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洪英(1992-),女,汉,湖南衡阳人,硕士研究生,兰州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国际贸易学,研究方向:地区经济一体化和多边贸易体制。
摘要: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中最重要且安全性较高的结算方式,成为国际贸易中运用最广泛的支付手段,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国际贸易结算的顺利进行。但是,由于信用证软条款的存在,受益人的正当权益受到巨大损失,产生商检、装运等环节的软条款及其风险。本文就信用证软条款进行分析,提出预防信用证软条款的措施,期中最重要的防范措施之一是加强资信调查。
关键词:信用证;软条款;资信调查
信用证在促进国际贸易的平稳顺利进行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近年来信用证也产生了许多问题,其中以软条款问题最为严重。如果信用证中存在软条款,出口商在向银行议付时很可能遭到银行拒付。我们有必要对信用证软条款的风险及防范问题进行分析,一方面防止我们在国际贸易实务中由于软条款问题蒙受经济损失,另一方面促进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
一、信用证软条款的概念和特点
信用证软条款是指开证申请人在信用证中设置一些条款,这些条款会导致受益人贸易地位的丧失,安全收汇收到威胁,从而给开证申请人带来交易主动权或骗取货物及预付款项的利益。信用证软条款的设置非常隐蔽,且其表达方式多种多样,难以被发现。软条款很可能将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变为可撤销的信用证,一旦不可撤销性变相被改变后,受益人的权益将受到损害。
二、信用证软条款的形成原因
(一)出口商的原因。在国际贸易中,有些出口商急于出口,或者自身优势较弱但又面对众多的竞争者,因此才为了达成交易而不得已接受苛刻的条款。有些出口商对于信用证软条款的支付流程缺乏了解,也是软条款出现的原因。
(二)进口商的原因
1、进口商出于诈骗出口商的目的。进口商要求出口商提前支付一定的履行合约保证金,如果进口商收到出口商的保证金,就会利用早就设置好的信用证软条款拒绝付款。
2、进口商为了控制信用证的主动权。进口商为了严格控制货物的装运情况,保证出口商发来的货物与贸易合同中规定的一致,甚至是为了防止市场交易情况发生变化而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因此设置了信用证软条款。
(三)开证银行的原因。卖方向银行提供的单据只要符合单单和单证一致,开证银行就必须履行付款义务。银行在审核单据时,不会审查细究单据是真实的还是伪造的,实际运输的货物是否与贸易合同相符合等情况。
三、信用证软条款的类型及其风险
(一)信用证生效环节的软条款及其风险。开证申请人在信用证中严格规定信用证生效的各种条件,从而开证申请人完全掌握信用证的生效时间和条件,使信用证的生效满足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如:“The credit can become operative only if the necessary authorization be got from exchange authority , we will inform you as soon as the authorization got.”这类对信用证是否生效具有严格限制的条款对出口商相当不利,因为信用证生效的条件不是单纯由出口商控制的,而是由进口方控制的。
(二)商检中的软条款及其风险。商检中的软条款通常指进口方在信用证中规定货物必须由收货人检验合格或者货物的检验证明需要进口方指定的特定机构或者特定人员出具并且签字才可以使信用证生效。例如“Inspection certificates issued and signed by two experts nominated by the applicant, the specimen signatures of the individual who were authorized to sign the certificates were kept by the bank.”此种类型的条款完全将受益人能否顺利收汇的权利交到了开证申请人手中,一旦开证申请人指定的机构或者人员没有出具和签署检验证书,或者出具对受益人不利的检验证书,受益人就无法顺利结汇。
(三)装运中的软条款及其风险。装运中的软条款是指开证申请人对装运的具体时间,装运穿的年龄和装运船的户籍等条件进行的严格的规定。如:“Shipment could only be arranged after the receipt of an amendment of the credit ruling name of carrying vessel and date of shipment.”这种条款把具体的装运的条件的决定权全部交到开证申请人手里。一旦开证申请人觉得市场行情有利于贸易交易时变会要求出口商立即发货,而出口商则可能因为交货时间紧迫而造成单证不符从而不能结汇。
(四)与付款有关的软条款及其风险。与付款有关的软条款是指开证申请人在信用证中规定付款的附加条件。例如:“The issue bank is supposed to pay only after goods arrived in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safely.”这种情况把付款条件与货物是否能安全到达目的港联系起来,实际上受益人只要交付了信用证规定的相符合的单据就能议付货款。
四、软条款的防范措施
(一)出口商加强自身防范
1、进行贸易之前对贸易伙伴进行资信调查。在进行贸易活动之前要对潜在的贸易伙伴进行详细的资信调查,以防止被一些不法分子进行贸易诈骗。
2、出口商按照规范拟定贸易合同。在拟定贸易合同时,出口商应考虑到进口商可能会为了掌握货物的主动权而设定出的各种形式的软条款。因此在合同中要规定好所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全部规定好之后就能有效地防止进口商利用没有规定或者规定含糊的条件设置软条款。
3、出口商要严格审证,认真审核各项条款。出口方一旦收到信用证,外贸人员必须对信用证的具体内容和信用证的每一项条款进行认真的审核。一旦发现存在软条款,必须要开证申请人马上进行修改,并且规定好修改的最后期限以防止信用证过期。如果开证申请人拒绝修改,则出口商要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4、提高外贸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外贸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外贸公司是否容易因为软条款遭受损失。外贸人员如果发现软条应立即采取积极应对措施来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因此,外贸公司应该通过培训学习等努力提高外贸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二)进口商的防范措施
1、进口商在贸易前进行出口商资信调查。在正式签订贸易合同之前,进口商应对出口商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以保证出口商是一个资信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的值得进行交易的公司。
2、进口商加强审单工作,严格开立信用证。在进口商收到出口商提供的单据时,应该严格审单以防止出口商仿造或者更改单据。对于货物,进口商应严格审核货物是否与合同规定的相一致。
3、进口商选择有利的贸易术语或者远期支付方式。进口商可以选择FOB或者FCA贸易术语,以防止船公司与出口商勾结欺诈进口商。进口商可以选择使用远期支付的信用证方式付款,一旦发现货物与合同不相符,进口商就可以提起诉讼以防止货款被出口方骗取。
4、进口商提高企业员工的业务素质。进口企业也要注重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实务能力。企业员工应该要注重学习国际贸易理论和实践知识,以及信用证制度的相关知识。
(三)银行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并且加强审单工作。银行从业人员在收到单据后应该根据最新的国际惯例条款进行审核,如果发现单证或者单单不一致的地方,就要立即让其改正。(作者单位:兰州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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