更是源于以逻各斯为中心的古希腊语言观。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克拉底鲁篇》中对语言问题进行了较为集中的探讨,其中包括语言的起源、功能等问题。通过苏格拉底与克拉底鲁和赫莫根尼的对话,柏拉图在语词与事物的关系问题上给出了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约定论和相似论。前者认为语词的意义源于人们的约定俗成,人们怎样称呼事物,事物就相应地获得其名称,不存在按照事物本性为其命名的准确性问题;后者则认为人们不可以任意为事物命名,语词的意义其实源自语词和事物之间的一种相似关系。伽达默尔对这两种语言理论都进行了批判,他认为无论约定论还是相似论都没能正确解释语言的本质,它们都建立在“名”与“实”的区分之上,都没有摆脱“实”先于“名”的预设限制,语言与事物的关系始终是含混和矛盾的,“名”与“实”被无情地割裂开来。“名”与“实”的分离必然导致人们不能正确认识语言问题,语言的本质也就得不到合理的解释。中世纪唯名论与唯实论之争以及近代兴起的工具论语言观始终都带有柏拉图主义的痕迹,没能摆脱始于古希腊的逻各斯语言观的影响。
就解释学而言,最初古典解释学的主要任务是对古典文献进行注疏解释,因此解释的过程被视为主体相对于客体所实施的某种主观行为,解释学则被看作某种有关理解的技巧或方法。这种传统认识论模式的解释学在施莱尔马赫那里得到改造,其后经过狄尔泰的系统研究得到进一步发展,解释学终于摆脱了方法论的地位而成为一种真正的哲学理论。在狄尔泰解释学思想的影响下,海德格尔将其基础存在论称为事实性的解释学,并将解释学进一步提升到存在论高度。在海德格尔那里,解释学不再与解释的正确性相关,而是此在某种非认识论的领会,归属于此在生存基本方式的范畴之内。海德格尔的此在解释学成为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的起点和重要理论基石。
二、伽达默尔语言哲学思想的“理解”概念
对于伽达默尔来说,之所以理解具有存在论意义上的优先地位,恰恰是因为只有在理解中主体和客体才能发生关联。可以说,理解是某种非主观非客观、既主观又客观的东西,在理解中不存在传统认识论哲学中主体-客体、主观-客观那样的严格区分。伽达默尔指出,我们不能够用解释者的主观性和要解释的意义的客观性这样的传统观点来解决理解问题,理解对主体和客体都具有一种支配作用,这就如同游戏本身支配游戏参与者、谈话本身支配谈话参与者一样。在《真理与方法》序言中,伽达默尔这样写道:“理解不属于主体的行为方式,而是此在本身的存在方式。本书中的‘解释学概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的。它标志着此在的根本运动性,这种运动性构成此在的有限性和历史性,因而也包括此在的全部世界经验。既不是随心所欲,也不是片面夸大,而是事物的本性使得理解运动成为无所不包和无所不在。”不难看出,伽达默尔十分重视理解对解释者(人)的这种支配作用,解释不仅规定了人作为有限的、历史的存在物的限度,也规定了人类认识及其世界经验的限度和范围。相对于作为解释者的此在,伽达默尔将“文本”看作是理解行为的关联项。须要注意的是,我们不可以将“文本”理解为通常意义上的文字资料,而应该遵循伽达默尔的思路将其理解为包括一切文字资料和非文字的艺术作品、科学著作、文献资料、历史事件等,甚至包括整个世界历史本身。这样,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就将文本与此在、历史与存在紧密关联起来。伽达默尔认为文本与解释者始终处在一种辩证运动的过程之中。理解的过程就是理解者的视域与文本的视域相互融合的过程,并且这个视域融合过程是一个辩证的动态的循环过程。文本的视域向理解者的视域开放,前者通过效果历史影响着后者,同时理解者的视域也向文本的视域开放,前者把自己的理解加入到效果历史当中从而对后者产生积极的影响。通过动态的辩证运动,文本的视域和理解者的视域不断融合和扩大,使得文本的意义处于不断生成和变化的过程之中。
三、伽达默尔语言哲学思想的“语言”概念
伽达默尔认为“语言是理解本身得以实现的普遍媒介”,因此从根本上来说,理解本身就具有语言性。只有通过语言,文本才能超越作者当时的意图,突破历史的限制,拥有相对独立的意义和内容,作为书写的流传物保留下来,从而为理解活动提供材料,使理解活动成为可能。另外,理解活动本身也要依靠语言才能进行,解释过程无法独立于语言而存在,解释总要在语言媒介中才能展开,解释者与文本本质上具有一种对话的结构。伽达默尔认为只有在对话中才能真正实现语言的理解,也就是说只有在对话中语言才具有现实性。所以我们不可以将语言视为交流的简单工具,语言与世界不能被人为地纳入两个独立的范畴之内。世界经验体现在语言之中,因此世界经验的语言性是“绝对”的。这种绝对性不仅超越了存在设定的一切相对性,而且使一切自在之物显现在世界经验之中。世界经验体现在语言之中并不意味着世界可以作为语言意指和陈述的对象,而应该说作为认识和陈述对象的东西总是已经被语言的世界视域所包容了。伽达默尔通过理解的语言性和世界经验的语言性告诉我们,人与世界的关系归根到底是一种语言关系。语言囊括和表达了人类的全部经验,所以只有拥有语言的人才能拥有世界。
四、伽达默尔语言哲学思想中的存在论和辩证法
在《真理与方法中》中,伽达默尔从哲学解释学的角度详细阐述了语言所具有的存在论地位。在伽达默尔看来,语词与事物,语言与存在是统一的。语言本身具有物性,所以不应该将词与物割裂开来。尽管伽达默尔从存在论的高度看待语言,但是在其哲学解释学中语言却不具有存在论意义的存在地位。换言之,语言不是存在,存在显现于语言之中。语言无法囊括存在的全部性质,只能概括被人类世界经验理解的那部分存在的性质,这是因为语言是存在向我们显现的唯一媒介。伽达默尔虽然重视语言,但却不得不承认语言的有限性。正因为语言的有限性,它才具有无限开放的可能,一切世界经验才能进入其中从而得到显现。伽达默尔在强调语言的经验性的同时也十分重视语言中蕴含的辩证因素。伽达默尔指出辩证法不是某种主观刻意追求的东西,而是语言性世界经验本身的动态运动过程。在语言和思维的关系问题上,伽达默尔对柏拉图理念论的缺陷有着深刻的认识,认为语言和理念不存在断裂,两者辩证统一,理念只有通过语言这个媒介才能被把握。与海德格尔强调“独白”相反,伽达默尔十分重视“对话”。这是因为伽达默尔认为辩证法应该发生在对话性的语言中,它应该由相辅相成的问与答两部分所构成,传统的命题或陈述则显得苍白无力。即便是陈述,伽达默尔也认为可以将其还原为对话,即对某个问题的回答。通过对话和交流,双方各自的视域会得到相应的调整。随着对话的不断深入,双方的视域也在不断地的融合,理解才能实现。由此看来,理解是一个循环往复,不断上升的辩证过程。如果进一步将理解过程普遍化,我们也许能够从中看出世界经验发生、发展、进步的辩证规律。
伽达默尔的语言哲学思想将语言从工具主义和逻辑分析中解放出来,不仅确立了语言在现代哲学的中心地位,而且还为进一步解决语言问题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
参考文献:
[1][2][3]伽达默尔. 洪汉鼎译.真理与方法[M]. 上海: 上海译文出版社, 1992, 496,606,6.
[4]徐友渔. 语言与哲学:当代英美与德法哲学传统比较研究[M].北京: 三联书店, 1996, 170.
编辑∕岳 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