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士玉
摘要:保险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政府已将保险业确立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伴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个人财富的积累、险资投资领域的扩大以及“出海战略”的实施,我国保险业将迎来发展壮大的战略机遇期。
关键词:保险;保险密度;保险深度;新国十条
一、保险业的现状及其巨大的发展潜力
目前,保险业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含金量还比较低,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资产规模过小,在整个金融资产中占比过低,保险业的发展与大国的金融地位不匹配。我国保险业改革开放已有三十多年,行业地位也在不断提升,但是和银行业比还有很大差距。银监会发布的2015年一季度监管统计数据显示,一季度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外本外币资产总额为178.8万亿元。 而保监会数据显示,2015年一季度,保险业总资产10.87万亿元。据此测算,我国银行业的总资产大约是保险业的17倍。反观金融业非常发达的美国,保险业在金融资产中占有比较重要的比例,几乎是银行、保险、证券“三分天下”。参照美国的金融结构,不难发现我国保险业的成长空间是非常大的。
相比世界平均水平,我国的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偏低。统计显示,2013年,我国的保险密度为178.9美元,而同期世界平均保险密度为655.7美元,我国在世界排名第61位;我国保险深度为2.96%,而同期世界平均保险深度为6.5%,我国在世界排名第46位。通过这两项指标的对比,世界平均水平均为我国的2到4倍。如果取中间值,只要我国的保险业发展能达到世界平均水平,这对保费收入带来的增量都是巨大的。比如, 2014年全国保费收入突破2万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7203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1.3万亿元。如果以2014年的总保费为基数,那么未来比较保守的总保费就是6万亿。
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为保险消费了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确保到二〇二〇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翻一番。届时,我国将从一个中等收入国家迈向一个高收入国家。在这个过程中,人们手中积累了大量财富,为保险消费的扩大创造了客观的前提条件,与此同时,人们对保险的需求是巨大的。保险消费的满足必然会促进保费总量的爆发式增长,带动现代保险服务业的飞速发展。
二、保险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政府为保险业正名
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这份被业内称为“新国十条”的纲领性文件,无疑是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最大政策红利。它从顶层规划了保险业转型升级的新蓝图,首次提出了“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提升了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提出了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战略举措。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新国十条”为保险行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必将给保险业改革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新机遇。
“新国十条”是将保险业放到宏观经济发展、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大框架下,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制度来定位和考虑,不仅重视保险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而且关注保险在社会管理领域职能的发展。它提出“保险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使现代保险服务业成为完善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等有关论述。“新国十条”是一次明确的宣誓和宏大的规划,既是顶层设计,也是行动纲领,营造出一个“大保险、大保障”的宏大篇章。
“新国十条”为商业保险积极参与并促进养老、医疗、健康等行业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同时提出了“民生保障网”的全新概念,意味着保险的保障作用不仅仅局限于社会保障领域,更可以扩展到民生保障领域。使我国保险业的地位得到了极大提升,可以预见的是,保险将在包括风险保障、社会治理、经济补偿、支农惠农、经济提质增效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最终将带动我国保险业实现跳跃式发展。
三、保险投资领域的扩大和“出海战略”的实施,极大的提高了保险业的发展空间
保险公司的盈利主要来源于“三差”(死差、费差、利差),但伴随着保险行业发展的日臻成熟和各保险主体之间的竞争愈发激烈,“死差”和“费差”贡献的盈利会越来越少,或者盈亏平衡,甚至是亏损。而真正决定一个保险主体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盈利能力强弱的,是“利差”。当前我国的保险监管机构正不断放宽险资的投资领域和投资渠道,并且也将险资用于投资的比例上限一再提高。
比如2012年,保监会接连公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暂行办法》、《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等十项规定。政府发布公告的密度和力度都是前所未有的,此举也直接体现了保监会推进保险资金管理市场化改革的决心,以及进一步提高保险公司盈利能力的强烈愿望。业内认为,保险资金投资运用的持续松绑,必将进一步拓展保险公司的操作空间,促进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2015年3月27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有关政策的通知》,给予保险机构更多的自主配置空间,险资“出海口”不断拓宽。《通知》不仅拓展了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受托投资范围,将其受托集团内保险资金投资境外的市场由香港扩展至45个国家和地区,而且还扩大了境外债券投资范围。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落地,中国保险业也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中国装备“走出去”和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座谈会上强调指出,推动装备“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金融服务必须要同步跟进。同时,业内人士也呼吁,应该将保险机制作为一项制度性安排纳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并支持大型保险金融集团“走出去”,并且鼓励银保联动,为“走出去”的企业提供无缝连接的金融保险服务。目前,以安邦保险为代表的金融保险集团,已经开始在欧亚相关国家进行战略布局,有望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独特的作用。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为保险业提供了新的发展领域
政府为推动我国“养老双轨制”改革,与2015年4月6日发布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办法指出,机关事业单位要为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办法规定,实账积累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按实际收益计息。专家分析认为,这是对保险、证券等行业的重大利好。有行业机构测算,职业年金参与率即便按70%的最低覆盖面保守估算,依据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3000多万人的规模,职业年金人数就有2100多万人。根据全国机关和事业单位月人均工资3000元计算,每年全国职业年金缴费规模就将超过750亿元。这仅仅是一年的增量规模,如果考虑平均工资的增长和逐年的积累效应,10年之内,职业年金规模必将突破万亿。(作者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