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飞 高建辉
摘要:文章分析了江苏省南通农场的基本概况,阐述了当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工作现状,针对如何进一步发展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构建和谐劳动企业,提出针对性的观点和看法,以供参考。
关键词:工资集体协商;和谐劳动企业;发展机制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市场最基本的生产单位和经济实体,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和组织者,职工是组成企业最基本的生产个体,又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础,所以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工作环境是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根据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和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的统一部署,江苏省南通农场工会对所属区域内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进一步了解了南通农场区域内企业探索和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情况、面临的困难以及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
一、江苏省南通农场基本情况
最近几年来,随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开发征地,中国和新加坡合作的苏通科技产业园落户农场,南通农场土地已被征用了40多平方公里,另根据江苏省农垦集团和南通市人民政府之间的协议,于2012年9月,将南通农场社会事业管理移交地方,重新成立了农场江海镇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南通农场的社区及社会管理事务,该机构隶属于地方政府。同时,为适应省农垦集团公司农业资源整合上市要求,农场农业从农场划出,成立了江苏农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所以传统意义上的国有农场实际上只剩下了包括农场场部机关及旗下的近10个国有控参股业。此次的调研从两方面着手,针对农场实际,分国有经济部分(江苏省南通农场场部机关及旗下企业)和民营经济部分(南通农场区域内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
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基本做法
从调研中知道,从2007年开始,农场就根据企业特点,要求所属单位每隔三年进行一次工资集体协商,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主席和企业行政主管(或企业老板)充分协商沟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基本做到了职工工资同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实现了职工队伍稳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健康发展、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企业和职工达到了双赢。
(一)国有企业的基本做法
随着国有农场的转型升级,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南通农场场部机关管理着旗下10家国有全资及控参股企业,多年来,随着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国有农场及其下属企业工资结构也经历了从固定调级工资到结构工资再到绩效工资的多重转变。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工资制度是否合理与职工队伍稳定、企业发展关系密切,对国有企业的工资协商,企业主要采取党委或行政调研讨论拿出初步意见,工会牵头组织协商,行政领导在协商时做出充分说明,职工代表表达看法和意见,最后形成修改意见,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
为使协商内容合情合理又合法,各企业在每次正式协商前,都要召开相关人员、职工代表“讨论听证会”,将所有协商条款摆到参会人员面前,供大家讨论决定,一是讨论职工关于工资方面的诉求是否合理、同时比较职工当前的工资水平与本企业所在地同类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二是讨论单位当前经济状况是否具备职工工资增长条件和增长比例,这一过程是工会“双向”维权工作的具体体现,即:既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也要兼顾单位利益;三是讨论测算出的工资增长比例是否合理,按照预定的比例增资后,是否会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资金困扰,是否影响企业今后发展。相关内容通过讨论听证后,广泛听取大家意见,对协商条款再作进一步修订,保证集体协商工作顺利进行。
表1是江苏省南通农场及旗下企业,从2007年以来,推行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后每年的职工工资平均增长幅度(根据农场劳资部门统计数据):
由表1可知,整个南通农场及其旗下企业工资增长平均数,当然不同企业间的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受企业效益、内外部竞争、国有资本注入、企业负担等因素的不同,存在差距,也存在一些参差不齐,为此企业的上级部门及时指导,进行综合考虑、平衡、测算,以经营责任制的形式进行调节,保证既激励先进,又防止在农场内部企业间因不可抗因素而造成严重不公,影响整个农场职工队伍稳定,如农场电力公司和职工医院的做法就是一个例子。
(二)民营企业的基本做法
本世纪初,江苏农垦迈开了企业改制的步伐,国退民进,同时招商引资工作全面展开,农场为建立小康农场,提升职工生活幸福指数,积极发展扶持民营经济,专门划出地方,建立了金属制品民营工业园,2005年成立了南通农场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并着重在民营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的实质性工作,工资集体协商是新经济组织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提高经济效益。为正确指导各公司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定期召开各民企工会主席、工资协商指导员会议,组织进行业务培训。同时结合农场实际,农场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出台了《私营企业单位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作为指导性下发到各私营企业工会,确定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为: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协议期限,年度工资收入水平及调整幅度等。该办法在经营状况比较稳定、企业效益稳步增长的企业得到了较好的执行,但从面上来说,还存在一定的制约。从农场辖区内1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数据分析,通过农场开展工作后,各公司近年来工资增长幅度均高于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实现了企业职工的“双赢”。
三、工资集体协商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作成果及困难
调研中发现农场各级工会组织从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职工的主人翁作用。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职工安居乐业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使职工忠诚企业、爱岗敬业,企业走出了独具特色的和谐发展之路。工会通过在企业进行工资协商,努力发挥了工会是职工的“老娘舅”、企业的“连心桥”作用,工作中坚持了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二是平等性原则,协商双方人数对等,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三是利益兼顾原则,兼顾企业发展和职工具体利益;四是稳定性原则,保证协商双方互相尊重,共同发展。该场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重点挂钩指导的民营企业南通市凌龙特钢制品有限公司和南通远东钢绳有限公司等单位通过扎实工作,较好履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荣获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明单位”荣誉、南通市总工会“南通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等荣誉。南通凌龙特钢制品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在2012年5月获得江苏农垦集团“职工先锋号”的基础上,又荣获了省总工会“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近几年来,江苏省南通农场及农场工会也多次荣获南通市及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单位”、“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工会帮扶服务先进集体”和江苏省农垦集团“先进企业”、全总及市总“模范职工之家”、“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等荣誉。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私营企业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部分经营者不愿意和工会签订工资协议,一些经营者认为企业分配是自己说了算,不愿与职工代表进行工资集体协商;二是工会干部和协商代表综合素质还不适应工资集体协商的整体要求,全面推进难度较大;三是部分民企工会主席不愿意也不敢和老板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认为自己都是老板雇来的,不能真正替职工说话办事;四是部分职工不愿参与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选他当协商代表,不敢当,害怕老板炒“鱿鱼”;五是因为体制的变化,这项工作的延续性还有待加强。
四、工资集体协商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作建议与对策
调研发现,随着南通农场的转型升级,农场将进一步进行改革改制,根据省农垦集团公司的要求,农场将进行公司化改制,江苏省南通农场将转制为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转制后,伴随职能的调整,对国有经济部分而言,整体的工作思路是:随着公司制改造的完成,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绩效考核制度。从工会来说,认真履行职能,特别是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环节,从企业长远发展、持续发展大局出发,坚决维护职工利益,保证职工在体制变化、经济增长条件下收入稳定增长。目前,一方面继续整顿完善好老国企工会组织,另一方面在新建国有控参股企业中同步建立工会组织,确保企业建到哪里,工会组织发展到哪里,作用发挥到那里。同时积极发挥工会在职工工资协商工作中的指导作用,为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发挥作用。
(作者单位: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