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惠然
【摘要】河南省于2012 年秋起试行“双导师制”,至今已有三个年头了。“双导师制”融职前教师培养和在职教师培训为一体,为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全省教育质量的提高提供了强劲的动力。那么如何在这条路上继续平稳地走下去,并且越走越好呢?,或许我们可以从构建“双导师制”的现实意义和在实践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中找到完善“双导师制”可行的路径,笔者将在下文中进行详细分析。
【关键词】“双导师制” 河南省 教育改革 路径分析
一、河南省构建“双导师制”的现实意义
所谓“双导师制”,就是指由于两位导师共同指导所带学生的学习与研究活动,一名导师主要负责校内的课堂教学工作,另一名导师则负责培养学生的沟通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等课堂以外的能力。而河南省的“双导师制”试行于2012年9月,主要指导师跟随指导学生到实习单位监督其实习,并指导实习生所在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的教学改革及业务提高的机制。”双导师制”的构建对于河南省的教育发展有着十分重大影响,其现实意义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创建了教育发展的新模式
我省之所以实行“双导师制”,其最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提升学校的育人功能。通过高校导师和学生走进中小学模式,不仅使得学生的实践水平得到了提高,也为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提高提供了捷径。这种创新的发展模式对于高校而言,为教师的教育研究提供了一个真实的实践环境,有助于提高本校教师的实践水平;对于学生而言,也就是未来的教师而言,为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工作岗位、教书育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对于中小学校而言,也是提高其师资力量和办学水平的有效途径。
(二)确立了新型的师生关系
随着近年来素质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行,教育民主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追求师生平等乃是大势所趋。“双导师制”要求导师和学生保持密切的联系,与学生共同参与实习活动,亲力亲为地进行指导。这样一种和谐互动的师生关系有助于打破传统师生关系中学生的被动从属地位,给学生跟多的学习主动权,理论与实践的整合会更加协调。
(三)使理论与实践得到统一
一名优秀的中小学教师不仅需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其实际的教学方法、与学生相处的方式、管理班级的能力等都不可偏废。因而在师范生的培养过程中,实践教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模块,它包括了教育实习、教育见习、班级与课堂管理等,要求学生深入到中小学进行实践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所以“双导师制”就为师范生的实践教育提供了绝佳的机会,它解决了目前高校理论教育与中小学课堂脱节的尴尬,使学生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得到统一。
总之,“双导师制”为中小学、乃至大学的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方式都带来深刻的变革,注定为河南省教育的发展注入强大的力量。
二、实践“双导师制”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双导师制”的构建不是一蹴而就的,是实在不断发现问题、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一步一步走向完善的,就目前“双导师制”的施行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较为突出。
(一)双导师的配备方式不够科学
调查显示,河南省目前的高校在校外导师的配备上一般采取学校统一安排或由研究生本人联系这两种方式来进行的,但大部分的学校选择的都是统一安排实践环节、统一聘请指导教师,之后再以师生互选的方式来进行配备。互选的结果就是学生多集中在某几个导师名下,最后只能采取随机分配的情况,师生之间实际上并不十分熟悉,磨合的时间会会有一点长指导的针对性也不强。
(二)双导师的职责和分工不够明确
“双导师制”指的是一位导师负责校内理论教学,一位导师负责校外实践,但这只是一个笼统的说法,具体该指导些什么、怎么指导、指导得怎么样,很多学校都没有一个量化指标,有的即使制定了也只是一个纲领性的指标,并不能适应不同实践单位的办学理念和教学特色。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校内外导师的界限划分地过于清晰,两者几乎无交流,是将学生的理论和时间割裂开来的不妥做法。更严重的甚至出现了导师“放风筝”的现象,这对于学生和时间单位来说都是一种资源的浪费。
(三)没有形成有力的监督体系
虽然“双导师制”在省内目前已经实行了近三年了,但是高校和中小学的合作积极性并没有被完全调动起来。部分中小学在为高校提供实践场地时,首先考虑的是本学校的短期效益,没有将实践任务落到实处,使一些学生沦为廉价劳动力;而一些高校导师对于实现学校的教研工作的兴趣也不高,有的只是挂名,并没有参与到实际的指导过程中去。而且目前也还没有针对导师的指导和学生的实习的行之有效的监督和考核机制,使得“双导师制”的落实程度差强人意。
三、实现并完善“双导师制”的有效途径
(一)加强对双导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导师队伍的质量和数量是“双导师制”良好有效运行的保障,因而要构建相对完善的“双师制”,我們首先就要重视对导师的甄选, 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导师精英队伍,并定期对导师进行培训和考核,只有达到了导师标准才能对学生进行指导。培训和考核的内容不仅要包括导师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还应对导师的责任心、指导能力等有一定的要求,只有能指导而且会指导的导师,才能够胜任不管是校内还是校外的对学生的指导。另外,双导师的角色定位也是需要明确的,哪些部分由校内导师负责、哪些部分由校外导师负责,都要做好详细的规定。两位导师还应针对学生在时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共同制定合适的方案昂学生能够逐渐适应所实习学校的教学制度,早日走上讲台。
(二)加强构建高校与中小学的合作共同体
发达国家对教育师范类硕士的培养普遍注重实践,因而在教学实习和实习指导上发展得比较成熟,而这成熟时建立在高校与中小的良好合作关系之上的。西方教育界普遍认为,中小学指导教师对于未来教师的教学能力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甚至超过他们在校内的指导老师,因而两位导师之间必须要达成默契,共同栽培学生,这不仅是出于对学生未来发展的考虑,也是为中小学和高校之间长远利益考虑。这就需啊哟高校和中小学两个单位之间达成良好的合作协议,实现彼此之间在人才、知识、经验、教研成果等方面的共享,从长远出发、以大局为重,构建起一个合作共同体。换句话说,要实现河南省基础教育的创新改革、实现真正的教师教育一体化,就需要各高等院校和各中小学携起手来进行师范学生的实践基地建设。高校要探索在优秀示范中小学中建立自己的研究生工作站,并派驻校内管理教师,充分利用校外资源来优化对人才的培养,以及对教师个人理论与实践能力的平衡;中小学校也要善于利用高校的导师和学生资源解决本校的教学难题,切实推动产学研的发展。此外,政府也应发挥政策主导优势,通过给予实践基地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等方式来鼓励高校和中小学校的合作共同体的建设。
(三)加强对“双导师制”工作的评估与监督
切实有效的评估与监督机制是保证“双导师制”施行质量的必要条件,无论是对导师的绩效考核,还是对未来教师教学能力的评估,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考核标准和赏罚制度,这样才能够充分调动起导师的指导积极性,发挥“双导师制”的理想作用。比如,我们可以联合省内的教育专家,各学校领导、一线教师等组建一个“双导师”教师能力标准体系委员会成员,对教师的指导能力和指导效果等方面的提供多样的评价视角。另外,高校应针对校外导师的薪酬、职称聘任等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比如在横向项目合作上有倾斜、提供适当的交通补贴等;同时在校企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要对企业导师进行考核,要杜绝兼职导师终身制,免检免审核的状况,每两年或三年重新认定上岗资质,实现企业导师库的流动性和实效性。
总之,“双导师制”的完善是政府、高等院校、中小学共同的责任与义务,只有三方同心协力、通力合作,才能真正构建一个崭新的、优质的、长久的人才培养模式,为河南省教育质量的提升铺就一条平坦大道。
四、结语
在知识经济时代,人才就是力量,“双导师制”的构建和完善能够为河南省的经济建设输送更多高素质人才。因而我们要团结一切能够团结的力量,积极促成高校与中小学的教育人才培养合作,让“双导师制”实现其充分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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