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芹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英语在社会中的作用越加明显,因此人们对于英语教学的重视程度逐渐的提升,但是目前在小学英语教学中,由于教师教学方式存在缺陷,导致了学生对于英语学习失去了兴趣,最终促使教师的教学效率无法提升。本文主要是对我国小学英语趣味性教学方式进行了研究,并且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小学英语;趣味性教学;研究
前言:对于英语教学来说,最为重要的便是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兴趣是激发学生学习最好的方式,尤其是对于英语科目来说,教师只有充分的把握好学生的心理,不断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来提升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为学生学好英语打下良好的基础。而教师利用趣味性教学形式能够有效的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一、小学英语教学中的重要性
对于小学英语来说,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能够有效的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兴趣是最好的教师,学生只有发自内心的喜欢英语,才能去学好英语。但是对于英语来说,本身是枯燥无味的,而传统的“教师讲,学生听”这种教学模式,不仅无法提升教学的效率,也会逐渐的降低学生的英语学习积极性。因此教师必须改变自身的教学方式,将提升学生学习兴趣放在首位,采取相关措施促进学生学习兴趣的提升,以此来提升自身的教学效率[1]。简单的说,对于小学生来说,具有很强的好奇心,所以,小学生只会对感兴趣的事物进行学习,所以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在教师中利用趣味性教学,以此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二、小学英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1教学课堂枯燥无味
对于小学英语教学课堂来说,若是学生的学习兴趣不断缺失,那么将会严重的影响到学习的效率。目前,很多的教师在讲课时,都是让学生进行机械式的模仿与拼写,将英语诠释成了仅仅是背单词以及背句子的一门课程,导致了教学的课堂十分枯燥无味,最终严重的影响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2.2学生缺乏学习空间
由于教师教学方式的单一,导致了学生对于英语的学习仅仅是读、写、背单一流程,长期下来,学生仅仅是对单词句子进行机械背诵而不知如何变通,这种方式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失去了学习英语的自由空间,最终对英语的学习失去了信心[2]。
2.3传统教育观念根深蒂固
目前,很多的小学英语教师的教学方式受传统的教学理念的影响,无法做出很好的突破,导致了在教学中仍然是延用传统的教学方式。在课堂上进行充分的教材的讲解,但是也仅仅是教师讲,学生听,学生的学习失去了主体地位,導致了学生失去了学习的积极性。并且基于教师教学方式的落后与保守,致使培养出的学生也仅仅是机械式的进行学习,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没有得到充分的锻炼。
三、关于小学英语教学趣味性的相关策略
3.1增强词汇教学的直观性
在小学英语的教学中,为了能够提升词汇的直观性,教师可以利用一些实物或者是简笔画来提升词汇的表现能力,这样不仅仅能够提升词汇的表现力,同时也能够提升学生的兴趣[3]。举个简单的例子,教师在讲解香蕉“banana”一词时,可以适当的拿出一个香蕉为学生进行演示讲解,以此来促发学生对词汇的理解,能够在看到香蕉时,想到“banana”一词。同时为学生展示实物也能够有效的激发学生的课堂学习兴趣,提升课堂的活跃度。
3.2寓学于乐
教师要想提升学生的英语学习兴趣,可以在教学中采取相应的游戏教学模式,利用游戏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心底的兴趣。这样不仅能够提升教学的效率,同时也能够培养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举个简单的例子,教师可以设置看嘴型猜单词的游戏,教师在上面做出单词发音的口型,而学生则是在下面进行抢答,将单词大声说出来,这种游戏方式能有效的提升学生的注意力,以此来提升课堂教学的活跃程度。而“找朋友”这种游戏也能够促发学生对英语词汇的学习,教师可以将单词卡以及图片发给学生,这样教师随意说出一个单词,那么手里拿着该词汇以及相对应图片的同学直接站出来,结成朋友,并且全班同学大声将单词读出,以此来提升学生的兴趣。
3.3情景教学,营造语言气氛
教师在英语课堂中可以根据教学内容设置一些情景,以此来与学生进行互动,小学英语课本中有很多的情景对话形式,因此教师可以在课堂上让学生之间进行分组,每一个小组进行表演,以此来提升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情景教学法不仅能够提升学生的兴趣,也能够培养学生的语言综合运用能力。
结语:简单的说,对于小学英语教学来说,传统枯燥的教学模式已经与社会的发展要求相互背离,无法更好的对学生进行教育。因此教师的教学方式必须进行改革,提升课堂教学的趣味性,可以利用游戏教学法以及情景教学法等形式提升学生的兴趣,同时也培养学生对于语言的运用能力。
【参考文献】
[1]李涛.如何培养与保持小学生的英语学习兴趣[J].科学之友,2012,1(16):50-51.
[2]王虹.小学英语课外阅读能力的培养[J].海外英语,2012,2(10):60-62.
[3]王萌.浅议小学英语形成性评价的原则与类型[J].教育实践与研究(A),2011,3(1):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