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文科
内容摘要:在《理想国》中,柏拉图勾勒出了一幅和谐社会的美好蓝图。在这个“理想”国家中,“正义”成为城邦最高的伦理原则,而公共教育和财产公有则作为实现城邦“正义”的两种主要手段。柏拉图还以“正义”原则为准绳,对希腊世界的各种城邦政体进行了评判。总而言之,《理想国》就是古希腊的一部正义论,“正义”是柏拉图“理想”国家观最基本的伦理内涵。
关键词:柏拉图 理想国 正义
《理想国》是柏拉图最杰出的著作,也是这位伟大哲学家设计的一幅和谐社会的美好蓝图。纵观《理想国》的丰富内容,其中贯穿了对“正义”的探讨。不仅“正义”是理想国家的最高原则,而且通过教育可以达到“正义”的目标。同时,正义也成为柏拉图对现实社会进行批判的重要标尺。
一
柏拉图认为,城邦的目的在于过一种自足的生活,每个城邦要包括一定数量、从事各种职业的人。个人是城邦的组成部分,是城邦赖以形成的基础。在《理想国》的开始,柏拉图首先讨论具体的正义,即个人层面的正义。他提出了几种“正义”概念:“正义就是欠债还钱”“正义就是守法践约”等。但柏拉图更强调城邦层面的正义。他认为,正义就是一种善的德行,正义的城邦就是一个善的城邦,善的城邦必然是智慧的、勇敢的、节制的和正义的。在“理想”国家中,人们按照职业的不同划分为三个阶层:统治者、军人和体力劳动者。三个阶层从事不同职业,追求不同目标,具有各不相同的内在品质。统治者负责管理整个国家,把城邦引向健康的轨道,他们应该具有无比的智慧。因此,统治者的内在品质就是智慧。军人阶层负责维持城邦的社会秩序,抵御外来侵略。所以,他们的内在品质是勇敢。农夫、手工业者和商人属于“爱利者”,要从事各种体力劳动,并为其他阶层提供生活必需品。“爱利者”的内在品质是节制。对于整个城邦而言,正义才是最高的德性。正义的外在表现是,统治者、军人和体力劳动者各司其职,互不干预。因此,正义是对智慧、勇敢和节制三种品质做出规定的德性。
从社会关系来看,“理想”国家是一个井然有序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统治者负责治理国家,军人们专司保卫国家,农夫、手工业者及商人专门从事各种体力劳动。这三种职业之间界限分明,互不干扰和僭越。从政治关系来看,统治者、军人和农夫、手工业者及商人,这三个阶层之间形成了一个金字塔式的社会,他们之间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等级关系。可见,柏拉图的“正义”城邦还是一个等级分明的奴隶制国家。
在“理想”国家中,正义既是一种伦理规定,也是一种政治规定。正义是智慧、勇敢、节制各种德性得以实现的最高境界,是城邦国家的最高政治伦理原则。只有正义才能把智慧、勇敢、节制三种德性联结起来,使它们发挥各自的职能。正义要求城邦的完善发展,要求其他德性在各自发挥作用的同时,更要恰如其分地相互结合。当城邦中的三个不同阶层各尽其职,互不干涉时,这样的城邦就是一个正义国家了。柏拉图还特别强调,每一个阶层的人都应该根据上天赐予的智慧和德性,做自己该做的事情;每个人都必须在城邦中履行一种最适合自己天性的职责,只有这样才能使城邦和谐,实现完善的发展,达到至善的幸福境界。
总之,在柏拉图建构“理想”国家的整个过程中,都体现出“正义”原则的至上性。正如麦克里兰先生所指出的那样,“正义是柏拉图的理想国里统摄一切的原则。各个阶级赖以彼此相系,统治集团内部赖之以统一。”[1][p46]
二
在“正义”国家的实现问题上,柏拉图提出了两种途径。“在从作为国家生命线的正义转到实现正义的手段时,我们发现柏拉图所提出的两种伟大制度。一种是国家公共教育体制,另一种是共产主义的社会安排。”[2][p253]“理想”城邦是一个自足的社会,它必需有各种各样的人,包括农夫、工匠、商人、军人和国家的护卫者。按照柏拉图的逻辑,正义城邦的实现首先要有正义之人,而正义之人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指这种人是正义的,二是这种人知道什么是正义。柏拉图认为,作为城邦政体赖以建立的人性论基础,个人正义是城邦正义的前提,城邦正义是个人正义的放大。“一个正义的城邦的建立,依赖于城邦中的个人是正义的,而个人的正义乃是由于灵魂的正义。因此城邦的正义最终维系于灵魂的正义上。”[3][p204]正义是一种品质,是一种关于善的理念,能使人变得既合乎道德和伦理,又合乎社会-政治要求。只有在正义的国家里,个人才能充分实现好人-好公民这种真实本性。[4][P51]国家的正义就是,治国者、战士、劳动阶层三者在社会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合作,共同组成一个和谐社会。而要实现“理想”国家,关键在于哲学家要成为城邦的国王。因为只有哲学家才真正懂得哲学,因而才具有智慧。哲学家利用所掌握的辩证法,把城邦引向正义。
但在柏拉图看来,哲学家也不是生来就有的,要实现哲学家国王,首先必须对拥有正义德性的人进行教育,使他们最终掌握正义的真正内涵。正因如此,柏拉图把建立“理想”国家的重点放在对统治者的教育培养上,把教育看作是实现正义城邦的根本手段。柏拉图认为,只有哲学家成为国王,通过哲学与政治的结合,才能实现智慧对城邦的指导。因为哲学家追求高尚的东西,与众人有所不同。“只要让真正的哲学家,或多人或一人,掌握这个国家的政权,他们把今人认为的一切光荣的事情都看作是下贱的、无价值的。他们最重视正义和由正义而得到的光荣,把正义看作最重要的和最必要的事情,通过促进和推崇正义使自己的城邦走上轨道。”然而,哲学家不是生而有之的。尽管柏拉图也承认,人天生就具有某种特有的品质。但他同时也认识到人性的可塑性,这成为他的教育理念的逻辑前提。也就是说,具有哲学家潜在品质的人还要接受各种教育,从童年、少年、青年、中年到老年,都要接受不同的教育内容,直至最后培养成为哲学家。
另一方面,柏拉图认为,“人们之间的纠纷,都是由于财产、儿女与亲属的私有造成的。”要避免社会政治混乱,就必须实行财产公有。但另一方面,柏拉图只坚持在统治者和军人阶层中实行财产公有,取消家庭。可见,柏拉图通过“理想国”的设计方案,避免社会的纷争和动乱,实现城邦的“正义”。
三
柏拉图对现实国家的批判支配和决定着他对理想国的建构。柏拉图在总结古希腊世界各种城邦政治的基础上,把它们归纳为四类:克里特政制(或斯巴达政制)、寡头政制、民主政制和僭主政制,并以正义原则为标准,逐一进行了批判分析。
他认为,斯巴达政体过于崇尚体育和军事,“宁可选择较为单纯而忠诚的那种人(即武士)来治理国家”,而“不敢让智慧者执掌国家权力”。“这是一些不适于和平而更适于战争的人,他们崇尚战略战术,大部分时间都在从事战争”。由于缺乏智慧的指导,武士阶层长期执政,致使政治偏离了“正义”原则。“这种统治者爱好财富……他们有真正的私室,供他们在里面挥霍财富,取悦妇女以及其他宠幸者。”“他们由于轻视真正的文艺女神,这些哲学和理论之友,由于重视了体育而放弃了音乐教育,因而受的不是说服教育而是强制教育。”总之,这种城邦所表现出来的德性是勇敢。在这类城邦中,人们争胜好强,追求荣誉,而不是追求智慧。由于这种政体没有实现哲学家统治,自然也就无法实现城邦“正义”。
寡头政制崇尚财产,政权掌握在富人手中。由于富人们追求财富,社会变得越来越崇尚经济利益,而忽视善德。甚至寡头们可能为了自己的财富而不顾荣誉,因为软弱而难以取得胜利和光荣。由于贪得无厌地追去财富,结果必然造成大批贫民。走投无路的贫民百姓也必然急切希望社会变革,从而导致城邦内部分裂。由于统治者缺乏追求勇敢德性的勇气,又无法实现城邦的社会和谐,因此与柏拉图“正义”国家的目标相差甚远。
在民主政制下,人们固然可以享受到许多自由,但它容易导致无政府主义,从而造成秩序的混乱。而且“这种无政府主义必定还要渗透到私人家庭生活中去”,从而造成父子关系、公民和外邦人的关系、甚至师生关系、长幼关系都会被颠倒。柏拉图所构建的“正义”之邦不仅是一个秩序井然的和谐社会,也是一个等级分明的金字塔式社会。民主政制下的极端自由所造成的秩序混乱,上下级关系颠倒,这与正义原则格格不入。
僭主政制是民主政治极端发展的产物,突出表现为政治派系斗争。“人民领袖”会采取各种卑劣手段对付异己,包括“控制轻信的民众,不可抑制地要使人流血;他诬告别人,使人法庭受审,谋害人命,罪恶地舔尝同胞的血液;或者将人流放,或判人死刑;或取消债款,或分人土地。最后,这种人或自己被敌人杀掉,或由人变成了豺狼,成了一个僭主。”僭主一旦掌握了城邦的权力,就会铲除所有敌视自己的人,尤其城邦中那些“最勇敢”“最有气量”“最有智慧”“最富有”的人。所以,僭主政制完全失去了智慧、勇敢、财富等特征,与城邦的“正义”原则完全背离。
可见,柏拉图对“正义”城邦的构建过程,实际上建立在对现实社会的批判基础之上。[5]
综上所述,柏拉图的“理想”国家是建立在“正义”道德原则基础之上的,这或许是柏拉图的国家观缺乏现实主义基础,最终走向乌托邦主义的重要原因之一。
参考文献
1.约翰·麦克里兰,《西方政治思想史》,彭淮栋 译,海南出版社,2003年。
2.(英)厄奈斯特·巴克,《希腊政治理论——柏拉图及其前人》,卢华萍 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
3.朱清华,方朝晖著《理想国家的宣言——<理想国>》,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
4.唐纳德·坦嫩鲍姆,戴维·舒尔茨:《观念的发明者》,叶颖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
5.(美)阿拉斯代尔·麦金太尔,《伦理学简史》,龚群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 。
(作者单位:山东烟台大学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