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教育公平价值理念下的农村义务教育

2015-05-30 04:59王功建
东方教育 2015年1期
关键词:社会公平教育公平义务教育

王功建

【摘要】作为社会公平中的重要环节,教育公平历来受各国重视。在自古以“礼”“儒”“尊师重教”为价值取向的中国社会,教育公平问题更是受到社会各阶层的广泛关注。诚然,教育公平不仅仅是公平正义问题,更是关系到祖国的未来和现代化建设能否长盛不衰的历史性问题。所以,我们应当反对各种教育特权,维护教育公平这一社会基础性公平,从而保障人的发展的起点公平。当今社会,我国农村地区特别是广大的中西部农村地区受着各种主客观原因的影响,中央为推进教育公平而推出的农村义务教育政策进行的并不是很理想。笔者认为需要从教育公平价值理念的指导下对农村义务教育政策的施行进行探讨。

【关键词】教育公平;社会公平;农村;义务教育;内涵;政策

一、公平价值与教育公平概述

公平价值,也就是公平正义价值,这是一个对于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学生比较熟悉的名词,也是从事社科类学生追求的终极目标。公平正义价值理念最早是由罗尔斯对此进行了比较全面和权威的论证,在其成名著作《正义论》中,罗尔斯就以正义原则为一个重要的轴心对公平价值理念进行了非常全面的论述,表达了其对于这一人类永恒话题的关切。在《正义论》开头的第一章,罗尔斯即以“正义即公平”开题,对公平和正义都来了个双关的定义,并将公平划分为两个部分,即“前提的公平”和“目标的公平”。所谓前提的公平指的是这种正义原则是在一种公平的最初原始状态即被一致认可的。而所谓目标的公平是指这种正义原则以一种公平的契约为追求目标,从而追求一种公平的结果。教育公平明显属于前者,教育公平旨在给予每一个公民以相同的“最初原始状态”,从而给公民们以相同的教育环境和资源,让他们拥有相同的上升可能。

罗尔斯的“两个公平”衍生出的兩个正义原则对教育公平理念同样有指导意义。这两个正义原则第一个是平等的自由原则,另一个被称为公平机会和差异原则。在这两个原则中,教育原则倾向于公平机会原则,给予社会公民同样的机会去社会中竞争和积极进取。作为现在社会公平权的重要环节,教育机会公平被誉为实现社会公平的“最伟大工具”。理论既体现了自由,又体现了平等,而且还重视了其间的差别问题。这就反映了“合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的公平基准,保证了最大的最小值,或者说最好的最坏结果。罗尔斯这种正义原则已逐渐被人们认同,并运用于教育领域,对教育公平的界定很有借鉴作用。

二、在我国教育公平的内涵

教育公平的主要内涵在法律上是指人人享受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在教育政策的教育则是指每一个公民都同等的享有在教育活动中,是人人受到平等地教育对待,人人具有同等的取得学业成就和就业前景的机会。从具体的政策操作角度来说,教育公平还需要公共教育资源对社会弱势群体有所倾斜,使法律上教育公平的形式正义转变为实质正义,也即从形式公平转变为实质公平。这里的教育公平在以社会转型为大背景的中国社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每一个公民都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

教育公平在现代社会是每一个公民应当拥有的权利,不可以因为他们的地域、性别、种族、家庭背景以及身体条件的差异而有所区别。换个角度说,在现代社会中,如果人人不能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那么他们彼此之间就不能享受同等的生存权、发展权以及其他各项基本人权,教育权利是基础性权利,也可以说的必须公平的权利。

2.人人均可平等享有公共教育资源

公共教育资源是指由政府通过财政拨款的方式所支持和提供的教育资源,具有鲜明的公共性、共享性和开放性。公共教育资源包括由政府所提供的入学机会、生均公共经费、课程资源、师资条件、教学设备、信息技术支持等。这些资源是公共教育事业发展和青少年素质形成的重要社会条件,是公民或儿童教育权利实现所指向的实际内容。这些公共教育资源的运用都是都是中小学生各方面素质形成的所不可或缺的条件,在我国集中表现在教育资源的地域差异。在各种各样的公共教育资源中,教育机会是最核心也是最重要的教育资源,它意味着一个人接受某种类型和阶段教育的可能性。因此,人人平等地享有公共教育资源最直接地体现在人人平等地享有公共教育机会。比较普遍的认识是,教育机会均等包括了入学机会均等、参与教育过程的机会均等、教育结果的机会均等以及教育结果对未来生活前景的影响均等。

3.资源配置向社会弱势群体倾斜

一个国家的资源配置不可能“生而平等”,尤其像中国这样幅员辽阔的大国,地域差异、城乡发展不平衡等客观地理、历史原因都是都是客观存在的。这些原因都要求了教育公共政策去发挥作用。因此,教育公平所要求的人人享受平等受教育权利、人人平等享有公共教育资源要想真正地得到实现,就不能简单地停留在法律或政策文本中,必须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矫正历史形成的教育不均衡,减少不同地域、城乡、性别、种族及学校类型等之间的教育差距,促进整个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更加均衡和协调地发展。

4.摒弃各种形式的教育特权

在现阶段,我国仍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教育特权,这些特权主要是在比较的意识下存在的,在现代教育公平的价值理念下,这些教育特权是不允许存在的,形形色色的教育特权是威胁与破坏教育公平、引发社会舆论公平性抱怨的现实因素。特权是崇尚身份差别和阶级不平等的传统社会的产物。特权的实质就是要求社会不平等、崇尚特殊待遇。教育特权的实质是要求公共教育资源的分配违背公平正义的原则,按照权力大小、财富多少或关系远近来分配,以满足个别人或少数强势利益集团的特殊教育需求。

三、教育公平视角下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建国后长期处于用现在眼光看来并不合理的计划经济时代,这一时代造成大量的城乡不平衡发展,在教育领域更是得到完全的凸现,这些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城乡二元结构体制造成的教育不公;2.公共政策价值取向—“城市中心论”;3.义务教育投入体制不完善造成不公平;4.不同利益博弈下的义务教育政策失真;5“重点学校”等教育政策附带的教育不公。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国家对农村地区教育的长期遗忘,在改革开放之前,可以说农村的教育是极其落后的,往往是一个村甚至一个乡镇都很难出几个大学生。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在于1978年以前,国家对教育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各地方政府根据地方经济发展实际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逐级上报给中央政府,由中央进行统一调整平衡各地方开支,统一下拨,而在那个“贫瘠的年代”实际划拨给农村教育的可以说是微乎其微。而1978年到2007年,教育基本还是实行农民自己买单,城乡间教育经费投入差别还是很大的。2007年以后,农村也“同步”的实行了义务教育免费制度,从教育政策上“终于”达到了城乡的“平衡”,然而这种平衡只是罗尔斯公平理论中的形式公平,并不是实质公平,存在的问题还是层出不穷,也并没有针对性的政策进行解决,还需要我们多做探讨和研究。

四、农村义务教育趋向教育公平的路径

现任教育部长袁贵仁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情况时说:当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的状况虽然已经得到改善,但问题远没有真正解决教育设施的薄弱教师数量的短缺以及教育内容的贫乏和单调令人对农村的教育质量抱有很大疑问他还表示,尽管我们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仍然需要摆在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位置,农村义务教育仍然要摆在优先考虑的地位 我们在此形势下来讨论教育公平问题,无疑有极大的现实意义。从维护教育公平的角度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制度完善:

(一)明确界定政府的教育公平职责,合理分配教育资源。

努力改变政府规制市场的职能缺位现象,使政府成为市场失灵的规制者,保障市场机制在实现私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教育的公平,或者防止市场因素损害教育公平。努力改变政府推进教育公平的职能错位的现象,把教育公平作为最基本的政策伦理,保障教育的底线公平与机会公平,不断提高教育公平的水平。努力改变各级政府教育职能没有很好定位的现状,明确、具体划分各级政府的相关责任。保护和扶持教育中的处境不利人群。将政府的教育职责公平化、规划化,从而对全国范围的教育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对农村地区和落后地区有适当倾斜,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公平。

(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伴随着农村税费改革,,中央对农村中小学的义务教育政策也进行了适当调整,如今,农村义务教育已经全面纳入到了公共财政保障的范畴。经费问题得到了很大程度的解决,但是就目前来说,问题还是明显存在的,例如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和下级政府转移支付比例問题就没有很好的解决。笔者认为,应在发挥基层地方政府投资义务教育的积极性的前提下,根据资源配置均等的原则和财政中立的原则完善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用法律手段明确教育经费的投入及使用环节中的监督主体、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等。

(三)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优质师资分布不均衡是当前教育不公平中影响最深刻的因素,目前不少地区大量代课教师的出现说明现行教师培养、聘任制度上存在着严重亟待解决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措施是:一要靠政策倾斜,提高工作生活条件相对落后地区教师的待遇,以经济政策引导优秀教师向条件比较差的地区流动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教师的工资差距,导致了农村地区和一般学校优秀教师进不来,留不住,给师资交流带来了困难。这就要求我们建立农村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和教科研活动的扶持机制,为农村教师提升学历层次提高业务水平提供必要的平台。

(四)合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问题

最后一个方面也是当前最热门的一个话题,更是进城务工人员能否能否认真工作,为城市建设做贡献的根本性问题之一。以往对农村进城孩子一般都象征性的以借读了事,这些学生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并因此而引发相当程度的矛盾。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教育问题,是消除义务教育政策不公平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教育公平的不可或缺的环节。这就需要中央和地方加大对这一领域教育资源的投资力度,彩玉切实有效的措施,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引进优质老师,以保证满足正常教育教学的需要。

参考文献:

[1]文俊,祝贺:《从罗尔斯的正义原则看教育公平问题》,《辽宁教育研究》,2005年第6期。

[2]石中英:《教育公平的主要内涵与社会意义》,《中国教育学刊》,2008年第03期。

[3]张习真、张平:《学校教育过程中不公平现象原因分析及对策》,《教育发展研究》,2007年第10期。

[4]刘复兴:《政府的基本教育责任:供给“公平”的教育政策》,《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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