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春艳 铁肖永
摘要:近些年,农村土地流转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文章分析了在新的背景下加速农地流转的关键问题:一是积极探索新的流转方式;二是要建立稳定长效的流转机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推进农地的快速稳定流转,充分挖掘农地的生产潜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农地;流转方式;流转机制
一、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必要性
随着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大幅度增加和上一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未调整,不同程度地造成了土地经营分散、闲置、流动性差,甚至出现抛荒现象,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发展,成为制约农业规模化经营的主要障碍。
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土地流转运应而生,它是当下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给农村带来了不少新变化。农民通过土地流转,不仅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还可以获得稳定的收入。首先,农村土地流转后,一些有“头脑”的农民摆脱了土地束缚,专门从事二、三等产业,既增加了收入,又繁荣了城乡经济。其次,流转土地的农民不再承担收入风险,可以稳定获取土地租金收入,并能从中获取劳务收入。再次,土地向能种地,会种地的方向集中,实现土地的适度规模集中,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土地的生产潜力,某种程度上了改变了农村的生活环境。
二、新形势下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关键问题探讨
(一)除了以往普通的转包,转让,互换等传统流转方式以外还应该积极探索新的流转方式
1. “土地托管”
所谓“土地托管”,就是在依法,自愿,有偿,同时不改变农民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由县级供销合作社牵头,与乡镇政府、基层社、村委会、企业集团共同以合同的形式,把农民手中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交给专业合作社进行托管。实际上是一个在农业发展方式、农业的组织方式、农业的要素组合方式都发生重大变化的一种新的经营形式。常见土地托管的模式有四种:半托、全托、土地承租型、土地入股。
目前,我国已经有一部分地方开始尝试采用这种方式,他们愿意将自家的地托给合作社,理由很简单:夏收和秋收的时候不用跟厂里请假。但是,土地托管尚处在起步阶段,土地托管模式在推广中基本没有受到太大阻力,很受农民欢迎,但是还没有大面积铺开,是因为有实力的农机合作社还是太少。因此国家应该大力鼓励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积极发展农村农机合作社。
2. “合作社+产业+农户”的土地流转新模式
主要方法是:一、土地互换。在自愿,协调的情况下,将农户经营的零星地块相互交换经营权,使土地“化零为整”,促进了产业的集中布局和成片规模经营。二、反租倒包。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由合作社出面与土地承包户各自签订协议,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归合作社,再经过协商,召开会议表决,租给新的承包大户,促进土地向种养大户和农业龙头企业流转。
这种模式也是专家一致推崇的产业链模式,主要是以发展特色产业为主题,农户共同组建合作社,合作社以产业为载体,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调动更多农民把土地拿出来流转。最终达到提高农户收入、提升产业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使用率、增加社员效益的目的。这种模式流转的主要前提条件是充分利用地方资源发展一些龙头企业,通过企业,产业带动土地流转。例如云南临沧市临翔区,大力发展咖啡产业,以龙头企业凌丰公司为龙头,租赁农户的土地形成咖啡产业基地,反包给农民管理的土地流转方式进行土地流转,形成土地规模经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3. “土地信用合作社” 的土地流转新模式
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农民自愿把自己的耕地存入合作社,由合作社向存地农民支付“存地费”,合作社再把土地“贷”给经营大户或企业,并收取“贷地费”。例如宁夏平罗县小店子村曾近就采取过这样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这种大胆的尝试打破了很长时间的限制,某种程度上提高了土地的生产潜力,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改善了农村的生活环境。
4. “土地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的双合作社设计的土地流转方式
将拟进行信托的集体土地经营权确权到村民个人,再由村民以其土地经营权入股“土地合作社”,“土地合作社”作为委托人以土地经营权在信托公司设立财产权信托。信托公司可根据需要为专业合作社提供资金支持。例如2013年11月,北京信托在江苏无锡推出第一单土地流转信托。
当然,还有很多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新模式等着我们去探索创新。
(二)建立稳定的农地流转机制
新的土地流转方式要能够长时间生存发展下去,建立稳定的土地流转机制也是很有必要的。
1. 积极鼓励引导建立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发展公司等土地流入方
对于带头组建土地托管公司的农技人员,农资经营人员,村干部等国家政府应该首先从经济上给与帮助,例如可以通过长期无息,低息贷款支持农业规模经营;对于农地中沟、渠、路等基础设施要给与资助。其次农业产品价格提高,或者鼓励农产品直接转型出售。再者鼓励农业相关专业的大学生从事农业技术指导工作,提高他们的待遇。
2. 积极提高农民拿出自己土地长期流转的积极性
加大宣传和鼓励土地流转力度。农村中现在很多农民的土地观念还是相当的保守落后,对土地流转还在观望甚至不愿与拿出自己家的土地流转。这也就说明了农民对国家政策还是很不了解,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大伙的积极性。
极大提高土地流转的收益。我国农村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实施将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出租,但是每一亩地每年的收益不超过1000元。明显农民每一年自己种植,收益也不低于1000元,况且农地不仅不纳税,还能获得政府补贴。这也很大程度上削弱降低农民拿出土地的积极性。
缩小城镇与农村之间的差距。尽管我国正在逐步取消城乡二元结构,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但是目前城镇与农村还是有很大的差距,农民的待遇明显比居民低,社保的替代率低。这就使得农民对承包地不敢轻易流转或选择短期暂时流转,这也是影响农民拿出农地长期流转的积极性。
3. 政府积极建立发展农村土地长期流转需要的中介力量
政府应该积极探讨规范土地流转市场,以立法的形式保证流入方,流出方的根本利益,例如可以建立土地流转保障金制度,预防农村土地在流转过程中出现的承包方改变土地用途而损害地质、中途退出等伤害农户利益的现象;大力招商引资,发展乡镇企业,建立农业基地,把农民吸引到企业基地上班;完善农村农地金融,大力推进农地取得资金融通,农地改良资金融通,农地经营资金融通,为农村集体土地长期流转创造条件。
三、结语
我国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明确确定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鼓励和支持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集约化经营的程度不断提高。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结束后,预计会有更多利好土地流转的政策出现,土地流转模式也将会发生很大的变化,积极鼓励探索新的土地流转方式,巨大程度提高农村经济发展,这也是我国目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EB/OL].中国农业新闻网,2014-11-21.
[2]丁秋菊.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问题及对策[J].资源与产业,2006(03).
[3]兰世惠.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机制完善和制度创新[J].土地问题专栏,2009(02).
(作者单位: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